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通报
一、通报的作用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用通报。
通报属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知照性公文。它的作用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以及传达重要精神或重要情况。表彰先进、批评错误的通报,是运用个别事件或典型人物对干部和群众进行启发教育的传统方式,也是鼓励先进、鞭笞落后的重要方法。传达重要精神或重要情况的通报,是把上级机关对形势的看法告诉下级;对于当前工作中一些带有倾向性问题的情况也通报下级,提醒注意。
通报可以分为三类:
1.表彰性通报 如1999年7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的通报》,即属表彰性通报。
2.批评性通报 如1993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少数地方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集资问题的通报》,即属批评性通报。
3.情况性通报 如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的通报》,即属情况性通报。
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批评性通报。这种通报重在揭露严重问题,批评错误倾向,纠正不正之风。
二、通报的体例格式
根据其主要表达方法,通报可划分为直叙式通报和转述式通报。
1.直叙式通报 它是将事实直接予以通报,或表扬,或批评,或通报重要情况,分别直接通报下级。表扬或批评是直叙式表达的。应批评则严加批评,应嘉奖鼓励的就通报嘉奖鼓励,实话实说,提高认识,比较简单。难写的是重要情况的直叙式通报,因为情况要综合、分析、比较,相对复杂。直叙式的通报大都是既要写出通报中的事实,也要分析事实,更要写出通报中的决定和精神,以便教育干部和群众。
2.转述式通报 转述式的通报无需事实的细节,而着重分析事实的过程和结果,写出通报的决定即可。至于通报中提到的详细事实以及原先下级处理的决定等,则通常作为通报的附件下发。
【例文11】
国务院农民工办关于表扬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战略部署,推动农民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服务单位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他们有的排忧解难,积极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有的敢抓敢管,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的深入基层,扎实为农民工落实政策;有的真情扶助,让农民工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在劳动工资、就业培训、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疾病防控、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文化宣传、社区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
为充分肯定农民工工作机构和服务单位的重要作用,宣传他们的突出业绩,树立农民工工作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北京市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10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开展农民工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服务单位要学习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优秀事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民工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为开创农民工工作的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全国共112个单位,(名单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代章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这是一则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表扬全国各省市“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名单。通报指出:“为充分肯定农民工工作机构和服务单位的重要作用,宣传他们的突出业绩,树立农民工工作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北京东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10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然后提出希望,要求受表扬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又要求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单位要学习先进集体,“为开创农民工工作的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件为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发出通报表扬,显示国务院对农民工工作的重视。
【例文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要加强城建地质勘查工作,防止再次发生塌陷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当前,各地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公路、铁路、地铁、机场、码头、电力、水利、城市建设等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城建地质勘查,现就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各地区、各建设施工安全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加强工程现场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及水文等有关资料,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勘察、设计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监理单位要严格监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方案的落实;各参建单位要针对建设工程的特点,科学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并落实施工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作业,严防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坠落、突水、突泥、爆炸等各类事故。各单位要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使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事故发生时实施有效的救援。
三、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严肃作业纪律。应重视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对围岩变化的预测监控。要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保证安全投入的落实,严格按照现场安全的实际需要配备人员、配置设备。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加强隐患排查,如发现安全风险,要迅速、正确地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该停工的必须果断停工。
四、落实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监理规范,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严格审查安全方案、严格督促现场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等相关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缺陷等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巡视,一旦发现威胁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及时停止作业,整改完毕方能复工。
五、深化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把建筑施工中防坍塌、坠落、突水、突泥、爆炸等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间和安全监控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进度合理、质量可靠和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每一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坚持“三项基本要求”(即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违法行为。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这是一篇典型的安全事故通报,又是一篇对事故原因有明确责任分析的通报。在通报重大安全事故之后,它又对各地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分具体的六条要求。这六条要求可以被认为是国家对基本建设战线上的重大举措,必须坚决实施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通报不仅提出及时、全面、具体的六条要求,还特别提出要“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以杜绝此类事故再度发生。这是一篇写得较好,发表及时的通报。
三、通报的写作要领
通报写作要领如下:
1.通报的要点在于“报” 通报是把某项事实和决定通报给一定范围的人,因此,它首先要突出事实并让读者清楚了解。其次要正确分析事实,弄清真相,目的是分清性质,查清原因、区别对待。再次要做出决定,该表彰的表彰,该批评处分的批评处分,赏罚分明,树立正确的共识。
2.注意情况通报的特殊性 情况通报不以批评或表彰为目的,而是上级领导站在全局立场上及时把有关工作和形势发展通报有关单位或群众,并要求对某些动向或倾向事先有所准备。故其内容要重在讲清事实,分析形势,指出方向,说明观点。
3.通报的材料要求筛选 通报的事例不仅要有典型性,还要把握材料的即时性,避免时过境迁,失去通报的意义。
4.及时、简明、准确、通俗 因为是通报,人们往往容易写得拖沓;但是无论何种通报,材料都要及时,内容都要简明,材料都要准确,行文都要通俗。
第二节 议案
一、议案的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用议案。
议案具有以下特点和作用:
1.议案制作的法定性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就是说,只有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才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议案并非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制作。
议案和提案不同。提案是代表个人或一定数目的集体草拟的建议,应列入事务性文体,它和议案的主要区别是作者本人的法定性和组织关系的不同。提案作为代表个人或部分人的制作和建言,不具有法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