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走到一家花店门口,透过花店的玻璃窗我看到了一抹正忙的停不下来的身影。
我推开门走了进去,门板的角碰到铃铛,铃铛顿时发出一阵轻快愉悦的叮咚声,那个正在忙碌的人也闻声转过头朝我看来。
“铭胜!”看到我来,她有些惊喜。
我勉强扯出一抹笑应了她一声。
“嘿!快来快来!我给你泡一杯我最新推出的花茶,不算你钱哦!”说着就拉着我到一旁的花桌坐下,连手上正在忙的活儿也不管了。
茶水的温度透过茶杯传递到我的手心里,我低头一看,花茶的茶面上映着一个男人。
一双跟核桃一样又红又肿的眼睛不复以往的神采奕奕,额前的头发长到快成了刘海挡住视线了!我揪了揪其中的一小缕,心想果然还是要去剪个头发。再看,那人下巴好像被人削尖了一样,带着青色的胡茬。
这人真的是自己么?
还真是颓废啊!
不想再去登QQ,反正回去也是闲着没事做,我干脆就留了下来,帮艾芸整理花店。
艾芸是个作家,写耽美小说和女同小说,艾芸是她的笔名,她原名叫刘玉兰。
她本人是个女同性恋,她的爱人就叫莫芸。据说她曾跟父母坦白过,结果她父母是在太过于顽固,认为这不仅有伤风化还败坏家风,要她断绝跟莫芸的来往,可是她不愿意,她父亲一怒之下就把她赶出家门,她说,那个时候是冬天最冷的夜晚。
她说,她很想她的父母,可是她不能舍弃爱情。
而后再过不久她就和她的爱人莫芸来到这里发展。
说起来,我们两个会认识也是一次偶然,而我会喜欢写耽美小说也是她的原因。
她写过一本《爱芸说》,里面完完全全写了她从爱上莫芸后再到现在的如何的故事,直到现在还在火热连载中。我第一次看的耽美小说就是她写的一本名叫《白头偕老,一起好么?》,这本书讲了主角和爱人从小时候就是竹马之交,盖一条被子穿一条裤子,然后经过重重困难终于在一起,而他们的父母也最终答应他们在一起。
令我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是开头,主角也是在察觉到对竹马的爱意后慌忙逃走的,他一逃逃了五年,直到他熬不住思念的煎熬回来的时候竹马也是一开始没有认出他来,并且有了一个女朋友。
就在那个时候我才起了要当耽美作家的念头。
又一次我在QQ里发完每天一耽微后,QQ里有人发来消息,本来这些我都是要直接忽略却在看到网名后停住手中的鼠标。
云起-艾芸21:04:32
你写的耽微好感人好温馨啊,我可以借用一下吗?
顿了顿,兴奋之余我不忘发个消息回去。
铭铭爱着王宫景致的妳21:06:02
可以可以!
后来啊,我们互相成了对方的粉丝。
她喜欢我写的耽微,我喜欢她写的耽美小说,后来我听她说了她的故事,也给她讲了我的故事,然后她居然说要把我写下去。
后来她真的写了,我在她正在连载中的《爱芸说》里看到,她把我的故事写了出来。我也看到底下一连串的评论。
很多人大呼说我真没胆子,爱了就要去追。
但更多人则是说我真可怜,暗恋他那么久,他的脑中却连一席之地都不愿意给我……
我看着他们的评论感到无比的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