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案”发生后,陶成章成了清政府重点通缉的要犯,被迫流亡海外。他没有也不可能对秋案的内幕进行深入调查,更无从探明贵福、张曾事前策划的细节,所以他记有关巨绅汤某人的事,只能得诸道路传闻。《浙案纪略》初刊时,中国尚处于清政府专制统治之下,文中凡讲到尚在国内活动的革命党人时,都以甲、乙、丙、丁之类代之而隐去其名。
1910年,陶成章将其整理为三卷,原先用甲、乙、丙、丁代表的革命党人,改为只书其姓,而用“”代其名,非革命党人物,则一律“录其真姓名”。汤寿潜不是革命党人,陶成章决不会为他讳饰。但仍然例外地用了“汤”代其真名,尽管读者一眼便知道是谁;但在陶成章,很可能是因为他对汤氏牵涉秋案不能确证无疑,不便贸然书其全名,才用此隐名之法处理,以示慎重的吧。 说陶成章有关汤寿潜的记载得诸道路传闻,是有踪可寻的。“秋案”发生后,浙、沪等地的社会舆论在强烈谴责贵福、张曾的同时,对于汤寿潜这样有很高声望的浙沪士绅,事先既没有出面营救秋瑾,事后又长久保持沉默,十分不满。当时即有人在报上刊文说:“观历史所载,则匹夫含冤,万众皆裂。浙省素称风气早开之地,学会如林,士子接迹,乃浙之士绅对于此案,其贤者畏祸缄口,事前不闻有阻止之策,事后亦不闻有抗争之举,毋亦高论有余而壮往则未足者欤?”汤寿潜是浙江“闻望素着”的着名士绅,又是秋瑾的绍兴同乡,人们本来期望他能挺身出来说话,他竟缄口不语,这不能不引起社会舆论的失望和批评。
有人批评他“平日哗众取宠,亦苟以立宪相号召,独至其事关于吾民生死问题,而稍与官权相抵突者,则避之若将浼”。甚至说:“绍兴之事,虽谓为浙绅所纵容,讵苛论欤?”继而有一些上海的报人把给汤寿潜的公开信登诸报端,指名道姓地问他:如果秋瑾是含冤而死的话,你汤先生该是早与官场去交涉了;现在你既长久缄默,是否因秋瑾确属“逆迹昭着”、不值为之交涉呢?要求汤氏表态,以便登报,澄清视听。接着,上海报纸上刊登了《戏代浙绍巨绅汤蛰仙京卿复上海报函》的文章,故意用汤氏自述的口吻极力挖苦讥刺说:“鄙人甘冒众人之不韪,而不与官场交涉,则不独顾公益,且服从长官之命令矣!……杀一秋瑾,而凡为秋瑾者皆屏足绝迹,则鄙人方且拜颂贵守(即贵福)之不暇,安有反与交涉之理?”这里让汤寿潜自称仇恨秋瑾,赞赏贵福杀害秋瑾,而且文章题目中给汤氏冠以“巨绅”的头衔,这一切,与前引陶成章后来在《浙案纪略》中的记述,已颇为相近。虽然文章声明这是旁人“戏代”之作,但既然指名道姓地刊登对汤寿潜这样一位名望素着者的讥刺言论,表明那时在浙沪一带关于汤氏牵涉“秋案”的流传是相当广泛的。
对此还可从另一条史料中得到证明。据民国初年无名氏《小奢摩馆脞录》所记,据说在秋瑾被害后,其生前好友吴芝瑛曾在一封给“某女士”的信中这样写道:“贵福捕得秋氏,微服至省时,已二更,入见方伯某公。某谓今日夜深矣,恐不得见中丞。贵福必欲往见,求其手草数语,持以往,得见白状。中丞大惊,绕屋走,手足无措,姑以电话问路总办某公:秋瑾为何如人?某公答以秋瑾为革命党,遂与贵福定议杀之。”《小奢摩馆脞录》的作者在引录这段话之前,特地说明他听说吴芝瑛信中所说的事,系“得之越中,确实调查,为传略遗事所不载者”。吴芝瑛为秋瑾写的“传略遗事”,即《秋女士传》和《记秋女侠遗事》,当年就已公诸于众,颇得社会舆论之好评;但这封给“某女士”的信,却迄未见到,她究竟写过这样的信与否,已无从查考。纵然真有这样一封信,今天人们也一望而知所说全属虚构,且虚构得过于离奇了。
说它全属虚构,是因为秋瑾7月13日下午4时被捕到7月15日凌晨被害止,在这不到两天之内,贵福根本没有离开过绍兴一步,他在13日当晚亲自审讯秋瑾,14日改由山阴知县李钟岳审讯,贵福因害怕竺绍康等光复会人来绍营救,当日打电报请求张曾批准立即杀害秋瑾。
他在电报中说:“现讯秋瑾供,坚不吐实。……若竺匪一到,恐有他变,恳请将秋瑾先行正法。”下署日期“微”,即五日,公历7月14日。张曾接电后当天便回电“秋瑾即行正法”。于是7月15日凌晨秋瑾壮烈就义。可见,贵福在秋瑾被捕被害这两天根本没有去杭州,上述信中所说的种种情节,只能是子虚乌有。说它虚构得过于离奇,是因为信上说贵福在深夜赶到杭州不能直接去找张曾,非得先请“方伯某公”写一纸介绍不可。当时浙江的“方伯”(即布政使)是满人信勤。姑不论贵、信之间究有何等密切关系,就贵福而言,他十万火急地去见张曾请其批准速杀秋瑾,作为知府完全可以径直去见张,根本用不着持谁的介绍信。更离奇的是,秋瑾被捕前,贵福、张曾早已确知秋瑾是革命党,并从胡道南的告密中掌握了她行将发难的实情,而这封所谓吴芝瑛的信却说:张氏竟毫不知道秋瑾是何许人,反而要打电话向“路总办某公” 打听,这岂不是太离奇了?而且即令张曾昏庸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为什么他对贵福汇报的话不相信,定要再向与此不相干的“路总办”打听之后,才相信秋瑾真是革命党,并批准了贵福之请呢?
尽管如此,既然注明是“得之越中,确实调查”,则说明当时浙江一带确有关于汤寿潜参与秋案的这类传闻。众口可以铄金、无根的传闻可以使人们渐渐形成汤氏参与制造秋案的强烈印象。陶成章写《浙案纪略》时,既无法核实,也不能一概否定一度盈耳的种种传说,只能依自己所知进行梳理、分析之后,除去那些他显然不相信的成分,作了上述那样的记载,并特地把并非革命党人的汤氏例外地只书其姓,隐去其名。应该说,陶成章在当时的环境下能这样做已算得严肃,我们不能苛求于他。
到1911年杭州光复时,王金发既对四年前的各种传闻记忆犹新,所以他反对汤寿潜都督浙江;又因他对那些传闻也不能确信无疑,所以他只说“秋瑾被害,喧传汤寿潜曾赞一词”,自己没有什么真凭实据。可以肯定,以王金发反汤任都督的态度之坚,如他真有所据,必会如数说出来,不会只用“喧传”作为根据的。至于褚辅成等没有正面驳斥王金发对汤氏的指控,而另从影响大局立论,同样是因为他们也没有忘怀道路传闻;但从他们仍然坚持由汤氏任都督,则表明他们也不确信那些传闻。
说到这里,还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汤寿潜并未参与制造秋案,为什么在秋瑾被捕杀之后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清政府之际,他却沉默不言?对此,他当年有过解释。在上海一些报人刊登公开信要他表明态度以澄清真相,尤其是有人“戏代”他发表了文章之后,他曾致书上海报馆,回答了人们对他的责难。他说:“天夺吾母,人欺其呆,强迫以上舞台,流涕而游羿彀,人怒鬼怨,蝉蜕无方,自保不暇,奚暇他顾?弟虽绍人,三十年来流滞杭沪,前者通籍,并不诣绍一谒有司,其与绍事,亦属传闻。”意即他是由于遭母丧之痛,被铁路公司的工作弄得焦头烂额,以及长期不在绍兴,与当地官员没有交往,对秋案亦仅知一些传闻,才沉默不语的。他所说的是实情。当然,如果他态度积极,无论秋瑾被杀之前或是之后,出来说说话总不至于做不到,而他竟一点没有这样做,当中原因,除了他自己所说的这些,恐亦与他不愿得罪清政府,以及他终究与革命党人不是同志、缺乏同情有关。
因此,人们责备汤寿潜对秋案态度冷漠,是理所当然的;而说他参与制造秋案,则虽然事出有因,却是查无实据。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