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是一种传承久远的文化现象,它是原始宗教发展的早期阶段,是最早最普遍的一种宗教仪式;是人类最初的精神文化成果之一。虽然由于奴隶主阶级,特别是封建阶级的污染和毒化,巫术常常同野蛮粗俗、愚昧无知联系在一起,成为统治阶级愚弄老百姓和少数人骗钱的把戏,至今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障碍,但是巫术是遍布全世界的文化现象,曾经对人类精神文化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简单地予以否定是不可取的。近几年,对巫文化的研究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这是可喜的现象。
何谓巫术?学者们的看法不一,一般认为,巫术是人们企图借以超自然地影响周围事物和现象的各种信仰和专门巫术活动的总和,其特点是人凌驾于自然之上,企图用臆想的、虚幻的一套技术手段(即巫术仪式表演)来战胜和控制自然,直接为一定的实际需要服务。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用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专门从事巫术活动的宗教职业者称为巫师,是人和鬼神的媒介。我国各族都有巫师,汉族(及其前身华夏、东夷两大族)称为巫觋(女性为“巫”,男性为“觋”),独龙族称“隆木沙”,基诺族称“卓巴”,佤族称“魔巴”,彝族称“毕摩”,拉祜族称“比莫”,纳西族称“东巴”,侗族称“鬼师”,羌族称“端公”,鄂伦春族称“萨满”,壮族称“师公”,土家族称“梯玛”,黎族称“道公”。大凡一切非人力可以预期必成的目的和事务,人们就使用巫术通鬼降神来实现。其形式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占卜吉凶、预言祸福、祈雨求福、驱鬼辟邪、左道邪术,甚至医术都包含在广义的巫术范围之内,人们认为患病是鬼邪作祟,故医病之术多采用驱邪赶鬼的巫术活动。
巫术有不可忽视的文化功能。巫术本身作为一种文化,随着历史的发展,其负面价值日益扩大,时至今日,巫术虽然还存在,甚至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和日本也每每可见,但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尽管如此,巫术曾长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标准和心理状态,也曾经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且曾经同艺术、科学、医学以至于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对人类文化的进化有过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人类直接控制自然的幻想
谈巫术的起源,不能不涉及巫术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在宗教学史上,有的学者把巫术与宗教截然分开,例如詹姆斯·G·弗雷泽认为,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巫术时代”都先于“宗教时代”,人类智力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巫术是前宗教或前万物有灵论阶段,开始,人类企图用巫术仪式来直接控制自然。后来,一旦发现这种控制是不可能的,便转向宗教,企图通过祈祷、献祭等手段求得神的恩赐。在宗教的祈祷仍然无济于事之后,人类才转向科学。弗洛伊德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巫术在整体上先于宗教。
这种看法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巫术是原始宗教发展的早期阶段,巫术信仰本质上与宗教信仰是一致的,都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都是支配着原始人的外部力量在他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和宗教一样,巫术也有它的神话和教条,也有它的仪式、牺牲、祈祷、念唱和舞蹈,人们借助巫师获得帮助,不仅同人们诉诸宗教所带来的力量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两者经常是一致的。所以,许多宗教学者指出,要在巫术与宗教之间划出适当的分界线是非常困难的,在宗教史上,两者总是密切相关的,就像宗教包含了巫术的成分一样,巫术也充满了宗教的气息。
当然,巫术与宗教也是有所区别的。
第一,巫术企图用超自然的技术手段去直接控制自然力,而宗教是企图通过祈祷、献祭等崇拜手段求得神的恩惠。
巫术和宗教虽然都是把愿望当作现实,是对异己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一种解释和心理上的适应,但巫术是人类对付超自然力量的“硬”的一手,是企图用一套臆想的技术手段来战胜和直接控制自然力。原始人相信,各种各样的精灵可以用精神手段去战胜和控制,就像自己的手足可以听任自己的意愿去动作和行动一样,只不过需要加一系列专门的技巧,即一系列巫术仪式。例如,在原始部落中,盛行的用来伤害敌人(或仇人)的一种巫术,是以简易求雨庙的材料制作敌人的模像,或扎一个稻草人、或塑一个泥人、或在沙上画一个人,模像是否像他并不重要,然后口念咒语,同时对模像进行伤害。据说,对模像身体任何部位的伤害都会使敌人在相同部位产生同样的伤害。又如实行求雨巫术仪式,其方法是直接模仿雨或能生雨的乌云和雷电,例如,从屋顶上往下泼水,焚烧树枝使之云雾腾腾等。弗洛伊德称之为“玩雨的游戏”。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所以弗雷泽认为“巫术是一种伪造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一种不合格的行为指导,一种伪科学,一种早产的艺术”。詹姆斯·G·弗雷泽:《金枝》简本,纽约1960年版,第15页。马林诺夫斯基也指出:“巫术纯粹是一套实用的行为,是达到某种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巫术行为背面的意见与目的,永远都是直接、清楚。”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75页、第21页。巫术的目的都是企图去直接控制自然,巫师很实际地从事动作的表演,背诵咒语,他更像一个技工而不像祭司。
宗教是人类对付超自然力量“软”的一手,是对超自然力量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宗教信仰的方面多,目的复杂,没有像巫术那样单纯的手段。宗教的价值不在行为的形式,而在它所尽的功能,它不是采用一套实用技术企图直接控制自然,而是企图通过祈祷、赞颂、献祭、礼拜等仪式去取悦神灵、讨好神灵,以获得神赐的恩惠。同样是为了伤害敌人,倘若采用宗教方法,那就是祈求神灵主持公正,惩恶扬善,使敌人遭到灭顶之灾或来世坠入地狱;倘若要求雨,那就是供奉神灵,祈求它大发慈悲,早降喜雨。R·M·基辛指出:“宗教具有祈求和神灵交流的情绪,这点和巫术形成对比。”R·M·基辛:《文化·社会·个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2页。
第二,支配巫术的是粗浅的信仰观念,而支配宗教的信仰是比较复杂和精致的。
巫术是用来达到实用目的的“技术”,这套技术程序就是巫术仪式,它也受信仰观念的支配,也有一套原则来指导它怎样进行,以便达到什么目的,但这种信仰是极其粗浅的、朦胧的。巫术来源于咒语,咒是巫术里面最重要的成分,是巫术最神秘的部分。咒语是秘传的,人们普遍相信,巫术是远在洪荒时代便已天然存在的,只要按照流传下来的巫术仪式程序进行,就能达到一定的目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效能,人们是不去思考的。“原始巫术的施行者仅仅知道巫术的实践方面,他决不会自己去分析自己的巫术实践所赖以存在的心理活动过程,决不会去思索在他的巫术活动中的抽象原则。对他来说,逻辑是暗含于其中而不明确的,他对理性亦如他对待他所要消化掉的食物一样,对其心理过程和生理过程是毫无所知的,重要的仅仅是巫术的实际效果和其他方面,所以对巫术的施行者来说,仅仅存在着‘实践的巫术’。”朱狄:《原始文化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5、36页。
同巫术相比,宗教信仰是比较复杂的、精致的。宗教以整个超自然界作为对象,具有一套很复杂的宇宙论信仰体系和世界观,并因此使人维持一种对于生命的态度。宗教首先是一种解释系统,它能回答关于存在的问题,诸如世界是怎样产生的,人类和自然物及自然力如何发生关系,人为什么会死,死后何往等等。宗教能够确认,因而它又是一种操作系统,宗教安置宇宙中的控制力,这些控制力,维持着一个民族的道德和社会秩序,祖先、精灵和神都能强化规章制度的遵守并为人类的行为提供理由和意义。此外,宗教是一种信仰系统,它在人们发生悲剧、焦虑和危机的时候,可以慰抚人们的心灵,给予人们精神上的安慰。
第三,宗教信仰的集体性与巫术信仰的分散性。
真正的宗教信仰总是有一种共同的特殊的集体性,所有信仰者都必须支持这种信仰,参加该宗教组织,并履行作为其组成部分的礼仪。在原始社会,宗教组织和氏族社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在宗教往后的发展中,则成立了专门的教会。
巫术的情况完全不同,信仰巫术的人很多,但这些信仰没有把信仰它的人们团结在一起的作用,也没有把人们统一在同一个团体中的作用。巫师和信仰巫术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就像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巫师的技术(包括咒语)是师徒相传的,巫师们有时也可能组成一定的组织,其性质类似行会,它不包括巫术的信仰者,而仅仅包括一些巫师。
巫术和宗教尽管有区别,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巫术和宗教常常混杂在一起。人们对待超自然力量的“硬”的一手和“软”的一手常常是兼用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巫术仪式本身也就是原始人的一种祭礼形式,而祭礼仪式也往往带有巫术色彩。这在许多近现代原始部族以及落后民族中,至今也仍然是如此。
对巫术的信仰总体上是人类试图直接控制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尝试,因而是人的觉醒中自我信赖的最早最鲜明的表现之一。在这里,人不再感到自己是听凭自然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了,他相信自己是自然场景中的一个活动者,相信自身行为的作用。正是这一点,使巫术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
二、人类幼年时代的世界观
巫术信仰根源于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类理性思维不发达,因而在与自然界斗争中由软弱无力而产生的依赖感、恐惧感和神秘感。巫术是实践力量稚弱的补充,是一种精神武器的战斗。
原始人的思维是一种原逻辑思维。原始人认为,不仅人有意志、有情感、有灵魂,而且统治着他们的自然力和自然界的一切,无论日月星辰、山川湖海、草木鸟兽,都同人一样有人格、有意志、有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它来无影,去无踪,神秘莫测。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在原始人的心目中,世界充满了精灵。人类社会是人的世界,也是鬼神的世界。风雨雷电、草木顽石、山川湖海、虫豸鸟兽,无物不有神,人就生活在鬼神的包围之中,头上脚下,房前屋后,白天黑夜,都有鬼神活动。所以,原始人是生活在神秘主义世界的。
人不同于动物,它既是被动的存在物,又是主动的存在物,人能制造工具,能改造世界,人类在实践中也曾经成功地影响和改造了自然界,取得了许多进步。因此,人类相信自己与自然界是密切联系的,风雨雷电、山川湖海能影响人的生活,人也能影响自然现象。比如,可以构木为巢,建造房屋;路遇大雨,可以用树叶遮身;刮风,可以躲进山洞;野兽可以猎取;果实可以采摘。人的这种主体性使之相信,尽管世界充满精灵,但人可以运用一套技术手段来同想像中的精灵作斗争,来影响甚至直接控制鬼神,以达到人的目的。这样,巫术这种精神手段就作为物质实践手段局限性的补充应运而生了。
巫术的产生既是人的主体性的最初觉醒,也来源于对实践经验的歪曲的总结。原始人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获得了这样一种经验:愈是与狩猎动物在外表上相近,例如披上兽皮、插上羽毛等,就愈能接近它,也就能大大提高狩猎的命中率。迄今发现的许多原始岩画中就有狩猎者身披兽皮偷偷接近猎物的画面。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相区别,显示了人的主体性,说明人是一切动物的主宰。原始人披着兽皮狩猎,目的是为了迷惑猎物,但是当这种狩猎形式获得成功之后,连他自己也迷惑起来了,他不解其中缘由,而误以为兽皮或野兽身上的任何东西与动物的原型之间可以建立一种交感关系。于是,成功的狩猎经验被曲解为一种超自然的巫术力量,披上兽皮或动物身上的角、牙齿、爪、羽毛等东西就不再是狩猎技术,而演化为一种狩猎巫术。兽皮和动物面具被认为具有招引猎物的巫术力量,这种神秘的巫术力量能够把猎物招引到弓箭的有效射程之内。
花山岩画在原始岩画和塑雕中,我们每每发现身上处处是伤痕的动物形象。显然,这些岩画和塑雕像是用来进行巫术仪式的。在这种巫术仪式中,舞蹈者带着动物面具,并且模仿这些动物的外貌和习惯,模仿猎人追踪野兽的各种动作,并不断向动物画像或塑像发射装有钝镞的箭。这种巫术仪式显然是以劳动、生产为其根源的,是对狩猎经验的歪曲的总结,是企图把愿望当作现实,以对狩猎过程的戏剧性表演来代替真实的狩猎过程,企图以对虚假的狩猎对象的巫术控制来直接控制真实的狩猎对象。如果说,最初这仅仅是巫术的胚芽,那么,由于这种巫术仪式客观上起了锻炼狩猎本领和传授狩猎知识的作用,因而在实践中往往确实提高了狩猎的成功率。但是,原始人却把这种客观效果归结于巫术的效力,因而使巫术成为原始部落普遍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