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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精神之我 ,教皇的百合与玫瑰(5)

一日,祖父特地在我一时清闲下来时把我叫到庭院里,学业询问一番后便和我聊起墨事。老人言语轻柔,充满年老书生般的淡然:“还记得以前教你的那些诗词吗?”我点点头,随即背了出来:“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背得越发起劲之时,却被他的一声干咳打断。祖父又问我:“还记得怎样写?”我说:“毛笔字?”祖父点了一下头。我顿时羞愧难当,因为我对毛笔字早已经没有了印象。我说,“好长时间不写已经忘了。”祖父听完,没有看我,叹了声气,背过脸去沉默了很久。这应是行走在消逝中的老人所不愿面对的一方残垣,透着时代里越渐被遗忘的文化隐忧。风中,树叶沙沙响着,祖父的眼里似乎进了沙子,他用素白长袖拭了一下眼角,便一个人拖着消瘦嶙峋的背影到书房去了。不久便取来昔日那支他万分珍爱的大羊毫,细细抚摸一番后便在我面前折成了两半,像一段被撕裂的历史再也无法复原。我走向前,看着他,无言以对,只配合着他的沉默始终也没说话。话说得多了,内心渐渐变得轻浮,有时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寂然的时刻,让自己清醒并反省。祖父此时神情忧虑,拍着我的肩,说:“看来有一天这些东西终究也会和自己一道消失。”这句话落在我的肩上,微薄的肩头霎时变得沉重而深深战栗着,像入秋时节里挂在枝头的叶片摇摇欲坠,一种震撼盈满了心间。

大学的诗词课上,时常会背到曾经终日挂于唇边的诗句,自然又使自己想起幼时习墨之景。庭院花草,凉亭旧井,幽幽的水墨香气似一只只清凉凉的蝌蚪,无形地游进心坎。只是时光再也不至彼地,少年们都在哗哗流水中长大。那素素淡淡的宣纸,落着横竖撇捺弯折点,销魂的墨香终究留在了昨日。

突然间又想起了祖父,那样一个仙风道骨般的男子,不着烟尘,爱着他的羊毫纸砚朝朝暮暮,那水墨浅浅的,带着祖母一般的好,醉了清寂华裳。江南三月里,祖父过世了,一城竹兰,伴着篱落新雨,淡香入骨。可在临终前他还交代父亲,要把那只折断的毛笔装在桃木盒里,等待某天我从北方求学归来时能够打开。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与会稽山阴之兰亭……”自己再次念到时,泪水禁不住悄悄滴落。

秋天

文 /赵丹盈

陆朝,你是我整段生命里最好的章节,带着所有的色彩款款而来。

爱是舍不得丢掉的痛苦。已经记不得是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像是一句预言,恰巧说的就是那时候的我。

我从十八岁的始端爱上陆朝,那个时候他二十七岁,身材偏瘦,却有微微凸显的啤酒肚,短发,每次思考的时候都会咬着下嘴唇,眉毛都纵在一起。陆朝不爱穿很紧身的牛仔裤,也不爱穿很正经的白衬衣,他拿着粉笔的时候总是把右胳膊的袖子撸起来一截,然后小幅度地翘着右手的尾指。

在我的印象里,我很少有过这么细致的回忆,可是在不经意之间想起来的时候,回忆都像是一张张未曾褪色的旧照片,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可画面却一直清晰地摆放在脑子里最显眼的位置,等着我去安置。

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喜欢称呼陆朝为陆先生,先生先生,舌头和牙齿温和地触碰,气流清浅地呼出去,还拖延着最后的尾音,暧昧又不过分。

每次陆朝眯起眼睛笑的时候眼角处都会纵起一点儿小细纹,那些小细纹总是让我不得不想起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时光。

不算太长,可却踏踏实实地待在那里,忽略不去。

那时候陆朝教物理,思维活跃,他的课大部分都被安排在下午的第二节,阳光正是懒散的时候。光线顺着一楼窗外的铝合金展板反射到身上,丝丝缕缕的暖意立刻蔓延了全身,然后昏昏欲睡。

我喜欢在半睡半醒之间盯着陆朝看,看着他因为说话而不断开合的唇瓣,觉得整个空间都安静得一无所有,只剩下黑板上他写过的板书。

说不上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陆朝的,或许是他生气皱起眉头的时候,或许是他做物理题撇着嘴角的时候,又或许是我在某一瞬间突然发觉我的眼光一直停留在他身上的时候。

我给陆朝写过很多封信,用黑色的碳素笔和彩色的格子纸,然后把每一封写好的信都放进一个天蓝色的信封里,沾染过我身体最暖的温度。信开头的称谓是陆朝,落款是秋天。完整的姓名,没有后缀。

可经过很久之后,那些信还是安静地躲在我的黄色信封里,没有邮戳,依旧只是我一个人的欢愉和悲伤,从未寄出去。

一如我那些不敢见到阳光的情愫。

我每天很多次地路过物理办公室门口,然后透过门缝偷偷地看陆朝,几乎每次他都在低着头看教案,认真而可爱。

很多时候我都只能以这么一种姿态来关注他,卑微而甜蜜。

某个周五的晚上刚好赶上我过生日。我一个人翻墙到离学校不远的烧烤摊子上吃饭,我买了一个特别小的奶油蛋糕,坐在一张很小的圆桌子旁边,要了一提绿瓶子的青岛,已经生了锈的起子被我掐在右手上,一瓶接一瓶地打开了很多银色的啤酒盖子。

嘭。

每一瓶在打开的时候都有这么一声响,我看着二氧化碳化成气体从瓶口缓缓地冒出来。我向着瓶口吹了一口气,就像是吹掉我十八岁的生日蜡烛,更像是吹散我那些细碎而繁杂的说不出口的悲伤。

我说:“秋天,生日快乐。生日快乐,秋天。”

空气里酒精的味道混着甜腻的奶油味,我的喉咙开始莫名地发紧。后来我记得那天我哭了,眼泪都落在大马路上,日后再想起的时候却早就没了痕迹。

我顺着东南角的矮围墙翻回到学校,帆布鞋底触到沙土地的时候突然打滑了,我实实在在地摔了一个跟头。我顾不上拍拍膝盖上的尘土,站起来就开始奔跑,脚底下带起的灰尘拼命地顺着嘴巴钻进喉咙里,堵住了我即将喷薄而出的情绪。

我一口气从操场东南角跑到教学楼四楼,站在陆朝办公室门口,用力地喘着粗气。我说:“陆朝我喜欢你,我特别特别喜欢你,你肯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如果你能看见我的心就好了。”

我在心里用了很大的声音呐喊着,可是站了一会儿之后,我最终还是转过身回了教室。

我觉得当时我一定特别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摆在陆朝眼前给他看,以证明我并没有说谎。

我说陆朝陆朝陆朝,我说我爱你,我说我现在十八岁,等我八十岁的时候我肯定还喜欢你。

可最后一切都是没有声音的黑白默片而已。

高二时我成绩不好,可几乎每个月学校都会组织一场月考,按成绩排考场,我总是徘徊在最后两个考场里,想作弊都找不到正确答案。

平常上课的时候我都在看一些市面上很火的言情杂志,然后跟着很多狗血的情节哭得稀里哗啦。我习惯把那段时间称为“青春期”。

在那个荷尔蒙飙升的年代,我们总有太多的情绪没办法排解,于是只能借着故事里的情节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情绪泛滥,感情成灾,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触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轻而易举并心甘情愿地脆弱着。

那时候从我从家到学校需要转三趟地铁,路上来回一共就要耗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可我还是在高二快要结束的时候央求父母给我办了走读。当时走读生有一个特权,不用上晚自习,所以我上完下午的课就可以回家了。

每个班里贴的课程表都一样,整个年级的课都摆在上面。陆朝一周有两个晚自习,周三和周五,周六休息,全校学生都不上晚自习。

那年陆朝刚工作没多久,还没买车,上班下班也要乘地铁,我摸清了陆朝上下班的时间,每天都会去和他“偶遇”。

其实也说不上来当初为什么会这么做,因为即使每天碰到了,我也不会和他打招呼,只是和他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固定距离,看着他在麦当劳买杯咖啡,一边走路一边喝掉,或者看着他飞快地跑下楼梯冲进地铁,再或者就是看着他站在地铁上的时候身体跟着地铁摇摇晃晃再打个哈欠。

在所有这些行为里,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些是有意义的,可我就是能看着他偷偷地笑出来。虽然不属于我,但是我能够远远地观望你就够了。

心满意足。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骨子里一直有一种自卑,我甘于平凡,不争不抢。也许那时候的我,就是一个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的人。我从来没想过未来我要做什么,我也没想过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像一只背着壳的小蜗牛,整日躲在墙根下,把身子狠狠地缩在壳里,然后欺骗自己世界原本就这么大,生活也会一直这么走下去。

也许我喜欢陆朝这件事,就是我在那个时候最大的不平凡了。

到了5月末的时候学校就开始组织高三的学生拍毕业照,已经临近高考,他们也不需要再穿着校服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大概有两三周的时间,学校里大部分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裳,有些高一高二的也钻着这个时间段的空子,把自己的衣服都从行李箱里翻出来每天换一身在学校里走来走去。

我还是穿着那身绿色校服,每个课间都坐在操场的台阶上看高三的准毕业生们拍毕业照。第一排的正中间坐了几个老师,然后整个班里的学生都簇拥在一起,眯起眼睛、露出牙齿、看着镜头。

高考很快就结束了,在毕业生回学校收拾东西的时候,我看见很多人都哭了,在拼了命想逃开的时候没能逃开,在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却又想多停留一段时间。

这就是青春,也是人生。

我在那个时候想起了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想着怎样才能配得上他,或者是,你应该想着怎样才能和他站在一起,而不是像灰姑娘一样躲起来偷偷地想念。现实永远没有童话那么完美,你不要相信他终究会发现你美好的平凡而爱上你,你自己不努力,没人能帮你。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应该就类似你花一百块钱就想得到一万块钱的享受一样,不仅不靠谱,而且是特别不靠谱。如果你想得到,就别觉得委屈,更不要懦弱地流眼泪。

应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突然顿悟了,好像豁然开朗一样,不想再做一粒卑微的尘埃,我想让很多人都看到我,最起码要让我看到自己。

在那一整天里我都出奇地安静,一个人把头伏在胳膊圈起的臂弯里,从默默地流眼泪到哭出声音。

整整一个暑假,在很多人都出去旅行的时候我顶着大太阳上补习班,很多人晚上在看电影、打游戏的时候我在台灯下做一本本的习题册,很多人在早晨睡回笼觉的时候我5点半起床站在阳台上磕磕巴巴地读英语。

我在那个时候才明白,我欠下了多少最终还是要偿还回去多少。要让别人看得见我,我就得有让别人看得见的资本。

高三开学之后第一次月考是陆朝给我监考,看着他抱着卷子走到讲台上,我能感觉到自己拼命跳动的心脏,然后拧开桌子上水杯的塑料盖子,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口水。

从那次月考之后我的成绩一直呈直线上升趋势,从最后两个考场蹦到了中间的考场,然后维持了一个平稳的状态。

也许是心里有了底气,再看见陆朝的时候我就冲他笑一笑,我也想跟他说句话,可是我不知道开口是该叫陆老师还是叫陆朝。

真正在我们拍毕业照的那天,天气晴朗得要命,塑胶跑道被阳光烤得发热,我的额头和后背都出了汗。

我站在第二排,冲着远处的镜头咧着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笑,或者也仅仅只是一个表情。

我站在陆朝面前,有些微红了脸颊,我说:“先生,我想和你合个影。”

陆朝答应得很痛快,我和陆朝站在一起,陆朝的手还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那是我三年里距离陆朝最近的一次,我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能闻到他身上舒肤佳的味道,还能蹭到他衣服上最外层的小细绒毛。

可不过就只是一个闪光灯的时间,我们立刻就又恢复到了之前的轨道上。我还是一个遥遥观望你的暗恋者,你还是我心里那个高高在上的神明。幸好还有一点儿留念,就算是给我一个最好的安慰,或者是一个最踏实的念想。

我在操场上站了很久,看着陆朝和很多人合影,他一直都在笑,嘴角和眼睛都弯起来。直到他和其他老师一起走进了教学楼,我还站在操场上看着他的背影。

或许是短时间内的最后一次,我还是想记得你,用很多记忆拼凑最完整的你。

大学报到那天我给陆朝发了个短信,手机号码还是在高一的时候记下的,三年时间,也不知道他换没换过。我说:“陆朝,我开学了,我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看不见你,但我会一直向着你的方向奔跑。”

其实在发短信的时候,我没有期待陆朝能收到,我只是想安慰自己,那句话我也只是想说给自己听。

可是陆朝回复得很快,他说:“加油。I Believe You.”

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也许他只是敷衍。可我看到之后还是觉得心底踏踏实实地暖了一下子。

大学四年我觉得无比漫长,可那四年里,我开始学着搭配衣服,学着化妆,也渐渐地留起了长头发。在我逐渐的蜕变里,最前方的光亮一直都是陆朝。

你变得越来越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我把陆朝当成了我的指路标,或者是为了向他证明什么,告诉他总有一天我能优雅地站在他身边,认认真真地跟他告白一次。

大学毕业之后我回了那个城市工作,再站到陆朝面前的时候,我没有口吃,也没有紧张,我用尽所有的力气优雅着。

我笑着向陆朝伸出手,我说:“陆朝,你好,我是秋天,你新来的同事。”

那天我化了淡妆,做了微卷的头发,还穿了一双白色的水钻高跟鞋。陆朝还是露着牙笑出来:“你好,我是陆朝。”

我突然想起我以前给陆朝写过那么多封信,也不知道都去哪儿了。不过也好,反正现在还来得及。

“对了,陆朝,谢谢你愿意等我成熟,更谢谢你让我因为你变得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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