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绪失控概述情绪对于人的行为、动机具有发动和制止的作用,它在人的个性形成中是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
情绪,是对人反映内容的一种特殊的态度,它具有独特的主观体验,外部表现并且总是伴有植物性神经系统的生理反应。它是一种主观体验。如喜、怒、哀、惧等主观感受,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事物或者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对同样的事物,可能是不同的。即使同属于一种感受,如“怒”,每个人感受到的“怒”可能不同,甚至同一个人每次感受到的“怒”也可能很不相同。任何一种情绪都具有与之相对应的情绪体验。
而情绪失控,主要指的是人受到外界刺激而产生的一种不理智的、无法控制的情绪体验,并且可能导致不理智的外部行为。如某生被老师批评,感情上接受不了,于是造谣说老师如何没师德等等来破坏老师名誉。
青少年处于情感体验高峰期。青少年情感中或喜或忧,或哀或愁,或爱或恨都有非常强烈的表现,他们正是在这样大起大落的情绪体验中不断调整,才逐渐完成其社会化的。因此,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必然离不开这种大起大落的情感经历,离不开自我情感与社会发生冲突的机会和场所的存在。青少年不但需要表现自己的喜、怒、哀、惧的情绪,还要接受他人的喜、怒、哀、惧,只有将自己置身于人与人之间的这种情感氛围里,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才会形成较完整的情绪。
二、情绪失控产生的原因
(一)需要需要是情绪产生的重要基础。依需要是否满足影响情绪具有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凡是能满足需要或是能促进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能引起肯定的情绪,如愉快、喜爱、赞美等;相反,凡是不能满足需要或是可能妨碍这种需要得到满足的事物,便可以引起否定的情绪,如苦闷、哀伤、憎恨等。那么,由此可见,情绪失控则可能是由于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否定情绪。
(二)认知认知是对事物逼真的反应,认知在情绪产生中起着决定作用。
认知在情绪中的影响在于判断评估刺激物是否符合个体的需要,从而产生肯定或否定的情绪。
认知结构的复杂程度对于情绪体验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看问题是否善于从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认知结构越复杂,对人对事越善于多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这时所产生的情绪体验就是温和的;反之,认知结构越简单,对事物进行评价时的情绪体验就越暴躁。因此,可以得知,情绪失控,某种程度上讲,是由于人们对事物的认知结构太过简单,对事物的分析评价不够全面,产生了暴躁的情绪体验。
(三)个性人的情绪和情感不仅受个体倾向性的制约,而且稳定的情绪和情感特点也表现为个性差异。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情绪容易激动,有的人容易动感情,而有的人却不易动感情,显得冷漠无情。易激动的人,情绪很容易被激发起来,并且有突发性和冲动性,对行为的后果往往不加考虑。
(四)社会因素1.现实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出于需要、认知还是个性的追求,青少年的情绪体验往往不能无拘无束地表现出来,总是要受到周围环境的制约。如,在家,他们要受家长约束;在学校,他们要受到学校和老师的管制。所以,他们会寻找另一条出路——网络。
2.网络因素网络的高速发展极大地开拓了青少年的交流空间,但过度的“网络化”使青少年反感、逃避现实,将自己的一切情绪毫无保留的释放在网络里,逐渐把自己迷失……三、情绪失控导致的网络犯罪及心理分析正是由于青少年可以很轻易地“控制”网络,而不受外界干扰和约束,他们也很容易产生失衡,导致情绪失控。而当他们发泄情绪时,通常不会估计后果的严重性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案例一:2005年3月11日晚,16岁的少年胡某在某开发区一间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与胡某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了人,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案例二:一名拦路抢劫的中学生在被警方抓获后,是这样表述他当时的心理状态的:“当时我已经玩了五个小时的格斗类游戏了,处于高度地亢奋中,脑子里都是打啊、杀啊。身上没钱了还想玩。我已分不清游戏和现实了,一走出网吧,正看到一个单身女青年路过,就跟了上去,还是打、杀、抢……”。
痴迷暴力游戏,刀捅身边人。青少年玩网络游戏致使分不清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在情绪失控下杀人,是一件很悲凉的事。网络游戏里充斥着暴力的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如同吸上了“电子海洛因”,才导致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道路。然而,网络游戏不仅因为好玩、刺激才吸引青少年,游戏里的各种宝物也是青少年迷恋其中的原因之一,因为宝物变相地展示了青少年的“成就”。
也是在2005年的一天,某市一个痴迷网络游戏的中学生在上网中突然发现他的游戏宝物被盗,游戏中积累的百万虚拟货币被花得精光。不久,他在游戏交易广场发现一名玩家正在拍卖各种装备,其中就有他所独有的宝物。经过一番试探后,他认定对方就是偷他宝物的那个贼,便化名向其购买装备,约定在某网吧内见面。
见面后,这名中学生要求对方归还他的宝物,但对方拒不承认,遭到拒绝的中学生极度愤怒,见对方转身要走,便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对方,致对方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这种因为网络中的虚拟物资纠纷引发的犯罪远远不止这一起,但是却是值得我们重视的。网络凭借着各种资源吸引着青少年,青少年的思想已被网络里的虚幻充满着,他们可以为了虚假的东西犯罪,说明青少年不成熟、抵御能力差,行为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