第二,国际资本流动性的加强,尤其是国际游资的流动,都使得我国金融安全受到极大威胁。金融全球化使国际资本流动性加强,但金融资产风险的高传染性使金融危机更具突发性,我国不能忽视国际资本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国际游资的大量流入也是我国金融体系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用业界普遍使用的计算热钱规模的方法,即“热钱规模=外汇储备变化-贸易顺差-外商直接投资”来对我国热钱规模进行测度,可以发现从2003年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热钱流入规模累计已达4175.41亿美元。国际游资的非法流入流出极大地增加了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极易造成金融泡沫,增加金融风险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第三,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使对中国金融安全体系极大的挑战。金融创新被认为使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次贷危机升级过程中,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以市定价的会计记账方法、以风险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以及去杠杆化等金融创新首先带来了美国房地产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繁荣,但它也带来了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流动性危机,严重威胁着美国和全球的金融安全,同时使我国金融安全体系面临极大的挑战。
第四,国际收支失衡是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原因。外国的国际收支失衡集中地表现为国家外汇储备的急剧增加。截至2012年3月末,外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3.2万亿美元。而我们外汇储备的运用中,又主要是美元资产。其中又主要是美国政府债券。一旦美元贬值,中国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在这时,中国又不可能大量抛售美元资产,因为如果这样,美元会进一步贬值。这对中国极端不利,而对美国却极为有利。因此,国外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已经被美国绑架。所以国际收支失衡对我国金融安全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
第五,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大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这势必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从真实汇率的变化来看,当前的人民币汇率水平不存在低估问题,而金融危机引发了各国加大对市场的注资力度以刺激经济,这进一步增加了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人民币升值会通过劣化外资质量、抑制贸易发展、助长货币投机、扭曲产业结构、增加金融风险等途径妨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第六,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金融企业整体竞争力较弱,金融制度的建设和监管效能存在着不少危及金融安全的隐患。主要体现在:其一,我国金融企业在近年来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其二,我国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实际资本充足率不符合《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其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制度不健全,社会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缺乏警惕性和预警机制。其四,金融机构违规现象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没有得到根本治理,金融秩序还不稳定;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明显增加。其五,我国股票市场的高市盈率和高换手率都说明了其存在过度投机现象,股指的波动也较大,它带给投资者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二、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对策
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安全体系面临了诸多的风险因素和挑战。在此背景下,我国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我们的看法是:
第一,谨慎有序地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开放,坚持金融主权。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我们既应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又要把握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速度,认清我国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真正实力和金融监管适应金融业国际化的真实差距,避免金融市场过度、过快开放对金融业带来系统性风险,并坚持金融开放的程度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金融监管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开放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国家的金融主权不容侵犯,维护我国金融主权的整体性,反对一级化的金融霸权。
第二,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面对巨额国际游资涌入我国金融市场,要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在必要时央行应该主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加大投机资金的成本,彻底消除投机资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另外,还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和投资领域,用政策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合理疏导,使短期热钱长期化,这样有助于将热钱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减少其对内地房地产领域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第三,辩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发人深省,这也告诫了监管者在审视金融创新时应将金融稳定放在首位,并采用有效措施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首先,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证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才能使投资者更多地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是保证金融安全的核心要求。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同时,应当努力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使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保持动态的协调。
第四,适当控制外汇储备规模的过度增长,提升防范人民币升值对我国金融安全产生的负面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已经达到相当的规模,外汇储备的各项指标均高于国际警戒线。当前应当适度控制外汇储备规模,使其保持在稳定的水平上。此外,更重要的是要管理好外汇储备,利用好外汇储备。为防范风险,我国应尽快改变将外汇储备大都压在美元和美国债券上的状况,增加其他国际货币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同时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放松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打破当前形成的对人民币稳定升值的预期,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这样有助于保障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和经济的发展。
第五,加强金融制度建设,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在中国逐步开放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必须完善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的法制环境,全面建立既符合国情又适应国际监管趋势、覆盖面宽、操作性强的银行业审慎监管法规体系,让监管者在监管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以提高监管的效能。同时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支持金融机构提高资产质量、转换经营机制,以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加快《新巴塞尔协议》的实施进度。更重要的是我国应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涉及的有关指标数值随时进行观察分析,为金融危机的发生提供预警,以便及时采取化解金融危机的对策,避免危机的爆发或经济危机的爆发对国民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小结
全球金融危机使世界各国经济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我国金融安全体系也面临着诸多风险因素的挑战,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配合相应的对策,全面加强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就能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
第六节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结论
1、为了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要求,我们应该建立金融监管领域内的超级部委——“中国金融监管部”,将现在的“一行三会”(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多边金融监管模式,变为“一行一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的双寡头金融监管模式。
2、金融监管的独立性是维护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是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有益补充,而不是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挑战。金融监管所具有的微观性、具体性和直接性,使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在实践中比中央银行更加难以保证,因此,金融监管独立性更应该得到格外的重视。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包括目标的独立与手段的独立。后者包括定规独立、执法独立、机构独立和预算独立。
3、现代行为金融学对传统证券监管理论的“理性主义”和“市场至上”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挑战,认为不仅投资者可能是非理性的,监管者自身也可能是非理性的。我国应该加强对这两者非理性的研究。
4、金融安全的基本涵义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它应该具备四个特点:政府对国家金融主权的掌握;社会单位(个人、企业)保持对经济、金融的信心;货币币值保持相对的稳定;间接融资市场借贷的持续进行,直接融资市场证券的正常发行、承销和发售。
5、我国金融安全三大支柱是:金融主权的掌握是实现我国金融安全的前提;商业银行体系的稳健是实现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谨慎灵活的外汇储备管理和适当的资本管制政策是实现我国金融安全的手段。
6、传统的金融安全网络中只有“警察”(金融监管和审慎监管)和“救火队员”(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人)。这种金融安全网络使监管和防护措施集中于事后,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而现代金融安全网是金融体系具有自身“免疫系统”的网络,包括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审慎监管和金融审计四个部分,以从根本上提高金融系统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7、在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时,要将维护中国金融安全作为前提条件,即要保护民族金融业的利益,要捍卫国家金融主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持我国对国有银行的控股权。然而,我国国有银行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根本目的,是希望建立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商业银行,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因此,我们应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8、在金融全球化和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风险或金融危机,会对我国金融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配合相应的对策,全面加强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就能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维护我国的金融体安全。
二、政策建议
1、为了将外国现行的“一行三会”(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多边金融监管模式,变为“一行一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的双寡头金融监管模式,我们可以按照“先立法,后统一;先合作,后合并”的路径,最终实现“适度的独立,有效的制衡”。
2、在国有银行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应坚持“总量控制、区别对待”的原则,即从总量上设定一个外资持股的标准,以保证国家对金融的整体控制权,而在具体操作上根据银行的性质和规模采取抓大放小、区别对待的策略。同时,要加强对外资参股中资银行后的跟踪评估和持续监管,包括外资机构的承诺的兑现情况和外资进入后对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可能带来的风险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