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斯宾塞·罗宾
当洛克尔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快到午夜了。
他迷迷糊糊地掏出钥匙,正准备打开自己的房门,突然有人叫了他一声。
他转过身来,发现是贝尔。
“有什么事吗?”
“洛克尔,这里有你的一个包裹,下午快递员送过来的。你不在,我代你领的。” 贝尔笑着说,满头的卷发不断抖动着。
贝尔是另一个实验室的研究员,和洛克尔的关系比较要好,不过,可能因为智商太高的原因,他虽然地在学术领域很出色,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是显得有些神经质。
洛克尔住的房子是汉堡大学向研究生提供的公寓。这栋矩形的大楼里面住了很多像洛克尔这样的博士研究生。
洛克尔向贝尔说了声“谢谢”,便走进屋子,把包裹放在桌子上。他为自己倒了杯水,刚刚的那杯“马天尼”(一种鸡尾酒)让他脑子眩晕了好久,坐在桌子前缓了好一会儿,才感觉好点。他伸手把包裹拉到面前,发现邮寄地址上写的是“法颂镇”——他从小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他撕下那张地址单,然后拿出壁纸刀切割掉包装胶带。打开包裹后,里面是个小红木盒子,盒面光滑,棱角有点毛边,看得出历时已久。凑近闻闻,有股好闻的木头清香。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块红棉布,颇有质感。“里面包裹着什么东西呢?”洛克尔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揭开红布……
看到里面的东西,洛克尔的酒劲立刻醒了一半。那里面竟然是一座钟——一座黄铜镀金的小座钟,有的地方镀金剥蚀了,露出铜的锈斑,就好像人身上的疮疤。
洛克尔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钟,脑海里琢磨着是谁会送他这么个东西。难道是一个恶作剧?他在脑海里把儿时的死党列出来,然后一个个排除。
遗憾的是,他想了许久也想不出是谁。虽然那些家伙有时候会在凌晨一点给他发恐怖短信,或者在午夜电话中装鬼叫声。但是,这个时候他们大多数都不在家乡,怎么可能从家乡发包裹呢?
究竟是谁还会和钟有关呢?
想到这里,洛克尔开始扩大搜索范围。
霍夫曼先生!想到这个名字,洛克尔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脑海里很快浮现了一个人的身影:微胖的身材,脸色黯淡犹如黄纸,总是穿着一身黑衣。最诡异的是,每当有人重病的时候,他总是提着一个黑布包裹的东西在病人家附近晃荡,好像是摄魂的使者一样。
小镇上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时候来的,也没有人知道他本名叫什么。他的工作就是制作钟表,在那离小镇最远的房间里,他总在摆弄着这些计时工具。因为这个原因,人们自然而然地叫他“霍夫曼先生”。
镇上没什么人愿意和他来往,但流言说他是个不祥的人。听说他年纪很大时才娶了个丑陋的妻子,幸运的是生了个很可爱的儿子。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他的妻子和儿子就死了。
还有些大人之间的传言,洛克尔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在他记事的时候,经常看到外地来的坐着豪华马车的有钱人来找霍夫曼先生。那些大人物似乎都有求于霍夫曼先生,因为他们的表情都带着恭谨和小心翼翼,好像害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霍夫曼先生,自己就会被赶走。
每当那些大人物敲门的时候,霍夫曼先生总会提着用黑布罩着的东西出来,然后接过鼓鼓的信封。整个过程,双方一句话也不说,神秘之极。谁也不知道他们递来递去的东西是什么。
有人怀疑过他是毒品贩子。一次,不知道是谁报了警,一队警察在他的房子里翻了一天,最终什么都没有发现。警察走后,他好像没事一般,也没有去追究是哪个好事者报的警。这让他显得更神秘了——一个老头既不贪财,也不和邻居交往,甚至连人类愤恨的情感都没有……那,他究竟想要什么呢?
“当……当……”
就在洛克尔沉入回忆的时候,公寓中突然一下子陷入黑暗,黄铜座钟也同时响起敲钟声。
洛克尔被吓了一跳,捧在手里的座钟磕进了洛克尔打开的抽屉里。一声一声的报时声好像铜锤般敲在心坎上,让洛克尔心里发毛。直到钟声消失很久后,洛克尔还觉得那声音不断在脑海里徘徊。
“只不过是12点了,灯熄了,所以钟也响了。”洛克尔一遍一遍宽慰自己,但收效甚微。
这一晚,洛克尔注定辗转难眠。
第二天,洛克尔实在按捺不住,给家乡的父母打了电话,想问问关于霍夫曼先生的事情。
但是父母却有些吞吞吐吐,洛克尔只好无奈地挂上了电话,心中的疑团却是越来越大。
这一天的时间,洛克尔觉得格外漫长,好不容易结束一上午的课程,中午时,手机忽然响了,是母亲的电话!
洛克尔赶紧接听。母亲说话的声音很小,洛克尔在她模模糊糊的话语中只听懂了一句——“人,要知道感恩!霍夫曼先生救过你!”
洛克尔更迷糊了。霍夫曼先生救过自己?这哪跟哪的事情?从来没人说起过啊。
洛克尔决定自己去解谜。于是,他匆匆地和导师请了假,便回到公寓,然后再次打开盒子。
前一天晚上由于注意力过分集中在座钟上,今天洛克尔才发现,盒子下面还有一块红布。揭开红布,是折叠好的信纸。看来重点就应该写在里面。
洛克尔打开信纸,这信纸很特殊,年代似乎有点久远了,发黄变脆。第一页只有两句话: “你把耳朵靠近钟表。在你清晰听到的第一声‘滴答’和第二声‘滴答’之间,是不是间隔良久?”
洛克尔感觉背上凉飕飕的,不用说,肯定出了一身冷汗。这哪是信件的开头?简直像某种邪术。更要命的是,洛克尔开始不由自主地靠近小座钟,听起那两声间隔良久的滴答声来。
正在他集中精力的时候,公寓门“吱呀”一声开了。洛克尔吓了一跳,接着看见一个脑袋伸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贝尔。
“洛克尔,听说你没上课,所以我来看看你。”贝尔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哦,没什么大事,我只是身体有些不舒服。”洛克尔回答。
“那好,没事就好。”贝尔笑了两声,又退了出去。
洛克尔松了一口气,拿起信纸,准备继续阅读下面的内容。这时,手机响了,是他的好友菲尔打来的,“不好了,你快来校医院,娜塔莉出事了!”
娜塔莉,是洛克尔的女朋友。
刚进大学那会儿,洛克尔天天去游泳馆。后来,洛克尔在那发现了一个人,她就是娜塔莉。
之所以说“发现”而不是“认识”,是因为洛克尔和娜塔莉原本就认识的。娜塔莉以前也住在小镇上,初中时是洛克尔的同桌,后来因为她转学了,所以失去了联系。
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娜塔莉成了洛克尔的女朋友。娜塔莉是学校游泳部的主力队员,身材修长,在水里像美人鱼一样灵活。
洛克尔怎么也不相信她会在游泳池里出事。事情是这样的:学校游泳队在游泳馆训练后,大家准备去吃饭。但是,娜塔莉说她还想多练习一会儿。她练得很刻苦,游泳部的成员们也知道这不是她第一次加练。所以,其他人蹦蹦跳跳地去食堂了,只留下了娜塔莉在游泳馆。再然后,她就出事了。
洛克尔看到娜塔莉的时候,她正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嘴唇乌紫。
洛克尔很悲伤,抓着头发,背靠着墙壁慢慢滑下来,蹲坐在地。突然,洛克尔想起了母亲说过的话:“霍夫曼先生曾经救过你!”
洛克尔好像抓住了一线希望,立刻拨通了母亲的电话。
母亲接下来的话让洛克尔想起了儿时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