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巧竞技活动
技巧竞技活动是以技巧为主要竞赛内容的民俗项目,在发展中比力量竞技更加多姿多彩。
一、抢花炮
也称为“东方橄榄球”,是一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由于有强烈的对抗性、娱乐性和独特的民族风格,在湘。
鄂、渝、黔等省边境地区有着雄厚的群众基础,深受该地区少数民族同胞的欢迎,所以,数百年来长盛不衰。相传明末清初年间,广西南部的侗族和苗族,为庆丰收放炮,一炮借情“五谷丰登”,二炮祝福“贵子连生”,三炮寓情“来年有望”。20世纪80年代初,南宁市体委黄自贤老师将其搜集、整理成民族体育项目。抢花炮能充分体现少数民族豪放、粗犷的性格特点。1989年,抢花炮传入秀山境内,群众喜闻乐见,迅速流传土家族苗寨,秀山民族中学已将抢花炮列为乡土教材内容。
花炮是请工匠用青细竹篾或藤条编织的3至5个茶杯口大小的圆圈,直径约5厘米,外用红布或红绸缠绕,再以红绿丝线扎牢,将花炮置于内装火药的铁炮的筒口上,然后点上火药把花炮冲上天空,待花炮落下时参加者均可奋勇争夺。传统的抢花炮不限人数,也不分队数,每炮必抢,三炮结束,属于“单打独斗”。场地通常设在河岸或山坡上,无一定界限,花炮有时落地,有时也可能落到水塘里或悬崖上、屋顶上、树枝上……不论落在哪里,大家总是争先恐后地跳到塘里、爬到悬崖、屋顶、树枝上……寻找,个个奋不顾身,人人勇往直前。而如果是以组队形式参加抢花炮活动,那则对抢花炮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抢花炮者不仅必须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坚忍不拔的毅力还要有快速敏捷灵活的反应以及团队合作配合精神等。
二、踢毽
踢毽又称打毽子,起源于汉代,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是土家族民间传统体育娱乐项目之一。踢毽的场地要求不高,室内。
室外均可进行,场地面不受限制,只要平坦即可,又因其毽子制作比较简单,农村土家族少年儿童尤为喜爱,是他们的一种日常体育活动。传统毽子一般是用雄鸡腰毛一束,扎在铜钱上面制成。现在,毽子制作除沿用传统的以雄鸡腰毛为缨的方法外,还有以纸、布条。
塑料为缨的做法。
踢毽的方式很多,花样也很美。其踢毽方式有内外盘、前后踢。
左右交盘、勾脚踢、穿圆环等。但探其基本动作只有4种即:盘、拐。
磕、勾。盘:用脚内侧交踢。拐:用肢外侧反踢。磕:用膝盖将毽子向上弹起。勾:用脚尖踢毽。由于男孩和女孩的性别差异,虽然毽子可以单人踢,双人踢,两队对踢,多人对踢,但其反映在踢毽的比赛方式中有所不同。女孩子或以每人、每队在规定时间内踢毽的多寡论胜负,或以踢毽时间的长短论胜负,或以变幻踢毽花样的多少论胜负。而男孩多数踢“过河毽”和“抢抢毽”。“过河毽”是对抗赛,人员分成两队各站一方,一方开踢将毽踢向对方,对方任一队员均可接毽并将其复踢过去,如一方未能接住毽则另一方得1分,以得分的多少论输赢。“抢抢毽”是一群人共踢一毽,当毽落到谁面前,谁可任意选择踢法将毽复踢给任何人,其他人仍以此法踢给任何人,毽掉在谁面前谁就输了。
三、打陀螺
打陀螺是土家族农村少年儿童玩耍时常见的一种技巧活动。
将圆木削成上平下尖如酒杯大的圆锥形(圆木一般不超过7厘米直径)锥尖钉入铁钉并将钉头磨圆即成陀螺。打陀螺用的抽鞭也很讲究,鞭杆或用竹或用荆条,以弹性好为佳,鞭梢则系上约23厘米长的用光滑、柔软的麻皮搓成的麻绳或用柔韧结实的细皮条扭成的构皮绳。打陀螺时,对场地条件要求不高,稍为平坦的硬地都可进行。
玩耍时,可先将陀螺在地上转起,接着立即用抽鞭抽它;也可用鞭绳把陀螺上部按顺时针方向缠绕起来后,置地上抽鞭一拉,使其在地上直立旋转起来,并不时用鞭绳抽打它,抽打时要把握它转去的方向,不让其跑出场外或不平的地方。打陀螺可1人玩也可多人玩耍。多人玩耍时或以持续旋转时间久者为胜或以碰撞为乐。
四、高台花灯
广泛流传在渝东南土家族、苗族聚居区的民间传统体育,以其别具民族特色的秀山花灯剧种的舞蹈语汇为素材,一男一女在叠架有相当高度的狭窄空间翩翩起舞,其舞为双人技巧性、集团性的竞技舞蹈。逢年过节,土家族山寨乐声袅袅,后生、妹崽相邀结伴,欢聚于村寨院坝,各自成群,在传统音乐的伴奏声中,手舞彩色折扇,两两登上高台,有搭几层桌子的,称“跳宝塔”,时左时右,时高时低,上下翻飞,组成一个个精巧的动作系列。由于高台花灯所需设备简单,其技巧可随参加者能力的大小自动调整,裁判工作简单易行,因而流传广泛,形成了传统。
五、打飞棒
每年谷黄稻香时节,土家族人民都要带着木棒、弓箭守候在田边地角,遇有鸟兽前来偷食谷物,土家族人就会将随身所带的木棒向鸟兽掷去,以此来驱赶鸟兽。这种驱赶鸟兽的活动就称之为“打飞棒”,并世代相传,因此,土家族人民都擅长打飞棒,一般能飞出六七十米远,准确击毙飞禽走兽。如今这种以掷棒保护庄稼的传统方法,已成为土家族人民喜爱的一项体育活动。打飞棒场地,最短30米,宽5米以上。器材为一根长约70厘米,粗约3至4厘米的杂木棒和数根20厘米长的小杂木棒。比赛人数一般为两人对抗,人多亦可分组进行团体赛。每场比赛时间可长可短,以打满事先约定好的棒数为限。进行比赛时,对抗人员各站一端,甲方先将短木棒挑向对方,乙方如果抓住了击过来的短木棒双方就互换位置,未抓住则站在短木棒的落地处,用短木棒投击长木棒,如仍未击中,那么就要打飞棒了。打飞棒和棒球有一点相似,都需要一方抛、击,另一方接,只不过打飞棒将抛、击、接之物换成短木棒而已。乙方若抓住了击来的短木棒,与甲方互换位置,抓不着,则将拣起的短棒扔回小坑处,这时甲再挥起长棒向尚未落地的短棒打去,被击回的短棒飞得越远越好。如乙方又没接着飞来的短棒,那么短棒的落地点与小坑间的距离就是有效距离,要做记录。最后一步就是“宰鸡头”。甲将飞棒斜支于小坑内,飞棒一端露出地面,指向乙站立方向,称为“鸡头”,然后甲以打棒击“鸡头”使其弹向上空,再以打棒击之。乙仍可尽力抓住飞棒。如抓住了则甲本次无成绩,如未抓住,甲再次以打棒丈量飞棒与小坑的距离,并做记录。第二、三步两次丈量之和为甲取得的成绩。乙依上述3步比赛方法进行。如事先约定各打3棒,则以各自3棒成绩之和定输赢。
六、高脚马
“高脚马”又叫做“走高跷”、“竹马”或“骑竹马”,是湘、鄂、渝、黔四省边境苗族、土家族人民盛行的一项民间传统的体育活动。“高脚马”与我国北方的踩高跷有近似之处,但不是踩高跷,土家族竹马的制作以及骑竹马的比赛方式也与其他地方不同,很有地方特色。
其制作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长棍的尺把高处绑一截横木,做一双“高脚”,离地面的高度为25-30厘米,双脚分踏上去,双手两臂持棍走路。这种骑高脚马的方法有踏板双向内、双向外,一只外一只内的,还有夹夹脚、乌龙绞柱、观音坐莲、岩鹰展翅等。另一种则是把绑横木的短棍捆在脚掌及小腿上,摆手走路。
高脚马起源于湘鄂地区儿童骑马为戏的游戏活动,同北方“骑竹马”和“踩高跷”有类同之处。其历史源流久远,最早文字记载见《后汉书·郭级传》:“司部到西河美稷,有儿童数百,道次迎拜”,不仅说明这项活动在民间有广泛活动基础,而且常用于迎接大小官员和贵宾时群众自发的迎接队伍。古代诗人曾写诗怀旧云:“桃花岁岁皆相识,人老一年大不同,记得少年骑竹马,转眼又是白头翁。”建国前,高脚马不但是土家族、苗寨青少年儿童锻炼身体、角力竞技的民间体育活动之一,也是他们走村串寨的交通工具,可谓“体用”兼并。因而该项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一直长盛不衰。
建国后,高脚马这项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作为交通工具的功能逐渐削弱,但作为锻炼身体和休闲娱乐活动却一直保持下来。在青少年每逢闲暇时,不是以各种姿势交流技艺,就是角力对抗,比比谁是角斗英雄。因此,这项活动是培养青少年机智勇敢、快速灵活的项目。
人们根据高脚马这一活动可以用来比赛耐力和技艺、比赛速度的特点,将其加以发挥,逐步发展为一种民间体育运动。1986年,湖南省体委将高脚马整理成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高脚马首次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
高脚马主要进行竞速和对抗两项比赛。竞速,就是比谁跑得快。对抗,就是我们常说的撞架,先在地面画出直径为5-10米的圆圈,并通过圆心画出中线,比赛双方站立于中线两端,裁判发令后,双方即进入圈内开始对抗,可用身体和头部撞、顶、挤或用高脚马下端绊、扫等方法攻击对方,以迫使对方下马或出边线为胜。在对抗中禁止撞击对方头部、腹部和裆部,亦不准用拳、腿、膝撞击对方。对抗每局为九斗五胜或五斗三胜。高脚马的比赛,除了竞速和对抗外,还可以进行越野、障碍和竞艺比赛。所谓越野赛跑,就是在郊外赛跑,需要跨过溪沟,通过泽沼或稻田,走过沙滩,穿过小林等。
有上坡,也有下坡。所谓障碍赛跑,就是在竞速的途中设置几个障碍的赛跑。所谓竞艺,就是骑在竹马上,在规定的场地上,在不下马的条件下比谁骑的姿势多、姿势优美、难度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