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等国的最后通牒是通过它们驻联合国代表向伊拉克的常驻代表递交的。这一最后通牒说,如果伊拉克不在48小时内从北纬32度以南地区撤走其导弹,它将遭到西方的军事攻击。最后通牒的时间从6日下午5时30分到8日下午5时30分。通牒还再次要求伊拉克战机停止在南部飞行。但这一最后通牒受到伊拉克政府断然拒绝。于是,1月14日,美国出动上百架飞机轰炸了伊拉克南部“禁飞区”导弹设施。英、法空军也参加了这一行动。这是截至1993年1月6日国际上最新使用的由几大国联发的一个最后通牒。
(四)集体照会和同文照会
集体照会和同文照会(Note Collective and Note Identical),是几个国家的外交代表就某一件事奉命表示共同意见送交另一国政府的照会。集体照会表示几个国家的外交代表联合签发的照会;同文照会可以是几个国家的外交代表分别签发的,但必须是语言相同或接近表明同一件事实的照会。这两种照会,都具有一定的庄严性质,同时还表明签署该照会的各代表国家的密切关系。由于外交实践活动多属于对等的双边外交,就是在近代联合国诞生以后,几个国家或更多的国家就某件事表示共同意愿增多的情况下,这种多边集体行动,表示共同意见的外交活动使用这种照会形式的也比较少。我国建国40多年来,在外交活动中还不曾用过这种照会。但是,这种照会在国际外交史上也确实有过,特别是在西方国家的外交实践中时有所见,根据国际联合行动的不断增多,这种照会形式还可能有发展的趋势。
集体照会和同文照会一般用第一人称写成,特别是集体照会,是几个国家外交代表的联合行动。由于用者甚少,只是作为一种知识介绍,所以把它放在普通照会的最后一类。(实例略)
六、外交函电
(一)性质和特点
外交函电是以国家领导人和外交人员名义致外国领导人和外交人员(包括致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领导人)的文书。
通过外交信使或国际邮局传递的,称为外交信函;用拍电报方式传递的,称为外交电报;用电传方式传递的,称为外交电传件;用传真机传递的,称为外交传真件。习惯上统称外交函电。外交电报、传真、电传,主要是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及外交机关、外交代表为了争取时间并取得更好的效果,采用现代化传递手段发送的外交文书。
外交函电的特点主要是两国领导人、高级外交官之间、或外交机关之间的一种通信形式的公文。其性质仅次于照会,但比照会使用得更加灵活和广泛,非外交机关和人员也可结合实际参照使用,而且显得更具有郑重性。
(二)外交函件
外交函件(Diplomtic Correspondence)是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领导人或外交人员与外国领导人、外交人员之间的书面通信。以国家、政府及其领导人名义发出的外交函件由外交部传递和办理。其特点是用第一人称写成,由发函人亲笔签署或起草,不盖章,一般也不编号。根据内容和客套用语分为正式外交函件和外交便函两种。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外国相应机构致函,只盖章,不签名。照会的实质是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政府之间通过外交途径使用的一种函件。照会和外交函件的共性都属于外交工作的专用函件。其区别是:照会是国家之间官样形式的公文,正规性和郑重性较强。相对说,函件随意性较强,一般没有严格的客套用语,特别是国家元首及高级政府官员、高级外交官之间的通讯,多建立在老朋友之间的。没有朋友关系的官员之间较少用函件。用第三人称写成的机关之间的函件,多属联系商办具体事务。同样函件应用范围也比照会广泛,郑重性和庄重性相对次于照会。实际上,非外交机关可以参照外交函件的格式与外国的外交机关和非外交机关进行通讯。如驻外使领馆的经参处、商务处可以直接用外交函件的形式与驻在国外交部或有关部门进行交往,一般视为非官方的,如用照会,则要盖使馆大印,通过使馆办公室送驻在国外交部,被视为官方政府的行为。
1.正式外交函件
正式外交函件的特点首先是内容重要,通常用于两国领导人之间和高级外交官之间,如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负有特殊使命的国家和政府代表、外交部长、有关政府官员、外交使节之间的通信等。它经常用于处理和联系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如提出建议、发出邀请和通知应邀,表达问候、祝贺、转达意见和文件,表明立场、观点,以及对有关重要人物逝世的哀悼等。其二,在文体格式上,抬头应写职衔、全名、称呼和尊称,函尾致敬语可以收信人的身份、相互之间的关系,选用“顺致最崇高的敬意”、“顺致崇高敬意”、“顺致最亲切的问候”等;落款署名前,应有正式职衔。其三,用纸质高,美观大方,一般应用带国徽的,给外交部长和使节发函,还应为带部衔、馆衔用纸。
正式外交函件的基本格式是:
正式外交函件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国家元首之间的通信
国家元首在国家对外关系上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机关)。国家元首可以是个人的,如美国和法国的总统、英国的国王(或女王),也可以是集体的,如瑞士的联邦委员会、原苏联的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国家元首在对外关系上的职权由本国宪法予以规定,一般有以下几方面: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批准和废除条约,媾和,宣布战争状态。有的国家元首,按照本国宪法的规定,也可以出席国际会议,同外国进行谈判和签署条约。国家元首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也常常需要用通信的方式进行。国书本身就是国家元首之间的一种通信。此外还有邀请和应邀访问,协商问题,表示慰问和感谢,建议召开国际会议等。国家元首的通信,是行使国家主权的一种庄重的正式外交函件。我国国家元首是国家主席,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行使其在对外关系中的权利,通信也是行使权利的工具之一,除签署国书外,其他外交活动中使用也较广泛。
国家在宣布独立、重要的国庆庆祝或重要的历史性会议、元首访问、国家主要领导人逝世吊唁等重大活动中,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或与本国建交的国家派出代表团参加。邀请信常以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重要领导人联名或单独发出。
例1,联发邀请代表团参加国庆典礼函
×××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同志
×××人民议会主席团主席×××同志
×××部长会议主席××同志
亲爱的同志们:
1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周年国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热诚地邀请××××××派党政代表团前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周年国庆典礼。
(略)
我们恳切地渴望×××接受我们这一邀请,并且希望早日得到关于××党政代表成员的通知。
谨致
共产主义的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署)
19××年×月×日于北京
例2,单发邀请元首来访正式函件
×××(国家或首都名)
××国总统××阁下
阁下:
我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以我个人的名义邀请阁下在方便的时候(阁下认为方便的时候)来我国进行友好访问。近几年来,我们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我相信阁下的访问不仅将对促进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作出新的贡献,并且将有助于……
如果阁下接受这一邀请,我将感到十分荣幸。至于访问的具体时间和日程,我将尊重阁下的意愿来进行安排。我热切地等候你的回音。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
19××年×月×日于××
例3,同意推迟访问正式函件
××国主席×××同志
尊敬的主席同志:
我很高兴地收到了你××年×月×日的来信,得悉你××××××,因而在明年×月难以来×访问。我愉快地接受你把访×时间向后推迟的建议,并衷心地欢迎你在你将来认为合适的时间率领××代表团来我国访问。
谨致热烈的同志敬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
19××年×月×日于××
这个格式,近似便函。友好的元首间的通信,有时也不十分正规,反而显得亲切、和谐。
(2)中央政府官员的通信
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各国的对外关系由其政府领导。政府有权同外国政府进行谈判,签订条约。政府首脑可以与外国直接进行谈判,出席国际会议,签订条约,他经常使用通信方式进行外交工作的各种往来。所以,各国政府首脑之间的通信就成为代表国家政府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庄重的正式外交函件。
政府首脑、官员之间通信的内容是广泛的,如,交涉建立外交关系,谈判和缔结条约,邀请和应邀访问,建议和协商召开国际会议,磋商双边和多边关系,调解和解决边界或国际争端等。常用的格式如下:
例一:邀请和应邀正式函件
×××(首都名称)
××共和国总统×××阁下
阁下:
最近阁下给×××主席的来信收到了。我代表×××主席、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衷心感谢阁下在来信中表达的××国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谊,并向阁下和××国人民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敬意。
(略)
为了不断发展和巩固我们两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我非常高兴地代表中国政府邀请阁下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中国。中国政府也高兴地接受阁下的盛情邀请,将派出一位部长级政府代表参加贵国独立××周年庆典。
××××××××××.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署)
19××年×月×日于××
例二:复访问日期正式函件
××(首都名)
××共和国政府总理×××阁下
阁下:
××大使×××先生已经在×月×日转交了阁下的来信。阁下建议我去××访问的时间可以定在×月×日左右。这个时间对我是适合的,我完全同意。如果对贵国政府方便的话,我准备从×月×日起到×月×日,在××进行×天访问。
我热烈地期待同阁下会晤和访问贵国。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署)
19××年×月×日于××
例三:复信致谢正式函件
××(首都名称)
××共和国总理×××阁下:
阁下:
由×××先生率领的×××代表团对我国的访问,又一次带来了××人民对××人民的友谊。×月×日,我十分愉快地会见了他,并收到了他带来的阁下×月×日给我的信和珍贵的礼物,我衷心感谢阁下对我国以及我本人所表达的友好感情。
阁下在来信中赞扬了我国对×××的援助。我们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援助从来都是相互的。我们非常高兴看到的是,中×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日益增进和发展。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署)
19××年×月×日于××
附:领导人互致信件实例
周恩来总理呼吁尼赫鲁总理积极响应中国政府三项建议的信
新德里
印度共和国总理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先生阁下
尊敬的总理阁下:
在我们两国之间竟然发生了目前这样严重的边境冲突,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剧烈的战斗还在进行。在此紧急的时刻,我不准备回述这一场冲突的来由。我认为,我们应该向前看,我们应该采取措施,扭转局势。为了寻求停止边境冲突、重开和平谈判、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途径,中国政府已经发表声明,建议:
(一)双方确认中印边界问题必须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和平解决前,中国政府希望印度政府同意,双方尊重在整个中印边界上存在于双方之间的实际控制线,双方武装部队从这条线各自后撤二十公里,脱离接触。
(二)在印度政府同意前项建议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愿意通过双方协商,把边界东段的中国边防部队撤回到实际控制线以北;同时,在边界的中段和西段,中印双方保证不越过实际控制线,即传统习惯线。
有关双方武装部队脱离接触和停止武装冲突事宜,由中印两国政府指派官员谈判。
(三)为了谋求中印边界问题的友好解决,中印两国总理应该再一次举行会谈。在双方认为适当的时候,中国政府欢迎印度总理前来北京;如果印度政府有所不便,中国总理愿意前往德里,进行会谈。
几千年来,中印两国人民是友好的,在今后的世世代代中,我们两国人民也要友好下去。我们两国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共同参加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万隆会议。我们两国人民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的共同利益,远远超过我们两国之间存在的一切分歧。我们对于中印友好、亚非团结和亚洲和平负有重大的责任,这种深刻的责任感驱使我向你发出诚挚的呼吁,希望你对上述三项建议作出积极的响应。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
1962年10月24日于北京
附:尼赫鲁总理1962年10月27日给周恩来总理的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先生阁下
亲爱的总理:
感谢你10月24日的来信,该信副本已由贵国驻德里的代办于10月24日傍晚递交外交部,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4日清晨发表的声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