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银燕
摘要 网络为人类提供了一个新空间,基于这个虚拟空间,隐私被赋予了新的形式,隐私权价值的实现和隐私的侵害在这个空间中同时存在。本文从网络隐私权的含义入手,分析了网络隐私安全问题的表现形式和主客观原因。
关键词:网络隐私,表现形式,隐私侵权原因
曾几何时,我们徜徉于“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网络,快乐地感受着多重身份的跳跃,借助这张网彰显影响或隐藏自己;互联网似乎成了人们惬意流连的世外桃源。然而,当网络出现“木子美”、“王菲案”、“虐猫女”、“艳照门”等一系列“伤痕”事件,人们是在偷窥还是在反思?当网络搜人引擎偷走9000万份个人资料轰动网络时,网络虚拟性为人们构想的身份理想“天堂”被"毁,人们开始恐惧自己会身处一个“我知道你是一条狗,甚至知道你是一条什么样的狗”的网络空间。网络虽不是避风港,但人们也不希望在网络中无处藏身,不希望个人信息与隐私被侵犯,厌恶污染网络环境的“自我隐私的暴露”或所谓的“晒”隐私。
一、网络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是在互联网极速发展环境下由传统隐私发展而来。美国沃伦(Warren)和布兰德斯(Brandeis)最早提出隐私权概念距今已百余年,隐私权被作为公民人格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与认可。目前基本认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当这种隐私权出现在网络环境中,便产生了网络隐私权。具体地说,网络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在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包括对个人数据隐私和私生活安宁隐私所享有的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专有权利(童向骏,2007)。其中,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规定,网络隐私权中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资料,即指姓名、年龄、通信地址、血型、种族,同时包括个人的背景资料,如个人的文化程度、爱好、职业等。美国学者尼古拉·尼葛洛庞蒂(Nicholas Negroponte)对网络隐私问题做了很形象的阐述,从三个方面界定了网络隐私:“首先,当我传送讯息给你的时候,你希望知道讯息的确是我传给你的;第二,当讯息在你我之间往返时,你不希望被任何人窃听;第三,一旦讯息已经在桌上了,你不希望有人擅自闯进来阅读讯息。”(尼葛洛庞蒂,1996)
值得注意的是,论及网络隐私时,必须明确其与传统媒体隐私的区别,网络隐私具有其特殊性。上述指出了网络隐私通常涉及的范围,但是否成为网络隐私侵权还应该具体分析,这里涉及一个原则性问题。在网络上,如果是个人自愿提供或透露了自己的隐私资料,例如针对一些商业网站的注册信息,都不属于隐私侵权,因为这是一种在知情、自由选择的主观意识下的“自愿放弃”,只要没被滥用就是可以的。因此这里涉及了一个知情同意原则,美国的斯皮内洛(Richard A.Spinello)在《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一书中提出,知情同意原则是指隐私权主体在充分知晓自己个人信息被利用的范围、方式和后果之后,自主做出如何处理个人信息的决定。
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该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个人对自我信息的控制、保持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限、个人活动不受干扰、禁止不正当的窥视与不当监视。此外,网络隐私权还应确保个人生活安宁,这与网络环境紧密相关,或者说网络生活的安宁依赖于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需要注意的是,要实现网络生活的安宁,除了保护个人信息或网络隐私,还得禁止不健康隐私、负面隐私的自我公开。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激增,一些人开始利用网络来公开个人隐私,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为这种行为创造了条件。网络平台除了为人们提供海量的信息和参与互动的条件之外,同时,也为人们提供另外一种空间,使一些非常私人化乃至包含隐私的文字轻易“出版”,超越个人界限而到达公众的视野内(张晓辉,2004)。这些都污染了网络环境,影响了人们的网络心理认知,冲击了网上道德观念底线,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了隐私权在公众心中的地位,甚至使人们对这种恶俗之风漠视、习以为常。这种畸形的“旁观者”或“偷窥者”心理与侵犯他人网络隐私一样都毒害整个网络环境。
二、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表现形式
从“艳照门”、“王菲案”到最近如火如荼的“人肉搜索”,这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网络事件,让人们在网络面前少了许多安全感,网络隐私安全问题让人堪忧。目前在中国出现一种奇特的现象——“人肉搜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网上曾流行这样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正如香港大学Anne Cheung所说,用互联网来实现社会侮辱、监督和排斥一个人的目的,或是让个人实现报复别人的目的,在中国的社会已经变得很普遍了。除此之外,我们常见的还有社交网络隐私难题,如从校内网、Face-book、Myspace中,只要有心搜集,就可以搜集到众多“美女”的真实资料。社交网络真实性也会给侵犯网络隐私行为的出现留下隐患,通过主页、论坛、聊天室、BBS等宣扬他人隐私,QQ、MSN上将网友信息未经同意告诉第三方使之遭到骚扰等,都是常见的社交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