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固定资本的机器和工具,有一点与一部分流动资本类似。节省购置和维持机器的费用之后,如果劳动生产力不会因此而被减损,那么社会纯收入就会增加。同样地,节省收集和维持货币这一流动资本的费用的举措,也可以增加社会纯收入。
为什么节省固定资本维持费的举措可以增加社会纯收入呢?这个问题浅显易懂,我们也曾经作过一些解释。企业家的全部资本,必然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两部分构成。当资本总额不变时,二者势必此消彼长,即当这部分减少时,那部分就增多。由于流动资本可以用来提供材料、支付工资、推动产业发展。如果在节省了固定资本的维持费之后,劳动生产力没有减损,那么推动产业发展的流动资金就一定会增加。这么一来,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就会相应增加。
纸币是比金银币低廉得多的一种商业工具,但它的便利性,有时却几乎等于昂贵的金银币的便利性。纸币是商业流通的新工具,而且其花费的制造费和维持费都比金银币少得多。但是,它在流通中又是如何发挥工具作用的,又是如何来增加社会总收入或纯收入的呢?人们还不太明白,所以我将在下面作进一步的说明。
纸币有好几种,而且各不相同。银行的流通券是最普通、最合用的纸币。在某一国家内,如果人们信任某个资产雄厚的银行家行为诚实、处事谨慎,有能力随时兑换现金,那么他所发行的纸币就可以像金银币一样在社会上流通。
假设这个银行家借给顾客十万镑与同额货币等值的期票,那么债务人自然应当偿还这笔期票的利息,就像借入货币必须偿付利息一样。这时,这张期票的利息就是银行家的利益来源。这笔期票发出去之后,肯定会有一部分流回来,还有一部分会持续地在社会上流通。所以,往往只需要花费这笔总值十万镑的期票中的两万镑,就足以应付不时之需。所以,这种期票能使二万镑金银币和十万镑金银币的效用相等。这么一来,十万镑的期票就等同于十万镑的金银了,也能像十万镑的金银一样用来交换、周转和分配一定数量的消费品。所以,国内用作流通的金银,就可以节省八万镑。假设该国众多银行都用这个办法来经营业务,那么这时国内货物流通所需的金银,至多等于没有这种期票时的五分之一。
假设在某一时期内,某国的通货总共是一百万镑,足够用来流通国内的全部年产物,后来,由于银行众多,就发行了一百万镑期票用于兑现,并为了应不时之需而在金柜里保留了二十万镑。这样,在市场流通的货币,就有八十万镑金银币和一百万镑期票了。但是,市场上原本只需要一百万镑,就可以完成国内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流通、周转和分配了,何况银行也不能立刻就增加国内年产物的数量。所以,即使有那么多银行,流通国内全部年产物所需的货币量也仍然是一百万镑。无论是用以买卖的货物量还是货币量,基本上都没有变化;流通的渠道自然也保持不变。如果这时国内流通的货币量超过了一百万镑,势必会满溢而旁流。现在国内的货币流通量是一百八十万镑,所以会有八十万镑的资金溢出来。
但是,如果将国内不能容纳的数目置之不用的话,损失也未免太大了。所以,溢出来的这八十万镑,一定会被送到外国去,以寻求在本国寻求不到的有利用途。不过,送到外国去的这八十万镑,不能是纸币。因为,发行纸币的银行离外国太远,本国的法律也无力强迫外国硬性兑现,所以纸币在外国是不能通用的。所以,送到外国去的这八十万镑,一定全部都是金银。这时,国内流通所需的一百万镑金银,只需要一百万镑的纸币就可以取代了。
这笔送往外国的巨额金银,绝对不会就这么无所作为地送给外国当礼物的,而是换进一些外国货供本国人消费,或是把那些外国货转卖给别国人消费。
打个比方,如果是甲国人民把本国的巨额金银运到了国外,并用它来购买乙国的货物供人们消费,那么他们所经营的就是“贩运贸易”。由这种贸易增加的利润,自然会增加甲国的纯收入。所以,这笔巨额金银,能够像新筹措的资金一样开办新事业;而国内原本需要由金银来经营的事业,就转由纸币来经营了。
人们用这笔巨额金银从外国购得并供本国消费的货物,不是葡萄酒或是绸缎之类供游惰阶级使用的消费品,就是材料、工具和食物等。
当这笔资金用于前一用途时,无疑只会鼓励奢侈、增加消费,而无法增加生产和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基金,这必然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当这笔资金用于后一用途时,可以维持和雇用更多的勤劳人民,使他们能够生产出更多的年产物和利润,这样就达到了鼓励勤劳的目的。这么做,虽然增加了社会消费,却也同时提供了维持这项消费的固定资金。因为这时,劳动者不但会将每年消费的价值全都再生产出来,还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利润;社会的总收入,即全社会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数量,也势必会增加到等于材料经工人加工后所增加的全部价值;社会的纯收入,也必然会增加到等于总收入减去维持费后剩下的价值。
由于银行众多而溢出并被迫流往外国的金银,如果从外国购进的货物是供本国消费的,那么这些货物,一定大部分都是用于后一用途的货物。这几乎是必然的。当然,没有增加收入却忽然大肆挥霍的人,也不是没有。但是,我相信这一阶级的人,肯定不会全都这么做。我们固然不能期望这一阶级中的每个人都能谨慎从事,但是其中至少会有大部分人是不侈靡、不乱花钱的,他们总能奉行谨慎的原则。至于游惰阶级的收入,却不会因为银行众多的影响而增加一分一毫。所以,即使银行众多,游惰阶级的费用也基本上不会增加,他们对外国货物的需求也几乎照旧。他们所需要的外国货物所耗费的货币,只占了由于银行众多而流往国外的货币的极小一部分。剩下的大部分货币,自然是用来振兴实业了。
社会流动资本能够增加劳动量。我们常须记住一件事,即在四类社会流动资本中,只有食物、材料和制成品这三类所增加的劳动量是可以计算的。在实现这三类流通时所使用的货币,必须减去。要想推动产业的发展,需要具有材料、工具和工资这三样东西。其中,材料是工作对象,工具是工作手段,工资是工人做工的动力。货币不同于工作材料和工作工具,它虽然被普通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但它其实并不是工人的真实收入。工人的真实收入,由货币的价值,即金块所能换得的货物构成。
一定数量的资本,能够提供的材料、工具以及所能维持的工人数量,都是一定的。所以,一个人所能雇用的劳动量,由他所拥有的资本量决定。虽然货币可以购买材料、工具,并能维持工人的生计,但它所能支配的全部劳动量,无疑不等于它本身加上它所能购买的材料、工具及食物的总和,而是往往只等于它能够购得的物品。
自从出现了纸币之后,全部流动资本所能提供的材料、食物和工具,都必然会随着纸币所代替的等量金银的增加而增加。现在,货币的全部价值,都被加在了原本要靠它才能流通的货物身上。这种情形,与一个大工厂主的处境非常类似:随着机器的改良,他用新机器代替了旧机器,并把新旧机器的价差算在了流动资本里,用来购置材料、支付工人工资。
一国流通的货币与其所流通的年产物价值保持着什么比例呢?也许没有人能够确定。有人说是一比五,也有人说是一比十、一比二十,还有人说是一比三十。但是,无论货币与年产物总价值的比例有多微小,年产物中也有一小部分是指定用来维持产业的,而且货币与它的比例还不小。如果用纸币代替金银币,并且流通所需的金银量减少为原来的五分之一,那么当节省出来的那五分之四有一大部分都用在了维持产业上时,产业数量、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价值,自然都会大大增加。
最近二三十年以来,苏格兰的各大都市,甚至是穷乡僻壤,几乎都设立了很多银行。由于银行众多,就出现了上述结果,使得国内的事业几乎全都要靠纸币来周转,纸币被用于一切购买和支付的活动当中。只有在兑现二十先令以上的纸币时,才可能见到银币,见到金币的机会就更小了。到处都设立了银行,其中难免会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甚至使得议院有必要立法对一部分银行进行制裁。但是,国家无疑也从银行的设立中得到了莫大的好处。据说,格拉斯哥自从创立了银行之后,其商业竟然在十五年里就得到了加倍的发展。此外,自从苏格兰在爱丁堡设立了两个公立银行之后,苏格兰的商业就比以前增加了四倍还多。这两个公立银行,一个是在1693年经英格兰国会决议通过而设立的苏格兰银行,一个是在1727年经国王敕令而设立的皇家银行。
不过,在这段短短的时期里,格拉斯哥以及苏格兰的一般商业有没有取得上述进展,我不敢自作聪明地妄加判断。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带来这种巨大进展的因素,一定不止设立银行这一条。不过,说银行的设立是苏格兰这一时期的工商业大为增进的原因,无疑是正确的。
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在此前还流通于苏格兰境内的银币,在合并后不久被全部拿到苏格兰银行去再铸,所含的银量为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金币的再铸量无从考究。不过,从苏格兰造币厂的旧账簿上看,金的再铸量好像比银稍微多一些。当时,有许多人都唯恐一旦把银缴给苏格兰银行,那些银就不再是他们的了,所以当时有很多银币都没有上缴给苏格兰银行。另外,还有许多英格兰铸币也在苏格兰市场上流通,它们也没有被上缴给银行。因此,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之前,其通用金银币的价值合计不下于一百万镑,好像等于当时苏格兰的全部通货量。因为,虽然当时的苏格兰银行没有竞争者,它所发行的纸币也不少,但这些纸币在全部通货中所占的部分却极小。现在,苏格兰的全部通货,可能至少也有二百万镑,其中大概只有五十万镑金银币。不过,即使苏格兰的金银币大大减少了,但它的真实财富和繁荣程度却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反而在农工商各个行业明显地发展起来,就连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总量也明显增加了。
银行发行钞券的主要方法是贴现汇票,即用货币来购买未到期的汇票。这时,人们可以拿着没有到期的汇票提前去银行借贷现金,银行则会从贷款总额中扣除到期应收的利息。汇票到期后再兑付时,不但足够偿还银行提前借贷出去的现金,还能带来利息。这笔利息,就是汇票持有者获得的纯利润。银行在支付贴现汇票时,用的是本银行发行的钞券,而不是金银。银行家可以根据经验,尽可能地垫付钞券,因而当他所能贴现的汇票金额增加时,他能获得的纯利润自然也会增加。
苏格兰的商业,现在也不怎么繁荣,更别说是设立两个公立银行的那段时期了。如果这两个公立银行经营的项目只是贴现汇票而已,那么它们的营业额必然会很少。因此,它们又发行了用现金结算的信用券。现金结算法,指的是无论任何人,都可以向银行借款二千或三千镑,条件是借款人能找到两个有信用和地产的人作担保,并能够按照银行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数还清他所借的金额及其法定利息。我相信世界各地的银行,都普遍采用过这种放贷方法。据我所知,苏格兰各个银行的还款条件是非常宽松的。也许正因为如此,苏格兰银行的营业额才会这么高,从而为国家创下了丰厚的收入。
在苏格兰,只要是具有上述信用条件的人,都可以按照现金结算法向银行借到现金。比如说,一个人借了一千镑,他可以随时分期还款,哪怕一次只偿还二三十镑也行。而银行方面,则会从他每次还款的日期开始至他全数偿清的日期为止,计算他每次偿还的数额及他应付的利息,并将相应数目的利息从总利息中扣除。
在各个行业的商人和实业家看来,这种方法非常便利。所以,他们都支持银行的这一经营项目,不但自己接受了用纸币与别人进行交易,还劝导别人也一起接受。银行借给商人的借款,大都是本银行发行的纸币。这种纸币,通过商人购买货物的活动流通到制造者那里,再由购买食物和材料的活动流通到农业家手里,农业家再向地主支付一部分地租,让地主用这种纸币从商人那里购买到各种便利品或奢侈品。最后,商人再把纸币还给银行以抵消之前的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全国的金银流通几乎都被纸币流通代替了,所以银行业自然也就兴旺了。
商人们可以依赖现金结算法,没有危险地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假设爱丁堡有个商人,他的经营项目、所投资本都跟伦敦某个商人相同。由于他可以用现金结算法来取得贷款,所以他可以没有危险地逐渐扩大他的经营规模,雇用更多的雇工。相比之下,伦敦商人则因为不能进行现金结算法,所以经常会为了应付索讨赊购贷款的要求,而把巨额货币留在身边或是存在银行的金柜里,这么做自然是没有利息的。假设伦敦商人常须保留的不动资金是五百镑,那么他的货栈里所存货物的价值,就会比爱丁堡商人货栈里的货物价值少五百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