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类别:犯罪/二级贪腐/已结案
地点:绿洲城
处理机关:绿洲城治安总署
日期:德博历85年2月1日
根据德博历84年末发生的第173次蛮族入侵而引发的一系列贪腐丑闻,绿洲城治安总署在历时2个月的调查后,已经完成所有工作,包括稽查、审问、审判以及处决。共抓捕涉案官员30名,其中包括温泉堡原镇长(已处决),原温泉堡守备队队长(已处决),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已处决),缴获涉案赃物共价值约金币50,000枚。
1。事件起由(作战信息部分摘自王****第173次蛮族入侵作战初步报告)
德博历84年10月30日清晨,位于王国东部大陆东北边陲的温泉堡发生沙漠蛮族入侵事件,王****记录:第173次蛮族入侵。蛮族部队未在抵达后按照以往方式直接攻城,而是在经过15天的包围后,多次尝试架设云梯来运送部队进入城内,但敌军攻城部队遭到了守城部队和当地民兵的顽强抵抗,未能奏效。随后,蛮族胁迫被俘虏的边防军士兵,逼迫其使用5门我军被缴获的轻型火炮向城门和城墙进行轮番炮击。温泉堡城墙限于施工时间问题,外加当地地质条件特殊导致施工难度大,未能完成预期的全部加固工作,进而导致城墙无法在敌方连续的炮击下保持,继而在约25轮炮击后倒塌,使城内守军失去了第一道防守屏障。随后原镇长及守备队队长率领大部分部队成功撤退至城堡内,计划继续抵抗以等待援军。
由于此次入侵事发突然,边防部队未能及时向温泉堡等周边部队驻守城市派遣信使,因而附近驻军,包括绿洲城主力军在内的东部王国军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在蛮族围城作战14天后,既德博历84年11月14日,一只负责向温泉堡运送军需物资的队伍通过信鸽发回紧急求援信,随即王子林熙率领第二集团军第二骑兵团火速前往温泉堡救援,第三步兵师和第四火炮团紧随其后。王子林熙所率领的第二骑兵团在3天的急行军后顺利抵达温泉堡以南10公里处,并在第二天清晨发动袭击,成功冲破蛮族部队外部包围圈抵达城墙内。在先锋部队抵达城堡大门后,堡内守军拒绝开门以配合救援部队迎击城内敌军,导致先锋军三面受敌。王子林熙与第二骑兵团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再次突围,并在遭受巨大损失后勉强撤回到温泉堡外15公里处。此役第二骑兵团伤亡192人,被俘388人,损失战马1400匹,另有120人失踪。由于剩余战力无法发动有效攻击,因而在原地等候剩余增援部队,期间多次遭遇蛮族夜袭,损失战马121匹,无人员伤亡。第三步兵师和第四火炮团在11月18日中午抵达,经过一夜休整后,全部部队在王子林熙的率领下向敌军发动了共计3次攻击,成功击溃敌军主力部队,歼灭敌军逾3000人,俘虏敌军士兵42人,马124匹,轻火炮2台。此后,敌军溃逃,温泉堡防御战,即第173次蛮族入侵,于德博历84年11月24日以我军胜利告终。
敌军撤离后,温泉堡城堡内守军仍然拒绝开门,王****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火炮炸开城门,并与原城内守备队爆发战斗。在经过了约2个小时的肉搏战后,原守备队被悉数击破,并生擒了原镇长和原守备队队长。
(以上信息由王****情报部提供)
由于温泉堡原治安官及治安队人员在该次入侵中悉数失踪,王子林熙委派绿洲城治安总署成立特别调查组,赶赴温泉堡对战役引发的相关事件进行调查。在对全部涉案人员进行审问后,特别调查组确定了该起事件为一起贪腐事件。
2。温泉堡信息
温泉堡位于永冻高原与死亡沙漠交界处,守备队及相关官僚机构于德博历84年4月15日建立。温泉镇原为蛮族聚集地,在王****于德博历84年3月1日击败蛮族部队后划归为王国领土,继而按照计划建立为边塞城镇。城堡、城墙及相关城防设施于5月1日开始设计与建设,负责施工团队为驻扎在深泉城的第一集团军下属的建设兵团。城防建设施工时间计划原为3个月,但由于多次工程意外,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因而未能在温泉堡遭到入侵前完成相关建设。该情况在后续调查中发现多为人为导致。
3。事件调查过程
绿洲城治安总署特别调查组于德博历84年11月26日抵达,即刻开展相关调查。
在温泉堡城堡内部的库房内,调查组发现大量未在军需处登记的军需物资,其中包含了第一集团军于10月1日报告的遗失军需粮草,第二、第三集团军于83年年末通过顺风港军需处进口的85门新式连射火炮,以及大量来历不明的武器及弹药。
调查组随即开展对原温泉堡镇长及守备队队长的审问工作,两人在审问初期拒不交代仓库内未登记设备的来历,在经过展示相关证据及一系列涉案人员供词后,两人承认了相关未登记物资的来历,并在主动交代了全部罪行的同时供出了共犯,即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
调查组在此后抓捕了包括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在内的剩余涉案人员,共计28人,并确定相关内容属实后对涉案的三名主犯,即温泉堡原镇长,原温泉堡守备队队长,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实施处决。剩余27人全部施以哑刑,并发配至各在建边塞城镇担当建设劳工。
4。罪案内容
4。1原温泉堡镇长犯罪内容及判决
炎新,男,生于德博历43年,原担任神泉城物资处主持,因为业务出众,在成立温泉堡后被王国官僚司委派为温泉堡镇长。因在第173次蛮族入侵中御敌不利,且拒绝配合援军作战,导致第三集团军第一骑兵团损失大量人员物资,继而由绿洲城治安总署特别调查组进行审问、调查。炎新在担任镇长后,未能继续保持原有优异工作水平,反而与原守备队队长耿进兵,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袁坦勾结,岢扣施工人员工资,贪污施工款,故意制造施工事故以延长施工周期骗取施工款项。全部款项皆用于支付雇佣兵费用以及购买奢侈财物。绿洲城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处炎新死刑,即刻执行。
4。2原温泉堡守备队队长犯罪内容及判决
耿进兵,男,生于德博历41年,原担任王****第一集团军第三骑兵团团长,在成立温泉堡后被王国军事司委派为温泉堡守备队队长。因在第173次蛮族入侵中御敌不利,且拒绝配合援军作战,导致第三集团军第一骑兵团损失大量人员物资,继而由绿洲城治安总署特别调查组进行审问、调查。耿进兵在担任守备队队长后,与原温泉堡镇长炎新,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袁坦勾结,利用武力岢扣施工人员工资,贪污施工款,故意制造施工事故以延长施工周期骗取施工款项,并利用相关赃款雇佣盗贼团伙,抢劫或偷盗了包括第一集团军于10月1日报告的遗失军需粮草,第二、第三集团军于83年年末通过顺风港军需处进口的85门新式连射火炮在内的大量军需物资。绿洲城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处耿进兵死刑,即刻执行。
4。3原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犯罪内容及判决
袁坦,男,生于德博历44年,担任第一集团军建设兵团施工总队队长,在成立温泉堡后负责温泉堡城防设施的相关建设工作。因原温泉堡镇长炎新和原温泉堡守备队队长耿进兵的指正而由绿洲城治安总署特别调查组进行审问、调查。袁坦担任温泉堡城防建设工作后,多次渎职,勾结原温泉堡镇长炎新和原温泉堡守备队队长耿进兵,岢扣施工人员工资,并主动配合二人制造工程事故假象,随后利用职能便利隐瞒事实,导致相关事故发生。绿洲城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处袁坦死刑,即刻执行。
5。案件总结及相关处理
该案件由于事发突然,情况特殊,并有极恶劣影响,继而由王子林熙委派而进行特殊调查与处理。
温泉堡新任镇长由原绿洲城治安总署副署长温集担任,守备队新任队长由原第二集团军第一步兵师师长温程担任,守备工作暂时由第二集团军第三步兵师负责,待兵力调配结束后成立守备队。城防建设由第二集团军建设兵团负责。
相关涉案军需物资已在登记后悉数返还回相关单位,剩余钱款及涉案物品(总价约金币50,000枚)现暂时保管于绿洲城治安总署罪案仓库中,等候中心城刑侦司命令。
以上
绿洲城治安总署于德博历85年2月1日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