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学生而言,学校和家庭是两个最重要的活动场所。相对于家庭的私密性和相对封闭性,学校是未成年人步入社会的重要阶梯,是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人格养成至为关键的一环。因此,未成年人在学校遇到的法律保护问题,亦是整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被家长告上法庭的报道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的学校安全保障问题也引起了更为广泛的关注。
寝室生活讲安全
案例回放
原告张某,生前系江西省修水县某中学初三学生,2002年年初新学期开学时即办理了在校寄宿手续。该中学规定“寄宿生不得擅自出外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在外住宿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但张某经同学冷某邀请,擅自与冷某离校到校外房东李某家住宿近两个星期,而被告该中学对此情况一无所知。2002年4月16日凌晨,张某与冷某在李某家住宿时,张某无故用菜刀将冷某砍伤,房东在制止过程中亦受伤,随后张某便不知去向。4月21日,张某的尸体在离学校不远的松坑水塘被发现,经县公安局尸检,张某系落水窒息死亡。为妥善处理此事,原告亲属和被告就张某死亡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一次性给予张某亲属安葬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000元。
律师说法
本案中张某的遭遇是因为没有遵守校规导致的,在学校生活中广大的学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1.不随意在别人寝室睡觉和留别人在自己寝室过夜、混床、不留宿陌生人。
2.个人钱物应妥善保管好,锁在衣橱或抽屉内,钥匙随身携带,不应将钥匙插在衣橱或抽屉上。贵重物品和大额钞票不可带进寝室,可以寄存到管理员或班主任处。养成晚就寝前和早上离开寝室时,检查门锁是否锁好的习惯。否则因丢东西互相猜疑引发的纠纷容易转化成打架斗殴等行为。
3.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损伤自己和影响他人。
4.借助椅子登高,进行有关整理床铺或清洁卫生等活动时,要注意站在椅子上,椅子背的护栏要朝自己的胸前,不能朝着自己的脚后,不要站在椅子上穿长裤。
5.上下楼梯时,不应奔跑,不与其他同学嬉戏打闹。
6.不在寝室、阳台、过道内打球、追逐、抛物、踢球、推扭打闹等。不得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上铺玩耍,不在床上蹦、跳。
7.不要站在窗台、晒衣架、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8.不得攀爬翻越住宿楼、围墙、护栏、窗台等。
9.不外出去网吧、游戏厅、夜不归宿。
10.有父母亲朋探亲时要报告管理员,以便给予安排,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带人入寝室。
11.雷雨、大风天气要关好窗户。
1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学校保卫部门或老师。
“废品”变成了“优质品”
案例回放
某中学是由一个小学改建而成的。它的周围有七八所省、市、区的重点中学。教育局交给这个中学的任务就是接收经过层层筛选其他学校不要的学生。这样一来这个中学就有一个外号叫“废品学校”。正好学校对面有个废品收购站,人们编了个顺口溜:“两个废品‘门对门’,一个收废铁,一个收废人。”来到这个学校上学的学生大都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刚一入学,抽烟、打架、赌博的事便层出不穷。
该学校老师们没有把学生看成废品,而是对学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们在给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的同时,下大力气医治孩子们心灵上的创伤。老师们对有种种恶习的学生在进行严肃批评的基础上,再采取各种措施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老师给他们讲法制故事,讲各种恶习可能使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严重后果,并从法院、检察院聘请一些办理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这些辅导员以他们办案过程中的切身体会,给同学们分析未成年人为什么会逐渐走上犯罪道路,这些都使同学们感受很深。同学们情绪初步稳定下来以后,老师又逐渐对他们进行人生观方面的教育,给他们讲人生、讲理想,组织他们参观革命纪念馆,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并和学生家长紧密联系,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有一名学生有赌博、小偷小摸的恶习,他的父母都失望了,申请要把他送到工读学校,但他的班主任李老师不同意,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终于使这名学生改掉了恶习。有一名学生的父母离婚,他跟着父亲住,而他父亲又是三天两头不在家的“酒鬼”,一来二去,这名学生也成了一名小混混。他的班主任王老师知道这个情况后,经过和这名学生所住地方的居委会商量,便把这名学生接到自己家里往。过了一个学期,这个出名的“捣蛋鬼”成了一名优秀学生。老师们的辛勤教育收到了美好的回报,过了3年,这所中学的差生面从进校时的80%下降到20%;又过了3年,合格率、达标率、升学率均进入了本市中学的先进行列,这个中学也光荣地被评为全国教育先进集体。
律师说法
本案中反映学校老师们的辛勤教育,可以使大量的差学生转变成优秀学生,成功地矫正了一些同学的不良行为,从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个中学由人们所瞧不起的“废品”变成人们所称赞的“优质品”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一道理。只要学校能够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完全能够使未成年人健康地成长,培养他们良好品行,有效地发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阵地的作用。
学校发生意外如何应对
案例回放
7岁的洋洋是武汉市某小学一年级学生。一天下午的体育课上,全班同学由体育老师带领到操场上做游戏。但是,在游戏的过程中,洋洋不小心撞到一个玩具器材上,造成眉骨破裂,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用5600元。洋洋的父母认为洋洋是在学校受的伤,理应由学校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而学校则认为洋洋与那么多同学一起玩,别的同学都没事,唯独洋洋碰伤,可见是洋洋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上课的学生很多,老师不可能只盯着洋洋一个人,因此学校并没有责任。
请问,学校真的不需要负责吗?
律师说法
这是一起发生在幼儿园或学校的典型的意外伤害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要判定涉及这类案件的单位应不应该承担责任,首先要分析单位方面有没有过错。
宿舍楼发生火灾如何处理
案例回放:
2008年11月2日下午,南京市某学校女生宿舍发生大火,20多名女生被困在3楼以上的宿舍。经同学报案,该市该区消防指挥中心立即调集两个消防中队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将惊慌失措的女生营救了出来。据了解,火灾是由于空调功率过大,电线老化不堪负荷引起的。
详细情况是:11月2日下午2点多,南京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火情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该栋女生宿舍共有5层,火情位于2楼,由于着火的女生宿舍内棉衣棉被较多,浓烟沿着楼道向上方3层不断蔓延。由于发现火情及时,楼下的女生迅速撤离,而楼上还未上课的女生发现有烟窜进楼道后,已经来不及撤离,很多女生关上门开始向楼下大喊救命。为了防止有女生因惊恐跳楼,消防官兵一边用高音喇叭指导女生自救,一边派消防官兵上楼接应女生下楼,10多名消防官兵,上楼后先后从3楼、4楼救出20名惊恐不已的女生。随后消防官兵再次冒着浓烟,将女生宿舍3层以上所有房间逐个打开,搜寻是否还有学生被困。大火10分钟即被扑灭,但为了搜救被困学生,消防官兵花了将近1个小时的时间。
大火扑灭后,消防官兵在现场勘查时发现,起火原因应该是宿舍长时间开空调,空调功率大,加上电线老化,引起短路,火花引燃了女生的床铺。
律师说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第56条规定:“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学生寝室安装自动灭火装置,这无疑是保障学生寝室免除火灾隐患的最有效措施。
火灾发生时,首先要尽全力解救被困学生,同时迅速联络当地消防部门。其次要切断宿舍楼的电源,防止爆炸。如果火势已经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切记不要让其他人员再随意冲进火海;同时要安抚被困人员情绪,提醒被困人员自救办法,尽量拖延火势的扩大,等待消防人员的到来。
青少年在发生火灾时一定要冷静地面对。假如火灾初起时就被发现,可趁火势很小之际,用灭火器、自来水等灭火工具在第一时间去扑救,同时还应呼喊周围人员出来参与灭火和报警。如有多人灭火,应进行分工,一部分人负责灭火,另一部分人清除火焰周围的可燃物,防止、减缓火势蔓延。
遇有浓烟,用湿毛巾捂鼻,弯腰低头迅速撤离。通过浓烟区时,要尽可能以最低姿势或匍匐姿势快速前进,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要向狭窄的角落退避,如墙角、桌子底下、大衣柜里等。逃生勿入电梯,楼梯可以救急。电梯往往容易断电而造成电梯“卡壳”,人在电梯里随时会被浓烟毒气熏呛而窒息。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身处火灾烟气中的人,精神上往往陷于极端恐怖和接近崩溃,惊慌的心理极易导致不顾一切的伤害性行为,如跳楼逃生。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才可采取跳楼的方法。即使已没有任何退路,若生命还未受到严重威胁,也要冷静地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
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熟悉逃生路线,了解掌握逃生方法。每个人要对自己工作、学习或生活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做到了然于胸,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觉得手足无措了。
学校宿舍如何安全用电、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
案例回放:
江西省某中学是一所寄宿学校。该学校住宿学生私拉电线现象非常严重。一进楼门,宛如进入西游记中的“盘丝洞”,站在通道向两头一望,同侧的各个宿舍之间几乎都有网线相连,一般是三四条小指粗的线并成一捆,穿进邻屋甚至是隔了两三个房间的其他宿舍窗户,有的甚至和照明线挨在一起。有的网线已经垂落下来悬在半空,个子高的人经过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勒住脖子。
宿舍电线乱拉现象也比较普遍,在二楼和三楼的两个房间均可以看到,配电盘呈接龙的方式,从宿舍插座一直连到较远的地方。有些插座就在地上被踢来踢去。三楼一间宿舍有张空床,木床板上一个配电盘通着电,插了四五台电脑的电源线插头。
律师说法
相信每个学校都对学生进行过安全用电的教育。但是一些学生在没有完全了解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的情况下,常会不在意地做出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危险行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造成很大危害,比如触电,甚至火灾。
乱拉电线乱接电器,会造成电线线头绞接不规范,线路供电负荷与电器负荷不匹配等情况,从而引发事故。而在集体寝室,这样的事故往往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恶果,所以一定不要乱拉电线、乱接电器,不能为了图一时方便,而拿自己以及周围同学的生命开玩笑。
违章电器也是有很大危险的。首先违章电器多是“三无产品”,安全性不高、实用性不强,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被烫伤、灼伤的事时有发生。其次,有些学生由于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忘记关掉电源或长时间持续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的火灾,不仅令学生、学校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威胁了师生的人身安全。有的违章电器因为本身质量不过关,即使是正常使用,也有爆炸、燃烧等危险,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学校宿舍禁用违章电器是有其道理的。我们不能抱着危险不会发生的侥幸心理而冒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