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原因是“无耻”。许多审批之所以出现,并不是政府官员天真地以为他们无所不知,而是因为他们想获得控制别人的权力,想获得权力寻租的机会。道理很简单,一条大路如果谁都可以自由通行,我就没有办法收费,所以我得拉一根绳子,建个收费站,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这一帮人拉一根绳子,50米外另一帮人又拉一根绳子,所以我们的审批越来越多,做一个项目要盖几百个红章。这就是一种无耻,想利用公权力设租来养肥自己。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搞审批或者计划经济,无知因素居多,现在搞好多审批主要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无耻了。当然,他们这样做的时候,总是打着“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旗号。
这就回到经济学上的一个基本假设:所有决策者都是活生生的人,只有个人才有能力作决策。所谓“国家决策”“政府决策”,都只是虚构的概念。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政府是由人管理的,离开个人,就没有国家,也没有政府。国家决策、政府决策,本质上都是个人的决策,只是这些做决策的个人面临一些特殊的约束而已。但由于“无知”,“国家”“政府”在普通人心目中有一些神圣性,只要打着“国家”“政府”的旗号,决策者就似乎变得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且大公无私。
这完全是一种错觉!不存在这样的事情。管理国家的人,管理政府的人,和普通人一样,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情感、私利、无知,他们同样会犯错误。所以,我们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审批制、特许制的危害,应该记住这一点。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有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产业,只能由国家做,不能由私人做。那我们就问一下:谁在管理这个国家?还是私人!不论他们名义上被称为国王,还是叫总统、主席、总理,他们都不是上帝!那我就奇怪了,私人都有能力管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和政府,反倒管不了一个产业、一个企业?所以说,流行的观点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有上帝管理这个国家和政府,我们人类不如他,我们只好认输了。但现在不是这样,管理国家的也是私人,我们没有办法保证管国家的人比管私人企业的人更聪明、更大公无私。
很多人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时,他脑子里装的实际上是他自己的私利,根本不是什么国家利益,他自己也明白这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比如最近两高新的司法解释出来以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抓网上谣言传播者,他们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旗号,其实是谋取私利,也就是消灭给自己提意见甚至曝光自己腐败行为的人。你老在网上批我,我恨死了,但那时没有好的依据,现在有依据了马上把你抓起来。这完全是无耻导致的行为。
人类由于无知和无耻犯的错误,我们经济学家有没有责任?当然有,而且很大。因为,经济学家的“市场失灵论”为政府管制提供了错误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教科书上有关市场的理论不完善,甚至很多是错的。人们把市场理论的失败当成市场本身的失败,然后就提出各种拯救市场的政策措施。这就类似你给一个姑娘画像,这个姑娘本来长得很漂亮,但画家水平有限,把她画得很丑,人们不再看姑娘本人,就拿着这幅拙劣的画评头论足,说这姑娘鼻子太大、眼睛太小、嘴唇太厚,然后就把人放在手术台上给她整容,而每次整容的结果都变成进一步整容的理由,最后把她整得越来越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政府管制实际上就是给市场整容:你很丑,只有我才能让你变得漂亮起来!
这就是经济理论对经济政策的影响。时间关系不能多讲,但我想经济学家自身要反思。比如说,现在政府反垄断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在教科书中的“新古典市场模型”之上,但基于这个模型的反垄断的理论基础都是错的,因为它把垄断和竞争的概念都搞错了。经济学教科书上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主要指标是行业中企业的数量:企业数量越多说明竞争越强;完全竞争是有无穷多个企业;只有一个企业是完全垄断;有两三个企业是寡头竞争。
这跟真实市场的竞争不一样。真实市场的竞争是政府没有使用强制的暴力限制市场准入,谁都有权自由进入任何产业。在这样的市场上,竞争就是以较低的成本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就是“与众不同”。即使一个企业获得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也面临着潜在进入者的威胁,也要不断创新,否则一定完蛋。大家知道,按照教科书上的定义,百度在搜索市场上够“垄断”吧?但它敢高枕无忧吗?不敢!360敢挑战它,现在腾讯收购了搜狗又在挑战它。它还是胆战心惊,必须不断创新。
所以说,只要进入是自由的,即使实际上只有一个企业主导市场,也不能叫垄断。反之,如果政府特许一部分人能做,不允许其他人做,即使一百家企业、一千家企业分享市场,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如中国的大学教育,有3000多所大学也不是真正的竞争,真正的竞争是办大学是自由的,学位是自己的,而非教育部的,这才是真正的竞争。由于经济学本身的错误,导致了政府制定出一整套的规定来,美其名曰“反垄断”,实际上是反竞争。现实中,所谓的“反垄断”的措施,又很容易变成官员寻租的手段。
所以说,经济学本身的错误增加了人类的无知。尽管经济学家也揭露了管制背后的很多无耻,但理论不足或者错误也为错误的管制措施提供了借口。所以我们看到,尽管现在的政府官员学历很高,甚至有了系统的经济学知识训练,他们仍然不断地推出许多错误的管制措施,并用经济学理论为其背书。最近在反垄断的名义下政府又加大了对市场的介入和干预,今天罚这个企业,明天罚那个企业,似乎没有政府的处罚,消费者就受剥削了。这是非常危险的信号。
我们必须警惕借反垄断名义实施的对市场机制的行政干预。有些所谓的反垄断措施完全是劳民伤财。如企业并购要商务部审批,他们告诉我其实企业不要害怕,过去几年的案例,98%的并购申请都批准了。这不是劳民伤财吗?一百家来申请,只有两家没被你批准,但这一百家申请者要花多少成本啊?这些成本的相当一部分会提高销售价格转移到消费者头上,而政府美其名曰为了保护消费者!如果我们真为消费者着想,真正需要反的是由政府施加的垄断,也就是政府对市场准入的人为限制。
这是我要讲的第三点,审批制的真正原因:无知和无耻。有些管制始于无知,最后变成无耻了,因为权力一拿到手后发现这么好,即使之后知道它本身是坏的也不愿放弃。还有很多的无耻是以无知的面目出现,无知也不承认是无知。或者,以无耻掩盖无知,如原来因为无知而投资的项目,后来发现错了,为了保面子,就继续增加投资掩盖过去的决策失误,或者以行政手段限制竞争者的进入。这就是行政审批泛滥的原因。
只有放松管制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四个问题,管制、审批制与声誉机制的关系。我们不要低估市场上声誉机制对人的行为的约束。人们的合作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声誉的考虑。
但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上,声誉机制的作用确实有限。原因在什么地方?就在于政府的过度干预,私有财产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人们没有安全感,所以所有人追求短期利益,能捞一把就捞一把,没人考虑长远。没人考虑长远,市场秩序如何建立得起来?如果认识到这一点,政府真正要做的是完善私有产权的保护。为此,必须落实宪法,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核心是约束政府,防止政府的公权侵害私权。这个问题解决后,市场自然会发展出一整套的中介机构、大公司,秩序就形成了。
大公司对建立和维持市场秩序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大公司背后有数十个、数千个、数万个小公司,大公司对其背后的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比如汽车制造商有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供应商等等,任何一个环节生产的零部件质量有问题,消费者都可以问责于汽车厂家,汽车厂家必须承担责任。市场秩序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是靠政府决定谁能生产汽车谁不能生产汽车,不是靠审批建立起来的。睁开眼睛看看基本的现实,纵向看历史,横向看国际比较,哪个国家审批制多,哪个国家市场秩序就最混乱,哪个国家坑蒙拐骗就最多。比较中国和美国,你的市场秩序混乱是因为你管得比他少?不是!显然是你管得比他多。你管得一多,做什么都要政府审批,我跟政府搞好关系就可以拿到许可,拿到资源,就可以赚钱了,讨好政府就行了,干吗要讨好消费者?
在市场秩序形成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有耐心,不要市场一出点问题就用政府手段,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是需要时间的。我很早之前就举过这样一个例子:我在农村时,生产队里的树老长不好,为什么长不好?因为树是集体的,大家就偷着砍、放羊啃。农民还是比较实用主义的,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就决定把树分给个人。奇怪的是,头天宣布分给个人,第二天好多人就把分给自家的小树砍了,拿回去当柴烧。队干部觉得这样也不行,趁还没砍完之前赶快再收归集体所有。
但过几年还不行,只好又分,分了又砍,如此恶性循环。为什么农民把分给自己的小树砍了当柴烧,而不是等小树长成大树卖更多的钱?因为他有一个预期:我不砍的话你就会收回去。所以,在你没收回去的时候就先砍了。结果还真被收回了,验证了他的预期,那些没有趁早砍的人就后悔了。正确的做法是,忍受一点眼前的混乱,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砍的人就会发财,砍树的人就会后悔,预期建立起来了,人们就会开始栽树了。在市场秩序形成的过程中可能有类似的问题,某一领域放开后短期内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如果一有点混乱就重新实施管制,就会陷入管制的陷阱,形成恶性循环,市场秩序永远不可能形成。政府管制消灭了市场当中最重要的维持市场秩序的机制,就是每个人、每个企业对自己名声的考虑、对自己长远利益的考虑。过度管制下,企业只考虑眼前不考虑长远,所有人只考虑讨好上级,不考虑讨好市场和消费者,所以结果一定是坏的。
审批制损害社会道德
最后一点,我们讨论行政审批制度时,不要忘了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效率问题,还是一个道德问题。审批制、特许制给我们这个国家、社会道德秩序带来很大的伤害,这个伤害远远超过对经济的伤害。有了审批就有特权,一有特权企业家就觉得竞争不公平,企业家觉得竞争不公平时让他在市场上有诚实的表现就很难了。政府官员利用审批的权力大把大把捞钱时,让老百姓讲道德就不容易了。所以现在讨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放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它关系到中国未来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审批制再这样继续下去,中国的市场秩序只能越来越混乱。
我们还可从历史上来看。其实,最早提出自由市场理念的不是200多年前的苏格兰人亚当·斯密,而是2000多年前的中国人司马迁。翻翻司马迁的《史记·货殖列传》,第一段就讲得很清楚,“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后来又说道:“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我们国家现在是完全倒过来的,司马迁讲的最下策我们现在是最上策,司马迁讲的最上策我们是最下策。首先是垄断、特许,只准国有企业做,不准民营企业做。
不光是特许,而且是排他性的,特许是有几个名额还可以申请,但现在中国不能。允许民间做的也要经过名目繁多的审批,受到各种各样的管制,就是司马迁讲的排在第四位的“整齐之”。政府管了又没有管好就批评别人,甚至说企业家没有道德的血液,也就是司马迁讲的“教诲之”。实在管不了的鸡头狗脑的事才让你顺其自然地去做。司马迁之前、汉武帝之前,中国社会的管制没有那么多,没那么繁琐,汉武帝之后政府大大增加了对所有资源、产业和价格的控制。如果汉武帝之前被管得那么多的话,司马迁就写不出《货殖列传》了,司马迁一口气为30多位企业家立传,里面有各种生意人,炼铁的、做小买卖的,当然还有盗墓的。看过了中国的历史,那么今天,我们应该从市场秩序的形成、法治社会的建设的角度来看待审批制的弊端,想一想我们应该怎么去改革才对。
*本文根据作者2013年9月26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第2期公法论坛上的发言整理,未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