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二)计提折旧的起止时间
从应计折旧的价值看,折旧应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提,到停止使用或减少之日起停提。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就一个单位(企业、车间)来说,都是以月初固定资产原值为准,所以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就不能计提折旧,但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已经计提了折旧。
(三)计提折旧的方法
计算折旧的方法多种多样,采用不同方法,可能出现计算的某一会计期间的折旧费是不相等的,从而就影响到该会计期间的产品成本,同时还会影响到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因此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地选择应用折旧方法。在同一个企业里,由于固定资产用途不同、性能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例如电子工业企业的房屋和其他企业房屋一样,可采用年限法(直线法),而电子机械、电子仪器、仪表以及配套的计算机等机器设备,则因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为避免其陈旧过时,提前报废不能收回原值而遭受损失,可考虑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它们计提折旧。即使是同一种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情况不同,也可以考虑选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例如企业中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采用年限法计提折旧,而对某些不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如大型的刨床),可以采用工作时数法或产量法等等。
1.使用年限法亦称直线法
它是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若以时间为横坐标,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额在图形上呈现为一条上升的直线,所以称它为“直线法”。
2.工作量法
它是指按规定的总工作量(总工作小时、总工作台班、总行驶里程数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应用于某些价值很大,但又不经常使用或生产变化大,磨损又不均匀的生产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的折旧计算。根据设备的用途和特点又可以分别按工作时间、工作台班或行驶里程等不同的方法计算折旧。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中包括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其中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亦称年限总数法或年数比例法,是指将应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当年)与可使用年数所有数字总和之比,作为某年的折旧费用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根据各年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和双倍的不考虑残值的直线法折旧率计提各年折旧额。
二、折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一)折旧费用的归集
由于企业的各个车间生产的零部件或产品不同,各部门服务的对象和职责不同,其配备的机器设备等也是不相同的,所以折旧费用必须按车间、部门进行归集,以便分别计算车间、部门有关产品成本费用。车间、部门折旧费用的归集,通常是采用折旧计算表的形式进行的。
(二)固定资产的分配
对于一般的工业企业来说,由于折旧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一般都把它作为间接费用处理,按它的经济用途和使用地点计入有关的综合费用。折旧费用的分配通常采用固定资产折旧分配表的形式进行。
1.生产多种品种产品的企业
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辅助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应记入辅助生产费用明细账有关项目;企业行政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管理费用明细账中的折旧费项目;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记入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账中的有关项目。
2.生产单一品种产品的企业
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都由该种产品承担,成本项目可按费用的经济内容设置。一切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都是直接费用,所以折旧费用可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折旧费”成本项目。
对于现代化技术密集型企业来看,折旧费用在产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折旧费用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成本项目列示,如果企业、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可将折旧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明细账“折旧费”项目,如果企业、车间生产多种产品,则可按机器工时比例将折旧费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后记入生产成本明细账。
三、其他费用的核算
(一)利息费用的核算
把各会计期间的利息收入(各期均等)作为当期收益实现,这个利息称为“利息费用”,内含除正常利息外还有利差。同时将起租日收取的一次性手续费列入当期收益一次实现。在目前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践中,一般只确认债务资本的成本,称为利息费用,并作为财务费用处理,也即要素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不包括资本化的利息费用。而对权益资本成本,则不把它当作费用处理。如果利息数额较大,为了正确划分各月的期间费用,可采用预提方法处理。各月预提利息费时,借记“财务费用”账户,贷记“应付利息”账户。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二)税金的核算
要素费用中的各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1.印花税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直接计入企业的管理费用。
企业购买印花税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例215 某建筑安装公司1994年6月承包某工厂建筑工程一项,工程造价60000000元,按照经济合同法,双方签订建筑承包工程合同。
按照规定,订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按合同金额0.3‰贴花。
应纳税额=60000000×0.3‰=18000元
按规定,各种合同应于合同正式签订时贴花。建筑公司应在自己的合同正本上贴花18000元。由于该份合同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所以该公司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合同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合同上加注完税标记。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18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2.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这些税金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在交纳税金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