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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录:在丛林里(1)

独子重新躺下,梦见自己做了一个梦。

伴随着火花的毕噗声,将熄的火焰落下最后的灰烬。

独子重新醒来,他的呼喊穿透了黑暗——

我是否由女人所生,是否曾躺在母亲的怀里?

因为我梦见自己睡在一张毛茸茸的皮上。

我是否由女人所生,是否躺在父亲的臂弯中?

因为我梦见一排又长又白的牙齿为我抵御着危险。

哦,我是否由女人所生,是否曾独自玩耍?

因为我梦见两个伙伴咬到了我的骨头。

我是否弄碎了全麦面包,并把它浸在牛奶中?

因为我梦见一只刚从畜栏抓来的小羔羊。

还有一小时,还有一小时月亮才会升起来——

但我能看清那黑色的屋顶犹如正午!

离这儿一里格,离这儿一里格是丽纳瀑布,成群的麋鹿走向那里,

但我能听到小鹿跟在妈妈身后叫唤!

离这儿一里格,离这儿一里格是丽纳瀑布,庄稼和山丘在那里相遇,

但我能闻到温暖潮湿的风轻拂过麦田!

——《独子》

森林就在家门口

在印度政府管辖的公共事业中,没有一个部门比林木部更重要。全印度的植树造林全由他们一手掌握,当然,是在政府有钱可花的时候。按照南锡的规定,林木部的公务员们和弯弯曲曲的泥石流、变换不定的沙丘做着斗争,在它们两边围上篱笆,前面筑起坝,并用茅草和细长的树枝压在上面。他们负责喜马拉雅山脉中的国家森林,也负责那些光秃秃的山坡,一到雨季那里的树木就被冲刷进干涸的溪谷;每个人都大声呼吁不要疏忽大意,那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他们还尝试大面积种植国外树种,耐心地使桉树生根,也许它们能治好运河热病。在平原上,他们最主要的职责是保持森林保护区的火灾警戒线畅通无阻,这样当干旱来临、家畜挨饿时,他们就能向家畜开放保护区,并允许人们进来捡些干柴。他们砍下大量树枝作为铁道燃料,供给那些不烧煤的路线;他们仔细计算着森林的利润,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五位;他们是缅甸内陆辽阔的柚木林、东部丛林里的橡胶园和南部的五倍子树的医生和助产士。由于林木部官员总是远离大路和常规岗位,他学得聪明了,不再只懂得林木知识;他开始懂得丛林中的人们和丛林的法则,他会碰到老虎、熊、豹子、野狗和各种鹿,不是在许多天的寻觅后偶尔见到一两次,而是在执行任务时常常碰到。他在马鞍和帐篷里度过了很多时光——他是新种的小树的朋友,是粗俗的护林员和蓬头的猎人的同事,最终,森林以自己的方式回报了他——

在他身上留下了丛林的印记,他也不再唱在南锡学到的那些轻浮的法文歌,而是默默地陪伴着丛林里寂静的万物。

吉斯伯恩已经在森林部工作了四年。一开始他莫名地喜欢这份工作,因为能在野外骑马,而且威信十足。后来他又极度讨厌它,情愿一个月把一年的薪水花光,参加印度仅有的那些社交活动。危机过去之后,森林又把他召唤回去了,他重新满足于为它服务:加深加宽火灾警戒线,看着自己亲自种在古木丛中的小树吐出雾蒙蒙的新绿,挖通溪流,继续和疯长的蒺藜草斗争,不让它们毁了森林。在某个寂静的日子里,蒺藜草被燃烧掉,正午时分,草丛中成群的野兽会冲出苍白的火焰。之后,一排排小树苗整齐地在烧焦的土地上铺开,吉斯伯恩看着这一切,十分快活。他的住所,两间茅草顶白墙的小屋,坐落在大森林的尽头,俯瞰着整个丛林。他没有装模作样地弄个花园,因为森林就在家门口,绕过一丛竹子,他便可以畅通无阻地骑马从长廊进入森林的心脏。

他的管家阿布多·加福是个肥胖的人,他在家时就给他做饭吃,其余时间就和住在后面棚屋里的本地仆人们拉家常,其中有两名马夫,一个厨师,一个挑水夫和一个清洁工。吉斯伯恩自己擦枪,没有养狗。狗会吓跑猎物,而且,让他颇为自得的是,他自己就能说出他的王国里的臣民的行踪——月亮升起时在何处饮水,黎明来临前在何处觅食,白天又在何处避热。护林员和森林看守住在离丛林很远的小屋里,只有当他们中有人被倒下的树压到或被野兽咬伤的时候才会过来。平时,那里只有吉斯伯恩一个人。

春天,丛林冒出一点点新绿,但却依然非常干燥,依然等待着雨季,并没有因为新的一年的来临而有所改变。只是在寂静的夜晚,黑暗中响起了更多的怒吼和咆哮:老虎之间的混战传来的骚动声,傲慢的雄鹿的狂吼声,或者是一只老野猪在树干上磨着它的獠牙,发出有力的伐木般的铮铮声。这时吉斯伯恩会把他本来就很少用的枪全收起来,因为他认为在这个季节猎杀是一种罪过。而到了夏天,经过五月的燥热,丛林里到处氤氲着薄雾,吉斯伯恩关注着第一缕烟的升起,那意味着出现了森林大火。接着雨季磅礴而至,层层温暖的水雾笼罩着丛林,大滴的雨水在夜里敲打着阔叶;流水哗哗地喧闹着,风过之处,充满汁液的植物发出啪啪的响声。闪电在浓密的树叶后面划过,直到太阳重新照耀大地,洗刷一新的天空下,丛林又变得热气腾腾。那时,炎热和接下来的干冷把万物重新染成了斑驳的黄色。吉斯伯恩开始了解他的丛林,并觉得非常愉快。他的工资一个月发一次,但他并不怎么需要钱。钞票都堆在抽屉里,与家信和换胎工具放在一起。如果他取了钱,那一定是到加尔各答植物园买树种,或者给护林员的寡妇送一笔钱,印度政府是决不会因为她丈夫的殉职而发放抚恤金的。

“你是哪个村的?”

森林的回报是丰厚的,但对森林的惩罚也是必要的,适当的时候,吉斯伯恩也会施以报复。一天夜里,信使气喘吁吁地跑到他这里,告诉他有个森林看守死在了坎叶河边,脑袋被像蛋壳一样砸烂了。天蒙蒙亮时,吉斯伯恩就出发去找凶手。谁都知道,只有来旅行的人,偶尔还有一些年轻的士兵喜欢打猎。

森林官员把狩猎当成工作的一部分,他们中并没有人听说此事。

吉斯伯恩步行到凶杀现场,尸体被搁在一个床架上,死者的妻子正伏在上面号啕大哭。有两三个人观察着潮湿的地上留下的脚印。“是‘红家伙’的,”有人说,“它太饿时是会吃人,不过这里的猎物已经够它吃的了。,看来它兽性大发了。”

…红家伙’一般藏在婆罗树后面的岩石堆里。”吉斯伯恩说。他知道大家怀疑那只老虎。

“现在不啦,先生,现在不在那儿了。他会凶巴巴急吼吼地到处转悠的。要知道有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人的血让他发了狂。也许我们说话时他就躲在后面呢。”

“他也许已经去附近的小屋了,”另一个说, “离这儿只有四柯斯远。嘿,这是谁?”

大家转过头去。一个男人沿着干涸的河床走过来,赤裸着身子,只在腰问裹了一块布,头上却戴着一个用藤蔓的穗状花朵编成的花环。他悄无声息地踩着小卵石走过来,就连习惯了猎人的轻手轻脚的吉斯伯恩也吃了一惊。

“那只咬死了人的老虎,”他没有行礼便开口说道, “喝水去了,现在正在小山后面的一块岩石下睡觉。”他的声音像铃铛一样清亮,和当地人含混的声调完全不同。当他在阳光里抬起头,就像森林中迷路的天使一般。那个寡妇停止了痛哭,瞪大眼睛望了望陌生人,接着更加声嘶力竭地哭起来。

“我可以给先生带路吗?”他简单地说。

“如果你能肯定——”吉斯伯恩开口说道。

“当然。一小时前我刚见过他——那狗东西。他还不到吃人肉的岁数。他那邪恶的脑袋里长着十二颗锋利的牙齿。”

跪在那些脚印旁的那几个人偷偷溜走了,因为他们害怕吉斯伯恩会叫他们一起去。年轻人淡淡一笑。

“来吧,先生。”他喊了一句,然后转过身自己先走了起来。

“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吉斯伯恩说, “停一下。我从来没见过你。”

“有可能。我刚到这片森林。”

“你是哪个村的?”

“哪个村也不是。我从那边来。”他伸出手指了指北边。

“那么你是吉卜赛人?”

“不,先生。我没有身份,连父亲也没有。”

“怎么称呼你?”

“毛格利,先生。请问先生叫什么名字?”

“我是这片丛林的长官,我叫吉斯伯恩。”

“怎么?你们给这里的树和草编号吗?”

“没错,免得像你这样的吉卜赛人放火烧了它们。”

“我!就算给我再多好处,我也不会破坏森林的。那是我的家。”

他回头看看吉斯伯恩,带着一丝迷人的微笑做了一个警告的手势。

“现在,先生,我们必须小声点。没必要去惊动那狗东西,虽然他睡得很死。我一个人过去,把他赶到先生这里,我看这样最好。”

“阿拉真主!什么时候起老虎也开始被光着身子的人像牛羊一样赶来赶去了?”吉斯伯恩说道,被这个男人的大胆吓坏了。

他又轻轻地笑了, “不好吗?那就跟着我,用你的英国大来复枪打死他好了。”

吉斯伯恩循着那位向导歪歪扭扭的足迹向前,匍匐,攀爬,弯腰,被丛林里的枝枝桠桠弄得痛苦不堪。终于,毛格利吩咐他抬起头,趴在小山水池旁一块发烫的蓝色岩石后面往河边看,此时,吉斯伯恩已经满脸通红,汗如雨下。河边正躺着那只老虎,舒展着身子,懒洋洋地添着巨大的前肘和前爪。他已经老了,牙齿发黄,浑身都是疥癣,但是在阳光、丛林、河流的映衬下,依然威风凛凛。

对于吃人的野兽,吉斯伯恩可没打算玩什么游戏。那是凶手,就该立刻偿命。他缓过了气,在岩石上架好来复枪,吹了声口哨。那畜生的头慢慢转了过来,离枪口不到二十英尺,吉斯伯恩果断地扣动扳机,子弹一颗打在老虎肩下,一颗打在他眼睛下方。在这么短的射程里,老虎笨重的身架子完全无法避开子弹穿膛而过。

“唔,这张癞皮留着也没用。”他说道,子弹的烟雾慢慢散去,老虎躺在那里,痛苦地翻滚着,喘着粗气。

“死得活该,”毛格利平静地说, “这堆死肉上没什么值得带走的。”

“胡须。你不想要胡须吗?”吉斯伯恩说,他知道护林员们很看重这些东西。

“我?我是那种玩弄老虎嘴脸的恶心的猎人吗?让他躺着吧。他的朋友们已经来了。”

吉斯伯恩取出空子弹壳,擦了擦脸,这时,一只鸢鹰降临到他们头顶,发出尖锐的叫声。

“既然你不是猎人,又怎么会这么了解老虎的呢?”他说,“没有哪个猎人能比你做得更棒。”

“我恨所有的老虎。”毛格利简短地说, “先生,让我帮您拿枪吧。呃,真是把好枪。现在,您要去哪里,先生?”

“回家。”

“我能去吗?我还没去过白人的家里。”

“其实,我喜欢吃煮熟的食物。”

他们一起回到吉斯伯恩的屋子,毛格利在前面无声无息地迈着大步,褐色的皮肤在阳光里闪闪发亮。

他好奇地看着长廊和长廊上的两把椅子,疑惑地碰了碰竹片制成的帘子,一边朝里走,一边四处打量。吉斯伯恩放下一个帘子,遮挡阳光。竹帘哗啦一声落下,还没落到走廊的石板上,毛格利已经一跃而过,站到屋外,胸脯一上一下地起伏着。

“这是个陷阱。”他快速说道。

吉斯伯恩大笑起来。“白人是不会对人设陷阱的。你真是个丛林中人。”

“我明白了,”毛格利说, “它不会抓人,也不会陷下去。

我——我以前从没见过这类玩意。”

他踮着脚尖走进房间,睁大眼睛瞧着里面的家具。阿布多·加福正在摆放餐具,一脸嫌恶地看着他。

“你们吃饭可真麻烦,吃完后躺下睡觉还是那么麻烦!”毛格利咧嘴一笑,说, “我们在丛林里比这方便多了。哦,太美了。这里值钱的东西可真多。先生不担心有人来抢吗?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的东西。”他正盯着摇摇晃晃的架子上一只积满灰尘的贝拿勒斯铜盘。

“只有丛林里的毛贼才会来这里抢东西。”阿布多·加福啪地放下一个盘子,说道。

毛格利睁大跟睛瞪着这个白胡子的人。 “在我的家乡,如果山羊乱喊乱叫,我们就割破它们的喉咙,”他快活地回击道,“不过别害怕,我就走了。”

他转过身,消失在丛林里。吉斯伯恩笑着目送他远去,最后却轻轻地叹了口气。除了日常工作,这位森林官员找不到什么乐趣,而那个丛林之子,就像别人了解狗一样了解老虎,也许可以给他解解闷。

“他是个最有意思的伙伴。”吉斯伯恩想, “他就像枯燥的古文词典里有趣的插图。要是让他做我的扛枪手就好了。一个人打猎太没劲了,而且那家伙一定会是最棒的猎手。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

那天夜里,他坐在长廊里,在满天的星光下抽着烟沉思。

一缕轻烟从烟斗中袅袅升起。烟雾散开,毛格利正交叉着双手坐在长廊边上。幽灵也无法像他这样无声无息。吉斯伯恩吓了一大跳,烟斗也掉到了地上。

“丛林里没有人和我聊天,”毛格利说, “所以我到这里来了。”他拾起烟斗,还给了吉斯伯恩。

“哦。”吉斯伯恩答了一声,过了好久才说, “丛林里有什么新鲜事吗?你又发现了一只老虎?”

“大羚羊正在新月下寻找新的觅食地,这是他们的习惯。

野猪在坎叶河边吃东西,因为他们不愿和大羚羊一起吃食,还有一只母猪在河源处的深草丛中被一只豹吃掉了。我就知道这些。”

“你怎么会知道这一切的?”吉斯伯恩朝前倾着身子,看着那双在星光下闪烁的眼睛,说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大羚羊有自己的习性啊,至于野猪不会和他们一起吃食,这个连小孩也知道。”

“可我不知道。”吉斯伯恩说。

“啊!啊!你可掌管着——小屋里的那些人告诉我的——你掌管着整个丛林哪。”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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