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谓的戏曲的雏形不同于戏曲发生或起源时的雏形,而是指戏曲各因素在独立发展过程中再次相互融合的现象。我们认为,戏曲起源于巫觋活动,远在先秦时,我国巫觋表演中就包含了戏曲的四大因素,也可以看做是戏曲的雏形,但是,由于周代建立后,为了维护国家的统治,以祭祀祖先逐渐取代了祭祀“诸神”,这就使得原来形成的戏曲雏形受到了比较大的破坏,并导致我国戏曲各因素也长期在各自的领域相对独立的发展着。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雏形”,是指中国戏曲的“二次雏形”,也就是在发展过程中的相互融合并逐渐形成的最初的、不成熟的戏曲形式。
§§§第一节戏曲雏形的出现
中国戏曲各因素的发展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分离、不断融合的过程,从目前学术界来看,有人认为早在汉代,我们戏曲的雏形就已经形成,如周贻白、张庚,郭汉城、廖奔,刘彦君等人就认为,早在汉代,中国戏曲就已经形成,汉代的百戏剧目《东海黄公》业已趋向于故事的表现。如周贻白就认为真正的戏剧就是由汉代的“表演故事”的《东海黄公》为标志,“《东海黄公》是中国戏剧形成一项独立艺术的开端。”
我们先不讨论周先生的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先来看看有关《东海黄公》的文献记载,以便对其有一个比较明确的了解。
据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记载:
“余所知有鞠道龙善为幻术,向余说占事,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幻,能刺御虎,佩赤金为刀,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及衰老气力羸惫、饮酒过度,不能复行其术。秦末有白虎见于东海,黄公乃以赤刀往厌之。术既不行,遂为虎所杀。三辅人俗用以为戏,汉帝亦取以为角抵之戏焉。”又曰:“淮南王好方士,皆以术见,遂后画地为江河,摄土为山岳,嘘呼为寒暑,喷嗽为雨露,王亦卒与诸方士俱去。”
从以上记载来看,《东海黄公》应该是取材于当时民间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故事。“三辅”指当时的京兆郡、左冯渊、右扶风,相当于陕西中部地区。《东海黄公》最初在民间应该是对黄公形象给予肯定的,从“佩赤金刀,以绛缯束发。立兴云雾,坐成山河”的描写来看,黄公年轻时凭借高超技艺可以降服猛虎,但年老时由于体弱又加上饮酒过度,气力衰竭,技艺不在。但其制服猛虎的行为应该属于一个类似英雄的形象,因而这种表演可能在开始的时候是为了纪念这位为民除害的巫师。在秦末汉初时,“三辅人”就把东海黄公的故事编成角抵戏演出,武帝时把它吸收到宫中,以充实百戏节目。但随着进入宫廷,原来的初衷逐渐被改变,逐步向娱乐性转变。
通过以上文献我们可以大致做出一些想象,当得知东海有白虎出没时,黄公前往欲制服,但由于衰老气力羸惫,加之饮酒过度,力不从心,不能行法术,最后被恶虎所噬。扮演年老醉酒的黄公在舞台上表演时,一定是一个步履蹒跚、踉踉跄跄的笨拙形象,类似于我们今天舞台上的小丑形象,而斗虎不成反而被虎食的情节也富有喜剧效果。在这样的表演中,原来的意义也就开始逐渐减弱。
不过,也有人对东海黄公的形象表示出不同意见。早在东汉,张衡对东海黄公的“挟邪作蛊”显然是持否定态度的。张衡在《西京赋》中描写角抵戏《东海黄公》的演出情况时说:“东海黄公,赤刀粤祝,冀厌白虎,卒不能救,挟邪作蛊,于是不售”。东海即东海郡,汉代属徐州,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东海郡人“多巧伪”、“俗俭吝爱财”。东海黄公当属那种用巫盎骗人钱财的人,他在年轻时或许真有一定的本领,“能制御蛇虎”,不过这也有可能是传说,而随着年龄的增大,气力衰退,且在因饮酒过度的情况下,依然带赤金刀去制伏白虎,但法术不灵,反被白虎咬死。不过,对待东海黄公态度转变的原因也许还有不少。比如对武帝迷信幻术就有直接的关系。
武帝是一个极度迷信的皇帝,梦想着通过方士长生不死,据《史记》载:“孝武皇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这种对长生不死的追求使得汉武帝对当时那些装神弄鬼、故作高深的巫师和方士们给予了很高的待遇,武帝曾经拜方士栾大为五利将军,封乐通侯,还把长公主嫁给了他。这就引起了人们对巫师、方士的厌恶,在这样的背景下,东海黄公戏的主旨也就发生了变化,原因当然是由于东海黄公本身就是一个术士,能够表演一些幻术有关,所以龚维英断定“这出雅俗共赏的戏文,很有讽刺意义,说明了妖术不可侍,人力才可靠,与民间俗传《鬼迷张天师》故事相类。”即使是在当代,仍有人同意此说。周贻白也认为该剧是“揶揄巫觋”,“是对当时方士的一种讽刺”,“暴露出他们的诈伪行为”,“证明方士们的法术完全是谎言”,“事实上等于一项骗术的揭发”,“从政治眼光来看,则当为当时的封建统治者信用方士,扰害人民,引起人民的不满,才有这类故事表演的出现。”
从记载来看,《东海黄公》是一个有规定情节、稳定结构和相对完整故事的表演,不仅有演员分工(东海黄公、老虎),而且有动作(行巫术、与虎相搏),有道具(佩赤金刀),有行头(以绛缯束发),甚至有台词(粤祝),基本符合戏曲各大要素,所以有研究者便把《东海黄公》看做是中国戏曲史上最早的戏曲。但是,我们认为,虽然周贻白、张庚、郭汉城、廖奔、刘彦君等人的认识有一定道理,但我们还是认为这仅仅是戏曲的雏形,或者说是一种不太成熟的雏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东海黄公》仍然属于角抵戏,虽然包含了许多戏曲的因素,但真正要对观众展示的还是人虎相搏的角力运动;
第二,戏剧是叙事艺术,因而其形成条件还必须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东海黄公》虽然也有情节,但情节单一,难以构成完整而典型的戏曲冲突,仅仅体现了歌舞艺术与角抵戏融合的初级形态,“戏”的因素明显的多;
第三,《东海黄公》虽然有规定动作,但突出的是人虎相搏的舞蹈化角抵戏,从戏曲四大基本要素来看,还不能说是各种因素的有机融合,毕竟,角抵动作与歌舞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二节戏曲雏形的演变
真正能够代表戏曲雏形的是唐代歌舞戏,歌舞戏基本上具备了我国戏曲的四大要素,而且有音乐、歌唱、舞蹈、表演、说白等多种戏曲因素存在。所以有研究者认为唐代歌舞戏“不仅以歌唱为主,而兼由音乐、歌唱、舞蹈、表演、说白五种伎艺,自由发挥,共同演出一故事,实为真正戏剧也。”
唐代经常演出的歌舞戏以《钵头》、《代面》、《踏摇娘》最为著名。《踏摇娘》从其演出体制等方面来看,已经可以与宋金时期的杂剧相类,可以算是戏曲的初步形成了,只至少可以说是处于雏形与形成之间的一个过渡,所以,下一节专门论述,这里我们主要探讨一下《钵头》与《代面》这两种戏曲的雏形。
《钵头》又作,“拨头”,为古代西域一种舞蹈,《文献通考·乐考》:
拨头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象也。
《乐府杂录》鼓架部条:
昔有人父为虎所伤,遂上山寻其父尸。山有八折,故曲八叠。戏者被发素衣,面作啼,盖遭丧之状也。
段安节《乐府杂录·鼓架部》也有类似的记载:
乐有笛、拍板、答鼓即腰鼓也,两仗鼓。戏有代面……钵头,昔有人父,为虎所伤,遂上山寻取尸。山有八折,故曲八叠。戏有被发素衣,面作啼,盖遭丧之状也。”
关于“钵头”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王国维《宋元戏曲史》认为“拨头”即《北史·西域志》所载的拔豆国,认为《拨头》戏出于拔豆国,或由龟兹等国而入中国。黄永明先生在《钵头小议》中从语音的角度考察,认为《钵头》为类名,并非剧名。《钵头》应作“勇士戏”。“钵头”应为“巴图尔”的音译,“巴图尔”是新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等民族语“勇士”、“英雄”的意思。
黄先生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由于缺少足够的资料与证据,我们对此观点不敢妄加评论,我们还是比较倾向于王国维的解释。南北朝及隋唐时期,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艺术形式相互借鉴、相互吸收非常频繁。据《魏书·乐志》记载:
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西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
《隋书·音乐志》对西域及周边各民族部乐传入中原的情形做了详细记载:
西凉者,起苻氏之末。吕光、沮渠蒙逊等据有凉州,变龟兹声为之,号为秦汉伎。魏太武既平河西得之,谓之西凉乐,至魏周之际,遂谓之国伎。今曲项琵琶、竖头琵琶,并出自于西域,非华夏旧器。
龟兹者,起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凡三部。开皇中,其器大盛于闾。
天竺者,起自张重华据有凉州。重四译来贡男伎,天竺即其乐也。
康国,起自周代,帝娉北狄后,得其所获西戌伎,因其声歌。
疏勒、安国、高丽,并起自后魏平冯氏及通西域,因得其伎。后渐繁会其声,以别于太乐。
由于北朝政权更迭频繁,文化落后,所以没有很好地形成自己的音乐制度,所以,当西域的音乐传入后,很受统治阶级的喜爱。王国维《宋元戏曲考》对此做了细致的说明:
《隋志》谓:齐后主唯好胡戌乐,耽爱无已,于是繁手淫声,争新哀怨。故曹秒达、宋未弱、安马驹之徒,至有封王开府者(曹秒达之祖曹婆罗门,受《琵琶曲》于龟兹商人,盖亦西域人也),遂服簪缨而为伶人之事。后主亦自能度曲,亲执乐器,悦玩无厌,使胡儿阉官之辈,齐唱和之。
北周亦然。太祖辅魏之时,得高昌伎,教习以备飨宴之礼。及武帝大和六年,罗掖庭四夷乐,其后帝娉皇后于北狄,得其所获康国、龟兹等乐,更杂以高昌之旧,并于大司乐习焉。故齐周二代,并用胡乐,至隋初而太常雅乐,并用胡声,而龟兹之八十四调,遂由苏祗婆郑译而显。当时九部伎,除清乐、文康为江南旧乐外,余七部皆胡乐也。
从历史文献的记载及王国维等人的论述来看,当时西域的各种艺术形式被北朝广泛吸收,并被唐朝所继承并发展。所以,王国维关于《拨头》戏出于拔豆国,或由龟兹等国而入中国的论断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
《钵头》在表演内容与形式上与汉代的《东海黄公》基本类似,讲述的是胡人为猛兽,其子“上山寻其父尸”并“求兽杀之”的故事。《钵头》在唐朝很流行,诗人张祜有《容儿钵头》诗:
争走金车叱鞅牛,笑声唯是说千秋。两边角子羊门里,犹学容儿弄钵头。
从诗中描写可以看出,路上的行人、路边的百姓,模仿艺人容儿演出“钵头”戏的情况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是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
《钵头》与《东海黄公》相比,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简单的化妆:“戏者被发,素衣”,而《东海黄公》的化妆是“佩赤金刀,以绛缯束发”,而“求兽杀之”的人虎相搏表演应该与《东海黄公》几乎属于一种表演形式,当属角抵的内容。但《钵头》的表演主要是以歌舞为主,是且歌且舞的形式,即“为此舞以象也”,基本上属于歌舞性质的表演,而且《钵头》的演出时间相对要长的多,从“山有八折、故曲八叠”的记载来看,应该是在“笛、拍板、答鼓、腰鼓、两仗鼓”等乐器的的伴奏下进行的八段歌舞表演,那么,具有一定故事情节与矛盾双方的人物,有了表演与歌舞、有了化妆、服饰等等戏曲因素,而且后世戏曲中“唱念做打”的表演形式似乎也在《钵头》的演出中初见端倪。如果按照王国维先生的标准,《钵头》应该算是比《东海黄公》更加成熟的戏曲了。
我们认为,《钵头》的表演虽然勉强具备了戏曲的各因素,但在表演形式上侧重于歌舞表演,尚不能算是成熟的戏曲,仅仅可以称得上是戏曲的雏形。
与《钵头》这种侧重于歌舞表演相类似但有了新的发展的歌舞戏表演是《代面》。
《代面》也称《大面》,始自北齐,《北齐书·兰陵武王孝瓘王》记载了《代面》的由来:
突厥入晋阳,长恭尽力击之。芒山之败,长恭为中军,率五百齐人入周军,遂至金墉之下,被围甚急,城上人费识,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武士共歌谣之,为《兰陵王入阵曲》是也。
类似的记载在唐代有很多,如《旧唐书·音乐志》载,
《代面》出于北齐,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着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人阵曲》。
唐朝崔令钦在《教坊记》中也有记载,但称《代面》为《大面》:
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面貌若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木为面,临阵著之。因为此戏,亦入歌曲。
相对于《钵头》而言,《代面》有故事内容,有人物装扮和动作,有配合故事内容的乐曲及鼓笛的伴奏,故事性意味相对更加浓厚。《乐府杂录》对演出进行了描述:
始自北齐神武弟有胆勇善,击战以其面貌无威,每入阵即着面具,后乃百战百胜。戏者衣紫腰金执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