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商贸习俗
解放前重庆土家族地区民风淳朴,人们重义轻利。商人把“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作为商业道德,来维护自己的声誉。
清早开门时,坐商打开栈板制成的合页门,按其顺序一一堆放,不得紊乱以图百事顺利。由于本小利薄,所以此地的商店往往贴有“赊欠免言”之类的纸条以谢绝赊欠。土家族商贩出行,路遇的第一个人是空手的女性,往往以为不吉利,就会吐3口唾沫以去晦气。
首先路遇的是抬棺出葬的队伍,商贩就会认为是有棺(官)有材(财)
而大吉大利,倍感神清气爽。
走村串户的土家族小贩多用手鼓或其他能发声的东西来击打,发出“响声”以招徕顾客,所以,此地的货郎有手鼓;麻糖匠敲打麻糖錾,它是一块弯形铁片,前端有刃口;改(骟)匠和补锅匠吹牛羊角等等。
此地无论行商坐贾每天第一笔生意都可降价销售以图开张吉利,第一笔生意成交前忌将钱付出,而且第一笔买卖一般不愿反悔。
《重庆民族志》明确记载了土家族人的商贸禁忌和预兆:“赶集途中,若遇上的第一个人是女子,且答了话,这天便不能做生意,得立即返回。所以有的女子故意不与人说话,以免误人正事。赶集途中,遇人解便(尤其是女子)不能上集。破禽之日,禁做买卖。”
赶集途中,碰见水牛或蛇,生意必好,因蛇是银串子,水牛最值价。
“头晚梦见水牛或蛇,生意必旺。”
由于重庆土家族地区的人们居住分散,交通也不便利,这使人们择偶范围极为狭窄。所以赶场还是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机会,即俗称的所谓“赶边边场”。未婚青年男女穿着一新,在场镇这种公开的场合去物色自己心仪的人,用真诚的歌声去争取自己的爱情。赶场也是约会的方式,场镇成了公开的约会地点。酉阳民歌唱到:
龙潭5天赶1场,赶场街上去望郎。场头场尾都走搞(方言,意“走遍”)没见我郎来赶场。
在腊月的二十八或二十九日,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成群结队风雨无阻地相邀赶场。这就是赶年场,这种习俗后来影响到其他的民族。“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易,还可以参加和观看打秋千。玩狮子、玩灯、上刀梯等文体活动。男女青年也趁此机会盘歌对歌,增进友情。”每到年节人们汇聚场镇,参加或观看各种文艺活动。
很多文体活动多安排在场镇,并于节日期间开展。“初三四日以后,有龙灯之戏。州属市镇乡镇皆有之,唯龙潭为盛。四乡之龙皆集于镇,夜必数十条或百条,至上元夜而后止。”节日期间,重庆土家族地区的商贾一般是不开市营业,即光绪《彭水县志》所云“曰闹元宵,过此则童冠皆入塾肄业,商贾择日开市”。解放后这些习俗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有很大变化,逐渐融入了现代气息,节日经济成为增加收入的重要部分。
重庆土家族地区的商贸习俗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也慢慢地发生着变化,体现出该地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加快了民族繁荣的步伐。但是,可以体现民族特征的商贸习俗的逐渐演变也表现出此地少数民族的特性也在走向消失,这对于保持此地的民族的独特性而言,不能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