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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古城棱镜(4)

过去,纳西族民间有句讽刺汉族习俗的俗语,叫作“哈八肯失资”,意思叫作“汉人吃狗肉”,把吃狗肉看作是一件很坏的事情。过去,如果谁在外面吃了狗肉,一旦被家里知道,那将禁止此人参与祭天仪式,这是非同小可的惩罚,相当于短期开除了当事人的“族籍”。要过上一两年,并请东巴举行了“除秽”仪式后,才能恢复参与祭天。

在我们家,弟弟是个特别喜欢狗的人,从小就喜欢养狗和与狗玩。在漫长的岁月里,家里养过很多狗,它们最亲的人无一例外是弟弟。弟弟养狗的一大特点是将狗作为自己的朋友来对待,不像一些人主要靠严厉的管教来使狗怕自己,变的伏伏帖帖。他对狗是随其自然,很少打它们,家里养过的狗都和他亲热得像兄弟一般。

记得在弟弟读小学的一个时期,上面曾规定城乡家家户户不准养狗,我们家养的狗无处发落,最后只好忍痛请人把一只叫小黄的狗杀了。弟弟放学回来后,一眼看到了家里苹果树下挂着的狗皮,他把书包一丢,跑进房子里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连晚饭也没吃。

弟弟喜欢养狗的脾性一直没变,他当了警官后,照样喜欢养狗,他养的狗通灵似的,每次他回家,家里的狗看来老远就闻得出他的气味,人离家里还有相当一段距离,狗就高兴而激动地大吠起来。现在我在古城的家里有两条狗,他们的名字都是我弟弟的女儿给起的,一只叫闹闹,一只叫马迪。我每次回家,看到这两个家伙在家老远一闻到弟弟的气息就疯狂地跳跃和大吠的情景,觉得又好笑又好玩。清明节和春节全家上坟,这两只狗紧紧地跟随着弟弟,服服帖帖,而在平时出外溜达,是需要有人用一条带子拉着它们的。父亲戏称弟弟是“狗王”。

我家也长年养猫,迄今有一只养了十多年的老猫。1996年地震时,全家人外逃躲灾,这只猫也失踪了,生死未卜。但地震后十来天,当全家人从露营的野外重新回到家里生活时,这只猫又悄然回到我家里来,当时瘦骨嶙峋的,已不成模样。现在,这只与我家相依为命的老猫与那两只狗和平相处,与主人一起过着平静的日子。

我自小就跟母亲学喂猪,知道如何跟猪交朋友。我去喂家里养的猪时,常常为猪挠痒痒,看着猪四脚四手张开的那股舒服劲,觉得很好玩。很多人不喜欢猪,但少年时的我觉得猪那憨厚的样子也挺惹人喜欢的。家里每年养的猪和我都很友好。

高中毕业后,我下乡当知青,于是就有了一个大显身手和与猪朝夕相处的机会。知青一年到头的油荤全靠所养的那头猪,能否把猪养好关系到一年的生活。

我们这户知青是四个男子汉,相比之下,我的养猪经验丰富一些。到农村后不久,我们所在的生产队当时没有猪崽,就与邻村联系,叫我们自己去挑买一头小猪。

我和一个村里的人去挑回了一头模样和骨架都不错的猪。我从此悉心喂养,很快就把这头猪喂得肥肥的,并和这头猪成了好朋友。我会用弹舌的方法发出一种特殊而响亮的声音,这头猪很快就熟悉了我的这种声音,我们白天是任猪自由在外活动的,到要呼唤他回来时,我就发出这种声音,那头猪就会一路哼叫着快步跑来,看着它那因肥胖而步履蹒跚一颠一颠的好玩模样,村里的农民也禁不住发出开心的笑声。那猪跑到我面前便用它的嘴巴轻轻地拱我,嘴里喃喃地发出一种类似撒娇的声音。

在那全年的油荤都要靠着这头年猪的年代,猪养得好坏全在于它的体重和有“几指膘”,即用手指量它的肥肉有多厚,以“五指膘”为最上乘。那年,我们养的这头猪膘肥体重,肥肉比五指膘还厚一些。据那年来的知青工作检查团说,他们差不多已走遍了丽江境内的知青户,我们养的这头猪是全县知青所养的猪中最大最肥的一头。

我1996年5月在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四个月后回到昆明的家里,意外地发现家里多了两只小小的鸽子。原来,当医生的妻子从医书上知道鸽子肉是最补身子的,想为学习任务重的女儿补一补身子,因此就买了两只鸽子回来,不料女儿却死活不准妈妈杀吃这两只小鸽子。这样,这两只鸽子就成了我们小家庭的两个客人。

后来,有一只鸽子得病死去。那只剩下的鸽子就与我们相依为命。天长日久,我们三人摸准了她喜欢吃的东西,每天喂她葵花籽、绿豆、黄瓜、莴笋叶等。这只原来很小的母鸽子慢慢长大。原来想找一只公鸽给她配对,但环顾家里那蜗居斗室的环境,没有养很多鸽子的条件,而且怕日后鸽子繁衍起来,家里养不了,但又不会忍心杀吃或把小鸽子送给人。因此,就将这鸽子视为一个家庭成员养在家里,因我在家里与她玩的时候多,没料到我就成了这鸽子最喜欢亲近的伙伴,只要我在家,就和我形影不离,我在电脑上写作时,她会悄然地蹲到我的脚下来,后来我们就给她买了一个用于养狗的稻草箩,我在家工作时,把这个箩放在脚边,她就自己跳进去睡在里面。有朋友来访,她会大模大样地飞到我的脚上或肩膀上,然后就开始悠然地梳理她的羽毛;我清晨在低头洗脸时,她也会飞到我的背上来;我到房子里去,她也寸步不离地跟着,如果把房门关了,她便会用翅膀一下一下地打门,嘴里则不高兴地“咕嘟噜咕,咕嘟噜咕”地叫着;我有时睡个午觉,她总会乖乖地躺来床边,观察着我,如果我翻个身,她就用一种好听的声音长声地叫“咕……咕……”,如果我睡着了,她就静静地躺着;我如果出去,她就会站在我放在门口的拖鞋上苦等着我回来。

这只鸽子真是个精灵,我有时在家里唱唱歌,她也会跟着咕咕地叫,声调高低有致,仿佛也在随着这曲调唱歌;有时我与女儿在一起唱卡拉OK,她也会跟着抑扬顿挫地叫,我们都亲热地用与纳西语音相似的一个称谓叫她“阿老乖”。

阿老乖就这样在我家已经生活了五年多,真正成了我们这小家庭的一员,我们每年春节回丽江,都把她带回去。如今这只小鸟已经随我们回老家“探亲”三次了。我们家的很多朋友把这作为一件趣事来谈。回到家,她自然就要逐渐适应与两只调皮凶猛的狗相处,回去几次后,这些动物朋友看来已经知道大家都是一个家庭的成员,终于就相安无事了。

一只在市场上被作为一道菜(我家的这只鸽子可不是珍稀的“信鸽”,而只是一只普通的,被人们称为“菜鸽”的鸽子)卖的小生命,在茫茫红尘中鬼使神差地来到了我家,成了与我们相依为命的一个家庭成员,这可能也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吧!

艺术与苦乐年华

我们三兄妹看来都秉承了喜爱滇戏的祖父的一些艺术细胞,三个人都喜欢音乐和乐器,我和妹妹在丽江地区中学读初中和高中时,就被双双选拔到学校的文艺宣传队里。妹妹在幼儿园时就爱唱歌跳舞。长大后,常常在厨房帮母亲做饭时唱歌。她读中学时差点进了丽江地区歌舞团。弟弟也是丽江“五七一中”(即现在的古城区一中)文艺宣传队的小提琴手。那时,丽江的文艺演出活动多,兄妹三人常常活跃在舞台上,这也成了街坊邻居和亲友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弟弟小时候还喜欢体育运动,特别喜欢乒乓球和足球,还曾经入选丽江足球少年队和乒乓球队到昆明去参与比赛。

由于我是大儿子,父亲从小对我要求比较严,再加上在我少年时,父亲的胆囊炎和胆结石症常常发作,一发作起来,父亲常常发出相当痛苦的呻吟声,一家人都为此而张皇失措,忙着请医生,带父亲去医院。因此,我在家有些“少年老成”,不那么唱歌。但当我在学校,或在下乡支农与同龄人在一起劳作和娱乐时,我喜欢唱歌跳舞的天性就常常不自禁地冲决而出,于是,我在读初中时就组织同学自导自演了当时的革命样板戏《智取威虎山》中的“定计”全场,全凭着看电影和剧团演出的一点印象来排演,唱腔还模仿得有板有眼。后来一直读到高中,这出戏成了我为导演和主演的保留节目。在中学时,我还学跳藏族和维吾尔族歌舞。这些文艺活动丰富了我的思维和生活。否则,那时政治运动和生产劳动不断的学校生活是艰苦而又枯燥的。我们读初中时,每天要求在学习之余都要积一篮肥料上交,为此我还和同学一起去偷过劳改队办的砖瓦厂牛圈里的牛粪,用两只手慌慌张张地将那牛刚刚拉出来的大堆湿漉漉的粪扒拉到篮子里。我们常常以人顶替骡马,几个人拉一辆马车,将一车车肥料拉去校办农场。那时,劳累之余的唱歌和排演节目,就成了一种排除劳累和放松身心的调节剂。

我在读初中时开始学拉胡琴。那时,住在我们家那条街道上的不少初中同学都喜欢乐器,有的吹笛子,有的学小提琴,有的学二胡。我们用卖牙膏皮、废纸等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钱买最便宜的乐器。我的初中同学李树葵家里特别穷,甚至连非常简陋的胡琴也买不起,他便自己去打了一条蛇,把蛇皮剥下来,自己做了一把简陋的胡琴。在那月照古城的一个个晚上,我们常常相约聚在一起,弹琴唱歌。虽然那时我们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衣服,一个月吃不到几块肉,但如今想来,精神生活却是很充实的。

我于1973年高中毕业,于同年10月到丽江县黄山乡祥云大队跃进生产队插队当知青。我插队的农村虽然离城不远,但土地相当多,每人平均有十多亩,因此,劳动量很大。我们和村民一样干各种重活,冬天赤脚跳进冰冷的水里挖沟,掏沟泥积肥,进行种小麦大会战,农忙时常常顶着星星出工,戴着月光回来,回来后还要自己做饭、喂猪、浇菜水等。夜里,常常和青年突击队一起挑灯夜战,突击打麦子、谷子等。那时,上大学读书和回城工作的希望是十分渺茫的,我们被要求要有扎根农村一辈子的打算。在这样的艰苦环境里,我偷偷地手抄了不少当时所谓的“黄色歌曲”(实则都是“文化大革命”之前的中外歌曲),在繁重的劳动之余,学唱各种歌曲,学会了那么多的歌曲,有三四十年代时的,有五六十年代的,有外国的,国内的,汉族的,少数民族的。我至今还能完整地唱出那时学的很多老歌。我还将一把胡琴带下乡,在寂寞和劳累中拉一拉它,让它慰藉那时一颗单纯但又疲惫和有点寂寞凄伤的青春心灵。在农闲时的夜晚,我有时在月光很好的晚上去村头拉琴,村头长着一棵很大的柳树,树下哗哗流着一条小河。

我在树下忘情地拉琴,有时还和同伴和着琴声唱歌。我们的自娱自乐也感染了村里的男女老少,我们身边时时围绕着很多村里的人,有的年轻人也开始跟我们学拉二胡。

我至今不后悔当知青的那两年,虽然从上大学等的角度讲,我们似乎是被延误了两年,但就是这两年使我真切地懂得了农民的生活,对农村社会有了较深入的了解,也充分体验了人间生存的艰辛。我觉得,如果没有这两年艰苦的农村生活,我的思想和人生可能就有一种残缺,它必定影响到我的气质、性格和思想等个性化的素质。那在艰难的生活中让艺术伴随着自己的生活方式,也为我的人生旅程增添了一种带有审美和理想色彩的人生意蕴。

当了两年知青后,碰到了招工的机会,我进了丽江汽车运输总站,当了一名汽车修理工。那时成为工人阶级中的一分子是一种莫大的荣誉,更何况当时我所工作的这个单位是当地最有名的国营企业。我每天穿着那一身似乎可以滴得出油的工装在街上走,在那时却能引来社会上不少人羡慕的目光。

钟爱的艺术仍旧跟随着我,我参加了单位上的文艺宣传队,填词作曲,唱歌跳舞拉琴什么都干。因为在写文章和这些方面露了头角,当工人一年后便被调去当宣传干事,那时我还留恋工人身份,起初还不去,后来站党委叫组织科下了死命令,我只好就范。

就在我考上大学后,艺术依旧伴随着我的人生,我常在宿舍里唱歌,第一学期里就和班里的八个女生合作,出演歌舞节目“库尔班大叔您上哪”里的库尔班大叔这一角色。这个节目和我们77级中文系演的其他节目一样获得较大成功,翌日,大学的广播里还播出了我们的演出实况。

1983年2月,我应邀赴西德科隆大学访问两年,与一群羁旅游子相聚在异国,艺术依旧抚慰着游子孤独的心。我很快成了留德学生和访问学者联谊会的积极分子,担任理事。并且和当时也在科隆大学音乐学院学习指挥的中国着名钢琴家石叔诚合作创作了两首歌曲《我们是黄河的儿女》、《故乡的小河》。这两首歌曲当时在西德中国留学生中曾广为传唱,《中国青年报》于1985年4月27日在头版长篇通讯《心向祖国,腾飞中华》中对此作了报道。至今,不论我身在异国他乡或家乡,我还常常在一些聚会上唱这首《故乡的小河》来表达我的思乡之情:“故乡的小河,流荡着我少年时的梦,我生命的绿色,来自故乡的小河。河边有一棵杨柳,柳笛嗡嗡,伴随着妈妈的歌;河里有一片明月,月色溶溶,融化了田野的梦。故乡的小河,我每天呼唤你,天涯海角,你流在游子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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