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早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农业生产活动引起的自然环境的破坏。古代文明国家早已有了关于保护自然环境的法律规定。2000多年前,我国秦朝就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环境法《田律》。《田律》规定春天不准到山林里砍伐林木,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天不准烧草作肥料,不准采挖刚发芽的植物,不准捕捉幼兽、幼鸟等等。
产业革命后,随着工业的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的工业污染。从19世纪中叶开始,美、英、法、日、俄等国家陆续制定了防治污染和保护自然的法规。
20世纪50~60年代,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日益严重,甚至发展成灾难性的公害,迫使各国政府不得不认真对待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其中包括制定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法就是从这时候得到壮大发展,迅速地从传统的法律中分离出来,发展成一个独立的,内容广泛的,新的法律。
经过10年试行,我国于1989年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的制定,使人们能依据法律调整同环境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把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小限度内,以维护生态平衡,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最早提出要保护环境的是美国女生物学家雷切尔·卡森。
卡森1907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一个风光秀丽的小镇,她从小就十分热爱大自然。青年时代她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开始,她的专业是英文,大学三年级时,她选修了生物课,并对森林、海洋产野生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改学生态学,1929年,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获得生态学硕士学位。此后,她在马里兰州州立大学教授生态学,并利用暑假时间从事海洋生态的研究工作。从40年代起,卡森陆续撰写了《在海风下》《我们周围的海洋》《海洋边缘》等有关海洋和海洋生物的著作,这些著作先后出版,其中《我们周围的海洋》一书获得国家图书奖,并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售出20万册。
40年代,卡森和几位同事注意到政府滥用DDT等新型杀虫剂的情况,并对此发出警告。从1955年起,她花了4年时间研究化学杀虫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她不辞辛劳地奔走于大面积施用过化学杀虫剂的地区,亲自观察、采样、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写成了《寂静的春天》一书。
《寂静的春天》生动地描写了人类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景象,阐明了人类同大气、海洋、河流、土壤、生物之间的密切关系,揭示了有机氯农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它告诫人们,人类的活动已污染了环境,不仅威胁着许多生物的生存,而且正在危害人类自己。书中明确提出了20世纪人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环境污染。
《寂静的春天》出版后,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轰动,很快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并在群众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久,环境保护运动便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了。
60年代初,卡森继续从事研究工作。由于劳累过度,并因长期接触化学药剂,她受到污染,患了癌症。1964年,卡森告别了人世。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拯救环境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