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疗法是利用药物或花草的自然香气来治疗和预防疾病的方法。本疗法有悠久的历史,《山海经·西山经》中有“薰草……佩之可以已疠”的记载;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4个绣花香囊中,就使用了花椒、辛夷、茅香、佩兰等芳香药物;汉代《中藏经》记载了用绛囊盛安息香来防治传尸、肺痿、时气、瘴疟等病;晋代葛洪《肘后备急方》载有六味熏衣香方,以香身辟恶;唐代《外台秘要》所载的澡豆八方,即有去皮干(面部黑斑)、止风痒、悦色、延年的功效;宋代庞安时《伤寒总病论》录有“辟瘟粉”,在温疫流行地区或流行期间“常扑身上”以预防瘟疫;金代张从正《儒门事亲》记述了用桃花香味使病人“神日昌,气血日和”;元代《鲁府禁方》把芳香药物制成丸,用时将其化汤洗面,香气浓郁,润肤化滞;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载有用麝香做成香佩,以治疗噩梦纷纭之症;据清代吴樽《理瀹骈文》记载,一些药物已制作专门香佩出售,供人防治疾病。现本疗法仍广泛流行,如江南地区在端午时节,习惯将芳香性药物碾成细末,装在精制的布袋中,佩戴在儿童胸前,或挂在床边以避秽防病。
第一节操作方法
香疗法按其制作可有多种,主要有香佩法、香瓶法、香脂法、香汁法、香豆法等。
一、香佩法
此法是将所选的药物研成细末,或制成散剂,或全草揉团装入布袋或绢袋内,戴在颈项、胸前、腰间或其他需要治疗的部位。
二、香瓶法
此法是将带有芳香气味的药物或花朵放入瓶中,时时闻之。闻后密封,勿使漏气。
三、香脂法
此法是将药物蒸油取液或研极细后加入其他膏脂,搽患部或全身。
四、香汁法
此法是将新鲜药物或花朵捣汁含漱或嚼嫩叶咽下。
五、香豆法
此法是用多种芳香药物制成药皂,或做成药饼,或与乳合捣成膏,密闭收贮。
用时取少许加水洗面洗身。
第二节适应证与禁忌证
一、适应证
常用于牙痛、牙关紧闭不开之实证,舌肿不收,咽喉肿痛,面神经麻痹,大、小便不通,神昏,咳喘,头痛,胃痛,腹痛及皮肤疾患的治疗等。也用于治疗室、病室、急诊观察室内的空气消毒。
二、禁忌证
年老体弱、病重、局部皮肤感觉减退者慎用,对所用药物有过敏者禁用该药。
第三节临床应用
本疗法使用药物多以芳香开窍、避秽解毒为主,在临床上具有祛痰定惊、开窍醒脑、扩张血管、消炎杀菌等作用,多用以防治疫疠、四时感冒及治疗头痛、眩晕、小儿疳积、口疮、鼻炎及一些皮肤疾病。
一、疫疠(一般指细菌或病毒所致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
1.处方大黄40g,苍术、檀香、山柰、雄黄、朱砂、甘松、花椒、绵马贯众、降香、龙骨各30g,石菖蒲20g,肉桂皮17g,细辛、丁香、吴茱萸、沉香各15g。
2.用法共研为细末,用绢袋分装数袋,经常佩戴。
二、四时感冒
(一)方法一
1.处方羌活、大黄、柴胡、苍术、细辛、吴茱萸各3g。
2.用法共研细末,装入小布袋佩戴。
(二)方法二
1.处方荆芥、防风、柴胡、前胡、川芎、羌活、独活、茯苓、桔梗、白芷、麝香各3g。
2.用法研细末,佩戴在胸前,时时嗅闻,每次10分钟左右。
三、头痛
1.处方冰片3g,荜茇15g。
2.用法共研细末,装瓶中密封。每天开瓶嗅5~8次。左边头痛用右鼻嗅,右边头痛用左鼻嗅。
四、中暑
1.处方排草120g,檀香、甘松各20g,零陵香150g,丁香、薄荷各9g,麝香6g,白芷75g,大黄60g,北细辛15g,荔枝壳71g,苏合香60g。
2.用法共研为极细末,以苏合香油凝膏,密装即成。随时开瓶闻嗅。孕妇禁用。本方可清暑解闷除烦,并防晕车、晕船。
五、鼻渊
1.处方辛夷、细辛、薄荷、白芷、川芎、猪牙皂、苍耳子各3g。
2.用法共研细末,加麝香0.3g拌匀,装入瓶内。随身携带,经常闻嗅。孕妇禁用。
六、荨麻疹
1.处方蛇床子、丁香、白芷各20g,细辛、苍术、艾叶、雄黄、硫黄各10g。
2.用法共研细粉,加入冰片5g混匀。25g装1袋,密封备用。用时以1袋放于贴身衣袋内,以1袋置于枕下或床单下。每1~2个月更换1次。有明显季节性发病特点的病症,多于发病季节之前开始使用。
七、面部黑斑
1.处方丁香、沉香、桃花、青木香、木瓜花、钟乳粉各90g,麝香15g,奈花、樱桃花、白蜀葵花、白莲花、红莲花各120g,李花、梨花、旋覆花各180g,玉屑、珍珠各60g,蜀水花30g。
2.用法捣末,加乳并研,以绢下之,再合大豆米500g研之千遍,密贮勿泄。
孕妇禁用。
八、面部粉刺
1.处方白芷、川芎、枯蝼子各15g,青木香、鸡舌香各90g,皂角300g(去子炙),毕豆、赤汪豆各1200g。
2.用法上药共研为末,加乳调膏,密贮备用。用时以水化开,洗涤面部。
第四节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特点
1.香气清新,爽神,久用也不会有头晕的感觉。
2.醒脑提神,有愉悦之感,但并不使人心浮气躁。
3.香味醇和,浓淡适中,深呼吸也不觉得冲鼻。
4.使人身心放松,心绪沉静幽美。
5.有滋养身心之感,使人愿意亲之近之。
6.气息醇厚,耐品味,多用也无厌倦之感。
7.留香较为持久。
二、注意事项
1.本疗法所选药物多为辛香走窜之品,故孕妇慎用或忌用。
2.对所选药物过敏者,应立即停用。
3.病情重者应配合其他疗法。
4.芳香之品,应妥善保管,勿令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