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美生来就长的一副人见人爱的面庞。现在读高一的她,每天都能收到很多封从四面八方飞过来的情书。开始时她还只是把这些当做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久而久之,她变得越来越虚荣,经常会接受那些“求爱者“的邀请,一起出去吃饭、唱歌。后来,他认识了读高三的汪洋。汪洋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人长得又高又帅,不但篮球打得好,还弹得一首好吉他。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女生都把他当做自己的梦中情人。”自古英雄爱美女“,汪洋也不例外,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小美以后,就对他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在汪洋的糖衣炮弹攻击之下,再加上汪洋本身的一身才华,小美动心了,随即这对”俊男靓女“很快成为了学校里罪抢眼的一道”风景线“。两个人自从谈恋爱以后,经常一起逃课出去玩,一起去看电源、逛公园,一学期下来足迹几乎踏遍了他们所住的小城。高一的暑假,汪洋高中毕业了,为了放松自己,也为了带小美到更小城以外的世界去看看,汪洋提议两个人一起去旅行,当做是自己的毕业旅行。小美欣然同意了。就是在这次旅行过程中,两个人出于对性的好奇,经不住诱惑,发生了关系。不久以后,汪洋去很远的城市读大学了,开始时,他还经常给小美打电话,两个人还像以前一样很甜蜜、很幸福。但是,时间一长,小美发现汪洋变了,他不在主动给自己打电话了,而且每次找他都有些不耐烦,还打着怕耽误自己学习的名义不让自己与她联系。半年后,汪洋干脆和小美提出了分手。以前人人争抢的白雪公主居然被人耍了,这让一直心高气傲的小美很受打击,从此以后一直郁郁寡欢,就像变了个人似地。就在小美对一切都丧失了希望的时候,一个更重的打击降临了。由于根本就不懂得基本的生理知识,她连自己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有来过”月经“都没有在意,当她意识到自己可能怀孕了的时候,孩子已经6个月大了,她本来想去医院做掉,但是毕竟胎儿太大了,医生都不同意为她做手术,无奈之下,她只好偷偷的瞒着父母,决定将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由于平时上学,都要穿着宽松的校服,而且同学们都以为小美受到了失恋的刺激,因为自暴自弃才会发福,因此也就没有太过注意。几个月后的一天,小美突然感觉到肚子非常痛,知道可能是要生产了,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这个事实,于是就跟老师请假上厕所。在厕所里,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她生下来一个女婴。因为自己还是个孩子,根本无力抚养这个婴儿,而且她怕受到父母的责骂,同学的嘲笑,于是一狠心将孩子扔到了厕所里。随后,平静了回到了教室里继续学习。事后,学校后勤人员发现了已经死亡的婴儿,立即向当地公干机关报了案。随后,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公安机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美,在铁的证据面前,小美交代了自己溺婴的事实经过。无知的小美,还以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与其他人没有关系,更不用说是触犯法律了。但是,这些并不影响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小美提起公诉。
一个正值16岁花季的少女,就因为早恋,葬送了自己的前途。对于小美,究竟应该如何处罚呢?她将刚刚生下的婴儿丢弃在厕所里的行为够不够成故意杀人罪呢?
小法官支招: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犯罪性质最恶劣的罪名之一,因此对于犯此罪的必须从重处罚。故意杀人罪同样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是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二是客观要件,行为人做出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做出了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都按此罪论处;三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四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14周岁以上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的小美,因为害怕“受到父母的责骂,同学的耻笑” 而且不知道如何抚养婴儿,因此将婴儿丢弃在厕所里,有剥夺婴儿生命的故意,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对其处罚。
但是我们说过故意杀人罪共有三个量刑情节,分别是情节严重的的故意杀人行为、情节较重的故意杀人行为和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行为。一般司法实务中,情节较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将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本案中的小美就是这种生母溺婴型的故意杀人。婷婷在生下女婴时只有16周岁,她自己还是一个在校学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根本无力抚养一个婴儿,而且杀害婴儿还有一个动机就是怕受到社会的指责和嘲笑,再不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的情况下,采用了极端的手段,这种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远远小于其他故意杀人行为,因此对于小美应该按照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处理。
小美的美好花季之所以会折翅,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太过虚容,不听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诲,与汪洋早恋;而且不懂得保护自己,过早的偿了禁果。二是缺乏必要的生理常识,没能及时发现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以致不能及时的防止问题继续严重。三是缺乏和父母的必要沟通,在出现问题时,没能及时的将困扰告诉父母,只是一味的选择隐瞒。四是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不懂得即使是自己的婴儿,也是一条独立的生命,不能轻易的杀害,生母溺婴的行为也是犯罪。
广大青少年朋友,一定要吸取小美的教训,在日常生活中药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做与自己的年龄、身份不相符的事情,在遇到麻烦时要及时与父母沟通,在父母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同时家长朋友们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对他们的生理卫生教育,引导他们自尊自爱;学校要加大对早恋的打击和预防力度,教育未成年人将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中去,不要过早的与异性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