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课堂加“窗口”型。指创业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进行,同时也通过学校的“窗口”进行。窗口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创业教育的专门知识窗口和社会观察窗口。其具体形态表现为选修课和各种社会观察实践。课堂加“窗口”型的创业教育目标是,使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学生具备良好的创业素质,掌握专门的创业知识和技能,为预备就业者走向社会开展自我创业建立良好的通道。课堂加“窗口”型创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处于完全理论型和完全实践型之间,教育对象具有充分的选择性。在这里,应该特别强调社会观察的重要性和社会观察实践的多样性。
(3)课堂加社会实践型。指创业教育一边在课堂进行,一边进行创业实践。我国湖南省邵阳市“边学边干边实践”的农村“三边”教学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的事例。“课堂加社会实践型”教学模式是一种完全实践型的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择业和创业并重;专业和创业结合,所学专业围绕创业目标开展;边学边干;培养具有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民营专业户和私营小业主。应该说,我国第一、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课堂加社会实践型的教学模式提供了充分有利的条件。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既然课堂加社会实践型的创业教学模式已经打破了传统教学观念和学科体系的局限,并且已经以市场为导向,以创业能力为培养主线,以培养创业教育的终极目标为重心,那么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广大的职教工作者,就必须转变教育观念,对现行单一输出型的职业教育模式进行扬弃性的改造,将中等职业教育的各项活动融入创业教育的主导内容之中。
(4)实践型。应该明确的是,创业的实践活动不是单纯地将学生放到实习场地从事简单的专业实习操作,而是要让学生参与专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原材料的购进到成品出售,以及核算、预测、经营管理等,预备就业者都应该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其中。通过这些活动,使预备就业者在将专业知识应用于专业生产的同时就初步领略到市场经营的风险,学会了预测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为今后成为市场竞争的强者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现实条件下,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主要环境基础,是职业学校的产教结合和校企结合等。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业实践的一般方式可以有:在校办产业中或校外的生产实习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学校的中介作用,参与社会创业实践,譬如承包、租赁、服务等;以学生为主体,在校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即可到社会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边学边干,随干随学,不拘于学制学时的限制等。
(二)“三自”教育
“三自”教育即“自律、自立、自强”教育,是中国现代教育家经亨颐先生于1923年任宁波中学校长时倡导的一种教育思想和管理模式。这一传统的教育模式,由于蕴涵其中的深厚的民主意识而符合新时代的精神,特别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特点,因而被广为传播。并且,由于这些学校的积极施行和研究,又赋予“三自”教育以新的内涵和意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自”教育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人的主体意识的呼唤。
弘扬“三自”精神,通过“自律”教育引导学生自我约束、自觉学习、自我管理,到达具有自主意识、能够认识自我、进行自我设计的“自主”境界,培养具有自我奋斗精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自强不息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自”教育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素质教育的核心价值观是面向全体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三自”教育的实施,要求从培养目标、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方法、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学有所得、学有所成、成而有效。“三自”教育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呼唤和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更新了学校德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并使学校德育工作系列化,充分发挥了学校德育的整体优势。
(三)生命教育
随着由温饱型向小康型的转变,我国社会已进入了一个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这一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会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反映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身上,从而引发出社会主体需要的一个突出内容,就是对生命的关照和关爱。生命与生存、生活相通,生命又与信仰、终极关怀相连。在现代社会,人们对生命教育的理解往往是综合这两个层面。有人这样界定:“生命教育就是以学生的生命活力为基础,关注学生生命,遵循生命发展原则,旨在形成学生健康的生命态度的教育。”也有人把生命教育界定为是对受教育者进行生命意识的教育,“所谓生命意识是人作为一种生命存在的自我意识,其内涵是对生命的社会意义的发掘和把握、培育和塑造”。具有生命意识的人,才能珍惜自己的生命,了解自己生命的价值,懂得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掘这种价值,并充分利用它创造新的价值。而只有当一个人具有生命意识、能够珍惜和尊重所有生命存在则时,他才能真正具有宽广无私的胸怀,才能不为世俗的和眼前的功利所遮蔽而发现生命真正的美。
生命教育在主体性德育的内容体系中处于基础的地位,生命教育是“学会生存的教育”,也足“学会关心的教育”。其核心是把受教育者个体的生命价值作为教育的出发点,把培养健全的生命意识作为教育的核心,把养成良好的珍惜生命的行为作为教育的目标。目前,生命教育内容至少可以包括:个体生命的一维性、不可逆性教育;自爱教育;日常生活中的生命观教育;个体间的生命关系教育;生命的超越教育等。
(四)公民教育
如果说生命教育是学校主体性德育内容体系的基础,那么公民教育则是其核心内容。公民教育在国外亦称为政治社会化,主要教育目标是使个人社会化,成为他所处的政治社团(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的一名合格成员。公民教育概念的提出已经有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实施公民教育的实践也有近半个世纪。在我国,从建构主体性德育的视角思考公民教育还是个有待开发的领域,由于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才不过20年的历史,对公民教育的认识也刚刚开始,一般还多停留在规范性的教育认识水平上,侧重义务,注重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有明显的主体客体化倾向。其实,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新环境,为我们从主体性角度思考公民教育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市场经济需要张扬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是市场经济同时也是高度民主社会化的经济,而且其发展越完善,对社会化的要求也就越高。这就从根本上对公民的主体意识提出了新的解释:自主性和依附性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而且公民对人我关系的理解和把握的程度已经被内化到主体性之中。
职业学校公民教育的内容应该侧重于公民意识的强化。其主要内容包括:公民与传统文化;公民意识与个人发展;公民意识与国际交往;公民意识中的道德与法等。
(五)信仰教育
与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各类教育不同,信仰教育主要是对一定的社会成员进行某种世界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教育活动。这种教育非常重要,它能够使一定的社会成员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中所处的位置;它能够使一定的个体完成和实现他的社会化过程,从而真正成为一个特定社会中的一员,为一定的社会所接纳;它还可以使个人了解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感受到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之所以把信仰教育作为高校主体性德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基于对现代社会和信仰教育的再认识。现代社会出现的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信息传递速度的快捷与途径的多样,以及生活方式的多样化,致使人们在五光十色中增加了选择的难度,经常会出现无根似的漂浮不定的感觉。如果没有信仰,人生就没有了精神支柱,就会失去方向,更无法确立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