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节烈观的批判可谓一针见血。节烈观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家国同一”的伦理秩序强加给妇女的精神桎梏,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如汉代的董仲舒就认为,夫为妻纲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一样均为天经地义。在中国封建统治阶级看来,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这种伦理秩序实际上是社会的政治秩序的反映。“在家从父,在外从夫,夫死从子”信条,表面上看是家庭伦理秩序,实际上是一种专门维护皇权专制的政治文化。正如美国学者费侠莉所指出的:“社会中家庭的地位和性别差异的规范是儒学道德家通过内外二分法构筑的。‘内’和‘外’----这个词语既划分了界限,同时也阐明了二者相互补充的关系。既然‘内在’的家庭可以作为‘外在’的国家的微观形式来理解,家庭就要对自己的社会秩序负责。……在这种语境中,帝国政府不仅承认家庭是构成社会秩序的基础,而且也把基本的法律权利连同社会权利赋予家庭。”69
汉以后,随着政治上的不断集权化,皇权、父权、夫权开始走向绝对化。纲常礼教日益严密,礼教中的重要环节“贞节”也在不断升级,到了宋、明二代更发展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极力维护礼教不顾人的生死的地步。一个社会到了以妇女的“贞节”来维护统治秩序的地步,也就是其走向没落的开始。社会本身的不合理造成了规范的不合理,节烈观之荒谬是封建制度合理性丧失的观念体现。
规范的合理性标志之一是能够“推己及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中包含着规范合理性的基本前提:公平和公正。节烈观之不合理在于,“节烈”违背人的自然本性,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一种道德,只要求一部分人而对另一部分人失效,比如要求女人而不要求男人,在人与人之间堂而皇之地搞‘双重标准’,它就是不道德的;一种道德违反了人性,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忍受了极大的痛苦而对人对己并无实质益处,它就是不道德的;一种道德,剥夺人的‘性权’,迫使一个人依附、顺从别人,甚至让渡自己的合法权利才能避免遣责惩罚,它就是不道德的。”70
4、妇女解放:性规范合理化的重要标志
历史上最早的性禁忌是针对妇女的,性伦理中最严格的“贞洁”戒律也是针对妇女的,两性在性关系中的极端不平等是性伦理中最不合理的现象。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妇女解放是性规范合理化的标志。探求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性规范的合理化和妇女解放的条件。
东西方在贞洁观上的趋同表明,对妇女贞洁的无限制追求以及那种专门针对女子的性禁忌的产生一定具有某种共同的内在的原因。恩格斯指出,妇女受压迫是私有制的产物。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家庭秩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71“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因丧失了其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而在家庭中也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同上P54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上专门针对女性的性禁忌----贞洁观念的产生是与私有制条件下女人被视为男人的“私有财产”的思想分不开的。无论是近代中国还是古希腊,女性的身体都被视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家族财产传递的纽带,被作为男人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女人理所当然地被看成是男人的私有财产使得女人的贞洁、贞操问题不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概念,而成了一个“物权”概念。72
这种“物权”思想在中国古代的陪葬习俗中可窥见一斑。因为女人被当作私有财产,皇帝的嫔妃在男人死后会象男人的私人物品一样被用于陪葬。嫁作穷人妇虽然能逃过陪葬一劫,却也免不了要被逼着做一回“节女”或“烈女”,为男人守身或献身。总之,无论是活着或者死亡,旧中国的女人都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中国女子的附属地位从汉字的结构上也可见一斑。“女”字的象形指一个人半跪着,象征着处于被统治的地位,。在汉语中,表示卑微的词大多用女字旁,如,奴才、奴隶、奴婢等等。“奴”字有一个女字旁,“才”针对使用而言,“隶”针对“属于”而言,“婢”针对卑贱低下而言。还有一些带有明显道德贬斥意义的词也以“女”字做偏旁,如::奸、娼、妓、婊等。
女子被看作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的另一个表现就是男人的“处女膜”情结。在中国古代,丈夫要用“见红”来检验新婚的妻子是否处女。不仅在中国,西方也有类似的习俗。西方男人也很在意女子的贞操,若新婚妻子初夜“见红”,他们会兴高采烈地到处宣告。为了保护女子的“贞操”不被其他男人侵犯,他们甚至发明了一种带锁具的,名为“维纳斯之带”的“贞操带” 强迫女子穿在的身上。73东西方文化在“处女膜”情结上的一致性说明,当女人被看成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后,本来是女性生殖器官之一的“处女膜”已经不再属于女人,“在观念和心态上,在支配和主宰人的行为的意识中,处女膜已经被让渡给了男性,已经被男性所霸占和垄断。用‘见红’来检验女人是否处女,实际上就是检验女人对男人隶属关系,检验男人对‘物’的占有与得到,并判别这个‘物’是‘新的’还是‘旧的’,来分辨对‘物’是否‘初使’或‘初占’。如果说太监是将男性的生殖器官阉割而完成驯隶属的非人性化,女性‘见红’检验就是通过将生殖器官抽出、实行观念垄断而完成非人性化,两者是同样残酷的。”74
父权制以及妇女受压迫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的社会现象。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引起的私有制形态的改变,特别是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后,父权制采取了新的形态,由私人父权制转向了公共父权制。“私人父权制的特征是家庭中父权关系的主宰地位,公共父权制则为雇佣和国家所宰。前者的剥夺模式是个人的,是丈夫或父亲的剥夺;后者的剥夺模式则是集体的,是许多男人的共同行为的结果。前者的主导策略可以归纳为排拒,即将妇女排拒于公共领域活动之外,从而将她们限制在家庭之内;后者的主导策略是隔离,即允许妇女进人所有领域,但就在这领域内被隔离并处于从属地位。”75在资本主义以前,女性基本处于私人父权制的控制之下,主要受夫权的统治和压迫。进入现代以后,公共父权制则成为最明显的控制力量。公共父权制虽然没有明白的、成文的规定,却是一种事实存在。世界各国男性精英以压倒多数胜于女性,男性的薪酬待遇绝对高于从事同样工作的女性就是例证。
公共父权制的存在表明,妇女解放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正如女权主义者朱丽叶.米切尔所断言的,妇女解放是最漫长的革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女性在生产(男性世界)之中的性、生育与社会化功能(妇女世界)的三位一体----严格地说最终是由经济决定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妇女被局限于家庭之中,局限于每一功能的自然部分中。”76即使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妇女的劳动亦处于整体经济的边缘,而男人是通过劳动改变自然条件、建立社会的。除非在社会劳动中产生一场革命,否则,妇女的劳动就只会被看作是男性劳动附属品。”同上P9
因此,妇女解放的前提是使她们完全进入公共部门,拥有与男性同等的工作权利,而不是仅仅从事那些非创造性的服务性工作。既然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私有制,则妇女解放的关键在于消灭私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两性之间由于生理的和社会的原因所形成的似乎不可逾越界限正在被突破,妇女已开始真正进入公共生活,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从原始的公有制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妇女的社会地位也会在这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中发生质的飞跃。但是,这个过程会很漫长,因为性规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其变迁不仅仅依赖于生产力和社会制度,还要受制于文化传统和人的思维惯性。
三、 曲折的合理化之路:性规范变迁延迟
如上所述,作为性规范合理化标志的妇女解放是一场漫长的革命,性规范变迁的过程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不同步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性规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而且还因为,一种观念被专制强权意识形态化,进而也被文化心态化,更重要的是成为支配和主宰人们心态和行为的实实在在的规则后,具有一种很强的心理惯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两性之间由于生理的原因所形成的界限正在被突破,而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沉淀下来的性禁忌、性规范和性文化则不那么容易改变,表现为规范变迁的延迟。
1、性存在本质的对象化
所谓性存在本质的对象化是指,两性本来源于“自然”的分工和差别,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渐观念化,演化为一种伦理文化,进而成为一种普遍的心态或社会心理。文化是文明成果中那些历经社会变迁和历史沉淀而难以泯灭的稳定的、深层的、无形的东西。文化是历史地凝结成的稳定的生存方式,其核心是人自觉不自觉地建构起来的人之形象,所以文化并不简单地是意识观念和思想方法问题,它像血脉一样熔铸在总体性文明的多个层面中以及人的内在规定性之中,自发地左右着人的各种生存活动。77
性存在本质的对象化对性规范合理化进程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性禁忌、性规范等这些以观念的形式反映的性存在方式一旦成为一种文化,就会成为支配和主宰人们心态和行为的实实在在的规则,并通过家庭、社会的影响和人的社会化过程“遗传”给子代,有形地,或无形地左右着人们的价值选择。
性文化根源于生产方式以及因男人和女人在生理上的差异而形成男人在外狩猎,女人在家耕织的家庭结构。起初,这只是一种自然的分工,久而久之,男人认定了自己“一家之长”的地位,女人也逐渐认可了依附于男人的地位。这种“认定”就变成了一种性文化,代代相传。因此,性文化不完全是“现实”本身的物质条件决定的,而是两性生理差异与文化沉淀综合作用的结果。
表面上看,“两性的生理差异和分工似乎是一种必然现象,妇女在生理解剖学意义上的弱小使之在体力上不能完全与男人相抗衡,当男性承担着征服和创造性的工作时,妇女总是被赋予持家为仆的任务,由此她成为被保护的对象---私有财产和孩子的一部分。”78但是,妇女在体力上的劣势并没有妨碍她在特定的社会中从事本应该由男性从事的工作。例,在热带非州的许多地区,男人们终日游手好闲,而妇女们不得不终日劳作。这种剥削没有任何“自然”的根据。当代非州农业社会中妇女从事‘繁重’的劳动,并不是出于惧怕男性对她们进行肉体的报复,而是因为这些劳动‘传统上’就是由她们来承担的,而且已经融入社会结构中了。
从非州妇女的生存状态看,现代妇女在社会上的劣势主要还不是因为其体力上的弱势,而是一种心理上的劣势。这种心理上的劣势,是人类性存在本质对象化的结果。现实中存在的两性差别,被对象化为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念,进入到人的“文化基因”中,成为一种“获得性遗传”而不断地被强化、复制。不论它是否还具备合理性,只要社会认为它是“应该”的,它就被当成“合理”的为人们所接受。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化基因”并不是某种可以用现代科技手段测度的生理现象,而是指一种文化所特有的超越物质生活条件的惯性。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不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积极的、主动的。每一种社会意识,既要反映客观现实,又要接受前人的思想成果,利用和借鉴前人提供的思想资料,形成自己独立的历史的发展线索,由此造就了不同的文化。
每一代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每一个人从出生起就被“定义”为社会性的动物,这使得他的身上总是带有某种好似“先天”获得“文化基因”。实际上,人们对性别差异的认识是性文化熏陶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这绝对不可以本末倒置。社会学告诉我们,人从出生起就经历了一个“从生物人”到“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初级社会化的过程大约要持续到18岁。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的伦理道德等会渗透到个体的意识中去,成为其价值观的一部分,或者说是获得一种“文化基因”。比如男孩子从小就被灌输了“保家卫国”的志向,女孩子则有了“低人一等”的心理暗示。医学上“易性癖”的存在说明,两性价值取向的差异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