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的基础上, 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将内部酌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配合外界的公安和武警人员组织营救。
108、大学生破译网站密码案
案例介绍: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向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后 ,为获取合理的回报,2003 年在亿唐网站查询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分方式有变:原来的免费网上查询变成了手机收费查询,每次收费两元。但是,“亿唐” 网服务密码近日被一名在校大学生李某破译,并制作成网页,通过各种途径在成都考生中广泛传播,使用这种方法不需要再交两元费用。李某实施的黑客行为, 使“亿唐”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对这个攻破亿唐网CET考分查询密码的大学生的行为,大学生们持不同看法。川大学生朱某说:亿唐网“为难”没有收入的大学生,所以,攻破密码是抗议! 另一些大学生认为,天下哪有免单的午餐,亿唐是企业,向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应该获取合理回报,他们开通子机收费查询信息行为无可厚非,同学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行为将对企业和自身造成的危害。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到的是计算机犯罪的特点及其防范。
对计算机犯罪,我国刑法第 286 条作了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后果严重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一名大学生因破译了亿唐网服务密码,并把它制成网页,通过各种途径在成都考生中广泛传播,需根据刑法第 286 条的有关规定 , 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来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如果造成亿唐网的经济损失或者造成计算机瘫痪等事关公共网络安全的严重后果, 就应承担刑事责任。这里,这名大学生事实上已造成亿唐网功能的损害, 使该网不能正常运行,信息服务受到影响,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构成违法侵害确定无疑。
黑客是 hacker 的中文译名,是专指那些以攻破别人程序和密码为乐趣的网络高手。黑客算不算犯罪要看黑客的行为是否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如果黑客只对过程本身有兴趣,并恪守自身的道德和原则,不造成危害 ,那就不算犯罪。黑客侵害他人的原因往往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网络技术,故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认识较淡薄。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智能性、连续性、无国界性及巨大的危害性的特点。
如何对网络犯罪进行防范? 关键是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犯罪 是以网络为依据的,计算机系统越安全可靠 ,违法犯罪的发案率就越低。应从三个方面加强措施。首先, 增强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 懂法、守法 ,依法进行网络操作;其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网上自我防范的能力,比如设置安全的网上密码,使用邮箱或留言板所采用的密码应不少于8 位,设置密码最好其中既有数字、字母,又有符号, 或者用某些中文的汉语拼音缩写 ,这样的密码不太规则,不易被译破;再次要加强网络警察队伍建设 ,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信息产业界要为警方提供和改善侦查技术,提高警方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09、学生在校期间违反纪律摔倒致残案
案例介绍:
2008年的某一天,某校初一学生周某在上体育课分散投篮活动期间,与同学王某发生冲突进而互殴,周某离开活动场地追打王某,不慎自己跌倒,腹部撞在操场通往教学大楼的过道斜坡沿角上。周某跌倒后由同学扶至学校卫生室,卫生室老师发现情况异常(呕吐、心跳慢、血压低等症状),当即送附近医院急救。医院十分重视,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由主任医师主刀,经剖腹检查,确认胰腺断落三分之一,脾脏破裂,后切除脾脏与断裂胰腺,造成终生的内残。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实施斗殴行为时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对于学生在校期间遭受的人参伤害,非由于学校在旅行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中存在疏忽或过失所致,而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法律责任,而应由相关的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对本案评析如下: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学校未尽其法律规定的教育、管理与保护学生的义务,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则可能构成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规定,学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疏忽或者过失,在教育、管理与保护学生时未尽到法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对于学校责任事故,由于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与保护学生职责与义务时,存在主观上的过失,所以应承担其法律后果。但本案并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周某受到的伤害不是由于学校直接侵害或者由于学校未尽相应的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间接造成的,而是由于学生周某自己与同学无视学校纪律、实施相互殴打的情况下造成的,对此后果,由于学校并不存在过失,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学校不负法律责任。
二、本案属于由自己的过错和第三人的原因共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受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第三方责任事故是由学校之外的个人或组织实施的故意犯罪或者违法行为,而导致的学生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由于学生违法学校纪律、或者明知有危险或者可能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而故意或由于疏忽而实施该行为,从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于第三方责任事故。对于第三方责任事故,应由责任人依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学生周某和王某有在体育场上的琐事而发生冲突,进而相互殴打,从造成了周某在追打王某的过程中受伤。对于这一后果,双方当事人是在违反学校纪律的情况下实施的斗殴行为所致,双方当事人对于周某伤害后果都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由于周某、王某都是初一年级的学生,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他对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结果并不承担民事责任,对由于他们的过错造成的损害,应当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周某对自己受到的伤害也不是没有过错。首先,伤害事故发生的前提原因是周某、王某二人实施了相互斗殴的行为;其次,从伤害发生的直接因素看,是周某自己在斗殴中追打他人的情况下撞到教学大楼的过道斜坡沿角上发生的。因而可以说,学生周某的自身过错是造成自身伤害的主要原因,因而对于他的伤害,应当由他的监护人承担。
三、本案中,对于学生周某遭受的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对于赔偿数额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利益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即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如果受到了他人的非法侵害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但该解释第11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10、教师上课期间玩麻将案
案例介绍:
黑龙江省友谊农场某小学的教师上课时间打麻将,并指派学生轮流站岗放哨。家长对这种现象很有意见,在当地群众中影响很坏。这所小学长期以来管理十分松散。校长经常去中心学校办事而不来此小学,教师们开始只是利用午休和课后时间在办公室打麻将,后来愈演愈烈,直至发展到停课“操练”。据了解,只要工作期间教师凑够人手,就至少有两个班级因教师打麻将而无法上课,更令人气愤的是,为了防止校长突然出现,教师们在打麻将时竟派学生轮流站岗放哨。他们这种不认真上课,误人子弟的做法,在当地引起了强烈愤慨。这里,我们对教师的这种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分析一下教师的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分。
案例评析:
(1)在这一案例中,某小学教师上课时间打麻将,并指派学生轮流站岗放哨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工作,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责。”该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教育法》第三十二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对教师提出了“尽职尽责”,“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等要求;《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对任职条件做了以下规定:“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按照上述规定,本案中的几位小学教师在以下两个方面是违反规定的:一是该小学的几位教师没有忠于职责,没有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没有完成本职工作。教师在上课期间,应该给学生上课,可是,本案中的几位小学教师却利用上课时间打麻将,连教师的最基本的职责都没有尽到。随便停止上课,是一种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该小学的几位教师不尊重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使学生身心发展受到不良影响,在本案中,几位教师为了打麻将不被人发现,不但不给学生上课,反而让学生值班站岗,这是严重的侵犯学生权利行为。学生到学校是接受教育的,教师不得随意差使学生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教师不给学生上课,就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还让学生为教师打麻将站岗,更使学生的身心发展受到不良影响。教师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2)对该小学几位教师应该给予适当的处分。
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我国《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所属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予以行政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也可免予处分: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该小学的教师,多次上课时间打麻将,违反了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失职行为。按照上述规定可以给予如下几种处分的一种或几种:①可以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开除以下的行政处分以后,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可按一定期限解除处分。②可以根据教师法的规定,解聘这几位教师中的主要责任人员。③如果经教育坚持不改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劳动收入教养等方式。至于采取哪种方种,应当依据具体情节来确定。
(3)该小学的领导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该小学存在这种情况,说明有关领导疏于管理,不深入基层,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