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地方,我一直从小学三年级住到高三毕业。大学之后就一直住在学校。而高中却是一切的开始。
没有人知道青春究竟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当青春已经不在的时候,他的青春曾经留下过什么..
点着幽暗的小台灯,敲打着笔记本的键盘,音箱里放着MIKA的音乐,我回忆着所逝去的青春。手边的小闹钟,不是的提醒给我现在已然是凌晨两点半,可是困意却丝毫没有侵占我大脑的意图。随着一行一行文字的增多,我的故事也逐渐浮出..
【那年秋天,我刚刚开始高三生活。对于我们这样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高中来说,学习似乎从来都与我们无关。请不要误会,并不是说我们的高三从不学习,而是我们的高三从不像重点高中那么有学习氛围。在校园里,那青涩的恋爱,那贪玩的天性,那运动的活力,那无畏的精神,成为那个学年最基本的旋律。
我叫陆林楠,朋友都喜欢叫我阿楠,我的故事从我的高中生活开始。那一年,作为校团委骨干,班级团支部书记,早早的,我就被班主任定位是有机会入党的得意门生。所以每当有团委的活动,我都如常客一样准时参与,每场必到,甚至被好友戏称为“档期最满的团支书”。还记得那年学雷锋的日子,全高三团支书和副委员都要去滨海市的福利院慰问,在那,我和六班的副委员一组,负责带着一组孤儿们讲故事。我们席地而坐,孩子们围着我们,还记得那个时候分给我们的画册是《白雪公主》,只见她打开画册,缓缓地向孩子们道来书所说的故事。虽然白雪公主的故事听过好多遍,但是那天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深深的陷入到这个故事之中,而让我深陷的,便是眼前这位名叫庄琳的女孩..】
那一年,我18岁,而现在当我开始回忆这段过往的青春的时候,已经是一家外贸公司副经理,这一年,我是28岁。键盘继续敲打着,我的故事,继续的书写着..
【她并不是我的初恋,事实上,在那个古惑仔泛滥的年代,逐渐开始受港台文化影响的我们,所谓的初恋甚至是提前到初中阶段。那个时候,我暗恋一个叫艳的女孩三年,当我们从初中升学到高中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但是那份感觉,从没有变过,以致高中前两年,我也没有找女朋友。直到那次我遇到庄琳,我才知道,原来总有一个人会让你怦然心动。那个时候的爱恋,没有物质,没有样貌,没有学识,没有身份,就是简简单单的我喜欢你,你喜欢我,然后就在一起了,也没人知道为什么会在一起,但是那种简单的彼此喜欢,构成了那青涩年代恋情的最基本的元素。在孤儿院活动之后,我和庄琳在返校的大巴上聊了许久,甚至到了学校,心里都不禁暗骂一句:他奶奶的,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上课的时候也没见时间过的这么快..虽有不爽,我也不动声色,下车之后看着她逐渐消失在课间人群的身影,多少有些遗憾,更多的是埋怨:“靠,我怎么没跟她要小灵通号?!”】
那个时候能有一部手机是非常奢侈的事情,大部分的同学都用的是小灵通,那是一种类似手机,却没什么丰富功能的产品,只能简单的发个短信,打个电话,好点的还能玩个推箱子,贪吃蛇之类的小游戏。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很多学生来说,有一部小灵通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家里的缘故,我幸运的成为首批拥有小灵通的同学,虽然不能跟有手机的同学相比,但是也足以羡煞旁人。想到了那个时代用的通讯工具,电脑前的我不禁瞥了一眼手边的GalaxySⅢ,淡淡一笑,心里想到10年前的自己怎么会想到有一天会用到功能如此强大的通讯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