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刑法的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一)刑法的体系
刑法典是由刑事条文所组成,刑事条文按照条文所规定和规范的内容组成刑事法典。通说认为,刑法的体系就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修订后的刑法典共452个条文,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其具体的组成结构为:刑法典分为两编,附则没有包含在两编之中,编下分章,章下分节。
第一编总则,共设立5章,即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三章刑罚,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五章其他规定。其中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下面还设立节,如第二章犯罪又分为四节,即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二编分则,共设立10章,即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其中第三章和第十章下面设节,如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八节,即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二)刑法的条文
从宏观上刑法体系分为编、章和节,而从微观上刑法的体系由刑事条文组成,刑法典宏观上结构和组成决定刑法典的完整、层次和合理,刑法典在微观上准确、规范、严谨则由刑事条文所决定。从立法学角度,条文是一部法律的最小单位,条在法的结构中一般以“第*条”的形式出现,一部法律中所有条文按照统一序号连续排列。
条文中的具体内容须具有内在的逻辑顺序,通常表现为从一般到具体或特殊的先后顺序,为了说明两层以上的意思,“条”下设“款”,“款”的内容有两个以上层次时,“款”下设“项”,以此类推,“项”下设“目”,法典中很少出现“目”,法典一般法条包含条、款、项。刑事法条内部也有内在的逻辑顺序,其规范内容主要包括罪名、罪状和法定刑,刑事法条通过条、款、项的方式表达刑事规范的内容。如《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该条文就作出了条下分款的规定,再如《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结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该条文不仅条下分款,而且在款下分八个项进行规定。
刑事条文中还出现转折的表述,通常以“但是……”作为转折的表达,转折意思的出现是刑事规范逻辑严密性的体现。通说认为,从表示转折开始的这段文字,称为“但书”,主要表示对主条文的补充、限制和例外。例如《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条文的最后部分显然就是前两款内容的例外。
二、刑法的解释
刑事条文的解释在适用中不可或缺,只有通过解释,才能使抽象的刑事规范成为认定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刑事司法活动才得以顺利进行。通说认为,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尽管刑事条文的准确性是刑事立法的题中之意,然而刑事条文所具有的抽象性决定了条文准确的相对性,对条文的解释就是进一步通往准确性的途径。
(一)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按照刑事解释的效力,刑法的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是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职权。1997年10月1日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进行了九次立法解释:
(1)2000年4月29日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
(2)2001年8月31日关于《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的解释;
(3)2002年4月28日关于《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解释;
(4)2002年4月28日关于《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解释;
(5)2002年8月29日关于《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6)2002年12月28日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7)2004年12月29日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8)2005年12月29日关于《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9)2005年12月29日关于《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
上述立法解释针对刑法典在适用过程中对刑事条文所作出的解释,以解决刑事适用的问题,具有与刑事立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刑法典中第五章“其他规定”,是在立法中直接对某些术语进行的规定,如第94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在刑法在适用过程中的立法解释。
2.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具有法律效力。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检察工作中或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自199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适用中的问题作出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如: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200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等等。上述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刑法适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刑事司法活动中遵循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从法治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必须规范司法解释,严格控制司法解释中可能出现的扩大解释趋向。
3.学理解释
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刑法学者对刑事条文含义所作出的阐明,不具有法律效力。学理解释通常出现在刑法学者的著作、教材和论文中,如学者在论文中将贿赂犯罪中的“贿赂”一词由立法的“财物”扩展解释为“利益”,就是典型的学理解释。学者的解释带有学术性、前瞻性和比较性,将“贿赂”一词解释为“利益”即是借鉴国外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而得出的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在条件成熟时可以上升为司法解释、甚至立法解释,实践中许多司法解释往往就是从学理解释中脱颖而出。因此,刑事理论界从解释学的角度始终担当前沿性的解释任务。
(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按照解释的方法,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对刑法条文从语言文字上进行的解释,需要借助于语言文字知识进行阐释。文理解释刑法解释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中国文字内涵丰富的特点,造就中国词语的多层含义,因此需要在不同的语境下对适用的文字进行准确的界定。如《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中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就需要文理解释,为此,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了文理解释。
2.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是按照立法目的和精神,结合实践情况对刑事条文含义进行的阐释。论理解释又分为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限制解释。从罪刑法定原则处出发,应当坚持当然解释,严格控制扩大解释和限制解释。尽管司法机关一直在作出论理解释,但论理解释的规范化和技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始终存在,扩大解释问题相对突出,规范和提高论理解释是我们继续进行论理解释的必经环节。
【本章小结】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刑法就是指系统的刑法典,广义刑法主要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和附属刑法规范。刑法具有保护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性和规范社会关系的方式最有强制性的突出特点,各个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可能成为刑法的保护对象,刑事规范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救济途径,决定其规范的强制性最为严厉。刑法经历了1979年刑法的制定和1997年刑法的修订。刑法的体系就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刑法典共452个条文,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刑事法条通过条、款、项的方式表达刑事规范的内容。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立法解释是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思考与训练
一、单选题
1.刑法是()规定的法律。
A.犯罪B.刑罚
C.刑事责任D.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
2.我国第一部刑法典于()年通过并颁布。
A.1980 B.1997 C.1981 D.1979
3.刑法的体系是指()。
A.结构B.组成
C.组成和结构D.总则和分则
二、多选题
1.广义的刑法包括()。
A.刑法典B.附属刑法
C.单行刑法D.刑法修正案
2.刑法的解释,从解释的效力上分类,包括()。
A.司法解释B.学理解释
C.论理解释D.立法解释
三、名词解释
1.刑法
2.刑法的体系
3.刑法的解释
4.立法解释
5.司法解释
四、简答题
1.简述刑法的性质。
2.比较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异同。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市A公司经过几年的研制,于1999年开发出一种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新药,患者服用后效果相当好,且副作用也很小,因此该新药很快打开了国内药品市场,占有了国内较大市场份额,并开始销往东南亚地区。某甲为A公司研究人员,主持研制开发了该新药,因此受到A公司总经理的重视,A公司向某甲和其他研制开发人员颁发了奖金。与A公司在同一城市的B公司也是一家生产药品的公司,该公司非常羡慕A公司所推出的治疗心血管的新药,有意与A公司联营共同生产该新药,但被A公司拒绝。B公司以引进人才为名向某甲发出高薪邀请,许诺给某甲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并答应给某甲年分红30万元,某甲随即跳槽到B公司,并将在A公司研制开发的治疗心血管的新药的配方和工艺流程都带入B公司,B公司立即投入该新药的生产,很快就占领了A公司相当份额的市场。为此,A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与某甲停止该新药的生产,并承担侵犯A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
问:本案是否为刑法所调整?理由是什么?
推荐读物
1.[意大利]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2.陈兴良著.《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