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上,逆向选择是指市场上那些最有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结果(即造成违约风险)的融资者,往往就是那些寻求资金最积极而且最有可能得到资金的人。
在产品市场上,特别是在旧货市场上,由于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关于商品质量的信息,买方由于无法识别商品质量的优劣,只愿根据商品的平均质量付价,这就使优质品价格被低估而退出市场交易,结果只有劣质品成交,进而导致交易的停止。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打假”问题,关键是解决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否则可能越打越假。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和常规不一致的现象。本来按常规,降低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提高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增加。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的现象。所以,叫“逆向选择”。
这里,我们依然研究车市上的“逆向选择”行为。其实,二手车市场的形成,也有赖于新车市场的“逆向选择”。在所有的车市中,名牌的汽车,价格一般都比较高。大部分的消费者,虽然有购买名车的心理,但却无力支付昂贵的车价。可是,对于名牌汽车生产商来说,如果消费者的只看而不买,会让公司的收益越来越少,如果没有足够多的资金,有些汽车生产公司可能就会无力开发更好的商品。所以,这些汽车生产公司为了维持生存,就会在汽车的配置上动手脚,并降低服务质量,以此来降低汽车的生产价格。如果消费者买到这样的汽车,就觉得还不如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买一辆旧车更为划算。于是,优质的车就被劣质车挤出了市场,二手车市场就取代了新车市场。
经济学常识棘轮效应
棘轮效应也叫“制轮作用”,其指出人的消费习惯一旦形成就具有不可逆性,而且很容易向上调整,不容易向下调整。特别是在短时间内,消费是不可逆的,其习惯效应非常大。这种习惯效应让消费取决于相对收入,也就是相对于自己以前的最高收入额。
狭义的棘轮效应是指即使收入水平下降,个人的消费习惯也不会随之下降。即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广义的棘轮效应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不可逆性,就像前进中的“棘轮”一样难以逆转。
棘轮效应是经济学家杜森贝提出的。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消费是可逆的,即绝对收入水平变动必然会立即引起消费水平的变化。针对这个观点,杜森贝强调: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消费决策并非是一种理性的计划,它还取决于消费习惯。这种消费习惯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人的生理与社会需要、个人的经历以及个人经历的结果等。尤其是个人收入在最高期时所达到的消费标准,其对消费习惯的形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棘轮效应是出于人的一种本性,人生而有欲,“饥而欲食,寒而欲暖”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人有了欲望,便会想方设法地满足自己的欲望。
为什么喝水要钱,却又免费提供花生米
在生活中,我们似乎经常能看到一些销售反常现象,例如很多酒吧喝水要钱,却又提供免费花生米,有些酒吧一杯清水卖四块钱,但免费的咸花生却可随意索要。我们知道花生的生产成本肯定比水要高,出现这种反常销售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花生和酒是互补品。酒客花生吃得越多,要点的啤酒或白酒也就越多,而每一种酒精饮料又都能带来可观的利润,那么,免费供应相对便宜的花生可以忽略不计。反之,水和酒是可以替代品,酒客水喝得越多,点的酒自然就少了,所以,酒吧要给水定个高价,打消顾客的水消费积极性,从而提高酒的消费量。
所谓“互补性”,是指两种商品在效用上是互相补充的,二者必须结合起来共同使用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可以把这种需求叫做“联合需求”。如汽车和汽油、照相机和胶卷等它们之间是互相补充的关系,二者必须联合起来使用才有效用。
替代品是功用相同或相近,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需要的两种产品。例如肥皂与洗衣粉、电风扇与空调等。我们要注意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需要,比如:由于今年的油价不断上升,一些城市就用较低价的乙醇汽油代替90#、93#的普通汽油,并且开发新能源汽车,用电动汽车代替燃油汽车。再比如,去广州,汽车和飞机就是替代品,湛江至广州的汽车票价是150元,如果机票降为140元,在这种情况下,原本打算坐汽车的人就会改乘飞机。这些现象说明替代品对需求有什么影响呢?这些说明,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该商品的需求量就减少,它的价格不变或是降价的替代品的需求量就上升。反之,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它的替代品的需求就会减少。
一种商品需求量变化对其替代品的价格有很大的影响。例如,“限塑令”的执行,也就是塑料袋的有偿使用,使得人们对塑料袋的需求量降低,其替代品环保购物袋、布质、纸质的购物袋的需求相应增加,需求的增加使得这些替代品的价格升高。也就是说,一种商品需求量降低,会使得其替代品的需求量上升,从而使得替代品的价格也上升。“三鹿奶粉事件”后,奶粉、牛奶的需求量下降,其替代品——豆奶粉、芝麻糊、藕粉、核桃粉、麦片等需求量上升,在短期内供给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也随之上升。
与替代品是满足消费者同一需要而不用同时使用的商品不同,互补品指的是只有相互配套才能被消费的商品。例如汽车与汽油、DVD机与DVD光盘、照相机与胶卷等,两者结合使用,缺一样都不行。汽车销量的增加导致汽油销量的增加,油价的上涨导致汽车销量的下降,因为两者是互补品。也就是说,一种商品价格的上升不仅使该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也使它的互补品的需求量减少;相反,一种商品价格的下降、需求量增加,引起它的互补品的需求量增加。
在互补品中,价值大且使用寿命长的商品为主件,价值小寿命短且需经常购买的商品为次件。互补品最典型的定价策略是,将主件定以低价,以大大增加产品的竞争能力。而对次件定以高价,以弥补主件低价所损失的利润。并使整个产品组合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比如美国的博士伦隐形眼镜,企业故意将隐形眼镜的镜片定以低价,并在以后又多次降价。这使得博士伦隐形眼镜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当消费者购买并配戴了隐形眼镜,接踵而至的是,必须配套使用专门的消毒液、清洁剂、贮存液等,而这些主件消费的补充品则被定以高价。
经济学常识搭售定律
搭售是一种销售技术。厂商生产的一种产品只有在与它的另一种产品一起使用时才能发挥作用,厂商要求客户向它而不是向别的厂商购买后一种产品。
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定律,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搭售品,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被搭售品。搭售行为往往是被消费者或者买方所厌恶的行为,但它们并不总是违法的行为。搭售成立的先决条件在于搭售商品与被搭售商品之间必须是性质上相互独立的并且是完全不同的商品。原则上,发生在两个非独立商品间的销售行为是不符合搭售的定义的,更谈不上违法问题了。因为在市场交易中,卖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动机进行搭售。例如,出于产品的完整性,销售商常常会把鞋子和鞋带一起出售,尽管这两种产品完全是可以分开销售的。这样的搭售行为不仅可以节约销售时间,而且对消费者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