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华严》包容了这些说法,更进一步指出:“心”其实有两重性,虚妄颠倒只是它的“世俗性”,它的更深层乃是“如来性”;“如来性”是与人为善的本性,是使一切世界、一切事物变得美好的源泉,正如同太阳令万物生气盎然,与众生以饶益一样,所以用光明喻之;“如来性”是卢舍那佛的内在化,是处于众生心中的存在形态,而卢舍那佛也可以视为如来性的外在化、对象化和神化,成为异己的力量。因此,所谓“法界”,说到底,就是存在于每一个体中的如来性,外化为神一样的卢舍那佛。
复次,在一切美好的世界、美好的事物中,无不蕴含或体现着与人为善的心本性,即卢舍那性,因而同样发着光辉,使世界与世界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互相照耀,互为饶益,互相关怀,以及在这一基础上,交织成一个普遍联系、互依互存、互惠互利的光明之网,共同造就了善良美好、互爱互助、温暖和谐的光明世界——华藏世界。
因此,每一世界,每一事物,任一时空,任一个体,甚至所有微尘,无不是“法界”存在的形式;“法界”即存在于一切个别的具体事物之中。也正因为如此,唯有在个别的事物及其内外联系中,通过个别的事物及其内外联系,法界才能成为具象的、被认识的对象。就是说,不论是卢舍那佛还是如来性,就其抽象性来说,都不能成为认识真正把握的对象,所谓不可言说,不可思议;但是通过对一切个别事物及其共同本质和普遍联系的观察,就完全可以悟解,尽管这是一个无限的过程。
“入法界”就是这种悟解方式的示范。按照这一示范的要求,普贤行者必须深入群生,深入生活,学习一切知识,掌握一切知识,从个别中悟解法界的一般规定。《十行品》所谓“入于真实妙法界,自然觉悟不由他”,指的就是这回事。这些知识有两类,一类是为了谋生需要的技能,《华严》列举出来的,多与社会活动和商业行为关系密切,没有关于农业和畜牧业方面的记载,这大体反映了当时佛教接触的社会阶层及其乐于从事的行业;另一类即是佛教自身的知识,尤其是佛教修习的种种法门,包括既有的及新创的两部分。这些知识为“天”、“人”所拥有,称为“善知识”。善知识中的“人”,是世间具备特定技能和知识的众生;“天”则多是被神化了的能够提供特定知识的“物”。向人学习,向物学习,是获得知识,也是悟解法界的唯一方式。因此,善知识在佛教修习中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到至高无上、决定一切的程度。
卷四六中文殊告诫善财修普贤行的要点,是这样四句话:求善知识,亲近善知识;问菩萨行,求菩萨道。因此,“普贤行”也可以概括为追求善知识。卷五八中有言:“善知识者则为慈母,生佛家故;善知识者则为慈父,以无量事益众生故。”这样,善知识对菩萨为养育,为守护,为大师、导师、勇将、牢船、船师、良医、雪山,如此等等,“菩萨因善知识究竟一切菩萨行,一切菩萨波罗蜜,一切菩萨地……一切菩萨大愿……如是等一切法,善知识为本,依善知识起,依善知识生,依善知识取,依善知识发,依善知识长,依善知识住,依善知识得”(卷五八)。因为善知识就是“真佛子”,是取得菩萨资格的基本要素,“知识”则会变为“神力”,而只有具备“神力”,才能实现利益众生、教化众生的菩萨职责,所以说,“众艺皆是解脱法门”。
对一切善知识的估价,就是对一切众生的估价,因此,也没有一部经像《华严》这样明确地承认普通俗人的价值,尤其是个体的价值,并显示出对个体个性的尊重。这使它总体上主张的“摄取众生,不舍方便”原则,具有了超越一般佛教褊狭性的意义。
按《入法界品》说,各种世俗技能、外道学说和佛教各派思想,都体现着法界,是法界的特殊存在。因此,菩萨需要从每一个别事物中去体察和增强对法界的认识深度和广度。诸佛世尊只是法界的觉悟者,是觉悟法界的结果,所以法界即是法身,诸佛色身即是他的化身。这样,《华严经》用“法界”一词,替代了真谛、实际、真如、实相等大乘佛教常用的词汇,从而将佛教真理安置到了一切现象、一切事物,以及一切崇拜的对象之中,建立起与人们社会生活更加紧密的关系:由于众生差别无限,知识无限,所以法门无限,需要学习的东西无限。
还没有一部佛经能像《华严》这样,注重向社会学习,注重学习一切知识。因为离开体现在个别中的佛法,就无以把握佛法一般;佛法一般若不能贯穿于个别事件中,就无所作用。《入法界品》本来应该是论述抽象佛理最集中的地方,实际上却全部讲述了善财童子参学求法的故事。这种结构自身,就在于将作为成佛依据的“法界”纳入日常的生活,不但一般地反对和防止佛教脱离生活、脱离社会、脱离众生,更多地是建设一种新的生活,在利益众生中教化众生。
这种精神,是遍及《华严》全经的。卷四三解说“华严三昧”时说:“菩萨希望一切断,于一念顷游十方,示现十方如满月,无量方便化众生。”而教化的法门无限多:随顺众生起病门,一切对治诸法门;随彼众生烦恼性,如应说法广开化。如是一切诸法门,随其本性而济度……令离忧恼得欢喜……随其所乐而说法,八万四千诸法门。诸佛以此度众生……随众生性化导之;众生苦乐利无利,一切世间所行法,悉能普应同其事,以此摄法度众生。(卷六,下同)因此,菩萨必须有所示现,不断变化自己的身份,以成就对群生的种种利益和快乐,给以诱导教化,共同把整个世界真善美化起来:随顺世间度众生,不住世间如莲花,能令众生大欢喜……示现世间众技术,譬如幻师现众像:或为长者邑中主,或为贾客商人导,或为国王及大臣,或为良医疗众病;或于旷野作大树,或为良药无尽藏,或作珠宝随所求,迷道众生示正路;若见世界始成立,众生未知资生法,是时菩萨为工匠,为之示现种种业;不作恶业害生具(刀杖之类),欲令群生寿安乐,咒术药草学众论,悉为诸佛所称叹;或现仙人殊胜行,一切群生所爱乐,示行苦行及深法,随其所应悉能现;或作外道出家人,或复示现事火法,或现裸形无衣服,能为彼人作师长;见有邪命种种行,习行非法以为胜,一切梵志诸苦行,能于其中而化度;五热炽身随日转,或受牛鹿畜生戒,被服草衣奉事火,为化是等作导师;现乐游行诸天庙,自投恒河求解脱,食果服气而饮水,思维正法不放逸……如是等类诸外道,具观彼意如应化,菩萨苦行无与等,外道由是得解脱。若见世间无正见,常依一切邪见住,方便为说甚深法,悉令得解真实谛。此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待“外道”,即异教徒的态度。《华严经》既没有一神教那样不共戴天的排他性,也反对《大般涅槃经》那样对一阐提的分类,更不用说加以迫害了。它所宣示的,是接触、对话、学习、说服、感化,而不是隔离、排斥、消灭和仇杀。这种态度,代表了佛教发展的主流。
《华严经》的这些主张,在中国的僧侣中引起相当普遍的响应。“遍游十方,求善知识”,行脚参学,蔚然成风。有论辩,有派性;无敌视,不排斥。这也是一种开放的态度,对于防止佛教的自我封闭和教派主义倾向非常有利。它承认外道异端存在的合理性,倡导吸取它们的思想,并努力融合这些思想于自身,作为一项原则,对于中国佛教各派的相互融会以及促进儒释道三教合一,起着积极作用。它主张学习各种世俗技艺和谋生手段,对佛徒的技能训练和经济的部分独立,以至于最后发展为“五明”的学术体制,提供了教义上的支持。
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参学一切的活动中,有一个总原则,那就是“有所闻法,即自开解,不由他悟”。自解自悟,并非闭目塞听,更需要多闻博识;而多闻博识的目的,在于对《华严》教理的解悟。然而说到底,解悟是不能仅从对外学习中获得的。
三、 “入法界”体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特点
从认识论上讲,“一般”是个别的本质,只能存在于个别之中,离开个别,本质就成了不可认识的;“个别”包含着一般,离开一般,就意味着割断了此事物与他事物的联系,成为不可理解的。《华严经》主张,个别与一般在认识上都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般与个别之间,此个别与彼个别之间,互相包容,互相渗入,互相依存,圆融无碍。由此形成的方法论,要求观察事物时,从个别深入一般,从一般把握个别;由内到外,由外而内,由此及彼,由彼至此,反映出“相即”、“相入”、“相摄”、“互现”等关系错综复杂、重重无限的整体景象出来。
卷四五,记普贤“广说师子奋迅三昧”,现菩萨功德:深入十方甚深法界,摄取十方一切法界,于一一微尘中,现成正觉;于无色性现一切色。能以一方摄一切方……于菩萨身中,及楼阁中、庄严具中、师子座中,以法乐故,不可思议力故,于念念中各放无量光明云,普照法界,觉悟众生。“三昧”既是佛教构思的方式,也是佛教的一种认识方式。通过“三昧”的构思,它就形象地、神奇地表达了一般入于个别、个别反映一般的普遍联系原理。
《初发心菩萨功德品》中讲:欲知微细世界即是大世界,知大世界即是微细世界;知少世界即是多世界,知多世界即是少世界;知广世界即是狭世界,知狭世界即是光世界;知一世界即是无量无边世界,知无量无边世界即是一世界;知无量无边世界入一世界,知一世界入无量无边世界;知秽世界即是净世界,知净世界即是秽世界;于一毛孔中悉分别知一切世界,于一切世界中悉分别知一毛孔性;知一世界出生一切世界,知一切世界犹如虚空。这里讲的是两对范畴,一讲个别即是一般,一般摄略个别;一讲部分组成全体,全体包括部分。所以从个别能认识一般,从部分认识全体,也能从一般认识个别,从全体认识部分。故曰:“细微”即是“大”,大即是细微;“少”即是“多”,多即是少;“广”即是“狭”,狭即是广;“一”即是“无量”,无量即是一。如此类推,矛盾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转化,所以也可以说,“秽”即是“净”,净即是秽。矛盾双方的相入关系,也可以如此理解。它强调的是,见微知显,一叶知秋,“于一毛孔中悉分别知一切世界”:悟解佛理,就从跟前最细微处着眼,三昧中所见无边无际,一切世界,清净无垢,也同样适应对眼前的生活琐事的认识,以至于有助于对日常世事的处理。
对于时间,也应该如此了知:欲悉了知(过去未来际以及现在)一切世界劫数成败,故发菩提心:欲知长劫即是短劫,短劫即是长劫;知一劫即是不可数阿僧祇劫,不可数阿僧祇劫即是一劫;知一切有佛劫,知一切无佛劫;知一佛劫中有无量佛,知无量佛劫中有一佛;知异劫中有无异劫,知无异劫中有异劫;知有尽劫是无尽劫,知无尽劫是有尽劫;知无量劫即是一念,知一念即是无量劫;知一切劫入无劫,知无劫入一切劫。(卷九,下同)这种方法也适应对众生的认识:欲悉知十方一切世界众生种种欲乐故……欲知种种无量欲乐即是一欲,而亦不坏一切欲性;欲悉知一切众生欲乐海;欲知一众生欲即是一切众生欲;欲悉知一切众生去来现在种种欲乐;欲悉知相似欲、不相似欲;欲知一切欲即是一欲,一欲即是一切欲;欲得具足如来种种欲乐力;欲知有上欲无上欲,有余欲无余欲,等欲不等欲,有所依欲无所依欲,共欲不共欲,有边欲无边欲;善欲不善欲,世间欲出世间欲;大智欲、净欲、胜欲、无碍智欲、无碍智佛解脱欲;清净欲不清净欲,广欲狭欲,细欲粗欲……这种互入互出的关系,不只反映在个别与一般中,而且蕴含在个别与个别之间,表现为一种事物向他种事物的转化。所以《十行品》中要求:解佛法、世间法等无差别;世间法入佛法,佛法入世间法;佛法、世间法而不杂乱,世间法不坏佛法。佛法和世间法可以互相转换,所以两者“等无差别”;但两者各有自性,所以又不许“杂乱”。
《入法界品》认为,菩萨有种种不同,其中有:以一劫为一切劫、以一切劫为一劫者;以一切刹为一刹、以一刹为一切刹、而亦不坏诸刹相者;以一法为一切法、以一切法为一法、而亦不坏诸法相者;以一众生为一切众生、以一切众生为一众生、而解众生无差别者;以一佛为一切佛、以一切佛为一佛、而解诸佛无有二者;以三世为一念、以一念为三世者;于一念中诣一切刹者,普照饶益一切众生者……依善知识不昧法者,住一切魔宫不乐欲者,入一切相而不舍一切智者……自身容受一切世界而不坏法性者……不离一切毛端处、而现一切世界、普为众生说正法者。这说明,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反映的是事物的统一性、不可割裂性,但决不可以抹杀他们之间的差别性和各自的特性。个性和差别性,是他们相互联系和统一的前提。
若佛的法身是一,则佛的应化身是多;若如来智慧是一,如来智慧的运用是多;若诸法的法性是一,法性的表现是多;若众生的心是一,心的造作是多;若此是一,彼即是多。于是上述种种关系,都可以用“一”与“多”这对范畴加以表示,并扩大到对全体与部分的关系的论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