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 我国与先进国家的比较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在全球服务业加快转移的背景下还有被进一步拉大的危险。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服务业产值占GNP的比重超过3%,其中美国已经达6%,而我国仅占全球信息服务业份额的2%,人均信息资源占有率与发达国家相差2~3个数量级。由于起步晚,受外部环境与自身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数量虽然众多,但是规模小,整体实力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公司仍很缺乏。
1.通信服务业企业竞争力较弱
我国通信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
(1)电信基础设施总体比较落后,地区差异大。2008年,东部地区固定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达到37.5%和68.0%,其中一些发达城市的电话普及率已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然而,西部地区的固定和移动普及率仅为18.1%和36.7%。
(2)互联网发展状况仍处于初级阶段。互联网的普及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①相对于居民收入而言,互联网资费较高,互联网资费占GNI的比重是发达国家的11.7%~25.8%;②每百人互联网国际带宽低,只有发达国家的0.1%~3%;③宽带上网普及率较低,每百人宽带用户数为发达国家的1.8%~10.5%;④每百人中互联网人口仅为发达国家的8.3%~14.6%。
2.信息技术服务业在低层次价值链徘徊
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在企业规模、市场开拓经验、外包水平、人才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
(1)软件企业规模与先进国家相差甚远。我国软件企业多数是1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各自为营,出口量不大,利润较薄。最大的软件企业只有3000多人。而印度全国规模较大的软件公司有很多,如TATA、INFOSYS等。
(2)企业缺乏开拓欧美市场的经验和渠道。我国软件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迟滞,使得欧美企业对中国软件企业的开发能力还缺乏了解。同时,欧美企业对外包服务商的商业信誉和客户基础相当重视。交流能力差造成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偏差等。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我国软件企业的成长。
(3)在外包业务低层次徘徊。我国软件外包大多为低端外包出口,不参与需求分析,很少参与系统设计,发包方对程序的编写方法做出明确规定,企业只需按要求进行编码工作。而印度企业早就开始提供系统集成、方案执行、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承接金融服务、电信设备和制造业的全系列软件工程服务。
(4)高端软件人才严重缺乏。我国当前16万的软件从业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年增长35%的软件产业的发展需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至少存在20万软件人才的缺口。尤其是,与印度相比,我国缺少对国外市场熟悉的需求分析人员和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更缺少熟悉技术、能做大系统分析和设计的设计人员,也缺乏既懂外语又精通软件开发的“双语”软件人才。
3.IT咨询服务业亟待急起直追
IT咨询服务业与国外同行相比,在体制、组织、经费、人员、设备、服务范围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1)资金、规模和知识积累等差距较大。我国的咨询服务公司现在是良莠不齐,如同一项目的竞标中,报价可从10万到100万不等。有一定实力和知名度的只有200家左右。
(2)人才素质相对不高。西方发达国家对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要求十分严格。国内咨询公司中虽然不乏大学教授等人才但主体素质相对较低。
(3)运作模式比较粗糙。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咨询公司中30%没有机构简介,30%的机构没有业务发展计划,超过40%的机构没有人员培训计划。粗糙的管理运作模式和行业规范性的缺乏使得大部分信息咨询公司停留在信息咨询的范畴,无法触及咨询市场利润最丰厚的高端市场,如管理咨询和战略咨询。
8.3 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思路与发展目标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社会就业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是建设和管理社会主义网络文化的重要内容;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实现国家软实力和硬实力同步增强的战略选择。
8.3.1 发展思路与指导原则
发展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相互融合发展,围绕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把握世界信息服务业加速发展与转移的机遇,实施“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战略,完善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着力自主创新,强化公共支撑,突出人才建设,扩大对外合作,创新发展模式,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信息服务业强国目标。
为确保信息服务业按照以上思路快速发展,应坚持如下指导原则。
(1)提供适度的政策环境。信息服务业的一些关键领域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尤其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财政投入,加速产业发展。采取有力举措,为信息服务业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加快制订和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和行为技术规范,加强市场监管,改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调整政策的使用范围。利用现有优惠政策,将信息服务业纳入支持范畴。信息服务业发展不仅仅是一个行业、一个产业的问题,还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全局。随着信息服务业内容的日趋细化,现行政策应适当扩大,达到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产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促进信息互通。鼓励信息消费,培育信息服务市场,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引导信息服务业贴近人民、贴近企业、贴近社会,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4)进一步推进信息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在新一轮服务业对外开放中,引导外商投资重点投向信息服务业。推进信息服务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改革步伐,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和标准,努力创新服务产品。不断扩展合作领域,努力打造以信息服务业骨干龙头企业,推动企业“走出去”。
8.3.2 发展目标
到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服务业产业链和产业布局。初步建成以北京、上海、广东等主要地区为依托的信息服务基地,在广大城乡建立与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信息服务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信息服务业体系,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力显着增强,信息服务业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信息服务业在我国现代服务业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对传统服务业和一、二产业的提升改造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信息服务业发展水平走在世界前列。
(1)通信服务业赶超发达国家水平。到2010年,在通信能力方面,形成高速大容量骨干传送平台、窄宽带相结合、固定和移动方式灵活接入、信息资源丰富的电信网络。在服务水平方面,具备在任何时间、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域、与具有通信终端的任何人进行通信或接入信息资源网络的能力。到2020年,我国电信业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起较成熟、完善的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电信服务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缩小,电信业务应用、服务质量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在农村地区基本达到家家通电话、村村能上网的目标;在城市地区基本达到户户多媒体,服务移动化,服务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届时水平的目标;为政府和社会各行各业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业有力支撑经济和社会发展。到2010年,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1.61万亿元,其中软件服务业为1.37万亿元。届时,形成若干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培育更多软件着名品牌。软件业出口额达到125亿美元。国产基础软件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得到突破,与国产支撑软件、国际主流支撑软件相匹配,并实现一定的产业价值和规模。到2020年,实现信息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8.76万亿元,其中软件服务业为7.44万亿元。
(3)IT咨询服务业形成一批世界着名品牌。在业务收入方面,2010年IT咨询服务业收入达到244亿元。到2015年,IT咨询服务业收入达到600亿元。
到2020年,IT咨询服务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在业务能力方面,到2010年,形成若干着名的年销售收入过亿的咨询服务品牌。初步具备为金融保险、政府机构等提供中高端IT咨询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IT咨询服务能力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高端咨询服务的要求,使我国IT咨询服务机构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与主要跨国咨询公司相抗衡的实力。
8.3.3 发展重点
要重点推动通信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和IT咨询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1.优化提升通信服务业
信息传输服务业是信息服务业的基础性产业。要优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完善现代信息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固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无所不在的宽带网络。整合各方资源,促进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互联网服务的发展。鼓励运营企业提高服务业水平和质量的同时,合理降低宽带互联网接入资费。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山区网络基础设施的投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推动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和边远山区的普及应用。
抓住3G网络建设机遇,加快推动TD‐SCDMA网络在全国的覆盖。协助推动运营商加大基站共用和选址等工作力度,提升TD‐SCDMA网络的覆盖范围和覆盖质量。促进TD‐SCDMA在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拓展行业用户市场。大力发展手机电视、移动电子商务、交互式游戏、移动办公室等新兴3G业务,积极占领3G产业链的制高点。
加快建设无线城市,推动在全国的试点示范。总结北京、上海等无线城市建设的经验,研究探索无线城市服务和运营模式,鼓励无线宽带接入服务、无线视频服务、智能交通服务和智能楼宇服务、应急公共服务等的广泛应用,支持开展环境监测、公交电子站牌、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信息播报等城市信息管理业务。
突出发展增值通信服务。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业务。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电信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电信新业务、新服务发展,使传统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综合信息服务企业转变。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中国,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集聚发展。
加强对移动信息收费、服务内容、统一SP代码等治理,规范移动增值服务市场。
2.做大做强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信息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系统集成业务和软件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信息服务业。
继续推动系统集成业务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系统集成企业。加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培育和规范系统集成市场,促进系统集成健康发展。搭建系统集成企业推介服务平台,构建系统集成服务评估与监督体系,提高系统集成企业的服务能力。
扶持软件产业做大做强。实施针对软件产业的特惠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国产软件的发展。采取税费减免、融资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间并购重组,扶持发展一批龙头企业。通过示范、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推行开发过程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推广应用软件构件和复用技术,提高企业工程化管理能力。支持和鼓励国产软件企业组成产业联盟,提高国产软件的整体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鼓励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鼓励我国企业为外国及港澳台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大力拓展金融、电信、物流、医疗、法律、教育等领域所从事的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及分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加快推进数据分析、研究用户化解决方案的知识处理外包服务。支持并资助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
3.大力发展高端IT咨询服务业
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我国IT咨询服务业从中低端进入高端市场,即要大力发展我国自己的高端IT咨询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