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468300000025

第25章 证据调查(4)

第六节 证据保全与保管

一、证据保全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是指对不能即时取得且过后难以取得或可能灭失、毁损的证据材料采取的保护性措施。证据保全的目的,是保护证据材料及其证据价值不受损害,为获取证据赢得时间和条件,是证据调查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证据调查不仅会受到证据调查主体职责、权限和手段的限制,还会受到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使应当即时取得的证据有时难以即时取得。不能即时取得的证据材料可能因自然因素导致变质或变形而失去证据价值,或因人为因素(如被转移、隐藏或销毁)而失去取证机会,因此,执法机关在注重及时搜集证据的同时,对不能即时收集的证据材料要注重保全,防止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证据材料灭失、毁损或证据价值灭失而给案件调查处理带来不利影响。因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导致证据材料灭失或失去证据价值,进而影响案件调查处理的,执法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

证据保全既涉及执法成本和效率,也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因此,对需要取得且能够即时取得的证据必须即时取得。不能即时取得的证据材料在下列情况下才能采取保全措施:

1.证据材料可能灭失

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使证据材料消失的情形。如实物证据材料被隐匿、销毁、转移,或因自然因素而从客观世界中消失;证人病亡或移居国外等等。

2.证据材料可能失去证据价值

证据材料可能失去证据价值,是指实物证据材料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引起物理、化学变化导致腐烂、变质或变形而失去证据意义的情形。如实物证据材料腐蚀、霉烂或变形后,既难以提取和辨认,也不能作为鉴定样品予以鉴定,从而失去证据价值。

3.过后难以取得

过后难以取得,是指不能即时取得的证据材料虽然不会在客观世界中消失,但取得非常困难的情形。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和环境下,对应当取得的证据必须即时取得,这是证据调查的基本准则和常识。不能即时取得但过后可以取得时不宜采取保全措施,只有不能即时取得且过后难以取得时,才能采取保全措施。过后难以取得的原因即可能是证据材料灭失或失去证据价值,也可能是人为障碍,但无论何种原因,只要存在过后难以取得的可能,就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三)证据保全措施

《行政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证据保全作了相应规定,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调查的实际需要,本着合法与适当原则采取保全措施。合法,是指证据保全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证据保全涉及证据价值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只有严格依法定程序和方法实施,才能实现证据保全的目的。适当,是指证据保全措施应当与证据种类、案情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既要有效保护证据材料及其证据价值,又要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登记保存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搜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根据该规定,对不能即时取得且可能灭失或过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登记保存(登记保存的方法见第九章第三节)。

2.查封或查扣

查封,是指执法机关对涉案财物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暂时限制当事人对被查封财物的控制权、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强制措施;查扣,是指执法机关将涉案财物(动产)依法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暂时限制当事人对被查扣财物的控制权、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强制措施。查封查扣涉案财物既是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或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物品流入市场的有效措施,也是保全证据材料的有效措施。当需要对不能即时取得且过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或查扣措施保全的,应当查封或查扣(查封或查扣的方法见第九章第三节)。

3.拍照、录音录像

拍照、录音录像是保全证据材料的常用措施,当证据材料不能即时取得,需要保全但不适用登记保存或查封查扣时,可以拍照、录音录像保全。录音仅适用于言词证据保全,录像既适用于言词证据保全,也适用于实物证据保全。

4.复制

复制,也称拷贝,是指利用专用技术设备依据原件(物)制作证据材料的情形。复制证据材料的前提是难以取得原件(物),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与原件(物)完全一致。复制适用于书证、物证和音像证据的保全,如复印、临摹、拓印、仿制、翻录、翻拍等。

5.鉴定

鉴定通常适用于对易腐烂、变质物证材料的保全。通过鉴定,对物证材料的物质属性予以固定,从而实现保全证据的目的,否则,可能因物证材料腐烂、变质而彻底失去认定其物质属性的机会。

6.询问

询问适用于人证保全,如对即将出国定居的证人、受害人提前询问调查,以保全证人证言和受害人陈述。

(四)证据保全方法

1.人证保全

当证人因健康、出国定居等原因可能导致过后难以取得言词证据时,调查人员应当通过询问调查取得证言,或要求调查对象通过书面形式或录音录像形式提供证言。

2.书证保全

书证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保全方法。对不能即时取得的,应当登记保存或查封或查扣;对已经登记保存或查封查扣的,应当及时审查认定,经审查对没有证据价值的应当及时返还证据提供人,对有证据价值的应当及时依法定程序提取;对易变质受损的,应当及时复制、拍照或录像保全,将原件及时返还证据提供人。保全机密书证时,应当对机密书证的封面、编号、标题等予以记录或拍照,作为机密书证的索引存入案卷,将书证材料本身密封保存,防止内容外泄。

3.物证保全

物证材料本身依附着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保全难度相对较大,应当根据物证材料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保全方法。对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应当登记保存、查封或查扣;对已经取得或采取登记保存和查封、查扣措施的易腐烂、变质或变形的物证材料,应当拍照、录像、鉴定、仿制或制作检查勘验笔录。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对物证材料的来源、所有人、外部形态、数量、质量等予以详细记载。对黄色书刊、非法出版物、淫秽光碟等特殊物证应当制作清单作为证据索引,然后将证据材料封存保管,防止扩散。

4.音像证据保全

对可能灭失或过后难以取得的音像证据材料,应当登记保存或查封查扣;对可能损毁或变质变形的,应当及时复制;对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黄色淫秽的,应当及时封存,妥善保管,严格保密。

二、证据保管

(一)证据保管的概念

证据保管,是指在案件调查处理期间对已取得或保全证据的保存和管理活动。证据保管既是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处理通常需要几十天或几个月时间,证据在调查人员、核审人员、案件调查机构内勤人员和暂扣物品管理人员(以下称证据经手人员)之间数度转移,使证据保管既有长期性特征,也有流动性特征,容易出现丢失、破损等情形,如何明确保管责任,保证证据材料和证据价值在数度交接转移过程的安全是证据保管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证据保管制度

目前,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证据保管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证据经手人员之间交接转移和保管证据材料的责任,探索并建立健全证据保管制度,使证据保管进入制度框架。

1.制作证据清单

为保证证据材料在交接转移过程的安全,调查人员对已经取得或保全的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准确地记载证据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页数等内容。证据材料清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证据材料运行。

2.制作证据保管书

为了明确证据经手人员在证据材料交接转移过程的保管责任,调查人员在收集和保全证据时,应当制作证据材料保管书。证据材料保管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证据材料运行。

证据材料保管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案件名称;②证据材料基本情况(附证据清单);③证据重要内容或特征提示;④证据材料移交时间、地点;⑤交接人员签名等。其中,④⑤两个栏目应当留有两格以上的空格,为证据材料的反复交接转移提供方便。

3.严格交接程序

一般情况下,调查人员在调查证据时不宜随身携带已经取得的证据材料,应当将已经取得的证据材料妥善保管或暂时移交给案件调查机构的内勤或暂扣物品保管人员保管。无论交由内勤保管还是保管人员保管,都应当严格交接程序,确保证据材料在移交转移过程的安全。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当共同清点证据材料,认真细致地核对实物与证据清单的记载内容,确保实物与证据清单记载的内容完全一致。清点核实无误后,交接双方应当在证据保管书的相关栏目中签名确认。

4.妥善保管

对已经取得和保全的证据材料,保管人员应当根据证据材料的种类和特征,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妥善保管(证据材料的保管方法、措施和要求见第六章第三节)。

同类推荐
  • 经济检查实务

    经济检查实务

    本书对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和证据调查、审查与运用方法、技巧和策略,以及案件核审、审批和法律适用、执法文书的制作等内容作了全面具体的介绍,具有内容完整、知识系统、功能实用和普遍适用的特征,从而构建起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实务理论知识体系或架构,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理清了头绪。既可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教材,也可以作为经济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具书。
  •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是为解决高职院校商贸、财经类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而编纂的一本新型项目化教材。其着重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基本思想。全书分为法律基础知识、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公平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贸争议解决法七大模块。我们期冀学生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解决方案,并能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去。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刑法

    刑法

    袁继红、楼伯坤主编的《刑法(第三版)》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教材,包括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门课程,本教材在编写的总体思路上采用新颖的编写体例,在核心理论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理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将法律的程序性规范与司法解释中的具体规定融会贯通,通过典型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训练学生的刑事法学的实务应用能力。
  • 罪爱: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罪爱:姜志强律师解密伦理疑案20例

    本书汇集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品牌栏目《法律讲堂》中的经典伦理疑案,深入触及爱情、婚姻、家庭、亲族、社会等伦理各个层面的敏感问题,案情跌宕起伏,悬念丛生,人性纠葛缠绕,百感交集,而其中善与恶的转换、是与非的交错、情与法的困惑更是令人错愕,发人深省。 对于这些伦理疑案,知名律师将从专业视角出发,予以全面剖析,带领读者抽丝剥茧、探寻真相,旨在彰显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教会读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其最为着重强调的是:爱,有限度;善,有边界;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否则,只能是一场情有可原、法不可恕的“罪爱”。
热门推荐
  • 钢琴精灵的美好时光

    钢琴精灵的美好时光

    小朋友,你听说过钢琴精灵吗?她热爱音乐,她善良可爱,她最喜欢与小朋友们为伴。她与小朋友们的故事随着美妙的乐曲在人间广为流传。在《钢琴精灵的美好时光》这些故事中,你会看到钢琴精灵那轻盈美丽的身影,她用充满智慧的头脑引领你走进美妙的童话世界,为你的童年增添一分靓丽的色彩;她那颗善良的心会帮助你克服困难,让你学会坚强;她的故事像是一个传奇,又像是发生在你身边。请轻轻地走近她吧,让她陪伴你成长,让她的美好心灵陪你度过美好的每一天!
  • 强制宠爱

    强制宠爱

    他是上天的宠儿,显赫的家世,出色的外表,倒追的名门淑女都能从华夏排到M国去了,却独独被一个小流氓下了毒,偷了心,就像毒品一样蚕食他的全世界,离不开,戒不掉,只有那人才能根治。当两人再次相遇时他一步一步设下温柔陷阱,只为将那人永远绑在自己身边。
  • 洪荒之衍世天书

    洪荒之衍世天书

    地球末法时代的修真家族传人,为寻找修真之路,意外穿越洪荒世界。逆练道祖法决,走上一条与众人相反的修炼之路。粉碎种种阴谋诡计,破碎洪荒,杀入鸿蒙,与三千魔神混战一团,且看他如何解开这开天秘闻。
  • 哈佛优等生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

    哈佛优等生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

    哈佛优等生的成功.除了他们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之外,还取决于他们在点滴之间培养起来的智慧和能力。本书汲取百年哈佛培养优等生的经典智慧,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哈佛优等生的学习方法和培养细节进行了细致的阐释和归纳。旨在为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朋友们提供一个可以借鉴和学习的读本。
  • 废材逆世:萌妃倾天下

    废材逆世:萌妃倾天下

    【本文属于换网重发,不喜勿喷,欢迎加入【诗薇凉】读书群,群号码:424066006】穿越了没关系,还是废物?更没关系,她夜心凌坚信,二货无敌!神秘的身份揭晓,危险的迷局浮出,谁还记得,曾经的那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再悲伤,也抵不过时光;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唯有你除外!
  • 倾然天下之傲娇女皇

    倾然天下之傲娇女皇

    她,弑亲,穿越到一个神秘的国度。一个神秘的寄灵,寒。一个熟悉的刺客,夜无颜。前生今世,费劲心思,只为她一个转世,可是,今世的她过得并不那么如意。尽管她是墨云女皇,和……【本书更新的时间并不那么稳定,求原谅,我是兼职更文的。还有,此文是一对一的。】
  • 遇到你,是我生命的劫难

    遇到你,是我生命的劫难

    其实人的一生中会对很多人很多人有感觉,但只有那么几个,或者一个,能走到你的战场,与你天雷地火,陪你万箭穿心,制造枪林弹雨,看你流血流泪。他瞄准你,袭击你,包扎你,掩护你,毁灭你。这是爱情给过我们最深刻的感觉,也是最好的感觉。而那些死在路上的战士,是没有墓志铭的。
  • 嗜血长枪

    嗜血长枪

    这是一部网游战士的传说!战士,是热血男儿的职业!手中的长枪是就是传说的开始。陈清在《传说》创造了一个热血强者的传说。他是有着仁者之心,助人为乐,他是魔的化身,手中长枪嗜血无数。他就是一个传说!都说网游没落了,我是新人写网游,希望大家收藏推荐一下。喜欢玩战士的热血男儿顶起。
  • 异界仙

    异界仙

    浩瀚无边,亿万星辰,充满着神秘的宇宙真的有位面吗?真的有另一颗生命星体吗?真的能穿越时空吗?人类为了发掘宇宙的奥秘,竭尽所能,却只能认识冰山一角,科学世界不能办到,不代表修仙世界不能,修仙世界充满了神奇色彩,,,,两个盲头小子盗花盗草盗入旷古烁今空前绝后的阵法大师华天鸿的墓穴里,结果被传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为了寻找回去的路,经历千辛万苦,,,,,,
  • 最强英雄要装比

    最强英雄要装比

    人活着,不装比,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我一天不装比浑身难受,你将看到的是极限装比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