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具有高增长、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等特点,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最快、最活跃、最基础的行业,不仅是现代服务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为现代服务业的其他领域提供重要的支撑。同时,信息服务业是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水平已成为决定国家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将其作为参与国际经济角逐的制高点给予支持和发展。我国政府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近年来,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迅速,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然而,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未来现代服务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更高要求,面对与国外主要信息服务业大国的差距,我国信息服务业面临若不加速发展就有随时落后的危险。研究制订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我国信息服务业无疑已成当务之急。
8.1 信息服务业界定及其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目前,国内外对信息服务业的界定和分类众多,尚未形成统一共识。确定信息服务业分类,大力推动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对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8.1.1 信息服务业界定及分类
一般认为,信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进行生成、收集、处理加工、存储、检索和利用,为社会提供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专门行业的集合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信息服务业是指服务者以独特的策略和内容帮助信息用户解决问题的社会经济行为,从劳动者的劳动性质看,这样的行为包括生产行为、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
信息服务业分为传统信息服务业和现代信息服务业。传统信息服务业主要包括传统的档案、新闻报道、图书出版、图书馆、文献情报、邮政电信等。现代信息服务业包括信息提供业、信息处理业、软件开发与处理业、系统集成服务业、IT咨询服务业等。
1.国内外有关信息服务业的分类
信息服务业分类众多,常见的有:北美产业分类、OECD产业分类、联合国产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分类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表述。
(1)北美产业分类:《北美产业分类系统》(简称NAICS)将信息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2002年,NAICS把主要的内容生产活动和机构重新归入信息产业类别。NAICS分类既包括了传统传播方式的出版、发行业,又包括了现代传输方式的广播、电视和通信业,还包括了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和服务管理的信息和数据服务业。
(2)OECD产业分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计算机和通信政策委员会认为,对于服务业的定义应遵循的原则是:备选行业的活动必须是有意识地通过电子手段满足信息处理和通信的功能。该原则将服务业限定为现代服务业,即通过电子手段的服务业,从而同传统的信息服务业如活字印刷术等区别开来。
根据该原则所确定的服务业包括机械、设备和物资的批发,办公机器和设备的出租,电信,计算机和有关的活动。OECD所确定的服务业不包括NAICS分类中的出版、电影和音像、广播电视制作、新闻机构、图书馆、档案馆等服务。
(3)联合国产业分类:2002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以NAICS和OECD的分类为基础,制定了《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简称ISIC/Rev3),ISIC/Rev3制定了“信息业”和“信息与通信技术”两个相关分类。“信息业”分类包括:
录制媒体的出版、印刷和复制;邮政和电信,计算机和有关活动,娱乐、文化和体育活动。“信息与通信技术”分类包括邮政和电信,计算机和有关活动,无接线员机器和设备及个人和家庭用品的租赁。其所界定的“信息业”其实为信息服务业的内容,而“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定义中也包含了信息服务业的内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表述:该纲要提出了若干要发展的领域,包括邮政业务、电信基础和增值业务、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基础数据资源和数字内容产业等。
(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表述: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服务业,规范发展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广告会展等商务服务业。
(6)国家统计局的界定及分类: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信息服务业分类主要包括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和其他信息相关服务。电子信息传输服务包括电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包括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
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包括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新闻出版业,图书馆与档案馆。
(7)本报告关于信息服务业的界定:纵观国内外对信息服务业的分类,我们认为,国家统计局在《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中所确定的信息服务业吸取了国外有关信息服务业的精华,并充分参考了联合国ISIC/Rev 3.1制定的“信息业”和“信息与通信技术”两个相关分类,是信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此以外,信息服务业还包括信息内容产业。因此,我们认为信息服务业应包括三大部分:信息传输服务业(通信服务业和广播电视服务业等)、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和信息内容产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IT咨询业和数据库产业等)。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与其他服务业报告相互衔接的问题,本报告所指的信息服务业仅指现代信息服务业,着重强调的是计算机、通信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服务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具体包括通信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和IT咨询服务业。通信服务业包括固定电信服务业、移动电信服务和其他电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计算机服务和软件服务。IT咨询服务业包括IT培训服务、IT认证服务、IT测试服务和IT规划服务等。
8.1.2 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信息服务业具有高度创新性、高度渗透性、高度倍增性、高度带动性,具有服务无形性和高需求收入弹性。发展信息服务业对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吸纳劳动就业、改造传统产业、促进服务业转型、参与国际竞争等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信息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
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信息服务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已成为高科技产品及其服务实现增值的主要因素之一。信息服务业的不断拓展,软件等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信息服务成为各行各业实施创新与技术进步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缩短技术创新周期,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生活的转型。对一个经济体来说,即使对它的投入不做任何增加,只要对其现有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那么它的产出也能够大幅增长。信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能够充当这种“催化剂”作用。以电信服务业为例,根据测算,国民经济发展对电信服务业的发展具有弹性效应,发达国家弹性系数在1.5左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弹性系数可达到3.5左右。
2.信息服务业是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的重要支撑点
信息服务业的服务作用体现在其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和支持上。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是实现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对传统工业部门来说,发展信息服务业能够提高其新产品开发的效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对IT制造业来说,大力发展研发和售后服务等信息服务是其业务增值的重要举措。此外,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不仅能够优化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提高第三产业的附加值水平,而且能够更新传统服务业的服务方式和手段。
3.信息服务业是促进服务业转型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有利于推动整个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一方面,信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发展信息服务业是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手段。现代信息服务业与传统服务行业的相互融合,有助于物流、交通、商贸、旅游等传统服务行业的改造提升,催生出电子金融、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现代物流、虚拟旅游等新的业务形态。
4.信息服务业是吸纳劳动就业的重要渠道
信息服务业能够吸纳大量的不同层次的人员就业。发展信息服务业对扩大就业有重要影响。国际经验表明,制造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加速,其吸纳就业的能力开始下降,服务业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将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如日本1973年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为5万人,而到2006年达到84万人。
5.信息服务业是缓解能源短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信息服务业不仅自身发展能耗低,还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综合能耗的下降。
发展信息服务业,可以改变传统工业经济模式中能源、资源等的“硬性消耗”,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广东获得全国GDP最高和单位能耗最低的“双冠军”,信息服务业起到了重要的节能降耗增效作用。
8.2 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差距分析
近年来,我国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但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8.2.1 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已出台与信息服务业直接相关的政策达250个左右,有力促进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2007年,信息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19320亿元,比2006年增长21.9%。目前,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格局已基本形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并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形成了互联网增值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网络化信息内容服务等新的增长点。
1.通信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通信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通信业务收入完成8051.6亿元,同比增长11.8%。2008年通信业务收入完成8139.9亿元。2007年,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91273.4亿户,移动电话用户在电话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0%。2007年,全国网民数新增7300万人,达到2.1亿人,居世界第二位。
互联网普及率达到16.0%。已通电话行政村比重达到98.9%。
通信业务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变。2007年1-11月,移动通信收入和固定数据通信收入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7.9%和46.6%,在电信业务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2.99和2.02个百分点。
2.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迅速
软件业保持高速增长。2007年软件业务收入完成5800.1亿元,同比增长20.8%。全国共认定软件企业1.88万家,累计登记备案软件产品5万余个,其中2007年新认定的软件企业3087家,新登记备案软件产品1.08万个。
2007年,软件出口达到102.4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70.7%。软件外包服务收入140.6亿元,同比2006年增长34.9%,占软件技术服务的比重为10.2%。
软件业内涵不断提升。2006年,软件服务和系统集成的比重约为45%。
2007年,软件产业构成情况是:软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894亿元,所占份额为32.46%;软件技术服务收入为1374亿元,占总额的23.55%;系统集成收入为1158亿元,所占份额为19.85%;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为1215亿元,所占份额为20.83%;集成电路设计软件收入为194亿元,所占份额为3.33%。
3.IT咨询服务业快速崛起
由于信息化建设需求的拉动,IT咨询服务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据统计,2006年我国IT咨询服务业市场规模约为100亿元,比2005年增长16%。
IBM、埃森哲、惠普处于产业领先地位。随着各行业信息化的深入,信息安全咨询将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行业应用方面,电信和金融依然是IT咨询服务的重点行业,分别占到了27.9%和32.3%的市场份额。
市场竞合趋势明显。一是咨询公司与IT技术公司联盟,以期达到两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增强技术优势和咨询水平。二是IT公司开始兼并和收购传统咨询公司。这种强强联手的方式提高了咨询机构的实力,更容易发挥信息化咨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