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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身体禁忌

身体禁忌

身体是人类生命存在的载体,在一定意义上,身体就是生命。在人们看来,身体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事物都是身外之物,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所以在中国,从古到今,都对自身的身体相当珍视,“明哲保身”成为至理名言。作为儒家十三经之一的《孝经》开篇第一章《开宗明义章》就引孔子的话揭示出了孝的宗旨与根本:“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对百姓的一切教化都是从孝道中产生的。你还是坐下,我讲给你听!人的身躯、四肢、毛发和皮肤,都是父母给予的,作为孝子就千万不敢使其有所亏损、毁坏和伤害,这是孝道的起点。而修立自身的崇高道德,为平民时独善己身,为官时施惠于社会,留给后世一个非常好的名声,从而使父母在天之灵也得到彰显和荣耀,这是孝道的终结。孝的实行,从侍奉自己的父母开始;中年做官,在侍奉君主时以忠诚体现出自己具有的孝道;最终在于扬名显亲,实现修身立世的宏伟志向。”正因为身体如此重要,所以中国民间关于身体的禁忌很多,而这些禁忌绝大多数都是以保护自身为目的的。

具体而言,身体禁忌表现在身体本身、性和生育三个方面,以下分述之。

远古时期,由于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不足,因此对自身器官的一些特殊现象感到迷惑不解,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禁忌。这些禁忌有些是属于恐惧性的,有些则属于自我防卫性质,具有保护人类自身的积极作用。

第一,人对自身以外的其他人群身体的禁忌,包括对神圣人体和不洁人体两种禁忌。神圣人体主要指三类人:第一类是国家的君主和权臣等身居高位的特殊人员,他们高高在上,威严无比,例如国君,一般的大臣都对他敬畏三分,三叩九拜,不敢正面或抬头去看,更不用说普通的老百姓了。《礼记·曲礼下》中就有这样的禁忌描述:“天子视不上于袷,不下于带。国君绥视,大夫衡视,士视五步。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意思是说,面对有地位的人,视线因人而异。看天子,视线不可高于他的衣领,下不可低于他的腰带。看国君,视线可以稍高于衣领。面对大夫,可以平视他的面孔。面对士,不但可以平视,而且视野还可以稍宽,只是不能超过五步的距离。视线高过对方面孔,就显得神情骄傲;视线低于对方腰带,就显得忧心忡忡;目光倾斜,就显得心术不正了。第二类是在民间担任神职人员如巫觋、神汉和端公等的人员,他们或者能够通过行施巫术或法术上达神明,与鬼神世界沟通;或者借助神的力量或自身所具有的神性对普通人造成威胁和伤害,因此人们对他们同样是毕恭毕敬,唯命是从。第三类是命相和骨相中不可交往或者相克的“对头人”,也就是民间称之为“命硬”的人。这三类人群通常被认为是具有某种特异功能的人,他们“命大”、“命硬”,可以“克人”、“妨人”,也就是可以危害他人,甚至致他人于死亡。普通的人和他们接触时要谨小慎微,最好是退避三舍,敬而远之,否则就会招致灾祸。不洁人体则是大多针对于月经期和分娩期的女性而言的,也包括犯过罪的刑罚之人、病人以及死人。对这些人的禁忌主要是出于安全和健康的需要,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接触,甚至连他们使用过的器具都不能使用,更不能相互交往。其实,对于不洁人体的禁忌,几乎是一个世界现象。在许多原始民族那里,对于接触过经期或分娩期的妇女的人,都被视为具有生命危险。例如澳大利亚土著人妇女在月经期被严格禁忌接触男人用的东西,甚至不能走在男人们经常走的道路上,否则就会造成死亡。在哥斯达黎加的布顿印第安人中,月经期的妇女被视为是不洁净的,这期间,她们只能用芭蕉叶代替碟子吃饭,用过之后就要扔到偏僻的地方,否则,如果被牛吃掉,那牛就要羸弱而死。同样,她们只能使用专用的器皿喝水,如果有人用她们使用过的杯子,此人就得死亡。在这种禁忌作用下,许多原始民族都有把经期与分娩期妇女隔离开来的习俗。而在我国民间尤其是甘肃民间,处于月经期和分娩期的妇女都会在共同禁忌习俗下自觉遵守,或者由长辈传授给晚辈需要注意的禁忌内容。总之,对于神圣人体的禁忌,一般来说都是强制性的、被动的,而对于不洁人体的禁忌则一般是限制性的、主动的。

第二,人们对自己身体的禁忌,主要指表面的皮肤、面貌及面部表情等,这方面如裸露、骨相、肉体、文身、影像、色气等。在民间,除了上述神圣人体和不洁人体两类人一般都处于与平常人相隔离的状态中,人们还需要对自己的身体采取一些必要的禁忌行为,以确保自身安全。在一些少数民族的禁忌习俗中,也有这样的内容。例如回族人按照******教的教规规定,禁忌拜佛算卦、求签占卜、相信邪术、佩戴护身符和诵读咒语、文身等。

在汉族民间,对于身体的裸露,一般都是禁忌的,对于未成年的小孩子除外。对于谨守传统的中国人来说,都忌讳暴露自己的身体,尤其成年人更是如此。民间俗语说:“男不露脐,女不露皮。”也就是说男性可以在特殊场合如劳动出汗时允许裸露上体,而女性则在任何场合都禁忌裸露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在中国古代,无论是一般平民百姓的姑娘,还是豪门贵族的闺秀,都要求从幼年起就身处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闺房里,不能让外人看见脸和手等部位。因为在人们看来,女性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是一种“性诱惑”,容易引起男性的****,招致灾祸。在汉代班昭撰写的《女诫·妇行》篇中,这样规范女性的行为:“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技巧过人也。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洗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宾客,是谓妇功。此四者,女人之大节,而不可乏无者也。然之为甚易,唯在存心耳。”意思是说:作为一个女人,必须要在这四个方面特别有操守,一是妇人的品德修养,二是妇人的说话,三是妇人的容貌打扮,四是妇人的活计女红。妇女在品德修养方面,没有必要有超过他人的聪明才智;妇女在说话方面,没有必要伶牙俐齿地和别人针锋相对;妇女在容貌修饰方面,不必要把自己打扮得花容月貌;妇女在做手工活计方面,没有必要技巧超过他人。身处幽静之处,守卫自己的贞节,对自己的行为经常进行责问,动和静都要有法度,这就是所谓的妇德。讲话时要选择适合自己身份的言语,不说那些充满恶意的话语,选择适当的时机然后讲话,不在人面前留下令人厌恶的印象,这就是所谓的妇言。每天都要洗干净尘土和污秽,穿戴的衣服和首饰都要鲜亮光洁,按时沐浴净身,身体上不留污垢,这就是所谓的妇容。一心一意地从事织布,不喜好开玩笑,干净整齐地备好酒食,来招待宾客,这就是所谓的妇功。这四个方面,是作为一个女人的最大的节操,不能不需要它。但是做起来比较容易,最重要的是要经常性地存于内心深处,严格遵守。对女性身体的裸露禁忌,在信仰******教的各个民族中,都体现得相当充分而具有典型性。她们出门一般都要用黑色的纱布遮盖自己的面容以及头部,不能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脸和脖子。

骨相,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对人的面貌进行观察和占验以掌握对方灵魂来预兆吉凶的一种道术。这种禁忌,既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相卜者自己。民间流传的所谓“麻衣相法”,主要就是通过骨相来占卜和预测人的命运和吉凶的。古人就有这种相法。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上说:“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认为人有骨相,就好像万物都有各种类别一样,是很自然的事情。王充在《论衡·骨相篇》中认为:“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认为用骨相的分布和皮肤的纹理来考察一个人的命运,没有不对应的。王充还列举了历史上具有帝王之相的富贵骨相和奸臣贼人的阴邪骨相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指出:

传言黄帝龙颜,颛顼戴午,帝喾骈齿,尧眉八采,舜目重瞳,禹耳三漏,汤臂再肘,文王四乳,武王望阳,周公背偻,皋陶马口,孔子反羽。斯十二圣者,皆在帝王之位,或辅主忧世,世所共闻,儒所共说,在经传者,较著可信。……

范蠡去越,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犬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子何不去?”大夫种不能去,称疾不朝,赐剑而死。

大梁人尉缭,说秦始皇以并天下之计。始皇从其册,与之亢礼,衣服饮食,与之齐同。缭曰:“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居约,易以下人;得志,亦轻视人。我布衣也,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须得志,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交游。”乃亡去。

王充在此认为,历史上传说黄帝眉骨圆起,颛琐头部有肉突起如角,帝喾牙齿连成一片,尧的两眉竖立成八字的形状,舜的双眼都有两个瞳仁,禹的耳朵有三个洞孔,他的双臂有普通人的两倍长,文王长有四个乳房,武王身向后曲而仰面朝上,周公驼背,皋陶长着和马一样的口,孔子的头顶中间低而四周高。这十二位圣人,都处在帝王的位置,有的辅佐君主,为天下担忧,这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听见的,也是所有文人都共同说的,记载在经传的,明显是可以相信的。王充在此既举出了一些长相怪异但都具有帝王将相之才的圣者的例子,还针对一些历史上的具体人物的骨相进行了论述,接着他又提到了长有怪异骨相而生性阴险邪恶残暴之人的例子,他举例说春秋末越王勾践的主要谋士范蠡在离开越国后,从齐国给当时越王勾践的另一谋臣文种寄去书信说:“天下飞的鸟如果没有了,那就得把精良的弓箭收藏起来;狡猾的兔子如果死了,那么猎狗也可以烹煮吃掉了。越王这个人,生就长长的脖子,鸟的嘴巴,可以与他一起度过危险艰苦的处境,但不能与他一起共同享受荣耀欢乐。你为什么不离开呢?”大夫文种没有离开越国,称自己有病不上朝,越王赐剑令他自杀而死。大梁人尉缭,游说秦始皇以兼并天下为大计,秦始皇听从了他的计策,和他以平等的宾主之礼相见,穿衣吃饭,也都和他相同,尉缭说:“秦始皇这个人,高高的鼻子,长长的眼睛,鹰鸟的胸脯(即鸡胸),豺的声音,没有一点恩情;虎狼的心肠,在困难之中对人谦恭,一旦实现了自己的志愿,也轻视他人。我一是介平民,但是见了我,常常居我之下以尊重我。如果确实使秦王得以实现自己的志愿,那么天下人都会成为他的俘虏,不可以与他交往。”于是就逃走了。

虽然王充在这里以人的骨骼形体和相貌以论证人的贫富贵贱是自然形成的,不是神所安排的,意在肯定骨相命定,而否定和批判神定,这种观点仍然是唯心主义的。同时,王充在论述和举例中也确实涉及了骨相术的一些核心内容。正如王充所引证的,一般骨相术认为,人如果长得“长颈鸟喙”即脖子奇长而嘴巴像鸟的嘴或“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即鼻子很大、眼睛细长、鹰一样的胸膛和发出豺的声音,就是禁忌的骨相,说明这个人将来要么是一个奸雄,要么就是一个害人的家伙。这种谬论早在古代就有人揭露并批驳,如荀子在《非相篇》中就列举了很多事例说明这种法术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论心”。民间常有俗语说:“上身长,佑君王。上身短,福分浅。”又说:“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还有这种说法:“上身长,下身短,不吃嘴就是懒。”都说明如果身材长得高大魁梧,就是帝王君子的贵相和福相。《三国演义》开头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中描写的刘备就是一副帝王之相:“那人不甚好读书,性宽和。寡言语,喜怒不形于色;素有大志,专好结交天下豪杰,生得身长七尺五寸,两耳垂肩,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景帝阁下玄孙:姓刘,名备,字玄德。”在中国古代的正史中,对帝王的描述大都是以骨相不同于俗而说明其神异的,同时也极大地强化了“君权神授”的观念。同样的道理,如果在骨相上属于凶兆,就构成了禁忌。《三国演义》中的名相诸葛亮,在蜀汉事业急需人才的后期,出于骨相的禁忌,对于“身长八尺,面如重枣”而本领高强但脑后生长有反骨的大将魏延不但不加以信任,断定他“久后必反,故先斩之,以绝祸根”,最终将其逼上了造反的道路,可以说也是蜀汉集团内部的巨大损失之一。《西游记》中“三打白骨精”故事里的白骨夫人就是由一堆白骨修炼成妖的,而且会变化成人形来蛊惑唐僧等人;《水浒传》中的武松在杀死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一对奸夫****之后,将其兄武大的尸骨埋葬,也和我们今天留下先人的骨灰以寄托哀思一样,都是对骨灵魂信仰的表现。

肉体一般是不能袒露的,对于袒胸露腹,尤其是女性的胸部和下身,更是禁忌袒露。民间认为,肉体是人类灵魂依附的住所,当人死后,骨肉归之于土地时,人开始化为了鬼魂。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有时人也可以运用自身所具有的魂魄对吉凶做出灵性的感觉。一旦发觉自身身体的某个部位发生异常,就以为是魂魄附身或者在显灵。人们常说的“魂不守舍”、“魂飞魄散”、“心惊肉跳”、“心神不定”等感觉,都是不吉利的预兆,都是禁忌的。通常来说,人们都要求自己的身材匀称,胖瘦适宜。一般而言,对小孩子尤其是婴儿,民间都以胖为美,觉得又憨又可爱,说明身体健康,所以忌言小孩或婴儿“瘦”、“缺”之类的字眼。但是到了青年,人们又忌胖喜瘦,因为胖既显臃肿又不灵活,而且还有许多疾病隐患,民间俗语说:“后生发福,棺材当屋。”预示着身体素质下降,各种隐性疾病已经潜伏,是不好的特征。中年人一般喜胖忌瘦,身体过于瘦弱,说明抵抗疾病的能力不强,因此人们一般都称为“发福”、“福态”。而到了老年,又喜瘦忌胖,俗语“千金难买老来瘦”就是表现人到老年越瘦越精神的意思。

文身也称“刺青”,是各个民族在早期发展阶段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风俗习惯,其方法是用针在人体的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状或一些几何图案。有的呈彩色,有的呈墨色,一般都用作图腾的标志。关于文身的功能,说法不一,主要有美饰说、尊荣说、吸引说、巫术说和标志说五种。后两种说法与禁忌相关。据说中华民族的五十六个民族,都有过文身的历史。现如今,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如傣族、黎族等民族中,还有文身的习俗。在汉族中,也曾经有过文身的习俗。古典小说名著《水浒传》中的史进:“从小不务农业,只爱刺枪使棒。母亲说他不得,怄气死了。老汉只得随他性子,不知使多少钱财,投师父教他。又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肩臂胸膛总有九条龙,满县人口顺,都叫他做九纹龙史进。”但是如今,在汉族及内地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禁忌文身。一些青年男女,虽然喜欢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刺上臂花或胸图之类,但总体上是禁止的。

影像是指人体在光线下投射的光影形象,通称影子。在中国民间,人们认为影像是灵魂的具象化,以为影子和人的身体息息相关。如果是人,就会有影子。没有影子,说明不是人而是鬼怪妖孽,所以人们认为影子是人的灵魂,同样,影子是禁忌伤害的,如同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一样。在中国人看来,自己的影子是禁忌踩踏或者伤害的,一旦被别人踩踏,就会得病或不吉利。如果一个人想暗中伤害另一个人,那就可以通过去踩踏或者以利器如刀、钉等物扎他的影子而达到诅咒或暗害的目的。因此,在民间,人们通常对自己的影子相当小心,尽量避免让别人踩上或者与死者联系起来。通常在替死者收殓盖上棺材盖的时候,人们也都特别留意,不让自己的影子落进棺材里,以免自己受到死者的连累。在下葬时,人们一般也都要退到距离墓穴一定的地方,用绳子将棺木吊进墓穴中去,也是防止自己的影子落进墓穴而一同被埋。阴阳先生及礼宾也都是站在影子落不到墓穴的地方行礼指点,否则影子落进墓穴,便大不吉利。同样,在民间,忌讳频繁地照镜子,尤其是禁忌晚上照镜梳头,同样是因为频繁照镜子可以使灵魂劳损受伤。不仅如此,画像也在民间有许多禁忌,一般人是不允许随便画自己的像的,只有老人的像是例外。人们认为,把自己的形象画在纸上,也就等于是把自己的灵魂也定住了。缉拿罪犯,一般都是在城门口或者交通要道张贴被通缉者的画像或照片,也是影像禁忌的一种表现。在民间,人们不但忌讳画像,而且在张贴时也不能随意贴或者贴倒贴斜,更容不得别人对画像恶意地涂抹、刻画、戳破、撕毁以至焚烧。如果对一个人要进行惩治或报复,表达自己的愤怒,就可以把某人的画像烧掉,或者撕下来踩在地上,这种行为不但在中国甚至在外国游行示威的场面中都可以看到,这其实也还是古代影像禁忌的现代表现。如今,照相技术已经在城乡之间相当流行。但是,在过去照相机还不普及时,人们都是拒绝照相的。特别是按下快门时冒白烟的镁光照相机,更是让人在闪光灯闪烁的那一刹那,惊心动魄,确实有摄人魂魄的样子。于是人们就认为照相机在照相的时候,也会把人的魂魄摄走。而且照相的次数越多,越伤元气,有的还认为会失血。在拍照的过程中,一般都忌讳那些把自己照得身首不全的劣质照片,仿佛这样就真的把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砍去了似的。如今人们还有这样的行为,对某人不满时,可以用刀扎这个人照片中的相应部位,好像这样就可以泄愤出气。在民间,人们一般对自己或与自己有关的人的照片和画像都会认真收藏,忌讳他们随地乱丢、让人踩踏或者被别人随意得到。

色气是指人的眉目之间的颜色和气色,对此民间也是相当重视的。从一个人的容颜气色的变化,可以看出这个人的心情、体质的好坏。一般而言,容光焕发、精神抖擞的人,面色红润,目光炯炯有神,显出气色一定很好;相反,那些精神恍惚、愁眉不展的人,面黄肌瘦,目光无神,则被认为是气色不好的。《逸周书·官人》中认为:“喜色犹然以出,怒色荐然以侮,欲色妪然以愉,惧色薄然以下,忧悲之色瞿然以静。”在民间,禁忌沉溺于****,认为过于好色或沉溺于房事之中会损伤元气;禁忌争气,尤其是争强好胜的斗闲气,即对自己没有一点益处反而积小怨成大仇最终导致恶果的气,更是大忌,认为气大会伤身,贵圆通,讲究和为贵,和气生财。一般来说,对正常人而言,感到气虚和突然乏力是必须要注意的,一般禁忌外出或出远门、行长路,忌讳随意与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接触,认为这样容易招致灾祸。以气色观人,也是通过直观的察看了解他人健康心理状况的一种最常见的办法。人们常根据某人的气色,推测某人的健康状况以及寿命长短。在《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诸葛亮智辞鲁肃,赵子龙计取桂阳》中,鲁肃也正是通过观察刘琦的气色断定他死期将至,鲁肃的理由是:“吾观刘琦过于酒色,病入膏肓,见今面色羸瘦,气喘呕血;不过半年,其人必死。”果然结果就如同鲁肃意料的一样。

第三,人们对从人体本身分泌出来的各种液体也是禁忌的,如唾液、血液、汗液、****等。

唾液被认为是人的精华,含有人的元神,具有一种强大的魔力。在民间,一般禁忌一个人老吐唾沫或者不停地吐痰,认为这样容易损伤元气,是很难补的。人的唾液,通常也被认为具有杀毒、除邪的特殊作用。比如人们在日常工作和劳动中,不慎磕磕碰碰弄伤时,就习惯性地用唾液去消毒,其实这也是一种比较科学的临时消毒法。如果哪里的皮肤被蚊蝇叮咬或者莫名其妙地感觉到痛痒,就往哪里吐些唾沫,这样会立即减轻痛痒。人们在劳作中感到乏累的时候,也往往是往手心里吐上两口唾沫来缓和疲劳,并且加油使劲。人们在行路中偶尔遇到一些旋风或者阴气,通常也认为是一些小鬼在作祟,只要用唾沫吐上几口就可以以阳气祛邪避祟。对于看着不顺眼的人也会在背地里向他吐唾沫,一方面表示蔑视和厌恶,另一方面也有除去晦气的意味在内,都是对人的不尊重甚至侮辱行为。因此,人们最忌讳别人向自己身上吐唾沫,认为不吉利、会倒霉运,尤其是女性的唾沫,更被认为是不洁的东西。

血液由于最早与伤亡相联系,因此人们对其形成了一种潜意识的条件反射,看到红色的鲜血会使人感到惊悸万分。原始时期的先民就看到了太多的人和动物因为鲜血流尽而死亡的场景,于是认为血液里也有人的灵魂,是一种可以使人生还又可以使人死亡的充满魔力的东西。这一认识发展为后来的“血气”观念。“血气”本指血液和气息,是人和动物体内维持生命活动的两种要素。《管子·禁藏》中说:“宫室足以避燥湿,食饮足以和血气。”《礼记·三年问》中也说:“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关尹子·四符篇》中说:“一为父,故受之于父,气为水;二为母,故受血于母,血为火。”所以血气是受之于父母以成己身的最基本的元素。《礼记·中庸》中说:“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因此在中国人传统中有“血缘”、“血统”的说法,即人类由生育而自然形成的血统关系,而且还认为同一血统的人的血液是能够交合的,而不同血统的人的血液则是相离的。在传统戏曲《三滴血》中,县官就是凭借这种常识来判定当事人是亲生还是非亲生。虽然这种做法看起来显得荒唐,但是在民间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在人们常用的词语中,把那些精力充沛、性情刚烈的年轻人称为“血气方刚”。《论语·季氏》说:“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刘宝楠正义:“壮谓气力方当刚强,喜于争斗。”把仅凭一时的感情冲动而产生的勇气称为“血气之勇”;而把导致流血与杀身之祸的刀兵之灾称为“血光之灾”。因此在血气方面,人们禁忌“失血”。如果一个人面色苍白,有贫血的症状,便说这个人“失了血”、“没有血色”、“血气不足”、“血亏”,是不吉祥的预兆,得赶紧想法调养,通常都会宰杀一只鸡,一方面补养身体,另一方面则有讨“吉利”的意思。民间通常对抽血和献血心存顾虑,也是这种血气禁忌在作怪的缘故。正因为如此,民间对妇女在月经期和分娩时流的血都是避忌的,认为是不洁的。古代就有“血祭”的礼仪,也就是杀牲取血用以祭神。《周礼·春官·大宗伯》中说:“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郑玄注:“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贾公彦疏:“先荐血以歆神。”《礼记·郊特牲》:“血祭,盛气也。”陈澔集说:“血由气以滋……故血祭者,所以表其气之盛也。”在祭祀和设坛时,认为荐献的牲畜的血是神圣的,和结拜起誓时刺指的血以及古代盟会中的歃血仪式,都是在昭示血的神圣至诚,具有禁忌的力量。在民间习俗中,把忌讳见血的日子称为血忌,遇到这样的日子不宰杀牲畜。汉代王充在《论衡·讥日》中指出:“如以杀牲见血,避血忌、月杀,则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在《论衡·辨祟》中他还说:“血忌不杀牲。”由于血液是红色的,因此红色禁忌也是一种变相的血液禁忌。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一般用红色来进行标志的,本身都带有禁止的意思。如红色信号灯,是禁止通行的标志;朱砂笔或红色笔,也都是作为评判的书写工具,除非特殊场合,一般情况下忌讳用红笔随意书写如写信等,都说“白纸黑字”。如今人们在遭逢本命年的当年,通常都要系一条红裤带或穿红色内衣裤,都是趋利避邪的意思。新婚时新媳妇头上用以遮面的红色盖头,在进入洞房前是不允许揭开的。

汗液也被人们禁忌。人们在剧烈运动或天气炎热时,皮肤上都会渗出汗液。《易·涣》:“涣汗其大号。”孔颖达疏:“人遇险阻,惊怖而劳,汗从体出。”《关尹子·八筹》说:“心悲物泪出,心愧物汗出。”民间认为,汗液和血液一样,都包含着人的精神和元气,应当珍惜。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说:“汗出于心,在内为血,在外为汗。”如果出汗太多,肯定会对人体不利,造成亏损,遗失元气。夜间“盗汗”,被认为是一种不祥之兆。在人出了汗之后,禁忌立刻洗冷水浴、喝生水、脱衣服或站在风口上。

****被人们认为是人之精。《易·系辞下》说:“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汉代王充在《论衡·祀义》中说:“风犹人之有吹煦也,雨犹人之有****也,雷犹人之有腹鸣也。”《素问·上古天真论》:“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民间有“十滴汗一滴血,十滴血一滴精”的说法,说明****过度会使人丧失性命,因此男人好色纵欲是一大禁忌。

第四,人们对人体本身各个器官的禁忌,例如发须、头面、眉毛、眼睛、鼻子、耳朵、口齿、脖子、肩膀、乳房、生殖器、手脚等。

发须主要指头发和胡须。关于“发”,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道:“发,根也。”说明发是一个人的根本。关于头发的禁忌,在民间有很多。新生儿的胎发,在一百天内是禁止剃去的,有的地方是未满月不能剃,否则小儿会有夭折的危险。在剃胎发的时候,还不能剃去正头顶上俗称“呼歇顶”即“天灵盖”上的胎发,那里摸起来波动起伏,人们认为是小儿的性命所在,是灵魂出入的地方,因此禁忌用手触摸尤其拍打,否则会使小儿变成哑巴或者痴呆。在给幼儿剃头时,都是把周围的胎发剃光,而把正头顶的头发留下来,梳成一个长长的小辫子,系上一根红色的头绳,以示禁忌。头发和胡须,对成人来说,一般也是禁忌随意剃割的。《三国演义》第十七回《袁公路大起七军,曹孟德会合三将》写建安三年夏四月曹军在征张绣的行军途中,曹操所乘马受一鸠之惊,践踏了一大块麦田,依据军令应该斩首,曹操根据《春秋》中“法不加于尊”的规定,以剑割下自己的发掷于地来代替砍头,严肃军纪;同书第五十八回《马孟起兴兵雪恨,曹阿瞒割须弃袍》中曹操在被马超追击逃跑时“掣所佩刀断其髯”的不得已举动,都说明了头发与胡须对人的重要性。在遇到丧事时,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都禁忌在一个月或百天内理发和剃须,据说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哀痛之情,无心梳洗打扮,或者还有一种说法是不理发、不剃须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形貌,免得让亡灵辨认出来,祸及己身。在甘肃的回族、东乡族以及******教新教流行的地区,都有禁忌剃须的习俗。******教新教主张男性年满十二岁,必须留胡须,否则会被视为违背“圣行”之徒,有“剃掉一根胡须,罪同杀死一个天仙”的说法。在兰州、武威和西宁等地,留长胡须者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人们的尊敬,并可以得到保护,冬天还用护套将胡须保护起来以防冻伤,有“胡须是路票”的说法。但在老教流行的地区,则禁忌蓄胡须。在汉族地区,也有如果父母健在,儿子忌留胡须的习俗。掉头发和拔白头发也都是禁忌的。对于这一禁忌,江绍原先生在《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一书中,从民俗学的角度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可以参考,不过所列举的例子都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以下只就甘肃特有的民族裕固族中的“剪发”习俗,参考《中华风情大观》第一卷中王锡龄先生的撰述,略加描述如下:

裕固族的妇女只要一生下头胎孩子,不论是男是女,他们的头发都是禁忌随意剪剃的,而要一直等到满月、三个月、周岁或者三岁时,才能由父母亲请喇嘛或者家里的老人选定吉日良辰,专门给孩子剪发,裕固族语言叫“莫拉楞巴什柯尔格布特”。吉日一般都选择本月的初一或十五,时辰则按十二属相卜算,多在午时。据老人讲:“这是裕固族人的老传统,给娃娃剪发,就像给马驹剪鬃一样,马驹剪鬃才算马,才能乘骑;娃娃剪发才成人,才能长命。”

剪发的当天,孩子的父母亲要宴请亲朋好友。亲朋好友带上各自的礼物到来后,先要举行仪式,也就是让亲朋好友按照舅舅、长辈和村里头人等亲戚关系的辈分高低、亲疏程度依次坐定,然后由家里人将孩子头顶的一片头发用红线扎紧辫住,再由母亲抱上或领上孩子,父亲端上木盘,盘内放上一碗稠奶、一碗酥油,碗底铺一条洁白的哈达,双双走上前去,首先站在舅舅面前,恭敬地说:“先请舅舅给孩子剪个发。”于是,坐在上席的舅舅,即给孩子送上一条哈达,并且用中指蘸上酥油,如果是男孩子就在左发边上稍抹一下,如果是女孩子就在右发边上稍抹一下,才拿起剪刀在抹酥油的地方剪上几丝头发放在盘中,又用手给孩子嘴上抹点****,说:“我给你一匹金马驹。”孩子的父母亲代孩子致谢后,又站到长辈面前恭敬地说:“请长辈也给孩子剪个发。”长辈同样给孩子送一条哈达,用中指蘸上酥油在孩子的发边上稍抹一下,便拿起剪刀在抹酥油的地方,剪下几丝头发放在盘中,也用手给孩子嘴上抹点****,说:“我给你一头白乳牛。”孩子的父母亲代孩子感谢后,又站到第三位面前,以此类推,就这样从头到尾,依人依次,让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先剪左右两边,后剪前后两边。同时,边剪边对孩子唱祝福歌,每当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就要有一个人领唱,大家帮腔齐唱“保尔额埃”即祝福孩子健康长寿。所唱歌词的大意是:

今天的日子像太阳一样光芒四照,

舅舅和亲友们都请到,

娃娃成长托大家的福,

牛羊满圈来马驹欢跳。

金剪子剪头发,娃娃像金子发光美好,

银剪子剪头发,娃娃带来珠玉及财宝,

铁剪子剪头发,娃娃长成铁疙瘩,

祝愿长命百岁,幸福欢乐终到老。

接着,便要给孩子颂吉利词。比如,有的人说:“这娃头大额宽,必定能当大官。”有的人说:“这娃满脸富贵,必定长命百岁。”总之,都是一些祝愿孩子将来有出息、健康长寿的话语。

待在座诸人全部都剪完发,唱完祝福歌,颂完吉利词后,孩子的父母亲就要邀请舅舅或者一位多子多女、人旺家兴并有理发技术的知己朋友,给孩子重新把发型理好。但是头顶的胎发还要继续保留,前额的胎发也要保留一些,留给这次没有前来参加仪式的亲朋好友以后再剪。

亲朋好友在参加剪发仪式时,给孩子许送的马、牛、羊等家畜,不仅要求全部是白色,而且还是母畜,意味和象征着纯洁、高雅、繁衍、兴旺和发达。

剪发仪式全部结束之后,就开始进入宴请阶段,在吃宴席时,先吃酥油奶茶泡馍,然后就吃手抓羊肉,最后才是喝酒。

在吃手抓羊肉时,也要按照亲戚关系的远近和辈分高低,来分配羊背子。羊背子一般分为三种:

头背子,是端给舅舅、长辈和村里头人等的。这一块肉从骶骨到尾巴足有八斤重,上面还要放些碎肉。客人吃完碎肉,就把羊背子驮回家去了。

二背子,是给僧官、倦头、知己等人的。这是一块大胸岔,足有五斤重,上面也放着碎肉,客人照样是吃掉碎肉,驮回背子。

三背子,是给普通客人的。这块肉有二斤多重,上面同样放着些碎肉,客人吃完碎肉,带上肉块。

吃完碎肉喝酒时,还要吃挂面和揪面片。同时,主人和客人都要唱酒曲,表示欢迎和祝贺。

客人们给孩子许送的家畜,临行前一定要约好时间,请孩子父母亲按时替孩子牵回。这批家畜牵回后由孩子的父母亲代替孩子饲养放牧。等孩子长大后自行处理,其他人均不得干涉。

在甘肃陇中地区,女孩子的头发在平时梳的时候禁忌乱扔和丢弃梳下的碎发,而要塞到墙壁的缝隙或者积攒起来,要么在货郎来的时候换成针线,要么就放到“长流水”即流动的小河水中任其漂走。对于剪发时剪下的大辫子头发,更是禁忌随意丢弃,而是要包好,带到大河边,让河水带走,意味着希望自己的头发能够长得像河水一样长。在陇东地区,也禁忌将头发随地乱扔,而要塞到墙缝里去。

头面指头和脸,是人的尊严之所在,也是人的仪表。通常把那些有荣耀和有作为的人称为“头面人物”,而做了坏事和不光彩事情的则称为“丢脸”、“丢人”、“丢尽颜面”。在民间,禁忌打人的头和脸,有“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之说。同时民间还有对人体的头形、面容等方面的禁忌。在头形方面,禁忌头大脸小,俗语说:“头大面小,终身不了。”禁忌五官不端正,俗语说“五官不正,心术不正”或“五官不端,邪气通天”。禁忌脸面上长痣,有“头无恶骨,面无善痣”的说法。也有的地方认为痣有主吉和主凶之分,认为“平痣无事,鼓痣招事,黑痣主吉,白痣主凶”。忌讳女性的颧骨高,俗语说“男人两颧高,生来志气高;女人两颧高,杀夫不用刀”,这自然是歧视女性的说法,没有什么科学道理。有的地方把脸上长有横肉视为凶相,又说两腮无肉不可交。忌讳人中狭窄,说是“人中宽又长,儿女站满堂”、“人中一条线,有子也难站”。尤其禁忌脑门与下巴长得不对称,所谓“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主大富大贵”,又说“天地不对称,一生命苦受孤伶”、“下巴歪,衣食贫穷少人来”。在汉族和满族中,至今还存在着小儿头睡成扁形的习俗,尤其是女孩子,如果哪家姑娘头的枕骨部位没有睡扁,就被认为是“丑闺女”,将来找不到一个好婆家。因此民间流行在小儿睡的枕头里填充上小米、豌豆之类,让初生婴儿仰枕其上,将头睡圆,也是一种纠正头骨的有效办法。脸上肌肉跳动本来也是一种正常的肌肉放松现象,但民间也相信这与吉凶有关而加以忌讳。通常认为,午时、辰时、巳时右边脸上的肉颤抖是凶兆,不吉利;而亥时左边脸上的肉颤动主失财,也是凶兆;其他时刻脸上任何一边的肌肉颤动都是吉祥的预兆,或主遇贵人,或主有喜事,或主升官发财。同样,脸面要是感觉到发烧,也是吉凶的预兆。通常认为,丑时、未时脸发烧,是凶兆,或主烦恼忧虑之事,或主口舌之事。在亥时,如果脸发烧,还要分左右两种情形。如果是右半边脸,则是凶兆,主诉讼之事,即吃官司;如果是左半边脸,则是吉兆,主升官。其他时刻的脸发烧,无论左右,或无关系,或主吉兆。有的地方忌讳头肿,尤其是女性,这是性命难保的前兆,是凶相。

眉毛的长相也与人的面貌大有关系,在民间,一般禁忌长的眉毛是“八字眉”,即在长相上眉梢耷拉向下,或认为是阴险之相,或认为是用情不专、好色淫逸的面相,即俗语常说的“眉分八字贪花柳”。如果眉毛是“倒八字形”,那就更要禁忌,不但不能说“倒”,因为这样就成了“倒眉”,谐音“倒霉”,有的地方也把这种眉相称为“虎眉”,一般认为是性情粗野、有勇无谋的眉相。对于女性而言,长着细眉是一种温厚善良的相,禁忌长又浓又粗的眉毛,认为这是凶恶泼妇的眉相。眉毛也是禁忌拔掉或剃掉的。民间一般认为,浓眉大眼是福相,也是长寿相,尤其是长得非常突出的那几根眉毛,俗称为“寿眉”,更是要保护好,长得越长越好,禁忌拔掉,否则会“折寿”。民间认为眉毛长得又稀又长的人,家中人丁不旺,兄弟不多,子孙也就不会繁盛了。

眼睛也称眸子,人们认为它是心灵的窗户,是人们传递情意的重要器官。《灵枢经·大惑论》上说:“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为之睛。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瞳子。筋之精为黑眼。气之精为白眼。”《孟子·离娄上》中说:“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意思是说:观察一个人,再没比观察他的眼睛更好的办法了。因为眼睛不能遮盖一个人的丑恶。心正,眼睛就明亮;心不正,眼睛就昏暗。在眼睛的形状方面,民间也有许多忌讳。忌讳眼歪斜,俗语认为“眼斜心不正”。忌讳眼睛上长痣尤其是黑痣,认为长大了会做强盗。在汉族民间,忌讳“四白”,即眼睛的上下左右都露出眼白,民间称“死羊眼”。《南齐书·褚渊传》载:“轻薄子颇以名节讥之,以渊眼多白精,谓之‘白虹贯日’,言为宋氏亡征也。”尤其女性更是忌讳,否则克夫,俗语所谓“目有四白,五夫守宅”。忌讳长三角眼,认为这种人孤僻、无情、凶恶。有的地方把人的眼睛的形状和各种动物的习性加以联系,如龙眼、凤目、牛眼、羊眼、象眼、鹿眼、蛇眼、狼眼、狗眼、蜂眼等,有的主吉利,是福相;有的则主凶险,是恶相。同时眼皮跳,也是一种预兆,俗语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或“左眼跳福,右眼跳祸”,都是说左吉右凶。遇到这种情况通常是凶兆时,民间往往是往眼皮上粘点草棒之类加以禳解。《霓裳续谱·杂曲》录有一首《寄生草》道:“眼睛皮儿扑簌跳,耳朵垂儿常发烧,未开门喜鹊不住喳喳叫,昨夜晚上灯花儿爆。茶叶棍儿直立着,想必是今夜晚上情人到。”虽然是南方民歌,但是这种习俗,在北方民间也是普遍存在着的。

鼻子是人重要的呼吸通道,因而人们认为与元神有关。打喷嚏本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在民间认为,如果连打喷嚏那就说明有人在咒骂自己,禳解办法是在耳朵上涂抹些唾沫;而只打一下喷嚏,说明有人在想念自己。这种习俗,自古就有。《诗经·终风》里就说:“寤言不寐,愿言则嚏。”《传》解释说:“愿,犹思也。盖他人思我,我则嚏之也。”《毛诗笺》说:“今俗人嚏则曰人道我,此古之遗语也。”明代冯梦龙编辑的《挂枝儿》中有一首《喷嚏》道:“对妆台,忽然间打个喷嚏,想是有情哥思量我寄个信儿,难道他思量我刚刚一次!自从别了你,日日泪珠垂。似我这等把你思量也,想你的喷嚏儿常如雨。”可见这一习俗在全国各地也都存在。鼻子的形状还涉及面相,因此忌讳鼻子长得歪斜、短和凹,俗称“塌鼻梁”,是劳碌卑贱的命相。忌讳长鹰钩鼻子,即鼻尖向下,认为这种人薄情寡义,为人阴险,如果是女性,那就更要避而远之。

耳朵是人体通神的一窍,是听觉器官。耳朵根子软,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花言巧语。耳朵如果长得大,俗称招风耳,是福相。在民间,忌讳耳朵发热或耳根烧,如果这样那就说明有人在背地里咒骂自己,要使劲地用手搓耳朵来禳解。忌讳将掏出的耳屎乱扔,否则让别人踏上会对自己不吉利,如果让自己误食那就后果更严重,会变成聋子或哑巴。

嘴巴和牙齿的形状,也关系到人的吉凶祸福。在汉族民间,有“男儿嘴大吃八方,女儿嘴大吃谷糠”或“男人嘴大吃四方,女人嘴大吃钱粮”的俗语,都是说男人嘴大福气大,而女人嘴大无福,这是对女性的侮辱和鄙视。民间还忌讳人嘴小,说是“口小而圆,衣食难全”,而女性嘴小却是一种美好的口形,所谓“樱桃小嘴”。在嘴的形状方面,民间还忌讳嘴角有纹路入口的,称为“锁口纹”,长了这种嘴形的人会被饿死。东汉王充在《论衡·骨相篇》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周亚夫未封侯之时,许负相之,曰:“君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侯矣;有如父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有纵理入口,曰:“此饿死法也。”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文帝择绛侯子贤者,推亚夫,乃封条侯,续绛侯后。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入边,乃以亚夫为将军。至景帝之时,亚夫为丞相,后以疾免。其子为亚夫买工官尚方甲盾五百被可以为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告其子。景帝下吏责问,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

这段故事也见于《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文字稍有不同。意思是说:周亚夫还没有被封侯的时候,有个姓许的妇女看了他的面相,对他说:“你三年后为侯,为侯八年将作将相,掌持国家权柄,贵重极了,在臣子中再没有第二个人比得上你,九年之后你会饿死。”周亚夫笑着说:“我的哥哥已经继承父亲当上侯了;如果他死了,也应当由他的儿子继承,我周亚夫怎么说得上做侯呢?这样,既然我已经富贵了,像妇人所说,又怎么说得上饿死呢?指给我看看!”姓许的妇女指着他的嘴,有一条直纹通向嘴角,说:“这就是被饿死的骨相。”过了三年,他的哥哥绛侯胜之有罪,汉文帝要选择绛侯周勃儿子中贤能的人来继承他的侯位,有人推举了周亚夫,于是就被封为条侯,延续了绛侯的后代。汉文帝后六年,匈奴入侵边境,于是任命周亚夫为将军。到汉景帝时,周亚夫当上了丞相,后来因为生病被免去了官职。他的儿子为亚夫买了工官和尚方制造的五百套铠甲与盾牌准备作为埋葬品,为修造坟墓雇用了人力,却虐待他们,不给他们工钱。雇工知道他家私买官器,由于怀恨就向上告发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派司法官吏查办,因此他五天不吃东西,吐血而死。

关于嘴形,民间还有“合嘴出现弯弓样,其人恶毒心极狂”和“唇厚忠实,唇薄奸猾”的说法。对于嘴唇的颜色,民间也有“唇红者主贵,唇白者身寒,唇暗者自卑,唇黑者主危”的说法。嘴唇与牙齿的关系是至为密切的,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据说牙齿也是有灵性的,不应该乱扔。在民间,凡是小孩子由乳牙换恒牙时掉下来的牙齿,都要小心地保管,掉下来的上牙要放在门板的门窝里,下牙要扔到房顶,这样才出牙快,而且长得快,千万不能让人踩踏,否则就不吉利。小孩子在长新牙时,忌讳用舌头舔牙根,否则长出的新牙不端正。忌讳牙齿露在嘴唇以外。忌讳牙齿发黄发黑。在陇东地区,禁忌将脱落或换掉的牙齿乱抛。在陇中地区,禁忌将小儿换掉或成人脱落的牙齿随意乱丢,孩子的上牙放在门下,下牙应抛到房顶。老人的牙齿脱落后也禁忌乱扔,而要保留下来,在去世后随葬。

脖子在民间也是有禁忌的,不但忌讳女性的脖子色黑,尤其忌讳长得短而粗。俗语说:“脖项短,不是瘸腿,就是瞎眼。”

肩膀是力量的象征。在汉族民间,忌讳别人拍打自己的肩膀,尤其是年幼者拍打年长者的肩膀。又因为肩膀也是人体最敏感的部位之一,所以忌讳男性触摸或者碰到妇女的肩膀。

乳房对于妇女来说,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是人的性敏感区域,而且还是哺育后代的重要身体器官,所以禁忌随意触摸妇女的乳房几乎是每一个民族都普遍存在的习俗。对于女性的乳房,不但禁忌别人触摸,而且禁忌自我裸露。在农村,一些年老的妇女至今仍然穿着带大襟的衣服,把自己的胸部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禁忌窥视女性的乳房,否则被认为是亵渎和淫猥。

生殖器是人体的****,除了幼儿以外,几乎所有民族的所有成员都禁忌暴露自己或偷看别人的生殖器,否则被认为是对别人人格或尊严的一种侮辱。异性之间,禁忌互相看视对方的生殖器。在这方面,对妇女的禁忌更加严格。不但禁忌看视,而且也禁忌说与生殖器有关的话语,认为是不洁的,民间称之为“脏话”,一般都用于咒骂人。与性器官有关系的物品或场所,一般都不明言,而是采用其他词语代替,如贴身穿的内衣裤称为“内衣”、“小衣”,把撒尿拉屎称为“便溺”、“方便”、“更衣”,把大小便的地方称为“厕所”、“一号”、“茅厕”、“灰圈”。生殖器的禁忌,还与生殖崇拜有关系。在民间,有许多性崇拜方面的遗迹和风俗习惯。对于古代太监来说,禁忌生殖器丢失。他们都有一个传统,就是将自己净身之后阉割下来的“****”即男性生殖器俗称“宝贝”用油炸透,再小心地用油纸包好,然后放在一个叫“升”的容器里,悬挂在高处僻静的房梁上。等到太监老死后,要把他的“宝贝”放在棺材里,带到阴间去,因为有种说法是:“这一辈子虽然已经六根不全,但来世还可以变成一个完整的身子。”之所以把“****”放在“升”里,意思是被阉割的人希望能在宫中步步高升。

手脚是人体最活跃的器官。在民间,对手脚也很有讲究。俗语说:“男子手如绵,生来一世闲。男子手如爪,一辈子好不了。”当然,一个人的手看起来如果细软绵润,脚如果又圆又胖,那这个人肯定生活水平较高,过得很安逸;而如果一个人的手看起来粗大硬枯,脚也瘦长干枯,这个人肯定生活比较贫困,工作也相当辛苦。民间对手的禁忌,主要表现在看手相方面。所谓手相,就是根据一个人手掌中的纹路指向、深浅、粗细以及分布形状来占卜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爱情、婚姻以及子嗣等,指纹呈簸箕形的称箕,螺旋形的称斗。这种看手相法在全国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而且每个地域都有自己不同的卜法。当然这是一些迷信活动者编造出来的骗人的书,但从人们相信的程度来说,其中也有对手的崇拜和禁忌的原因在内。例如手相中的所谓断掌纹,是指在手掌中,有一条横贯手掌的很深的纹路,就像把手掌从中间切断一样,民间以为女性有这样的手相克夫,是不吉利的。在脚方面,古代有裹脚的习俗,禁忌妇女大脚,视将天足缠裹成残疾模样的“三寸金莲”为美德的象征,现在在乡村除了一些年老妇女之外,已经没有小脚的女性了。对于脚上长的毛,民间也禁忌拔掉,认为脚上的毛也是有元神的,如果拔掉,就会失去神力,丧失在夜晚赶路或劳动时弹压鬼魅祟祸的威力。在少数民族中,也有对脚的禁忌。如塔吉克族就禁忌用脚去踢羊,尤其是禁忌用脚踩踏食盐或者其他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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