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属于正义的战争,不管结果如何,都要义无反顾,全力以赴。兵家则以“战”为体,以“义”为用。“义”是兵家战争决策和战胜攻取的重要因素之一。事实上“惟利是图”是兵家的一个重要特点,“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孙子兵法·火攻》),尽管此“利”非“小利”、“局部利益”,而是“大利”、“整体利益”,然而它毕竟是从功利的立场出发所作出的选择。所以相对于儒家之“重义轻利”、“以义为战”的战争观,兵家实为“重义存利”、“以利为战”的战争观,这是儒家与兵家军事思想的一个显著差异之处,这种差异归根结底是两者崇尚人本与执着功利基本价值取向的差异,这种差异,始终贯穿于儒家与兵家军事思想之始终。
其二,就义战的作用而言。儒家认为义战顺民心,应民意,所以凡是正义的战争,则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尽心下》)兵家则以为察知战争的胜负在于“五事”,即“道、天、地、将、法”,道义原则固然在战争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天、地、将、法”也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五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三,就界定义战的标准而言。儒家以战争决策动机为判断战争性质的惟一标准,凡是以吊民伐罪,拯民于水火为目的而发动的战争,便是顺天应人的正义战争,凡是以满足统治者私欲为宗旨进行的战争,就是逆天悖理的非正义战争。兵家则以事功为判断战争性质的主要原则。
他们认为一场战争,只要能在客观上达到“胜敌而益强”、制止兼并的目的,其性质就是正义的。
二、仁者无敌
“仁者爱人,义者循礼”(《荀子·议兵》)。在战争的决策和进程中,循理不悖是谓“义战”,遵循爱人原则,是谓以仁为本。以仁为本是儒家军事哲学的一个突出特点,举凡关于军事领域之重大问题,诸如区分战争性质,对待战争态度,探求制胜因素以及国防观念、治军原则、作战指挥等,儒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足点皆归本于“仁”。
(一)礼义至上
“仁”是儒家哲学思想的核心,“礼”是“仁”之所以为仁的外在规定,也是儒家社会政治性制度和伦理性道德规范的重要原则。“克己复礼为仁”(《论语·八佾》)。儒家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要遵从“礼”的规定。“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见之于军事亦然。
关于“礼”在国家军事中的作用和地位,荀子有过精到概括:“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故坚甲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墙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荀子·议兵》)
“礼”既然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政治制度和行为道德规范,那么在战争中,上至君王诸侯,下至将帅士卒都必须遵守礼之规定。尤其是作为一国之君,国家政令的制定和发布者,对战争的胜负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儒家尤为强调为君者要“隆礼”。君王若能“隆礼”,率先垂范于天下,就会收到“民易使”的效果,“民易使”则“民壹”,民心归附则战争必胜,所谓“凡在大王,将率末事也。……”隆礼贵义其国治,……治者强,乱者弱,此强弱之本也”(《荀子·议兵》)。《大戴礼记·朝事》亦云:“尽之于礼,则内君臣不相悖,而外不相侵,故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
儒家军事哲学以“礼义至上”还表现在“礼”之规定和作用在战争的全过程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仅以治军与攻战为例。关于治军问题,儒者云:“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礼记·仲尼燕居》)无礼则“军旅失其制”(《礼记·仲尼燕居》)。礼对于个人而言是一种行为规范,对社会而言代表一种秩序。所以在军队中,礼不仅代表着为将为卒者个人的行为规范,同时更规定着军队中的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秩序,“顺命为上,有功次之”(《荀子·议兵》)。关于攻战问题,两军相争勇者胜,勇敢是军人必备的素质,也是一种极为难得的优良品德,但儒家强调军人的勇敢必以礼为先决条件,“勇而无礼则乱”(《论语·泰伯》),“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记·仲民燕居》)。
(二)以德服人
在儒家哲学中,“礼”非仅强制性的外在制度和规范,“礼之用,和为贵”,“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礼”乃以“仁”为其核心和实质内涵。“仁”见之于具体的行为即是“德”。所以“以德服人”既是儒家军事哲学中仁本第一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礼义至上”的内在表现。
儒家“以德服人”军事思想经历了一个由宏观到具体、由笼统到深入的发展过程。《论语·季氏》载,孔子曾云:“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孟子则从“以力服人”与“以德服人”对比的角度,提出“以德服人”的主张,“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就是说依靠武力使人服从的,非心服也,这只是因为其力量不强难以抵抗罢了,只有以德服人才能使人心悦诚服,成就王者大业。
荀子具体将兼并战争区分为“以力兼人”、“以富兼人”、“以德兼人”三种类型。对于“以力兼人”者,荀子认为“彼畏我威,劫我势”,“民虽离心,不敢不畔虑”,所以“以力兼人者”必“得地而权弥轻,兼人而兵愈弱”。何以如此呢?因为“人之城守,人之出战,而我以力胜之也,则伤人之民甚矣。伤人之民恶我甚矣”,“以力胜之”又将“伤我之民甚,则吾民恶我甚”,如此“人之民日欲与我斗,吾民日不欲为我斗”,此“强者之所反弱”,“大者之所反削”(《荀子·议兵》)。对于“以富兼人”者,荀子认为由于被兼并者“用贫求富,用饥求饱,虚腹张口以来我食”,我“则必发夫(掌)[廪]峁之粟以食之”,“委之财货以富之”,“立良有司以接之”,如此坚持三年之久,方能使这些归附的百姓成为可以信赖的臣民,是以“以富兼人”者必然“得地而权弥轻,兼人而国愈贫”。以上两者皆为荀子所不取,他认为只有“以德兼人”者,“彼贵我名声,美我德行,欲为我民,故辟门除涂以迎我人。”我则“因其民,袭其处,而百姓皆安,立法施令莫不顺比”,“是故得地而权弥重,兼人而兵愈强”(《荀子·议兵》)。
荀子进一步提出“以德服人”不仅表现为“以德兼人”,更表现为“以德凝人”,所谓“兼并易能,唯坚凝之难焉”。就是说兼并一个国家也许很容易,但是巩固兼并成果却很难。兼并之战可以“以力兼之”,亦可“以富兼之”,然而“以力兼之”致使“兵弱”,“以富兼之”导致“国贫”、“兵弱”,“国贫”之国,其地虽大,然则不堪一击,是以“坚凝之难焉”。历史上这种教训比比皆是,齐国兼并宋国,不能凝也,魏夺之;赵国兼并齐国,不能凝也,田单夺之;韩国归于赵国,赵国不能凝之,秦夺之。所谓“能并之而不能凝则必夺,不能并又不能凝其有则必亡。能凝之,则必能并之矣。得之则凝,兼并无强”。能够兼并他国者,未必有能力长期占有他国;不能兼并他国,又不能保证兼并成果的国家必然灭亡。那些能够保守住兼并成果的国家,也必然能兼并他国,并且得到他国之后,其综合国力日强,无与匹敌。是以“以德服人”重在“以德凝之”。若能“凝士以礼,凝民以政,礼修而士服,政平而民安;士服民安”,是谓之“大凝”。能达到“大凝”境界的国家“以守则固,以征则强,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荀子·议兵》)
(三)教化优先
重视道德教化是儒家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儒家虽认识到“刑以辅德”、“齐之以礼”在政治生活和道德修炼中的必要作用,但是相对更重视启发人内在的道德自觉,他们认为只有依靠内在的德性自觉,方能真正施行“仁者之政”,成就理想人格。同时儒家认为人皆性善或可以为善,故教化可施也。儒家此种教化优先的主张见之于军事亦然。
孟子尝以汤征葛伯的战例说明在战争中,与其征之以力,约之以礼,莫若以德化育之。《孟子·滕文公》载:“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于是使人问之:“何为不祀?”日:“无以供牺牲也”。
汤遣使遗之牛羊,葛伯“食而不祀”,汤又使人问:“何为不祀?”日:“无以借粢盛也。”汤于是派人为之耕种,让老弱为之送饭。然而葛伯率兵夺了酒食,甚至连小孩也杀了。汤因为小孩被杀起兵而征讨葛伯。
于是四海皆日:“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仇也。”汤始征,自葛伯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最终成就王者大业。这段记载意思是说,葛伯悖乱,汤并非马上征伐他,而是一而再施之以帮助,希望通过德行教化使之迁恶从善,循礼不悖。虽然葛伯冥顽不化,然汤却以其教化之功而十一征无敌于天下。
儒家认为教化之功非一日所成,“汤之放桀,非逐之鸣条之时也;武之诛纣,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也”(《荀子·议兵》),汤、武之王者事功乃其依本于教化之德目,“前行素修”所至。
儒家将教化之德目归结为“厚德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中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使赤子”(《荀子·议兵》)。他们认为只有经过如此德目之长期潜移默化,方能使“政令以定”,“风俗以一”。为君为将者施行赏罚则“民归之如流水。所存者神,所为者化”。各种类型的冥顽之人亦从善如流,“暴悍勇力之属为之化而愿,旁辟曲私之属为之化而公,矜纠收缭之属为之化而调”(《荀子·议兵》)。如此则教化之功见矣,“大化至一”。
三、以政为胜
以政为胜,高度凸显仁政在战争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儒家军事哲学的一个显著特色。兵家也非常重视政治之于军事的作用,有“兵胜于朝廷”(《尉缭子·武议》)之论,儒家认为,一个国家只要施行“王者之政”,他们的军队就会成为“王者之师”,“王者之师”进能攻,退可守,无往而不胜。
(一)凡在大王,将率末事也
中国自有国家之日起,就实行了君主政体。“君主专制政治的本质特征是: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国家一切重大事务最后都是由君主一人作出裁制,而君主的裁制决断则决定于其意志性情”。“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固定矣”(《孟子·离娄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用兵崇尚“以政为胜”,也可谓“以君主为胜”。当孝成王、临武君请问“王者之兵设何道?何可而行?”荀子回答说:“凡在大王,将率末事也。”(《荀子·议兵》)
儒家认为君王在战争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执政者的个人品质和行为对于国家政治和军事关系重大。“君贤则国治,君不能则国乱;……治则强,乱则弱。是强弱之本也”(《敬子·议兵》)。国君是否贤能,是决定国家兵力强弱的根本。“上足印则下可用,上不足印下不可用也。下可用则强,下不可用则弱。是强弱之常也”(《荀子·议兵》)。
国君的行为是否足以信赖是衡量国家兵力强弱的标准。有鉴于此,儒家从军事角度对为君者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准则提出了要求。孔子提出了“内修七教,外行三圣”之说。“七教修焉可以守,三圣行焉可以征。
七教不修,虽守不固;三行不至,虽征不服”(《大戴礼记·主言》)。
所谓“七教”即“上敬老则下益孝,上顺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谅,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强果则下廉耻”。所谓“三圣”即“至礼不让而天下治,至赏不费而天下之士说,至乐无声而天下之民和”(《大戴礼记·主言》)。孔子的论述偏重于文德且较为宏观,苟子又进一步从用人、爱民、政令、刑法、赏罚、军备、重兵、权一等方面对为君者提出了全方面的要求。“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窳梏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强,轻用兵者弱。权出一者强,权出二者弱”(《荀子·议兵》)。
(二)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
“民为邦本”是儒家政治理论的基石。他们认为得民与否是政治成败的根本所在,“民、食、丧、祭”四者孔子以“民”为第一(《论语·尧日》)。孟子认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至于荀子之君舟民水的著名比喻更是集中反映了儒家“民为邦本”的政治思想,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出了“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荀子·议兵》)的军事战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