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公司在全球的研发人员已达1.5万人。2004年,辉瑞为其479个项目投入的资金高达每周1.52亿美元,其中,96%的努力最终都付之东流。西门子研发人员更是高达4.5万人。通过明基收购西门子手机,外界得以窥知,巨型公司的官僚体制和习惯性思维如同一种癌变,非但没有推动创新,反而极大地抑制了创造性冲动。研发投入并不低的摩托罗拉,受困于新产品的缺乏,在2007年前六个月亏损2亿美元。索尼公司向来以技术创新实力雄厚著称,但是,近年来也走进了创新乏力的怪圈。
苹果不是个人电脑的发明者,却是个人电脑革命的引爆者;苹果也不是数字音乐播放器的发明者,却是数字播放器一统江湖的领先者。
在个人电脑行业,微软与英特尔的“邪恶”组合,曾经使得在专有技术道路上走到黑的苹果公司陷入困境,血的教训使得乔布斯警醒。1997年,乔布斯重新执掌苹果后,果断带领苹果从一家技术创新公司,转变为一家消费类电子产品公司。苹果无须创造技术和市场,而只需将技术产品大规模转化为消费品,就可以占得先机,而乔布斯掌控的正是市场化的力量。
在乔布斯身为临时总裁参与的第一次高层会议上,满脸胡子的他穿着短裤和运动鞋坐在一张转椅上。当时,乔布斯缓缓转动椅子,问他的那些“囚徒”:“告诉我哪儿出了问题?”没有人敢正视他的眼睛。乔布斯旋即暴跳如雷:“是产品!那么,产品又出了什么问题?”此后,乔布斯又咆哮道:“是他妈的产品!产品一点也不性感!”
熟谙互联网的乔布斯,思维却极其传统。他相信只有拥有好的产品,公司才能有未来。但是,乔布斯又是一个传统的颠覆者。
iPod的灵感正是在走访合作伙伴时获得的——iPod的最初创意来自于独立承包商托尼·费德尔。乔布斯如获至宝,拍板聘请以费德尔为主,成立一个由苹果、飞利浦、IDEO、General Magic和Connecttixand网络电视等多家公司人员组成的开发小组。费德尔用八个星期完成产品开发方案后,苹果组织了一个大而隐秘的产品开发落地联盟,整个设计流程的管理由苹果公司执掌,其中关键的软件与用户界面也由苹果公司主导,平台与其他相关技术则由便携播放器等公司负责,整个流程只用了六个月,新产品就问世了。
苹果是一个庞大的联盟。乔布斯广发英雄帖,各个行业的顶尖公司被他一网打尽。这些顶尖公司共同分享苹果增长的红利,这种模式给联盟平添了生机勃勃的气息和力量。以至于iPod推出了六年,还没有竞争性产品能够撼动苹果的位置。
对人性至察而通明,使乔布斯能够最真切地把握用户潜在的需求;对图文象形的痴迷,又使他对那些让人们醉心的小物件慧眼识珠;还有他那残酷的完美主义,无疑给他的团队和合作伙伴树立了很高的标杆。天赋和意志力完美的结合,一种彻底的精神自由,使得乔布斯这个不懂技术的人,能够成为苹果技术创新的灵魂。
在很多公司的产品研发过程中,技术、设计等部门往往会以“做不来”为由,进行缩水处理。这时,就需要一个铁腕领导者将“NO”变成“YES”,这需要的是一种超越了技术、理性和现实的直觉判断力。无论是苹果的技术员还是合作伙伴,当场理解和认同乔布斯的观点及要求的并不多。但许多人承认,乔布斯的压力让他们做出一些超越自己能力的成果,即使那些他参与不多的产品,也会由于他的最终审核而提升水准。
时过境迁,人们多会赞叹乔布斯的先知先觉。但是,在过程中,那些有着强烈自尊的技术尖子,却常常难以忍受乔布斯的暴躁和挑剔,以至于有一种说法,“没有人可以跟乔布斯合作一次以上”。
乔布斯曾要求一位设计师在设计新的电脑时,外表不能看到一颗螺丝。之后,设计出的模型里有一颗螺丝稍微露了出来,结果乔布斯立刻就把那位设计师开除了。
设计并不是简单的线条与空间的组合,而是一种审视世界的态度,是人们解决问题的方法,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态度和方法。没有对完美的疯狂与忘我,就不可能成为苹果的人才,这是乔布斯的信念。
乔布斯总是抓住核心的人员,而苹果总是拥有或控制着他们所有的核心技术。一名刚进入苹果公司的设计师年薪在20万美元左右,比行业平均水平高50%。十年的人才积累,使得苹果有能力给iPod、AppleTV和iPhone赋予了灵魂。
很多颠覆性的想法,大多是在乔布斯睡觉前产生的,那是乔布斯可以游离公司业务,独立处理个人电子邮件时。乔布斯在六个不同的服务器注册了邮箱,并公之于众。他每天都要收到300多封有效邮件。一些网友癫狂般的设想,给了乔布斯无尽的启迪。
“求全责备”与“求全之毁”形影不离。人性中有许多劣根性,诸如偷懒、虚荣、过度自尊、追求享乐等等顽强地发挥着作用。求全责备可能是出产品、出人才的最好形式,但常常会超出一个人才的自尊所能接受的程度。完美主义者乔布斯对人性中自尊的凶残,可能会成为苹果未来发展的重要障碍。然而,乔布斯却无动于衷。他认为,那些甘愿忍受他“虐待”的人,是他的同伴;那些怨天尤人的抱怨者,压根就不配跟他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
乔布斯挚爱创新。“如果要做成一件事,你就要对它十分、十分热爱,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黑T恤、牛仔裤和白球鞋武装起来的乔布斯,成为一个活脱脱的创新的自由精灵。
互联网推倒了公司的围墙,形成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新大陆。一个新的发现或创意,就可能颠覆整个世界。在这个新大陆上,要保持持续的创新,就必须突破组织的围墙,到广阔天地去寻找灵感,向一切好的创意开放。唯有灵动地去捕捉创新的灵感,并且把它迅速地复制成为一种一时难以撼动的强势,才有可能稳居市场的顶端。
真正好产品的创意,不是在实验室里获得的,更不是在没完没了的董事会会议上获得的,而是在走动式管理中不期而遇的。这种走动式管理,不只是走访自己的员工,还要不厌其烦地走访客户与合作伙伴。一旦获得这个灵感,就果断动用组织的力量去付诸实施。
狂热的苹果信徒
在iPhone正式推出的MacWorld大会上,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发表了一个长达133分钟的演讲,听众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追星族式地狂喊:“乔布斯!乔布斯!乔布斯!”热烈的场面就像是一场摇滚乐队的演出。苹果粉丝的狂热情绪可以说搅动了整个世界。
有人说乔布斯是技术界无法比拟的布道大师,也有人称他是巫师,甚至魔鬼,原因是在他身后,追随着众多忠诚、狂热的苹果信徒。在创造了iMac和iPod的神话之后,iPhone正在成为苹果教徒的新图腾。
有人说,小小的iPhone搅乱了整个世界,实际上搅乱世界的并不是手机,而是苹果的无数粉丝和支持者。
从iMac到iPod再到iPhone,苹果不是在卖产品,而是在塑造一种文化现象。苹果的粉丝就像NBA篮球队、摇滚乐队,甚至超级女声、快乐男声的支持者一样,投入了他们的全部情感。毫无疑问,诺基亚和摩托罗拉拥有大批的忠实用户,但对于苹果来说,它的用户不仅忠实,而且狂热。狂热与忠诚的最大区别是,忠诚建立在对产品信任的基础上,而狂热的用户对产品的价格、功能甚至缺陷并不敏感,对他们来说,情感胜过一切。
苹果是塑造品牌狂热度的成功典范。每一款苹果产品的追随者都被深深地打上了“苹果教”的烙印。曾有一个苹果的粉丝说:“用苹果的人似乎更多饱含了一种另类心情,当‘少数人’是一种不错的状态!”iPod推出之初,由于高昂的定价,被业内人士称为“白痴定价的产品”。但这并没有影响苹果粉丝的狂热度,iMac的使用者最早被iPod俘虏,白色耳机很快成为一种时尚特征。苹果信徒们不遗余力地向周围的人介绍iPod的各种各样的好处,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
苹果是一种宗教吗?似乎真的带有一种宗教般的神秘感和吸引力,在全球形成如此强烈的影响力。有一些iPod的使用者为它做广告,然后放在同一个网站上与其他苹果粉丝分享。
品牌狂热度的代表不仅仅只有苹果。去年索尼PS3游戏机首发时,东京街头万人通宵排队抢购的人比苹果“粉丝”更疯狂。Google的产品也拥有成千上万的粉丝。他们喜欢Google的产品,关注Google实验室里出来的每一种新技术,从地图到日历,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Google新产品的测试者,甚至可以说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成了Google文化的一部分。这些消费者对质优新奇的商业消费品产生偏执的迷恋,文化和情感因素远远超过了产品价值含量本身。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对某个品牌如此疯狂呢?这种魔力似乎并不完全是由企业来控制和引导的,或许有一股更为强烈的社会力量和意识在推动。从技术的角度来讲,互联网是推动因素之一。刻意营造出的蜂拥人气可以通过互联网迅速传到世界的每个角落,还有排队者心甘情愿随时在网上直播自己的排队体验。这些狂热分子能迅速地找到对方,频繁和低成本地交流各自的体验。社会的多元化或许是另外一个推动力。
物质丰饶时代,价值观日益多元,小众群落和睦共生,因此,你可以有你的信仰,我可以有我的喜好。更重要的经济驱动力则是全球化的力量。由于通信、物流等成本的降低,全球供应链的便捷高效,企业可以迅速组合全球的资本、市场和劳动力资源,因此,也就形成了全球的影响力。
在这个时代,有更多的品牌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由于有着足够多的狂热支持者,与那些有着多年历史的老品牌相比,这些新的品牌显得更有号召力和鼓动性。对于历史并不很长的中国企业来说,在塑造品牌忠诚度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以创新的思路塑造品牌狂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