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中,信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到底什么是信用却似乎变得越来越不清楚。重视信用、维护信用、管理信用、防范信用风险、防止信用危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一切皆需从认识与理解信用的概念开始。
一、什么是信用?信用的内涵与外延
什么是信用?信用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对信用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说信用是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规范,有人说信用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社会关系,也有人说信用是有条件让渡货币或商品以获得未来偿还和利息的一种经济交易活动,既是经济的也是社会的。
(一)怎么定义信用?
信用(Credit)是获得信任的资本。信用是其拥有者社会关系与经济交易活动的价值体现。信用由意愿、能力与行为结果构成。信用最终通过社会关系的声誉、经济交易的授信额度、行为记录与评价等表现出来。
信用是信用拥有者在社会关系、经济交易等活动中以自己的意愿、能力、行为获得他人信任而实现的价值。获得信任的标志或结果就是获得机会、形成社会关系、达成信用交易。
信用拥有者即信用主体,也即政府、企业、自然人。信用是信用主体的一种资本,是一种价值实现,是一种财富,可交易、可度量、可管理,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时间价值。
信用是一种资本。在现代社会中,资本是人们拥有的各种各样财富的总和。
信用是新被确认的财富,是资本的新生构成。信用作为资本存在,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从自然资源为主导向知识智慧为主导转变的标志。
在现代经济中,资本不再仅仅由实物财富构成,除了土地房屋、劳动力,还由各种各样的非实物财富构成,比如知识、信用等。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衡量经济主体资本构成与资本总量的时候,就会去考察和度量他们的实物资本、知识资本、信用资本等。
说到财富,人们往往忽略了信用资本这种无形的财富。信用资本同样是人们财富总和的一部分,就像土地、房屋一样,给人们带来利益,实现人们的预期目标。
与其他财富相比,信用资本带给人们的利益更强大,更多样化,既包括经济利益,比如资金等,也包括社会利益,比如信誉等。
信用是一种资本,是资源和财富。如何才能拥有这种资本?信用主体具备诚信道德的基础素质,就拥有诚信度资本;信用主体遵守社会行为准则的要求和制度规则的约束,就拥有合规度资本;信用主体在经济交易中达成信用交易,履行契约规定,就拥有践约度资本。信用主体具备三个维度的所有资本,就拥有信用总资本,就拥有这种资源和财富。
在现代信用经济中,社会与市场既按传统的真实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以达到资源配置公平、有效的最优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已经成为一种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并在一定程度上持续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增长。
(二)信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信用,即获得信任的资本,是社会与经济领域的综合,包括三部分内容,即诚信资本、合规资本、践约资本。诚信资本主要是指信用主体的诚信道德、文化理念、精神素养等基础素质;合规资本主要是指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遵守社会行政管理规定、行业规则、民间惯例的水平与能力;践约资本主要是指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活动中的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应的就是这种广义的信用,就是要进行诚信道德文化建设,社会活动管理合规建设,经济交易践约建设。这个范畴的信用,对应的是社会全面健康发展。只有加强此范畴下的信用建设,才能促进社会全面健康的发展。
每一个信用主体不一定同时、同水平具备这三种资本,例如,有的人诚信资本特别高;有的人根本就没有诚信意识,信用资本缺失或为“零”;有的人尽管诚信素质差,但为了某种目的,也能表现得具备践约资本,可以遵守交易规定,履行合同,践约承诺;有的人在经济交易上违约,践约资本缺失,但在社会活动中,能遵守社会各方的管理规定,具有合规资本等。诚信、合规、践约三个维度之间相互支撑,相互影响,又互有转化,只有同时具备三个维度的资本,才能全面拥有信用总资本。
狭义的信用,即获得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主要包括在金融借贷、有价证券交易、商业贸易往来等交易活动中,信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人们常说的信用风险管理,国际上流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与流程,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都是这个范畴。狭义的信用,对应的是市场,是为经济交易服务的。
更狭义的信用,即信用是获得金融借贷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主要是指在银行借贷活动中,信用主体所表现出来的获得借贷的能力与按时还款、履约的能力。一般人们所说的信用都是在以偿还为条件的交易活动中。这是最早的、最基础的对信用的认识,对应的是借贷市场与借贷关系,是为借贷交易双方服务的。
(三)信用的实质
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其实质是虚拟资本,是信用主体自身拥有、社会或他人赋予的人文资本。在社会活动与经济交易中,人们一般都会对所交往的信用主体遵守信用的意愿、承诺践约的能力、已有的信用行为给予一种综合判断,这种判断实质是一种价值判断,以此价值判断为基础,人们决定授予该信用主体某种机会、某笔商业交易、具体的融资金额。所以信用是有价值的、虚拟的社会人文资本。
信用,作为一种虚拟资本,符合一般虚拟资本的特点,也满足一般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的基本关系:
信用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并行,即信用这种虚拟资本是以信用主体的实体资本为基础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信用主体若没有自身实体资本的支持,很难获得他人信任,拥有信用虚拟资本。从这个角度说,信用主体所拥有的实体资本的大小,将直接决定或影响其信用虚拟资本的多少;另一方面,信用虚拟资本的价值最终将通过实体资本的增长体现出来,即信用是虚拟资本,它自身不能创造实际价值,信用主体只有把自身的信用虚拟资本附加在实体资本中、体现在社会活动中、植入实际的经济交易里,才能实现信用虚拟资本的价值。也就是说,信用主体所拥有的实体资本及其有效运用,是信用虚拟资本价值存在并实现的前提。
信用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分开运行,即信用虚拟资本独立于实体资本之外,独自运行。这种独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表现在信用虚拟资本有自己独立的范畴,主要是信用主体的诚信资本与合规资本活动所涉及的范围,是信用主体的诚信道德、文化理念、精神及在社会活动中遵守社会管理的行为。从微观上说,这是信用主体的信用资本水平,从宏观上说,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信用资本的社会发达程度,具体体现在社会综合信用文化与环境中,这些是超越了实体资本的。
另一方面表现在信用虚拟资本有自己独立的运行规律。诚信资本、合规资本、践约资本的运行规律主要涉及人类文明与进步、社会制度与管理水平、信用交易规模与规则,这些均与信用主体的心理、行为、水平有关,任何实体资本的运行规律,如价值运动与价格波动理论,都不能描述微观信用主体的特征与宏观信用环境与秩序的影响因素。信用有自己的运动规律。
未来的经济是信用经济。但究竟什么是信用经济?在信用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观、价值取向、社会行政管理运行规则应该是什么样的?政府的监管应该定位在哪里、职能和方向是什么?运行的制度和办法又是什么?信用经济已经到来,但全世界谁都没有准备好。对于信用经济,相应的社会制度、社会管理机制都没有成体系地建立起来。所以,在21世纪初期,世界就敲响了巨大的世纪警钟,那就是全球化的信用危机。看来,我们只了解实体经济,是远远不够的。社会在进步,资本在发展,该是我们揭开信用资本面纱的时候了!
二、信用有什么特点?信用的四大特征
信用的特点与信用的实质属性密不可分。信用作为一种经济性、社会性的虚拟资本,具有归属性、标识性、传散性和社会性等特点。
(一)信用有归属性
信用作为资本,当然要有明确的归属,要有清晰的所有权。信用是有名有姓的。
我们经常说某人信用好,某企业信用好,信用就像是人、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身份证。
信用的归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信用有所有权,信用是私有的。
信用拥有明确的所有权。企业的信用所有权,就像其他资本所有权一样,是企业的财产,既是无形资产的一部分,也影响实体资产,体现在债权债务交易的记录中。个人的信用所有权,是私有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的信用所有权,既体现在自己的信誉资产中,也表现在自己的债权债务交易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所有权,应像其他资产所有权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其造成的任何侵害,都要承担后果,要负法律责任,要赔偿。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归属性特点表现得越来越明确,并且应用性越来越强。以此出发,我们就可以理解征信活动存在的基础,即征信活动的理论基础源于现代信用的特点,源于信用的归属性。我们为什么能够征信,因为每个人的信用不同,并且不同的信用属于不同的人,这种强烈的信用归属性,可以使我们根据信用识别每个不同的人。就像根据相貌,我们可以分辨出张三、李四、王五一样,根据每个人的不同信用活动记录及其信息综合,我们就可以同样识别出张三、李四、王五。从这个角度说,信用就是我们的另一张身份证。
这张身份证也有代码,有编号,是我们个人信用身份的唯一识别标识。信用身份证不是别人赋予的,而是我们自己在信用行为和活动中的表现不断累积,被记录,被采集,是我们为自己制作的身份证明。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征信国家,比如美国,企业或个人的身份识别编码不仅可以作为信用身份的象征,而且可以借助这个编码,按照不同的权限,进入庞大的信用数据库查询信用信息。目前,我国的企业和个人信息也已经积累到一定规模,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地方政府的信用数据平台、地方高新技术园区等区域性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也可以顺利查询信用信息,识别信用身份。信用这张身份证的功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完备。
正是这个特点,才使信用这种资源与财富能被确立并发挥功用。这种资源与财富为政府、企业、院校、各种团体和个人等各自拥有,社会各界有必要维护自己的信用,培育与增加自己的信用资源与财富。信用的标识性与所属性是企业与个人诚实守信的利益基础,是追求信用的动力源,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的内在力量。
信用的所有权是私有的。信用资本是信用主体拥有的,是占有性的,是有明确所属关系的。从经济学角度讲,与实物资本一样,信用资本是有明确所有权的。
信用主体拥有的信用资本就是该信用主体拥有的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企业的信用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与实物资产一样,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任何有损于企业形象、企业品牌等的行为,其性质就如同损毁企业的厂房、破坏生产流水线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基础和原则是一样的,只是具体的法律名称和条款有所区别。比如侵害厂房、生产线的条款在经济法里有所规定,损害企业形象和品牌的条款则是在将来的信用法律法规里。
个人的信用资产是个人财富的一部分,与个人实物资产、个人收入一样有隐私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任何损害个人信誉、个人信用关系等的行为,其性质就像侵占个人的汽车、房屋等实物资产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成熟的社会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对个人信用资产的确定和法律保护的范畴。
政府的信用资产与政府拥有的财产一样,是政府总资产的一部分,是政府私有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与企业和个人一样,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主体,它的信用资产就是它自己创造和拥有的,是私有的,是别人不能侵害的,也是别人不能占有的,是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任何污损政府信用形象、损害政府信用资产的行为,是违背社会对信用资本公认的理念,是社会不能容忍的,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认识到了信用资本私有性这个实质,就可以理解和解释:为什么人们在对信用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交易时,那么强调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隐私性、秘密性?正因为信用资本的这种私有性,并且企业、个人、政府,每个信用主体的信用资本都有这种私有性,所以每个信用主体自己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等都构成其资本价值的一部分,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信用主体认可的范围内,在社会共识的条件下,享受法律法规对于这种隐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