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霜降:80后新锐作家,大量作品被《读者》,《青年文摘》等知名刊物转载。2007年被新浪文化评为“十大女性情感作家之首。”其人被各大媒体称为“最有才情的时尚女作家”。已出版长篇代表作品《偷窥》发行量超过10万。
1
十岁之前,我其实是一个很快乐的小孩。
我出生在一个海边小镇,镇上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家户户都爱种蔷薇花。每年四五月的时候,各色蔷薇花沿着海滩绕村开放,整个小镇都会飘散着蔷薇清新而又浓烈的香味。后来我走了许多的地方,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镇的初夏,能以那样热烈繁盛,美华逼人的姿态迎接夏天。
我们家的后面,是一片宁静的海滩,被开发成一个旅游区,我们家的地也被征了,我妈我爸因地制宜把我们家那栋三层小楼变成了一间小小的家庭旅馆,二楼三楼租给观光客,一楼自己住,在门外摆个地摊,卖劣质的游泳衣和沙滩玩具。小旅馆的生意还不错,收入足够让爸爸妈妈像养一个小公主那般养育他们唯一的女儿。
我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告诉我,人生其实是另一个样子的。
2
生活在海边的人应该都知道,台风其实并不是太可怕,只要好好地待在屋里等它过去,海一样会恢复宁静,花一样会重新开放。
一个游客的小孩,不知怎的跑在了外面,笨拙而惊慌地闪避着断裂的树枝,我爸看不下去了,跑出去救他,一根要命的电线杆在那时恰巧倒了下来,又恰巧砸到了他。我妈目睹了整个过程,疯了似的跑了出去,这次没有另外一根电线杆要倒下,但风雨中的高压线忽然像得到了魔鬼的力量那般跳起了舞蹈,它们跳得那样疯狂,直至把我的父母全都缠住。
有多少个十岁小孩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活生生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被电死?哭喊着想跑过去的我被一个邻居紧紧抱住,捡回了一条小命。
除了哭泣,我做不了任何事情。
对不起。
一个男孩站在我的面前,湿淋淋的,怯生生地说。
我当时所做的事情,是快速地抓住他的手,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咬了下去。
如果不是有人拉着,我想,我必定会咬下他的一块肉来。我第一次知道,血液的味道是咸的,腥的,和眼泪的味道很像。
3
我唯一的一个堂叔继承了我父母的小旅馆,作为附赠条件,他成为我的监护人,抚养人。
堂叔在众人面前信誓旦旦,说必会好好经营旅馆,好好抚养我成人,但众人走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去打盆水给老子洗脚。
我想,我后来的许多心机,都是从堂叔身上学来的。一开始的时候,我试图反抗,但迎接我的是饿肚子和毒打。然后我发现我的眼泪不能帮我解决任何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没人能够真正帮助我,除了我自己。我学会了做饭,泡茶,以及做一切的家务,我几乎把所有不用上学的时间都用来清洗旅馆的床单和打扫卫生,我甚至学会了修马桶和通下水道。我的堂叔除了拿钱去赌博,什么也不做。
为了能够继续上学,我不得不学会如何偷偷地从旅馆的收入里存私房钱。
如果这样的生活能够维持下去,我想,我还不至于产生那样大的怨恨,怨恨那个在台风里乱跑的男孩。
4
我十三岁那年,堂叔为了还他堆积如山的赌债,把旅馆卖掉了。旅馆连着地,一共卖了五十万。但我亲爱的堂叔只给我留了五百块钱,原本说好的,房子卖掉后,他给我十万块,剩下的他还了赌债,就到广东去做生意,等他发达了,再回来接我。
我知道他再回来接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十万块省着点用,我还是可以读到大学毕业的。
买房子的人来接收那天,我坐在楼梯上哭,他们说,蔷薇你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花了全部身家才买到这房子的,还等着它养家糊口呢。
我说我什么都会做,只要你们留我住在这里就好。
我仍住在原本属于我的房子里,但是,我只能在卫生间旁边的杂物间里搭一张不足半米的小床栖身,那个杂物间,原本只用来放我不要的玩具。我不能够再上学,我每天在太阳照亮海面之前就要起床,因为我要负责把那些要看日出的旅客叫起床,然后我干活要干到深夜,因为有的旅客要吃夜宵。
我不知道,要有多深的恨,才能支撑一个十三岁的孤女活下去。但我从那一天开始,活下去的唯一念头,就是有一天我要让那个该死的男孩明白瞬间失去幸福的滋味。
5
我在杂物间里一住就是一年,这一年里,我一直一直,努力地记得那张湿漉漉的怯生生的充满了惊慌的脸,我想我死也不会忘记他,因为此刻的每一天,都是拜他所赐。
我想,凭着恨活下去的人,目光中一定有一种死灰一般的冷寂吧。
有一天,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忽然叫住我,他问我,你为什么充满了仇恨?
我没有。我淡淡地回答,我不觉得我有必要与一个来旅行的外国老头说得太多,他甚至连中文都说不好。
下午,我听到他和老板在谈使用童工的问题,老板满脸堆着笑,指向我说,是她自己要留下来的,不信你问她。
老头就真的来问我了。我点了点头,继续拖地。我不留下我还能去哪里呢?我才十四岁,没有家,没有钱,没有亲人,我只有我自己。
老头后来问我,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我看着他,像看一个笑话。他于是又说,你还很年轻,你应该去上学。你应该快乐。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快乐,但我很想上学。如果我不上学,我甚至都没有机会离开这个小镇。
离开的那一天,似乎小镇里所有的蔷薇花都疯了一般盛开着,杰克说,真是一个天堂一般的地方。
但于我而言已是地狱。
杰克就是那个外国老头的名字,他说他要收养我。
我同意了。
6
杰克和他的太太在一所大学里教书,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法国。其实严格一点来说,他们并不符合收养孤儿的条件,而我,也并不是人们喜欢收养的那种孩子,我的年纪太大了,懂事了,有了个性,不好管教。
杰克和杰克太太说,爱能把仇恨的种子浇灌成美丽的花朵。但一年过去,我没有开成花朵,我十五岁了,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我怀着怨恨惶恐地生活着,因为我不知道现在的安稳能够持续多久。
在重遇他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命运之轮的伟大,在时隔五年之后,在我离开了那个蔷薇盛开的小镇一年之后,在我时刻想着我要积蓄足够的力量去寻找他报复他的时候,他忽然间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很瘦,侧脸像一个忧郁的剪影,他是一个忧伤的白衣少年。他长高了,他长大了,他变了,他变得离五年前的那个他十万八千里,他变得令我朝思暮想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起来眼前的少年就是他。
直到杰克说,五月,来,认识一下我的女儿黄蔷薇。
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眼神电光火石。
7
我十五岁了,却还保持着十岁时的身高和样子,所以我并不奇怪秦五月能够一眼就把我认出。他已长成翩翩少年,我之所以认出来他,是因为他认出了我。(年龄和时间上都很乱啊,不要犯常识性的错误。)
他从我的名字记起了我,一个因他而变成孤儿的女孩黄蔷薇。我从他的名字记起了他,那个叫秦五月的灾难男孩。
我想扑过去,用尽我全身所有的力气打他,咒骂他,撕咬他,我甚至想杀死他。
但我没有那样做,我知道那样做只能让他减轻自己的内疚。我不要给他这样的机会。
我对他点了点头,就转身走了。没错,我认出了他,但我要假装认不出他。
我以前也认识一个叫蔷薇的女孩。就在我即将上楼的时候,他忽然说。我没有停下脚步,我听到杰克是这样回答他,很美的名字,不是吗?她是我的漂亮宝贝。
我其实并不美,我十五岁了才上初中一年级,我是班里年纪最大的学生,但却最瘦小。我非常瘦,甚至瘦到干扁,身材就像一个未发育的女童,杰克太太让我留了长直发,每天她都会亲自用一根蓝色的发带帮我绑一个蝴蝶结,他们的确把我当成公主那般养着,尽管我不叫他们爸爸妈妈,不会讨好他们,甚至不对他们微笑。
秦五月走的时候,我从窗户里看到他向楼上望,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睛,但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他想找到我,他想确认是不是我。
8
秦五月是来找杰克看病的。杰克还是一名心理医生。
杰克当然不会向我透露秦五月得的是什么病。但是,我会去查他的病人资料。
秦五月有失眠症,他十岁之后,整夜整夜无法入睡,杰克替他治疗了三个月了,但效果甚微。杰克打算催眠他,找到令他失眠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