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性与性生活本身已超越了个人私生活的空间,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联系在一起。近年来,中国人的情感、婚姻和性的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许多学者和机构都对此进行过深入地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果。这些前期成果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为此,我特向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的所有的先驱者致谢!同时,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性社会学与性教育研究中心致谢!感谢他们在本课题立项以及科研经费上的支持!
为什么要从价值和伦理的角度讨论性和谐问题?
其一是因为追究本体是哲学研究的优势与长项。哲学具有一种反思作用,它使得人类保持着超越盲目和偏见的能力,从而免于性伦理的沦落所带来的无可救药的灾难。我在研究“性和谐”的过程中深深地体会到,目前许多有争议的问题存在着概念含混的情况。如,性自由是否正当?人应该享有怎样的性权利?其中“权利”和“自由”的概念本身就存在着歧义,而概念的含混很容易造成观念的混乱。
从本体论上研究性和谐,能从本源上理清应该与合理、善与恶、权利与义务、道义与责任、公正与自由等性伦理学基本范畴间的辩证关系,为性伦理学元理论的构建以及社会对性越轨、性犯罪的干预提供一些基础的理论分析,以达到正本清源,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稳定的目的。
其二是因为性和谐本身就涉及价值问题。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和谐的价值主体是人,追求和谐,体现了主体在个人、社会、自然系统中崇高的道德使命感。人是社会的存在物,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生物本能常常会使人具有“趋利避害”的利己价值取向,而人的社会属性又使人具有利他、利社会的价值取向。利己和利他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伦理秩序的基础和出发点。
伦理学是以社会为价值主体设立善恶标准的。一种行为,若能符合社会的需要就被视作“善”或者道德行为,否则就是“恶”或者不道德行为。人的行为的应该与不应该,亦即正当与不正当、善与非善等,都是行为对于社会创造道德的需要、欲望、目的的效用性,也就是行为对于道德目的的效用性。
性,能满足人的需要,因而是有价值的。性价值目标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对立统一过程。其中,社会主体与个人主体既互为客体,又互为主体。私有制产生后,性异化为私有财产的社会延续工具,变成了一种异己力量反过来控制人。性成了一种交换手段,性的价值不再是,或者不仅仅是获得性快感,而是权力、财富、地位等外在的东西。人类历史上的买卖婚姻、政治联姻、经济联姻,卖淫嫖娼、以及一切并非出自“两情相悦”的两性结合都是这种异化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人与人的情感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金钱或地位)的对象性关系。这种物化的实质是人自己创造出来的物(或关系)反过来奴役人。
其三是因为性和谐是社会和谐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在促进性和谐,“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方面,哲学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到目前为此,研究性和谐方面的社会学和性伦理学的论文及专著已有许多,但是,仅仅从社会学的角度或伦理学的角度研究性和谐问题是不够的。因为,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证方法,其主要目的是研究现象是什么,而不研究范畴问题。性伦理学主要研究具体的性道德活动和性道德意识,而不研究这些道德活动和道德意识的本源。然而,如果不对一些造成性观念混乱的基本问题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我们就不能达到从本源上控制性越轨现象的目的。
最后一点,与我自己“三句话不离本行”的习惯有关。我本科时学的是哲学,研究生读的是逻辑专业,对“价值”“本体”之类的概念有一种学科上的偏好。对于性和谐问题,我并不满足于仅仅从社会学和性伦理学的角度去理解,而且还希望从人的价值观,价值目标和人的本性方面来探究。我以为,性和谐一方面是指两性在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中达到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平衡,以及两性在性价值观和性角色期望方面的一致,另一方面是指性的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的统一。这种统一既依赖于个人对道德规范的内化,同时也必须依托性规范本身的合理化进程。
当然,我想从价值和伦理角度研究性和谐,也与我自己的人生阅历有关。我属于70年代初上山下乡当知青的那一代人,77年恢复高考后才跨进大学校门。那年头,大学里的男生结婚生子的不在少数,同龄女生却大多没谈过恋爱。大学里未婚男女的性别比加上两性在性价值观方面的错位使许多很优秀的女大学生错过了恋爱季节。大龄女青年婚恋难在当时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许多城市的工会、团委都花了很大功夫来解决。82年大学毕业前,为了完成学士学位论文“大龄女青年婚恋难原因分析”,我在重庆市团委办的婚姻介绍所蹲点调查了整整一个月。我发现团市委的工作人员非常努力,可婚介的成功率很低,绩效接近于零。究其原因,就在于登记者中男性和女性的自身条件、性价值观、性交换目标和角色期望差异太大,根本就无法匹配。
我对性和谐的关注还因为身边发生的一个悲剧,这个悲剧激起了我作为一个理论工作者的强烈的使命感。就在前年春节期间,我的一个女同事因为长期怀疑丈夫有婚外情患了忧郁症而自杀身亡。虽然这与她内向,好猜疑的个性有关,但也与转型时期性伦理的沦落、性价值观的混乱所导致的婚外情泛滥有关。婚外情的泛滥使公民,特别是妇女的危机感逐年上升,成为一种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性和谐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凸现的一个社会问题。从文革的极端禁欲主义文化中走出的中国人,正在以一种更加反叛的方式构建自己的性价值观。传统的性伦理和性规范受到了猛烈的冲击,一些过去不可想象,不可接受的性越轨现象被接受了。这种反叛是人类婚姻制度所固有的本性与德性、人性与理性的矛盾的表现。在这样一场追求性规范“合理性”的运动中,哲学工作者应当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揭示性存在领域固有的、隐藏在现象内部的规律性,对传统性价值观和伦理观念?做出客观的评价,分析这些观念形成、发展的原因,同时回答好这个问题:在当代中国,什么是性和谐,我们应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实现性和谐。
胡晓萍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