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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狄邪

1狄邪

嘈杂的喊杀声如洪流将狄邪淹没,他茫然的看着无数身披甲胄的士兵蜂拥入城。

还有妄图抵抗的林都士兵,但在人数几倍于他们的大秦军面前,他们脆弱不堪。

“林都破了!”

前方一声呼喊传来,像雷霆一样,全军皆闻。一时间,三十万秦军沸腾了。连攻三个月的林都,终于在今天告破。狄邪远远看到林都那号称天下第一固的城墙上,坠落一面狂狮刀盾旗,而一面黑龙王旗则缓缓竖起。

“邪子邪子,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随骑长入城。若是晚了,恐怕就只能喝西北风了。”这时候,与狄邪同队的重甲兵傅仁安朝他高呼。

狄邪所属赤狼军,在战斗时,每十人为一伍,一伍长官为十夫长,百人为一队,一队长官为百夫长。按照大秦律,百夫长可配马一匹,称为骑长。

傅仁安一边喊着,一边朝他这边挤过来,试图拉狄邪一把。虽然他脸上血污密布,但是眼中却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只要入了林都,按照军规,便是可以自由掠夺三日。

此次统领西征的,乃是帝国号称万人斩的屠烈大将军。大将军一向性烈如火,林都连攻三月,方才拿下,无论是狄邪,还是其他的将校,都已是躁狂如雷。

很多人已经暗暗咬牙切齿的说,林都破城之日,便是屠城之时。而破城后的掠夺,在军中已是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对于所有军士而言,破城,意味着财富,女人,还有军功。

但狄邪却没有他们那样的兴奋,至于什么原因,他也无法说清。他只知道,每一次大军破城,都会死伤无数老百姓,都有无数场单方面的屠杀。

但狄邪说不上屠城是对是错。一方面是他从军以来,无数战友死在敌军之手,这让他对敌军没有残存多少怜悯之心;另一方面便是,在军队之中,长久的拉锯战在所有人心头都埋下了杀戮的种子。屠城,只为宣泄积累已久的杀戮欲望。

“邪子,你看看,这是我今日的战果。”

傅仁安终于靠近,他拍着狄邪的肩膀,自傲的用手中的钢刀拍了拍结在腰间的麻绳。麻神上是一连串的耳朵。

按照军规,杀敌之后割下敌军左耳以为凭证,战事结束之后可在功劳薄上添记军功。

狄邪有些吃惊,看傅仁安腰间的耳数,少说也有数十人。这已是不小的功劳,如果能换成战功,保不准能换个百夫骑长当当。

似乎是看出狄邪的心情并不和自己一样兴奋,傅仁安收起笑容,安慰道:“邪子,就算这次收获不多,也不用着急,咱们尽快进城,多杀几个林都蛮人,一样能博个富贵前程,待会我若杀的多,分你一些便是。”

狄邪有些感动,心知他误会,却已懒得去解释什么。

这时候后方的军士已如疯牛一般,个个生怕入城晚了三分,少了军功好处,皆奋力朝城中涌入。

狄邪与傅仁安,便在这洪流之中,生生被挤进了城中,这反倒让他们省了许多力气。

入得林都城,军伍渐渐被各自的骑长召集管制,不久狄邪与傅仁安便接到骑长护兵的传信,说是他们火狼队要在城西集结。

赶到城西集结点的时候,大队人尚未齐全,狄邪得以观察全场的局势。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大战之后,他都会下意识的看一下各队哪些人是还活着的,那些熟人又不幸的死在大战中了。

骑长林天海是个长须中年男人,和其他百夫长彪悍的气质不同,他并不给人粗犷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老成持重的气派。狄邪知道这和他入伍之前商人出生有关。

他骑在一匹黄骠马上,在他周围还有十骑,皆是队中十伍的校官。

按照秦律,百夫骑长的制式装备是百纹钢枪与配刀各一柄,纹钢甲胄一套,赏赐黄骠马一骑。

狄邪的目光看向林天海的时候,林天海也看到了他,他朝狄邪微微点头,显出眼中的赞赏,便将目光看向全场。

狄邪因他这一眼而微觉忐忑。

他本不叫狄邪,自幼父母双亡,后被一个好心的老人抚养,在一个小山村长大,老人目不识丁,也没本事给他取名字,山村名为狄家村,所以他便随了养他的老人姓狄。

以前村里人看他呆愣,都叫他狄木头。

后来大秦要西征,十里八乡的许多青壮便投了军,他也是在一年前的投军大潮中入的伍。一开始他并不是上阵打仗的先锋兵,而是在预备队中以一名火头军的身份在后方待命。

半年前讨伐西征途中的狼牙城,是秦朝军所遇的最大阻力。那一战大秦铁骑面对西夷蛮人的狼骑兵,死伤惨重。

狄邪所在的队伍被硬着头皮拉上了战线。甚至作为火头兵的他也不得不临时配发武器作战。

好在狄邪原本就有一股子力气,在那一战中,整个火狼队十不存一的情况下,他奇迹的活了下来。

当时作为骑长的林天海看到满是血污的从巨大狼尸底下爬出来的狄邪,说他有一股子邪气。于是四处打听他的名字,才知道他叫狄木头。

这让林天海怔住了。随后他拍着狄邪的肩膀说:“小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日若出将入相,没个响亮的名号总是不行的,你一个火头军能在那样的大战中活下来,真是邪乎寻常,不如以后就叫狄邪吧。”

改了名字就像是换了精气神。

火狼队在后来的征战中又陆续的补填了新兵,人人都知道狄邪以前有个名字叫狄木头,但再也没有人叫他木头了,新兵称他邪子哥,态度尊敬。只有那些和他同乡出来的亲密人才叫他木头。可是这一年的征战,叫他木头的人已经全都战死了。

大多数人已经渐渐忘却了他以前的名字。现在人人都只叫他邪子。

眼看火狼队的人差不多集结完成,林天海清点了一下人数。全队百夫,经历攻城战之后,虽然已不足七十,但三个月的损耗,只是牺牲了三十名战士已算是战功彪炳了。

狄邪所在的三伍,包括他在内,损失并不大,他们算是林天海的亲兵,在攻城战中,林天海尽量将他们保存了下来。

死去的那三十多名军士,大多是之前加入不久的预备役,战阵经验不足。第十伍甚至只剩下一名重伤的重甲兵。

这让林天海很无奈,抽掉了三伍的伍长和几名老兵重组十伍,而后又在三伍中填补了两名新兵,而三伍的伍长一职,则由傅仁安担任。

一伍之中一般是两名弓箭手三名重甲兵和五名长枪兵。傅仁安本是一名重甲兵,不过他和狄邪一样,是从狼牙城一战中存活的为数不多的老兵,威望在队中极高,所以由他担任这伍长是众望所归。

每次大战之后林天海都需要详细任命各伍,这已是常事。

接下来林天海便分布了设防任务。

每次占领一城,各部便有详细的任命。

三十万大军虽然不是小数目,但林都作为西夷王朝的国都,人口接近千万,三十万人在这样的泱泱大城中,着实不算什么。

可以预见,后面的占领事务,要比攻城更加艰难许多。

狄邪他们被分配于城西雨花巷驻扎。这令得其他伍长眼红不已。

因为雨花巷乃是林都富贵人家聚集的所在,驻扎地在这里,就说明这个区域他们可任意劫掠。

傅仁安在接到这个命令之后兴奋至极。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娘的腌臜混沌,刚刚吴昊那小子说他们血鹰队从城北那片风流所在抓了一大批女人回去,说今晚他们要战到天明,老子还想好处都叫他们占了,现在看来,真正的肥肉还是在我们碗里嘛。”说话的是袁宏,他之前是三伍的伍长,现在已经接管十伍。

三伍的队友皆是亲如兄弟,袁宏虽然已经不在三伍,却也是他们的兄弟。这次驻守任务,袁宏受傅仁安之邀一同驻守。

雨花巷的驻地早已有内务选定好,是一处巨大的宅邸,房间极多,足够两伍的人驻扎。而在不远,还有其他的军伍驻扎。这样安排,是为了防范暴动,相互之间可以协同动作。

狄邪观察了一下驻地,所在的宅院看上去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宅,不过大门早已经被巨木撞开。漆红的大门斜在两边,地上殷红的血迹尚未清理。狄邪知道,这户人家定然是反抗了秦军的命令,被诛灭满门。

按照军令,入城之后,凡有反抗者,杀无赦。

狄邪对这个驻地十分满意,这样的地方有立于防守。在应对暴动的时候,也能及时作出反应。

这时候傅仁安走了过来。说道:“邪子,我住在靠左的房间,你住隔壁,袁大哥住在你对面,咱们三个一起,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照应。”

狄邪闻言,点点头。他对于傅仁安的安排十分满意。林天海之所以安排傅仁安作为伍长,便是看中了他清醒的头脑。

现如今,林都城中惨叫声与喊杀声已成一片。许多伍长已经放任手下人出去劫掠,甚至他们自己也已经完全沉浸在这杀戮的盛宴中。

但是傅仁安却并没有急于动手。

他在分配了所有人的住宿之后,还命人整理了几间房子以备他用。并且将宅院的门重新修整了一下。

傍晚时分,城中戒严,一列列军士在大街小巷巡游。狄邪他们作为攻城先锋队,入城之后得到的军令是就地休整,所以并不用执行巡游命令。

院中堆起来一丢篝火,两个伍二十人很快就汇聚在了篝火前。

狄邪看到,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西夷一灭,大秦就算是真的一统天下了。现在上面还没下令什么时候班师回朝,不过我想,不管怎的,这次班师,咱们也算是凯旋而归,衣锦还乡了。”不知道是谁开的头,但是这话很快就衍生了话题。能够在长达一年的西征中活下来,对在场的每个人而言都不容易。胜利之后,所有人都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回去之后要干什么。对于所有人而言,未来一下子变得美好起来。

“宏大哥,你说说,要是回去了,您想干嘛?”说话的是十伍的一个新兵。

“老子要干的事情可多了。”袁宏的年纪已经不小,脸色有些焦黑,深凹进去的眼睛却睁得像铜铃一样大。“首先老子得去找到那个女人。”

有人说,“宏大哥,你要找女人,现在就有现成的,咱们明天随便劫掠一个不就行了。”其他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

袁宏却瞪大了眼睛道:“你们懂个屁,老子要找的那个女人,他是我们镇上方财主的女儿。”

袁宏是伍长,也是很多人心中的长辈,他不像傅仁安那么勇武,却能让人感到亲切。他擅长讲故事,每个刚刚加入火狼队的新兵都喜欢袁宏,因为他让人感到亲近。

狄邪也喜欢听袁宏讲故事,而袁宏最喜欢讲的故事,就是他和方财主的女儿的故事。他说他以前以砍柴为生,他砍的柴火又多又干,所以镇上很多老板都希望雇他去砍柴。可是那些老板太抠门,根本不愿意多出钱养他,所以他也不愿意被老板雇。后来他将自己的柴火卖到方财主家,方财主也希望能雇他砍柴,他一开始也不愿意,但是有一天他看到了方财主的女儿,于是他愿意了。

“那宏哥回去之后要娶那个女人吗?”有个看上去十分青涩的新兵好奇的问。

袁宏哈哈大笑:“老子不仅要娶她,还要让她给老子生孩子,又白又胖的孩子。”

于是有人问:“那方财主能同意把女儿嫁给你吗?”

袁宏摇头说:“以前不愿意,现在一定是愿意的,老子这一年存了七十二颗脑袋,换成战功,也能得良田百亩了吧。”说道这里,他的目中闪烁一道火花,兴奋起来,就好像他总是挂在口中的那个方财主的女儿就在眼前。

其他人在袁宏的感染下,眼中皆是生出一丝丝亮光。

未来是多么美好呀!

狄邪的嘴角也扬起了一丝笑意。

夜深了,林都城却还是如同白昼,四处都是喊杀声和惨叫声,但一切,都和他们无关。今晚他们可以充分休整。

狄邪走进他现在的住所,他的这间屋子虽然说不上豪华,却也是十分整齐干净,并且屋子的空间也十分的充足。屋中的右侧有一张大床,还有绸缎的被子。这对于出生小山村的狄邪而言,是极为奢华的享受。

按照大秦律,庶民是没有资格使用绸缎的。

经历了一天的杀伐,狄邪感到有些疲倦。他一头倒在床上,那种柔软舒适的触感让他忍不住呻吟了出来。

他曾近在数次大战中九死一生,有时候又累又乏,甚至直接倒在尸堆或者烂泥中入睡。能像现在这样,躺在柔软如云端的床铺上,确实是一件不敢想象的事。

西夷国都一破,至高无上的秦帝终于完成了一统天下的夙愿。而他,也终于能够衣锦还乡。

想到这些,狄邪心中的茫然一下消散了许多。他安然的闭上了双眼。

这一觉狄邪不知道睡了多久,但狄邪睡得很舒服,他做了一个梦,梦里面出现了他长大的那个古老质朴的山村,出现了奶奶慈爱的脸,还出现了他喜欢的秀秀的笑靥。

他想,他回去一定是要去娶秀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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