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目连戏中具有巫术性质的表演形式主要有这样几种:
“起殇”:
绍兴地区的目连戏,在正式演出目连救母故事之前,必须先有一出称为“起殇”的演出。它和目连救母故事没有直接关系,然而却是目连戏必不可少的部分。“起殇”开场时,鬼王领五小鬼上台,乐队锣鼓大作,鬼王和小鬼们稍事表演一番,便要跳下戏台,热热闹闹地奔向各家各户,鬼王手拿一杖杆,小鬼们则每人持一汤叉,进入门户后各处表演一番,做一些驱赶的动作,这和古代驱傩时“执戈扬盾。……以索室驱疫”、“以戈击隅”的做法颇为类似。在一家做完以后又将从后门出去奔赶另一家故伎重演,走时不得走回头路,否则驱疫无效。有时碰到家里无后门的,演员们还得穿窗而出。这一路行去必得沿村各家都要做到,可见行走路线是演出前就策划好的。被演到的人家以为大吉,均设果点赏待演员。从人们家里演完出来,这一群鬼王、小鬼们还得去村里的乱冢、坟堆以汤叉镇住孤魂野鬼,提醒它们不得进村骚扰百姓,这一次是直接的和鬼打交道,所以特别慎重。一切完毕之后,鬼主再领着小鬼们赶回戏台上。敲锣鼓铙钹,鬼王向王灵官交差,这一出“起殇”即告结束。
“蹩吊”和“蹩鬼王”:
“蹩”是绍兴地区的一个方言词,相当于“赶”或“撵”,“蹩吊”与“蹩鬼王”即是把吊死鬼和鬼王赶走之意。旧时绍兴人认为“上吊死的”、“水淹死的”、“火烧死的”等“五殇”为暴死,是由妖邪作乱所致。一旦出了这种事,必要举行“蹩吊”仪式。比如有人暴死在他乡了,家里人定要花钱请胆大者去外乡将他的尸首背回本村,不能让他的孤鬼亡灵飘落异乡。但背回村子后,又要再行“蹩吊”仪式,将他的鬼魂赶出村子。至于吊死在本乡本土的,更是要及时赶出村子,惟恐避之不及。
在目连戏中,每当演完“女吊”和“男吊”之后,女吊要钻入戏台之下,男吊从戏台上跳下,匆匆向外逃去,俗称“逃台”。这时后面敲起一阵锣鼓,大批群众手执汤叉、索与火把,尽力追赶男吊,追时口中还大声叫喊,一面用汤叉等利器向男吊背后猛刺。男吊此时要迅速跑到乱坟堆里,在草荐棺材(不埋入地下的棺材)上骑上一骑,观众才停止追赶,这就叫作“蹩吊”。鬼王演完戏后,也要从台上跳下,被后面观众追赶到坟地里,然后才罢休,称为“蹩鬼王”。有的地方男吊和鬼王不逃到坟堆里,而是逃到村外或跳入河中,抓紧时间洗脸卸装,这样观众就不能再“蹩”了。“蹩吊”和“蹩鬼王”时,群众还经常在巷衢之中鸣铳放炮,惊吓男吊和鬼王。绍兴目连戏中扮演男吊和鬼王的演员,一般都选用身强力壮的人,这样才能对付观众那种穷追猛打的局面,否则就可能真的被叉死。但是演员对演这两个角色都很感兴趣。因为这两个角色收入颇丰,而且可以大出一番风头。“蹩吊”和“蹩鬼王”的表演形式,其巫术性质也是非常明显的,民间把扮演吊死鬼与鬼王的演员看成了鬼灵的本身,他们认为只有进行了“蹩”的仪式,鬼灵才会被赶出村去,这样村内人们就能太平无事了,不然鬼灵会在村内作祟,给人们带来各种各样的危险。
“扫台”:
绍兴目连戏的最后一场是鬼王扫台,其过程是鬼王出场,单腿行走巡台一圈,然后从台上跳下,到河里洗脸以脱去鬼王的打扮。扫台有镇鬼之意,意即戏中出现的鬼灵都被鬼王控制,鬼灵就不再行凶作难了。
以上是绍兴目连戏演出过程中巫术性质较为明显的几种表演形式,这些形式,都不是单纯的艺术表演活动,而是为着一定的宗教目的服务的。简单地说,也就是为了达到驱鬼除疫的目的。
相对而言,目连戏的辟邪意识更为浓厚。由于目连戏是一种充满神秘恐怖气氛的宗教戏剧形式,与鬼神的关系十分紧密,因此演出目连戏时,很少能有轻松的心情。演员时常担心在表演时,会有真的鬼灵出现在台上,甚至与演员同台演戏。为避免鬼神的袭击与侵害,演员在演出目连戏时的戒规甚多,例如,在戏开演之前几天,演员每天都要淋浴焚香,还要禁房事,拜菩萨。尤其是演男吊、女吊的戒规更多,他们都有一条很长的舌头拖于口嘴之外,这条口舌不可随便画上,一般都要等戏开场之后,台上吹起目连嗐头,这时才进行画舌,此举称为“封嘴口”,因为画上舌头之后,扮演男吊和女吊的演员就不能再随便讲话了,必须坐在后台等着上场,要是这时开了口,就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如果一时忘记了这一禁忌,在演戏结束后必须烧纸进行忏悔。演员画舌后不能开口的习俗,反映了民间古老的鬼神禁忌观念,这种观念以为画了舌后的演员就成了真的鬼灵,如果一开口,此时鬼灵还未脱身,就会使演员受到危害。另如扮演男吊和女吊的演员,不能站在露天,不能见太阳,即使是在野外广场上演戏,也要蒙上一张篷布。演戏结束后,演员中的一个(一般是扮演神灵的演员)要操起一把大刀,以模拟的姿势把所有扮演鬼灵的演员一一杀过,有时还要把管理鬼灵服装的大衣师傅也模拟性地杀掉,这一习俗称为“断邪”,意思是神灵已把鬼灵全都处死了,扮演鬼灵的演员去掉了邪气,这样才能恢复到原有正常人的状态。
放逐巫术就是把瘟疫邪鬼装载在草船、树皮船、木板及木船等物上,让它们随着水的流动放逐到遥远的地方。这是我国南方水域地带普遍流行的辟邪方式。
在南方水域地区,每隔数年便会有大规模瘟疫流行,因此,运用放逐巫术祭祀瘟神的仪式十分普遍。祭祀瘟神俗称“打瘟醮”,3年、5年、6年或12年举行一次,也可不定期,遇年成丰收,或重修瘟神庙宇,瘟疫猖獗时则可随时举行。瘟醮除通常的祭神献供仪式外,在我国东南地区还要设立灯篙,并装饰帆船,装上神像及其他器物,送进江湖任其漂流或予以焚烧,称为“送瘟”。《岳阳风土记》载:“岳州端午,民之有疾者,多就水际设神盘以祀神,为酒肉以犒鼓棹者,或为草船泛之,谓之送瘟。”传说中认为如此作法,可将瘟神驱赶出境,从而保护百姓不再受瘟疫扰害。
放逐的巫术和习俗,常同民族文化圈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自然环境有关。例如以船送鬼是古代百越民族的习俗。这是因为南方越族地区多江河湖泊,他们较早就发明了舟楫作水上交通工具。舟辑同越人的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故宗教民俗中也离开不了舟船。最早的龙舟图腾祭就是源于古代百越民族。百越民族及其后裔一直流传着以船送鬼的宗教民俗。
现在我们所说的傩、傩祭、傩舞就是驱逐疫鬼,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活动。这种活动,早在商周时期,在广大中原地区就很盛行,而且以一种固定的模式代代相传。
1.“俗畏鬼神”,“鼓舞祀之”
《魏书·獠传》载:獠(壮族或傣族的先民)“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祀。所杀之人,美鬓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因“畏”而祀,含有求祈于鬼,哄走恶灵的意思。“鼓舞”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最流行的祓灾手段和方式。
鼓,是云南少数民族中最常见的打击乐器,也是驱鬼镇魔的法器。木鼓、铜鼓和其他类型的鼓在许多地方,被看作“神灵之宝”,能制服和驱逐妖魔鬼怪,保佑人畜平安。所以,一般都将鼓放在祭祀场所或有鬼祟的地点供奉。佤族的木鼓是一种形制古老的鼓。它用整段木头挖槽镂空,音色脆亮。佤族认为,木鼓本身是鬼,是保寨求平安的。它又是“通神之器”、“神灵佑物”。经祭祀后的木鼓,平时不准乱动,只在特定宗教节庆等活动时敲打。农历四五月间,佤族要盖木鼓房;到七月至十月期间,则要举行“拉木鼓”盛典。传说,人类诞生后,什么事也不会做。地神发怒,欲发洪灾毁灭人类。人们祈问天神,砍来木鼓祭祀鬼灵,平息神怒。由此看来,木鼓兼有祭神和禳灾的作用。拉木鼓仪式,是佤族极为重要的一次宗教仪式。先由魔叭(巫师)带领几个强壮的男子,到山上选定一棵大树,用鸡和酒祭过,砍倒,取根部一丈二三的一段做木鼓材料,全寨人在领唱者的指挥下,唱着“拉木鼓歌”,步伐整齐地拉着巨木前进。大树拉回寨子,制成木鼓,举行仪式后,将木鼓招入木鼓房,这时,祭祀性的歌舞活动也就围绕着木鼓房而开始了。(参见茅迪芳:《佤族民间歌舞介绍》,载《舞蹈》,1980年第1期。)这一对木鼓,从此具有了“神性”,成为具有法力的驱邪护寨的法神物。
铜鼓,在彝族、壮族,都被看作可以辟邪压祟的神器。平时埋在土里。“以土养鼓”,或用红布蒙起,皆有镇邪的意味。驱鬼祓灾乐舞的种类繁多,不同的民族有着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分布在四川、甘肃两省交界处的摩天岭山脉两侧的平武县、南坪县、文县一带的白马人(也叫白马藏人),是一支古老的极有特色的民族。白马人驱鬼的傩舞分为“曹盖”和“十二相”两类。“曹盖”是面具之意,跳曹盖就是戴着面具跳神。它较后者更为原始,以表现本部族祖先(图腾)的生活、传说为主,故各部所戴面具差别很大。各种曹盖都是反穿羊皮袄、扎一大羊尾,手执牦牛尾翩翩起舞,这是白马人以羊为总图腾的氐羌后裔的缘故。图腾是氏族部落的保护神,部落成员以图腾装饰、武装自己,以驱赶妖魔鬼怪。
“十二相舞”因部族不同,面具略有差别,但具有更多的共性,各种动物基本与十二生肖相同,有的时候加上大雁、孔雀、狮、象,代替鼠、兔等,这与受到佛教影响有关。跳十二相舞的目的与曹盖相同,无非是为了禳灾纳吉。
禳祛乐舞,一般都由巫师跳唱,以求其镇魔驱鬼的“专业”功夫。《马可·波罗行记》记载过云南巫师的此类活动:“押赤(昆明)、大理、永昌三州无一医师,如有人患病,刚召看守偶像之巫师至;病者告以所苦,诸巫师立响其乐器,而为歌舞。”这就是平时说的“跳大神”。
纳西族东巴舞蹈(东巴跳),有不少镇鬼驱邪的内容。翻开“东巴舞谱”及不少东巴道场的东巴经典,许多动作都与此有关。例如,用脚跺地,大多表示“压鬼”、“涮刀”、“吸腿冲刀”等刀舞,则大有将一切妖魔鬼怪斩尽杀绝的势头。还有的舞步,模仿各种动物的动作,也并非一般的拟兽舞,而是通过舞蹈唤出想像中可以克制鬼怪的珍禽异兽,让它们制服受它们神力威慑的某类魔鬼。这类例子不胜枚举,大都是早已约定俗成,规范化了的。某种舞步代表某种意图,舞蹈不过是一种象征的符号——一种以动作表述的巫术或宗教的信息。
永宁一带普米族和摩梭人每逢有较大节庆祭祀活动,都喜欢围着篝火,手挽手、脚跟脚随着竹笛和葫芦笙跳集体舞,人称“打跳”、“跳锅庄”等。关于“打跳”的来历,有一则传说。相传在妖魔横行的时代,人横遭杀戳。后来,人们得知妖魔怕火,便集中所有人,点燃松明驱赶妖魔,终于把妖魔全部烧死了。人们围火起舞,相沿成习。纳西族“热巴舞”也有类似的传说,即受女妖伤害的人,是用歌舞引诱女妖上当,将她关了起来。这类歌舞,便有了降妖伏魔的意义。
2.傩祭:一种古老的祛邪巫术
傩祭是较原始的集体定期驱鬼的习俗。根据《周礼·夏官》:“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傩),以索室逐疫。”其驱鬼程序大致是:由方相氏(巫师,同时又是傩仪中的主神)操作,身掌熊皮,玄衣朱裳,头戴黄金力目的面具,手中挥动着戈与盾,率领着百隶(助手,或还包括群众),挨家挨户去寻找,驱赶疫鬼。这样的驱鬼活动,有主神(方相氏),有面具(黄金四目),有服饰(玄衣朱裳),有道具(执戈扬盾),一年举行三次。
到了汉代,傩的习俗出现了一些较明显的变化,
此时的傩祭不再是一年三次,而只在岁终大腊或除夕之夜举行。驱鬼神灵,除方相氏外还出现了与方相氏相配的十二兽(神),它们均为汉代宅中主神,掌驱鬼之事。整个傩祭使用了如下力量来驱逐鬼疫:其一使用咒语,历数十二兽的种种本领,专吃各种鬼疫,对鬼进行威胁。这样的咒语是原始的咒语,是使用语言的魔力来制服鬼疫。其二使用娱悦的力量来讨好鬼疫,“作方相与十二兽舞,欢呼周遍前后”,在民俗学的材料中,对鬼同时使用娱悦安抚和武力驱赶的手段是较普遍的。其三使用灵物的力量来制裁鬼,“设桃梗郁垒苇”。其四原始的驱鬼更重视使用现实的力量,“执戈扬盾”,武士“冗从”是一种,利用动物的力量又是一种。
人类早期与自然的斗争中,一方面以各种野兽为食物,另一方面也受各种野兽的危害。人们崇拜动物,认为动物比人更有力量。事实上,在某些方面,人不如动物,如鱼在水中游、鸟在天空飞、虎豹凶猛无比等。正如恩格斯所说:“人在自己发展中得到了其他实体的支持,但这些实体不是高级的实体,不是天使,而是低级的实体,是动物。由此产生了动物崇拜。”人类崇拜动物,古人在与意识中的鬼疫作殊死搏斗时,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自然不会忘记使用动物的力量。于是在傩祭时,“方相代掌蒙熊皮”,装扮成亦兽亦人——原始神灵的模样。十二人“有衣毛角”,装扮成十二神亦即十二兽。十二神对付各种鬼疫的手段不是擒拿降伏,而与野兽无异——一律吃食。这种原始的神灵其实就是在某个方面能力更超过人,令人崇拜的动物。
这种把自己装饰成兽的模样来驱逐鬼邪的方式,后来逐渐为面具所代替。用面具来驱逐鬼怪,是傩祭的主要特征,也是傩祭与傩舞的区别所在。在原始人及其后来傩的信仰者眼里,面具并不是一种化妆术,而是将人的灵魂输送到另一个世界里去的运输工具,它本身是一种“神物”,一种宗教意识化的凝聚物。有的傩祭即使不戴面具,那也得将脸部涂抹得如鬼怪一般。
我国各民族大多运用过傩祭驱邪,皆视面具为驱鬼的重要工具。由于人们相信面具有驱鬼辟邪之作用,巫师就利用了这种心理,戴面具以驱鬼魂。早期的面具一般形象狰狞、十分丑鄙。四川南坪一带的巫师,作法时均戴面具。那面具名叫“朝盖”,造型凶恶,粗鼻大嘴,眉如双蛇,色彩特别。之所以造成这样一种奇丑无比的形象,是与人们对鬼的那种恐惧心理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