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秩序的获得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也可以通过伦理的途径。其中,法律制度在控制社会冲突和提供社会秩序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从利益整合的角度看,法律制度提供了利益最大化的秩序稳定性,它为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互惠的合作环境;同时又制约着不同利益实体在追求差异极大的目标中不致出现俱受伤害的公然冲突。但是,法律制度可以规范人们的违法行为却不能规范人的所有行为,尤其是在家庭、婚姻和性的领域总是表现得不尽如人意。
我们知道,违法行为都是不道德的,然而生活中很多不道德的行为却不违反法律。如喜新厌旧,玩弄他人情感等行为是不道德的,却并不违法。即使是象网恋、网婚这样明显的精神“婚外恋”现象,法律控制也显得力不从心。因为,法律只能针对重婚“事实”判罪,而不能对非事实的“形式上的重婚”判罪。对于社会秩序说来,法律制度只是秩序的条件和根据,而不是秩序本身。只有当法律制度转化为伦理的信条,才能使其实质精神与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相耦合,才能使之由原则和规范走向理性自觉和普遍有效的现实秩序。④
凡是法律管不到的行为都可以靠道德加以自律和他律,道德的外延比法律要宽得多。可以说,凡是“法律的”都是“伦理的”;不是“法律的”,也可以是“伦理的”。通过道德的内化功能,使法律规范由外在规则变为内在价值准则,进而形成尊崇、信赖、依靠、服从法律的积极守法行动和法律推崇的伦理秩序,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供给。
在性存在领域,社会控制主要是通过伦理控制实现的。性伦理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使无数个体的性利益冲突在其中得到折衷和融合,使每一个有着特殊利益要求的个体都可以在这个空间的范围内从事着自身的自由选择活动。如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等。在另一方面,性规范外在的强制性和内在的自制性又对人的这种选择有着约束的作用。这种约束使得人无论在制度监督以内,还是在制度监督以外都能够按规范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
性和谐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制约下的和谐,对社会伦理秩序的影响主要在于,性和谐维护了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和人际关系,抑制了两性交往中的不和谐因素,有利于社会伦理秩序的巩固。婚外性关系的存在对社会伦理秩序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使人们藐视道德规范的界限,轻率越轨,引起人的行为取向错误。性规范也是道德规范的一种,对性规范的越轨会动摇规范在人的心目中的权威地位,进而导致其他越轨行为。其次,性伦理是社会伦理秩序的组成部分,性伦理秩序的混乱必然会导致社会伦理秩序的破坏。不管是公开的、变相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都会使人在婚姻中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失效,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丧失。当然,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相对于法律秩序,社会伦理秩序的建立依赖于长期的社会教化和道德环境的治理。
4、性和谐在社会公平和公正中的作用
和谐社会是公平、公正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⑤公平公正之所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因为公平公正既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尺度,也是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心理尺度。无论是早期农民起义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还是后来资本主义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天赋人权”论,以及当代学者罗尔斯所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都把公平视为社会的首要价值。能否实现公平正义,那怕是最低限度的公平正义,也就成为社会和谐的基本标准。性关系是社会和谐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公平的性关系是社会公平的组成要素,因而也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
在任何时代,社会公平都要受到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上层建筑的制约。人们的经济地位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他在性关系中是属于优势群体或弱势群体。在现阶段,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里既有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别,也有“先富”与“后富”的差别;既有财富和政治地位方面的差别,也有能力和声望等方面的差别。这些差别使部分社会成员在性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成为性资源的掠夺者,如大老板包“二奶”等;同时又使一部分社会成员在性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成为性失范的受害者,如娼妓、二奶等。
据报载,一个为还债而落入淫窟的卖淫女在被人勒杀后,留下了60篇思念丈夫的日记。这些日记完整地记录了她对现状的无奈、对未来的憧憬,还有对丈夫的一往情深。这些日记表明,性失范不是她的过错,也不是她的主观意愿。她是为了还清无法靠正常途径偿还的债务,才跨越了伦理的鸿沟。⑥
无独有偶,近日网上又暴出“一男妓被四富婆包夜,吃‘伟哥’过量致死”的新闻。据说这四位江南富婆均拥有相当规模的家族企业,年收入都在数百万以上。而这名22岁的年轻人来自东北的农村,是金钱的诱惑和“快速致富”的梦想让这名本来担任保安的小伙子走上了一条不归路。⑦
上述案例,从表面上看是肉体与金钱“等价”交换的结果,你情我愿,是一场“公平”的交易。但是,在这貌似“公平”的交易背后,隐藏着社会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性关系中的不平等。以上两个性别不同的受害者的遭遇说明,他们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与其性别无关,而与其作为弱势群体成员的地位密切相关。性失范使弱势群体受到不公正待遇,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平,加剧了社会矛盾。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通过制度的手段控制性失范。
控制性失范,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只能通过制度的供给和道德的教化,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社会因素平衡互动中达到相对的公平。如通过制度和伦理控制性失范,禁止嫖娼、禁止包二奶等,在性关系上达到相对公平是可能的。然而,这种相对公平只是一种暂时的社会平衡,在社会转型,各种要素急速变动的情况下,规范的控制力度减弱,会使社会在从旧的平衡到新的平衡的转变过程中处于暂时的失衡期。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所造成的规范变迁延迟,使人们普遍地感受到自己处于一个极不确定的环境中。人们对自己行为的预期减弱,正义和非正义的界限变得含糊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什么是非分之想。伦理界限的模糊会使人的欲望失去适当的约束,人的欲望一旦失去了约束,人就会表现出强烈的急功近利的心态。人们常常会通过其行为的短期化来追逐短期利益的实现,短期化行为导致了性关系领域中强势群体以金钱换取肉体享受,弱势群体以肉体换取金钱的不公平现象的泛化。
性和谐对于社会公平公正的影响主要在于,通过制度和伦理的整合克服性失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弱势群体在性关系中平等地位,促进性存在领域的社会公平,使人类的性关系达到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程度。具体表现在,有利于性和谐的制度性安排能消除部分性关系中的不公平现象。如取缔卖淫活动,打击嫖娼和性犯罪能降低社会强势群体发生性失范的几率;而加强社会保障功能又防止部分遭遇灾害或挫折的社会成员因贫困而沦为娼妓;另一方面,性和谐对性心理的正面影响,以及性道德的导向作用,又能抑制因金钱诱惑,投机心理而导致的不公平的性交易。如性和谐所带来的身心愉悦以及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交流会使人不愿意为金钱出卖肉体;而性道德的教化又会使性失范行为受到行为者良心的谴责并使其达到自律的境界。
由于城乡差别、贫富差别,以及人们在家庭背景、受教育环境、个人智力水平等方面的差别的存在,人们在性关系中达到结果上的完全平等在目前条件下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的社会仍然可以通过制度的更新和规范的优化,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到规则公平,以共享规则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 性价值观变迁对社会和谐的影响
一种社会现象的出现,往往有着深刻的社会思想根源。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增加的婚外情、离婚等案件都与转型时期人们的性价值观的混乱分不开的。转型时期价值观的嬗变导致我国公民的性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过去不能容忍的现象现在能够容忍了,过去看得严重的问题现在看轻了。性价值观的混乱导致人们对自己的性行为的约束力减弱,发生性越轨的机率增大,性越轨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
1、从价值论的角度看性观念
性观念是指人们对于性关系、性行为、性取向、性规范等一切与性有关的要素或事件的看法。性价值观是性观念的组成部分,主要指人们在性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评价。在哲学上,“价值这个概念所肯定的内容,是指客体的存在、作用以及他们的变化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某种适合、接近或一致。”⑧实际上,价值就是一种关系,“有价值”表明客体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用。心理学表明,需求是人所有行为的动力,是人的满足价值的基础。在两性关系中,作为性价值主体的个人和作为价值客体的对象(性行为、性对象、性关系等)是构成现实的性价值关系的两极。
价值?主体是价值构成的核心或灵魂,价值关系是以价值主体为转移的现实的属人的关系。在性价值关系中,主体的性需求是性价值形成的前提条件。作为性价值主体的人的性需求不同于动物,它不仅包括生理的欲望,还包括心理的满足。由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人的性心理会随着社会的变迁发生变化。不仅如此,心理学还表明,人的主观意志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生理过程,并对人的生理的性冲动起激发或抑制作用。
价值客体为价值构成提供客观基础,它本身的属性或功能为满足主体的需求提供了可能。与主体一致,性的价值客体也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有思想、有意志的人,也具有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多种属性。由于性价值关系是一种人对人的关系,所以作为性价值客体的对象在另一种关系中又成为主体。性价值主体与其对象互为主客体,使得这种价值关系既然要受主体需求变化的影响,也要受客体需求变化的影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样态。性主体的需求的多样性和客体的属性的多样性,使现实的性价值关系之中,选择什么样的客体和选择具有哪些属性的客体能进入价值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在人类的性价值关系中,性选择是关键的环节。关于这一点,本书将在第三章第三节中论述。
价值的构成是一种动态结构,孤立的价值主体或价值客体不能成为价值构成的基本要素。因为价值是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运动出现的新质,所以,只有通过价值活动,才能把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直接联系起来,形成现实的价值关系及生成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运动,促使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从而达到二者的有机统一,实现主体的价值需求。⑨性价值关系运动中出现的新质就是爱情,爱情只有通过两性的价值活动,如,相依相恋才能产生。可以说,性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创造爱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互为主客体的双方把自己的需求表达出来,通过肉体的、精神的交换,在满足自己的性需求的同时为对方带来愉悦。
在性关系中,主体的需要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多结构的体系,既有自然的生理的需要,也有社会的和心理的需要;既有物质需要,又有精神的需要。这些需要分为不同的层次不断递进,一个层次的需要满足了,主体会寻求更高层的需要的满足。这实际上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由于主体需求的经常性变化,使得性价值的实现过程尤其艰难,同时又必然驱使主体去不断地追求,变客体的潜在价值为现实价值。
性关系中主体需求的变化要受其性价值观的影响。性价值观是人们对于性目标的倾向或看法。由于性目标无非就是获得快感和生育后代,因此性价值观大体上可分为以快乐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以生殖为本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