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王晨从小成绩很好,中考后更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重点高中。由于他家境很好,平时出手很大方,为人又非常仗义,因此很受学校同学的欢迎,父母更是对他充满了希望。班上有个同学小明,由于家境不好,成绩一般,所以经常会受到老师同学的嘲笑。王晨平时就是个热心肠的孩子,看到小明总是独来独往很可怜,于是对他产生了怜悯之心,久而久之两个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
一日晚自习过后,轮到王晨做值日,正准备收拾书包离开教室时,隔壁班的一名同学李某看到王晨一个人在教室,因为平日里知道王晨是个天之骄子,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还有那么多朋友,所有人都围着他转一样,却没有人喜欢自己,于是心里很不平,就想借机欺负王晨。他走进教室,故意坐在了靠近过道的位子上,王晨刚走过来,就伸出了自己的腿把他绊倒了。王晨很气愤,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叫王某道歉,但是王某非但不道歉反而又给了王晨两拳,由于李某实在是蛮不讲理,于是两个人就在教室厮打起来。后来,其他同学听到吵闹声才将二人制止。
受了委屈的王晨并没有将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告诉老师和家长,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了,自己的事情要自己解决,什么事情都告诉老师和家长会让同学们很看不起。第二天可见休息期间,他就把昨天李某欺负自己的事情告诉了自己最好的哥们小明。小明只有王晨一个朋友,他很重视两个人的友谊,得知哥们受了委屈,很是气愤,于是便对王晨说:“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王晨听后很是感动,觉得小明很义气。
但是没想到,小明说到做到。这天晚自习过后,小明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藏在书包里,在校门口截住了准备回家的李某。小明把李某叫到了学校附近的超市附近,问到:“你为什么欺负我哥们!”李某觉得小明的样子非常可笑于是不耐烦的说了一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见到李某没有一丝道歉的意思,小明抡起拳头给了李某脸部一拳。李某当然也不甘示弱,就和小明打了起来。后来,由于打不过李某,小明从书包里掏出水果刀,朝着李某连插几刀,口里还不停的念叨:“你要给我的哥们道歉!”后来,受伤的李某被学校保卫科人员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治疗,因水果刀插入了李某心脏,李某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小明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也被警方依法逮捕了。
当李晨知道小明因为要给自己出气杀死了李某时,非常难过,他很后悔当时没有把受欺负的事情告诉学校,而是告诉了意气用事的小明,如果不是自己,小明也不会杀人的,是自己害了小明,也害了李某。本来应该有个美好未来的小明,因为所谓的将哥们义气,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小法官支招: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有四个构成要件:其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的,也应承担刑事责任。其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案中小明出于“哥们义气“,要教训一下李某,本来只是同学间的打架斗殴行为,但是却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因伤到要害部位,导致了李某死亡的后果。因此小明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小明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了李某的死亡,因此应当判处小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由于小明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出于青春期的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事业的开阔,对外界事物的情感体验也不断丰富起来。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不成熟,这时的青少年有个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比较单纯、容易冲动、重感情、讲义气。在人与人的交往中,重感情讲义气当然是应该被倡导的,但是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友谊的真正含义,缺乏必要的自控能力的未成年人,很容易把“江湖义气“作为自己友谊的交换条件,最后误入歧途。其实,”哥们义气“是一种比较狭隘的封建道德思想,”为朋友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士为知己者死“无疑是这种封建思想的代名词,很对人就是为了这个“义”字,不惜伤害他人的身体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哥们私利而不讲为人原则。殊不知,这种狭隘的“哥们义气“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是有原则、有界限的,是朋友间的互敬互爱、是在不违反法律和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的互相帮助。友谊的确需要相互理解和帮助,但并不是不讲原则、不辨是非的”两类插到“,这种不顾后果、不负责任的”帮助“,并不是真正的友谊,是被友谊所唾弃和不齿的。小明就是混淆了友谊和哥们义气的概念,在没有考虑到后果的情况下,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帮助“朋友,这非但没有让王晨开心,反而会让王晨愧疚一生。如果小明在知道朋友受欺负时,能够帮助王晨分析一下被欺负的原因,劝说他不要和李某计较,或者直接将被打的事情告知老师或者家长,结局就会大不一样了。
广大青少年朋友要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养自己的道德感、友谊感、集体感、荣誉感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会用理性的思维处理问题,用理智驾驭自己的情感,而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努力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