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特有的“政策市”特点,我们还认为,今后证券监管的研究也必须充分考虑监管者的行为特征。事实上,我国证券监管者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行为偏差,从行为金融的角度来看,这些行为偏差具有非理性的特征。例如,频繁的干预显示证券监管者过度自信,将监管工作与股票指数、当年股市的直接融资额挂钩显示监管者在进行非理性的锚定,监管政策缺乏透明度(甚至突然出台监管政策)表明监管者对监管政策可能出现的非理性反应缺乏足够的了解,监管者频繁用庞大的资金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证券机构进行救助、结果导致证券机构亏损越来越大,显示监管者患有扳平症;同时,监管者时常给出对市场过于绝对的判断,不仅表明监管者在代替市场进行价值判断,更可能是受到了信息可得性偏差的影响。如此等等。因此,我们期望我国未来证券监管的研究将监管者的非理性行为作为一个新的方向,推动证券监管的研究更加全面的发展。
另外,我们再从监管者自身的视角谈一下行为金融对我国证券监管实际的意义。我国股市政策市的形成,固然有诸多原因,例如中国股市是一个新兴市场,制度建设、市场基础、市场环境还不成熟,投资者(包括散户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投机性较强,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等等;但是,监管者长期以来高估监管的力量、低估市场的力量、高估监管者的理性、低估监管者的非理性,因而总是过多地、武断地干预市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定意义上,最近2年半的股市是从行为金融学视角研究和重新审视监管者行为最好的案例。2年半以前,中国股市从1800点开始,几乎没有多少停顿就上涨到6100点,成为全世界最为火爆的牛市;但是在随后1年的时间,又从终点回到了起点,同样成为全世界最为灰暗的熊市。在这段时间里,监管者做了很多的努力,其对股市的干预比以前甚至更加的频繁、更加的直接,股市却依然如故。无疑,监管者“好心”办了“坏事”,为什么会这样,值得监管者深思。因此,在文章的最后,我们也期望,监管者自身也应该从中国股市的现实和实践出发,对“监管非理性”、对监管者的行为偏差有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第三节中国金融安全三大支柱的构建与中国金融安全网的建设
在本节中,我们探讨了金融安全涵义和金融安全的四个特点,阐述了金融安全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中国金融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提出了金融安全需要从国际经济视角和宏观经济视角来分析和认识的问题,构建了我国金融安全三大支柱,探讨了我国金融安全网的建设。
一、金融安全的涵义
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前,我国的经济还处于较为封闭的状态,外贸和外商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还较小,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还不严重,因此对金融安全并无切肤之痛。然而,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东南亚国家带来的货币崩溃、经济冲击和政府破产不得不引起我们对金融安全的思考。
目前,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进行系统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王元龙认为,“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梁勇则从国际关系学的角度对金融安全进行界定,提出“国家金融安全是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我们认为,金融安全的基本涵义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它应该具备以下四方面的特点:一是政府对国家金融主权的掌握,包括独立制定金融政策的权力,政府较有效地控制金融资源的能力。二是社会单位,包括个人、企业能够保持对经济数据的信心,对经济发展的和对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信心。三是货币币值保持相对的稳定,或者处于政府可以调控的范围内,不会受到国际资本的冲击而出现大规模的资本外逃导致货币的迅速贬值,或大规模的资本流入导致货币的迅速升值,从而使国际国内失去对该种货币稳定的信心。四是间接融资市场借贷的持续进行,以支持经济活动的发展的需要。直接融资市场债券正常的发行、承销和发售。股票市场正常交易,没有出现脱离经济数据表现的持续异常下跌或者持续的异常上涨。
与金融安全紧密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金融稳定。我们认为,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静态的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经济体制、金融结构、货币政策机制等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
二、金融安全与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金融安全是一个国家在国际化背景下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生存是发展的前提,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保证金融安全才可能谈发展,才能将以人为本的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离开了金融安全,以人为本的中国金融可持续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
2、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为中国金融安全提供了持久的保障。以人为本的中国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为金融安全提供了最强有力的和最持久的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崇尚金融自由的金融体系。只有这样的金融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金融活动的需求,才具备持续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也才能为金融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对影响我国金融安全因素的思考
随着我国对外的开放和对内的改革,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不再是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国外因素甚至可能超过国内因素。
第一,金融安全首先是一个国家的问题,但是却应该放在经济、金融国际化的背景下来讨论。当今世界是一个各国间金融交往和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的世界。随着欧美金融机构的脚步迈向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的国家和地区,它们开发的各种各样金融方式和手段也流入到世界各国和地区,它们研发、制造的大量金融衍生产品也由此在国际间流动。中国的经济先于金融开始了开放,并且中国已经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工厂。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出口贸易占GDP的比重越来越高。在金融方面,加入WTO之后,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在我国逐步增加,有多家中资商业银行引入了外资战略投资者,我国通过QFII开放了外资投资中国股票市场的渠道,外资可以通过大宗交易获得中国银行的股权,我国还通过QDII开放了国内资金在国际市场投资的渠道,同时也允许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总之,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经济与金融已经深深融入了国际经济金融体系。
中国经济和金融的这种融入在让中国享受到国际经济和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所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增加了中国经济、金融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和风险。这表现在:
首先,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欧元区国家又陷入主权债务危机的旋窝。受欧美等国家需求降低的影响,我国很多出口企业面临着减产、甚至停产的危险;由于我国大部分出口加工企业都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产品大部分靠价格获得竞争优势,但在人民币连续升值的过程中,它们大多度日艰难,有些甚至破产,进而引发工人失业、农民工滞留或者无业返乡,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其次,国际金融资本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投资也对中资金融机构应对突然事件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挑战。例如,苏格兰皇家银行、瑞银集团等外资金融机构在2008年刚刚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获得的中国银行的股份在三个月之内就被它们在香港市场尽数抛售而获利丰厚,但却导致中国银行股价大幅波动。又如,中国平安投资富通集团铩羽而归,投资的帐面价值不断缩水,导致财务亏损。这些事例都说明无论是对外投资还是引进投资,虽然多元化的投资和被投资的渠道被打通,但是中资金融机构无论是引入外国投资方,还是自己是对外投资方,均缺乏足够的对付国际资本流动的经验。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无法完全把握外国资本投资意图和投资方向、国际资本市场动态。从微观来说,这影响到我国金融机构的利益,而从宏观来说,则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安全。
最后,金融全球化使各国互相扩大金融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使资本的国际流动更加畅通。然而,当今的金融全球化是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金融全球化的进程和发展方向体现了发达国家的经济金融利益,实质上便利了西方发达国家对全球经济金融利益的掠夺、控制和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渗透,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20世纪90年代拉美、东南亚、俄罗斯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危机爆发后IMF的处置不善,都证明了当下的国际经济、金融不平等和不公正,而这最终危及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
因此,中国的金融安全问题应该从国际经济、金融视角进行探讨,不可就中国金融安全讨论中国金融安全。
第二,讨论金融安全应该与经济安全联系在一起。任何金融危机从最初的表现来看首先影响到的是金融安全问题,但金融危机最终会作用于实体经济,引起经济的不安全。美国的次贷危机和欧元区的主权债务危机,不仅使美国和欧元区国家的金融安全受到威胁,也使全球的金融安全受到威胁。而金融的不安全最终影响到实体经济的不安全。这表现在经济发展速度的下滑、失业的增加、居民收入的下降、乃至社会动荡,等等。就是金融危机导致实体经济危机的表现。因此,研究金融安全应该与研究经济安全联系在一起。
从我国来看,从经济基本面、银行体系以及货币体系等角度来考量我国的金融安全,应该看见,作为金融安全基础的宏观经济基本面是好的,而通货膨胀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但是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较好的搭配下,总的来说我国宏观经济在平稳地发展。这就为我国的金融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的是,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增加和楼市的下滑,银行体系的坏帐可能会增加,这又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同时,在主要经济体经济形势不断动荡的背景下,人民币升值压力始终没有减轻,加上资本项目管制的逐步放开,维持人民币的基本稳定也存在一定的悬念。总之,我国的金融安全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
四、构建我国金融安全三大支柱
既然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是复杂的,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应该有针对性地从下面三个方面构建我国的金融安全体系。
第一大支柱是我国必须掌握金融主权。
掌握金融主权是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的保障。对一个国家而言,金融安全的一个重要保障是国家对金融主权的掌握程度。这主要表现在制定货币政策时的独立性以及对银行体系的控制力。拥有金融主权可以使国家在遭遇来自内部的或外部的冲击、金融经济的或实体经济的冲击时,能够通过货币数量政策(调节货币供给量)和货币的价格政策(调节利率与汇率)等的运用有效地控制局面。
在掌握金融主权中,对银行体系的控制权尤为重要的。即使发达国家以直接融资为主,但它们也没有放松对商业银行的管制,更何况我国是以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业银行体系都是顺经济周期的,它对经济的运行起着或助涨(经济形势良好时)或助跌(经济形势恶化时)的作用。国家通过对商业银行体系的控制权可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减少商业银行体系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之间的摩擦,从而在稳定经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大支柱是我国必须构建稳健的商业银行体系。
稳健的商业银行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的基础。这对我国来说更是如此。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除了上面所说的影响国家经济的运行的顺经济周期的特性的而外,它在国家经济中还起着最基础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我国货币政策的效应是通过商业银行体系来传递和实现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通过它的庞大的网络体系,成为资金盈余方和赤字方的资金调配器。可以说,在我国当代的经济生活中,许多经济活动都是通过商业银行体系来实现的。因此,构建我国稳健的商业银行体系,保证商业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实现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就成为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环节和关键环节。
第三大支柱是实行谨慎灵活的外汇储备管理和适当的资本管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