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今译”
凡是准备用兵,必定要先训练部队。要使全军战士平时练好分散与集合的阵法,熟悉起坐和进退的号令,一旦派出与敌人进行战斗,可以根据旗帜的挥动而反应变化,可以从听钲鼓的声响而前进后退,这样,就每战必胜。兵法说:如果使用没有训练的人去战斗,就要白白地流血。
“战例”
战国时,魏将吴起曰:“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圆而方之,坐而起之,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后之,分而合之,结而解之。每变皆习,乃授其兵。神而明之,是谓将事。”
“战例今译”
战国时,魏国名将吴起说:“一个人往往战死于没有本领上,失败于受到牵制上。用兵的原则,首先是训练部队。1人学好,可以教会10人;10人学好,可以教会100人;100人学好,可以教会1000人;以致千人教万人,万人再扩大教成三军之众。以我之近,待敌之远;以我之逸,待敌之劳;以我之饱,待敌之饥。既学圆阵,又练方阵;既练行进,又练由疾行而突止;要练习能左能右,能前能后,能分散能集中,能合阵能分解。每种动作、队形变化,都要反复练习,才能把武器发给他们。把战士训练得适应用兵如神的要求,这是做好将帅应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