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对青少年行为影响的理论基础心理学强调S——O——R,即行为的发生机制,刺激——中介变量——行为,个体在环境中接受刺激信息,对刺激评估与认知,伴随着情绪与情感的状态下发生行为。与网络相关的行为可分为“网上行为”与“网下行为”,接受良好的网络信息,可以陶冶心智,愉悦心情,做出合理的行为,对发展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有益的。
然而网络像一个大染缸,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干扰着青少年的认知,破坏着青少年的情绪,误导青少年“网上”与“网下”的行为。
从事实上看,一些青少年在网络上浏览黄色淫秽网页,并进而做出伤风败俗之事,沉迷于充满暴力、色情的网络游戏之中。网下逃避现实,荒废学业……从理论上看,根据北京大学储槐植教授的“犯罪场”理论,提出“网络犯罪场”的概念,“犯罪场”是指潜在犯罪人与各种背景性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并最终促成犯罪发生的机制。在网络犯罪场中,青少年处在以网络环境为主要背景的各种要素包围中,时刻接触、感知网络信息,当诱发犯罪的信息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时,就会驱使未成年潜在犯罪人做出决定,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机制的作用过程可以概括为暗示、模仿、教唆、激发。
暗示,是指人们对不良信息刺激做出接受性的反应。当青少年在网络上受到大量不良信息的刺激,很容易不加鉴别地接受,从而产生暗示效应,促使其实施类似行为。
模仿,是指人们对客观示范情状做出类似的反应。青少年长期沉迷于网络环境中将造成自我迷失,常常模糊虚拟与现实的界限,造成角色错位,从而冲动地模仿网上角色的行为方式。
教唆和激发,是指由于网络信息处于严重脱序状态,缺乏必要的评估定性机制。青少年处于这样的网络环境中,当大量利于犯罪的信息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就会与青少年内心的潜在犯罪意愿产生共振反应,激发其实施犯罪行为。
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可以从“三个70%”来看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有资料表明,目前青少年犯罪占全社会刑事犯罪的70%。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其中有70%的青少年是因为受到网络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影响而犯罪。以网络为诱因的犯罪数量如此之多,说明了它对青少年行为的影响已经处于不可忽视的主导地位。
二、当前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行为类型1.网络诱发的侵财型犯罪。网络的开放性、便捷性以及网络行为的隐蔽性使这种犯罪变得轻而易举,使犯罪成本大大降低,又容易满足一些青少年不劳而获的心理,致使一些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
2.网络诱发的侵犯公民生命和健康权犯罪。有的青少年长期沉迷网络,导致性格变态,人格异化,视亲人、朋友、同事为仇人,动辄伤害他人;有的被暴力游戏麻木生命,由网上杀杀打打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杀人犯;还有的由于陷入网恋而酿成命案悲剧;还有的利用网络雇凶杀人、拐骗杀人。
3.网络诱发的性犯罪。一是有的青少年利用网络身份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诱骗妇女、少女,实施性犯罪;二是由于网恋酿成的性犯罪。
4.网络诱发的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由于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渴望冒险挑战,不计后果,因此由网络诱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网吧也容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多发性场所。
5.网络诱发的非法经营型犯罪。主要有网络赌博、非法传销和利用网络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
在互联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熊猫烧香”的事件就是一桩发人深省的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令人震惊的是,6名犯罪嫌疑人最大的年仅25岁,最小的才21岁,实在很难让人们将这充满朝气的年龄与肆虐互联网的毒王“熊猫烧香”的作者联系在一起。
年仅25岁的李俊并没有上过大学,中专毕业后参加了网络技术职业培训班,曾在某电脑城工作过。2004年毕业后,李俊曾多次到北京和广州找工作,希望能够从事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遂后为了发泄不满和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2003年曾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和“QQ尾巴”病毒。李俊等6名制作、改装和传播“熊猫烧香”病毒的嫌疑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出售“熊猫烧香”病毒源代码、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熊猫烧香”的作者虽然已被抓获,但由此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关注:目前,网络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年轻化、利益化已经成为不可小视的社会问题。
国内知名计算机反病毒专家王江民认为,目前青少年利用黑客技术以及编写计算机病毒实施网络攻击的行为已经十分严重,病毒制作者的年龄在逐年减小,越来越多的初、高中生和大学生加入到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的队伍,借以显示自己高超的技术能力。而由于互联网的虚拟特性,使许多罪犯心存侥幸,认为凭借自己的反网络侦查技术根本不可能被人发现,这也使得网络犯罪日益猖狂,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安全。王江民告诫广大的计算机编程青年爱好者,应该从“熊猫烧香”案件中吸取教训,当你拥有的能力越大时,你的责任也就越大。应该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到为社会创造价值上来,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不要盲目地崇拜和追捧网络黑客,更不要为一时的负气而做出让自己终身后悔的事。应该明白,创造比破坏更有技术难度,更能体现自身价值和实力。“熊猫烧香”作者被捕这一活生生的案例告诉广大青少年,编写和传播病毒触犯的是《刑法》,是要坐牢的,虚拟网络世界并不会使你置身法外,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动机产生行为,行为造成影响,不健全的网络环境对青少年的行为影响是深刻的,青少年要合理规范自己“网上”和“网下”的行为,共同参与构建一个绿色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