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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年代祭(3)

当然,谁都喜欢忧伤,因为它不值钱,不痛楚。一个人坐在春天的河边,托着腮,想起年轻时的往事,这就是忧伤。这意象被反复运用,从流行音乐,到古老的情诗,到《读者文摘》,屡试不爽,直至广为传颂。它就像一场流行病,谁被传染,谁都觉得荣光。归根结底,忧伤是属于文学的,就像快乐属于理想、忍耐属于现实一样,这两者难以协调,就有了文学的忧伤。我甚至认为,忧伤只在文字里。它挑起了人类共有的一根神经,引发他们对过往时光诗性的回忆,这里头有顺从、妥协、向往、逃避,以致无聊。人们常说“美丽的忧伤”,这不是指忧伤本身,而是它的皮毛——是千百年来附加于这个词语身上的那层人文光环,它是诗意的,软性的,因而也是浮面的,上够不着理想,下抵不着现实。

《读者文摘》里也有底层生活的描写,关于小人物,艰辛,风尘仆仆的生活……然而此生活不是彼生活,在这里,我们看不见“原生态”,看见的只是被过滤的现实,像摄影师加在镜头前的柔光片;又像是一扇纱窗,风吹进来,把泥沙挡在了外面。我们隔着纱窗看风景,看见活泼的街市,阳光,许多人在阳光下走着,我们看见他们的脸,平安而生动,脸上细细点点的小麻子——这是纱窗的小格子——可是我们看不见他们的内心。

《读者文摘》有着舒缓从容的叙述语调,于娓娓道来中发现所谓“人生的真谛”。我们常常能看到“落花之美”“蓦然回首”这一类的句子。它有市井气,可是它的市井气已洗脱了油烟,像一个收拾干净的女子,端方地说着话,看那眉目神情,你只知道她是可亲可爱的,你不会知道,她身后还站着一大群孩子,贫困,恶毒的诅咒,拳脚相加。说来奇怪,那些公允调和的“副刊”文章一经《读者文摘》转载,便生出了另外一种气味,这气味是淡雅素朴的雏菊的清香。又像有一种颜色,是暖色调的,沉着的黄金的颜色,人在里头幸福地打着盹,阳光一点点地浮现上来。我喜欢看上面的插图,小花,小人物,线条简单明朗;小字体排列,装帧倒是普通的。

至今,我还能记得《读者文摘》里的许多小故事。其中一个讲的是一对母子,多年来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有一天家里突然来了一位男子,母亲介绍说:“这是你父亲,他刚从战场回来。”孩子才五六岁吧,他不知道父亲是谁,可是他吃醋了。一连好几天,和母亲躺在一张床上睡觉的不再是他,而是那个男人;他看见他在院子里劈柴,母亲一旁看着他,静静地笑;母亲开始打扮自己了,她从未像现在这么漂亮过;她心情很好,常常哼小曲儿,有时会默默地流泪。有一天,他推开卧室的门,天哪,他看见他们在拥抱!他生气了。他拒绝和这个男人说话,拒绝他的手、怀抱、糖果和玩具。他有意和母亲亲昵,腻在她的身上,要她抱。他说话声音很大,很不在乎。他常常打断他们的谈话,母亲呵斥他,他哭了,他看见那个男人朝母亲挤眼睛在笑。他最受不了他的笑。他觉得自己应该行动了。第二天早上,他来到母亲的床边,趁那个男人上厕所的间隙,他对母亲说:妈妈,我要娶你。

真是很可爱的一个故事,温馨,人情味,孩子气。典型的《读者文摘》风格。

还有一篇叫作《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单记住了这名字,故事倒有些模糊了。印象中是一个女子,美丽,病态,孤独。她得了绝症,不久就要死了。整个夏天她都坐在临街的窗前弹琴,弹的是《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也许她穿了件黑丝绒旗袍,苍白的脸上有冷傲、与世隔绝的神情。年龄、身份不详。只知道死到临头,还在爱着,爱生命,爱人类,爱自己。但我知道,这一定是个不可爱的女子,假模假式,矫揉造作。我不喜欢这故事,太假,明显为故事而故事。如果一个人在临死之前,能有幸弹上一段钢琴,弹这《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经历这玫瑰一样的时光,生命,死亡……可是我讨厌这样的死亡,太洁净完美,没有烟尘气。我更希望看到钢琴之外,她的蓬头垢面;很多天没洗澡,腋窝里有异味;从前的情人上门来讨债……这就是生命,邋遢,纠缠,没完没了。可《读者文摘》拒绝这样的生命故事。整个杂志的空气太干净,有洁癖。现实这东西在它的打理下,擦擦洗洗,末了只剩下了一桩美丽空洞的躯壳。

也有好的。有一篇讲的是肯尼迪家族,祖父是个有钢铁般意志的男人,有上进心,可是好色暴躁;祖母含辛茹苦拉扯大十几个孩子……一篇白手起家的故事,关于梦想,勤劳,美洲大陆,第一代移民。这一类的“发家史”谁都爱看,因为蓬勃,健康,明朗——和中国的又不同,中国人的“发家史”大多是“心酸史”,格调低沉。可是这里只有向心力,个人意志,活色生香的人物魅力。

商业方面的讲到摩根和福特,他们的普通人的生活,节俭,孤独,可爱的小怪癖,治业思想。讲到诚信、踏实,如李嘉诚;讲到智慧、开拓进取,如索尼公司。还有许许多多小推销员的故事,机智、百折不挠……我想,这对于读者有着积极的借鉴和引诱作用。

我喜欢看文艺类的,如凡·高传记。并不都是从《读者文摘》上,也还有别的途径,让我了解到这一类人的生活。那个叫作阿尔的法国小镇上,黄色的向日葵盛开。一个潦倒背运的男人,就住在这里的小阁楼上。他一生贫困,卑贱,也曾去过巴黎,可是很“不像”。所有人都穿燕尾服,叼烟斗,以向贵妇人争宠为荣……这是艺术家们的巴黎:沙龙,诵诗会,爱情,浪荡生活。可它不是凡·高的。他形容猥琐,不善言辞,到处遭人嫌鄙。总而言之,巴黎生活一定打击了他。他自卑极了,一生都在怀疑中作画。女人方面只敢结交村妇和妓女。生命中的最后几年,迫于贫病相加,他来到小镇阿尔,癫痫病把他折磨得快要疯了。他在等一个叫作高更的朋友,虽然等来的不过是打架,决裂,分手。他割下一只耳朵跑回家。几个月后,他在麦田里开枪自杀。在他身后,绿色的麦子,像黄色的向日葵一样,灿烂而饱满。而阿尔小镇上的阳光炽热明亮,恍若恣意鲜活的生命……这本传记不知看过多少遍,现在把它复述出来,也还有种怆然泪落的感觉。我想我能够懂得,天才的一生,究其然也还是人的一生,而所有事关“人”的东西都让我疼惜。

另一方面,看乔治桑的故事,主要是猎奇心理在作祟。一个生于18世纪的才女,健硕高大,作风豪放。也许并不美,可是自信,有力,眉宇间也当隐约传出女人的风情。她和肖邦的爱情,《读者文摘》曾选过,不甚喜欢,可是认真地读着,因为从这文章的片言只里,我发现她和李斯特、缪塞等美男子还有艳史。这发现很让我欢喜。那年我十七岁,对文艺史的关注仅限于男女私情、一些不相干的小事上。我纠缠于一切细枝末节,并自得其乐。看王尔德的《狱中记》,最后记得的是王尔德是个胖子,且酷爱男风。这很让我难为情。

1987年前后,我少有的知识来源是《读者文摘》这一类流行杂志、我父亲书橱里的几本人物传记、“五四”时代的新诗选。偶尔,不知从什么地方也会看到《钟鼓楼》《夜与昼》等小说,我一遍遍地阅读,惯于举一反三。我的视线跳过我有限的生活圈子:我的父母、弟弟、门前的那条马路、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我来到一处空旷阔朗的所在地,那儿空气清新,水草丰美。我想我看见的是人,许多我不认识的人走来走去,交谈着,发生着关系。我看见了人心的旮旯处,丰富的,闪着光亮的,灰暗的,自私的。

我喜欢他们。

1988年的背景音乐

1988年来了。

关于这一年,有很多背景性的记忆。大的不说,只说流行音乐和文化方面的,比如崔健。这个人的名字和他的音乐怎样回响在1988年的中国上空,以至于后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影响整个一代人的成长,我至今也不甚明了。暴阳,愤怒,迷茫,人文关怀,理想主义,政治波普……这全是那个时代的产物。

崔健很聪明,他把着时代的脉搏,就像医生一样,问问家里的情况,平时饮食怎样,甚至开两句无关痛痒的玩笑,就知道病根在哪里;可是他突然间发怒了,简直莫名其妙。人们受惊吓了,人们从未遇见过这样的“医生”,他年轻,体力旺盛,曾有过热情和理想……他也许在说,我也是个病人,和你们一样,我不幸福,每天受到伤害。

他需要被关怀,他像孩子一样委屈,他的思想脉络清晰,他的话语无厘头。毫无疑问,这是个极具魅力的年轻人。他是幽默的,嬉皮的,可是他拎得清,冷不防说了句玩笑话——可却是真话。青年人激动了。只有他们能理解崔健,把他奉为圣贤。从前,这一代孩子也是老实巴交的,听话、温良、顺从,如果时代不变迁,他们大抵是要读着马列主义长大的。可是这中间经过缓慢的成长,革命,旧思想的死与衰亡……一下子到了80年代。

身处其中的人们很难理解80年代,它就像幸福,像身在福中不知福。幸福从来是用作回忆的,幸福不是现在时,从来不是。

各种新思潮来到了80年代,卡夫卡、萨特、康德和叔本华……挤满了中国青年略嫌单纯稚嫩的头脑。他们不满足了,开始反思、批判。是呵,谁都知道反叛能带来快感,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远离平庸——做一个思想者,做一个受伤的时代英雄,这是何等有面子的事呵。

我们权且不问他们为什么反叛,为什么迷茫、不快乐,就当是青春期的体力发泄吧。无聊,想使坏,总得找一个强有力的借口,那就是时代吧。

这个时代充当了冤大头。一个健康活泼的年代所带来的思想解放是难免的。而崔健则当仁不让地充当了启蒙者。他是个急先锋,他手里扛着时代的旗帜,他说: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他当然是明白的,我们以为他不明白,所以我们激动了。在这样一个时代,你只要发出一声异质的呐喊,你说你不明白,你有很多疑惑,你迷茫,这准不会有错。这会被视为时髦,引来群龙呼应。

崔健就这样传至1988年我的家乡小城。常常在校园里,我们看见一些男生趿着拖鞋,端着瓷碗走往食堂的路上,唱起了《一无所有》,他们干吼了一声唱道:我告诉你我一无所有,我要让你跟我走……

我倚在廊柱上听着,微笑着,我以为自己是心领神会的。

我也喜欢崔健的另一首歌,叫作《从头再来》,至今也未听过,只是无意间从一个女同学带来的一张磁带纸上看见了这首歌词,欢喜不已。我把它抄在一个新皮面本的首页上,每天看上一遍,把它当诗读。现在,皮面本早就丢了,可是歌词还记得两句,大意是这样:

我脚踏着大地,我头顶着太阳

我装作这世界唯我独在

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一个大时代里的平民英雄,有着罕见的孤独豪情,可是也只剩下了豪情。

那时我们还来不及触及罗大佑,在稍后的几年,听到他的《恋曲1990》,也许我应该更喜欢罗大佑,因为他的温文。他是忧伤的,可是我不喜欢忧伤。我自己就是忧伤的,骨子里有着难以遏制的小资情调。自己也意识到了,很不好意思,总是立意纠正着。

我们每个人都是忧伤的,可是忧伤没有用处。

我喜欢有用处的东西,物质的,看得见的,日常生活的。在这一点上,我和80年代是格格不入的。我也不以为自己属于80年代,我在90年代长大成人,形成了那个年代里所特有的重实利、自私、靡顿。有一些道德良知,要面子,做起事来优柔寡断。经过十年的狂躁发展,社会稳定了,虽也在向前走着,可是老实了许多。人不再是狂妄自大了。他们开始意识到自身的弱小,处事谨小慎微。

我想这是对的,永常的人世恢复了它应有的面貌。

我未尝不知,把人和时代放在一起分析,颇为牵强。人是个体的人,而时代是不负责任的。我始终认为,时代是虚妄的,每十年一个时代,虽车轮滚滚地向前跑着,可是再隔三五十年回头看,时代又回来了,新的一茬人,新的楼房,旧的时装样式,似曾相识的生活习性,旧思想……这其中有一些亘古不变的东西,源远流长着,在新时代里换了一副和善面孔,卷土重来。

说起1988年的流行音乐,我们也听齐秦和王杰——这也许是稍后两年的事了。内地的听郭峰,五月歌咏会的时候,合唱《让世界充满爱》,全班同学站在舞台上,统一服装,男生白衣黑裤,女生白衣黑裙,一首歌唱得花样繁多,先是由两个男女生领唱,然后合唱,交叉唱。还要晃着身子,形成一种参差之美。

我那时已经不天真了,总觉得这类做派让人汗颜。不过我还是合作的,张着嘴,只是不发出声音。我嗓音低沉,不清脆,听起来不像女生。初三那年,语文老师让女生们朗诵课文,再由男生朗诵,最后他总结道,女生的声音清脆,像潺潺流水。我不由得想到了小便的声音,听来也不过如此。

我想我是自卑的,我是最无个性的学生,长相平庸,成绩也不出众。整天精神涣散,身体处于游离状态。我希望所有人都忘掉我的名字,走在人群里立马就消失。我很听话,厌恶户外活动,课间操能逃则逃。下课时竟懒得上厕所,总是伏在桌上睡觉。我很少说话,同桌的一个女同学也不爱说话,整整一学期,我们沉默着,呆坐在课桌旁,就像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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