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争执的原因是对占有物品的不同意见,几乎所有的争执都伴随动作,诸如冲击、推拉等。尽管有时也有哭泣声,但多数争执是无声的。
——大多数争执是自行平息的,3/4以上的争执发生后,能迅速复原,没有表现出不满或愤怒的症候。
事件取样观察法的前提与要求是:
①事件取样观察一般只适用于定性资料,较难顾及定量指标。
②观察者要事先确定所要研究的行为或事件,确定其操作定义。
③观察者要选择最有利的时机和场合进行观察。如道维的研究就选择了儿童自由分散活动的时间;而要研究儿童的语言则需选择有成人在场或其他儿童在场的情景下作观察。
④观察者要事先确定所需记录的资料种类与记录形式,像道维就编制了简便适用的记录表格。
5.按照观察时间划分:阶段观察法与追踪观察法
(1)阶段观察法。观察者只选择某一阶段时间进行观察。如小学毕业班学生考试忧虑症现象的观察,观察者可选择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时间进行观察分析。
(2)追踪观察法。是一种长期系统地全面观察研究对象发展过程的方法。
苏霍姆林斯基为了研究道德教育,追踪观察了1000多名学生,能指名道姓地说出178名被认为“最难教育”的学生在25年中曲折的成长过程。
第二节教育观察法的设计与实施
一、教育观察的内容
教育观察法在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发挥其作用。在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课题研究方面也是如此。教育观察的大致内容如下:
1.学生的学习情况
包括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习惯,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心理状况,学生的课外时间、空间的安排、在活动中的表现和感受,对不同活动的选择倾向等。
2.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
包括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活动情况,教师德育工作,教师的教育活动等。
3.学生与教师的关系
涉及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民主、严格、专横等),学生对教师的态度(亲近、疏远、钦佩、敬畏等),教师教育行为与学生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等。
4.学生或教师的群体氛围
包括凝聚力、离散倾向、人际关系等。
5.其他教育因素的影响
包括不同教材、教学手段、教学环境对学生的影响等。
在具体应用中,教育观察法往往不是单独发生作用,而是与其他研究方法一起协同作用;教育观察法的成果也往往不是单独发挥某项作用,而可以综合发挥出多种功能。如“研究性学习在小学生创造力培养中的作用”的研究,观察法可以验证实验成果,但必须与实验法一起协同作用。观察的结果也不仅仅验证研究性学习可以激发学生创造力这一实验假设,还可以检验把研究性学习引入小学其他学科教学在开发学生智力等方面的功能。
二、教育观察的设计
不同类型的教育观察法所需的设计有不同的特点,但下列步骤则是共同的。
1.明确观察目的和内容
根据课题研究的任务和研究对象的特点,确定该观察的子目标。对于观察中要了解什么情况,搜集哪方面的事实材料,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观察内容。初学者可从本节第一部分所介绍的内容中选择确定之。
合格的观察内容除了要能准确地反映、体现或说明观察目的、确定观察对象外,还要能够被操作,即观察者能观察到应该观察到的行为或事件。因此,要明确界定观察内容在具体场景中的实际表现,包括行为表现、事件发生发展的标志等操作性定义。例如美国社会学家贝尔斯对小群体的互动行为的研究,首先就准确地理解什么是“互动行为”?其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其次要说清楚“互动行为”的具体表现。人们可以从社会情感部分和工作任务部分加以观察。贝尔斯又详细给予这两部分以操作性定义。例如社会情感部分的消极情感,其外在形态被定义为分歧(不同意、消极拒绝)、紧张、对抗(表示反对、贬低他人,进行自卫)等三方面。
2.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
目的在于掌握情况,对所要观察的对象和内容有个最一般的了解,以便正确地计划整个观察过程。例如,要观察某校教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工作,就应当预先到学校了解这些教师的工作情况、学生的情况、有关的环境与条件等,还可以向有关人员访谈、查阅一些资料等。
3.选择观察方法
如前所述,不同类型的教育观察法各有其优缺点,具体的观察内容和相关的客观条件也各不相同。观察者要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获得真实的信息的最简捷的观察方法,从而经济地、有效地获得科学的结论。
4.编制观察记录表
观察记录是确保观察到的事实材料准确客观的重要一环。为使观察记录全面、系统和准确,就要编制观察记录表。一份好的观察记录表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实施功能。观察者可依据记录表合理分配注意力,按要求实施,而不至于遗漏重要内容或注意与研究课题无关的内容。二是记录功能。
观察者系统地记录下观察资料,便于研究者进一步的分析与整理。观察记录是录音或录像所不能代替的。后者只是观察者研究查询的杂乱的、最原始的资料,没有实施与记录功能。
观察者应该从实际出发,依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观察类型,编制出有“个性”的观察记录表。例如,若采用时间取样观察法,则应在特定时间内的观察对象可能有的行为事件作尽可能全面的预计,并设计在记录表内。如本章前述帕顿的儿童游戏的观察记录表。
他把小学生在一节课内的课堂行为分为学习行为与非学习行为两类,每类各列出操作性定义。如学习行为包括听讲、举手、示范、练习、实验、讨论等,记录表中的空格供观察者临时记录暂不归入上述定义中的学习性行为。非学习行为也作了类似的定义与设计。但有的老师觉得学生的学习行为很难用频数记录法,即用时间来描述,改用评等法。
有的观察者需同时观察数名观察对象,则最好用同一张记录表。例如要观察一个班的小学生课堂上非学习行为,在对非学习行为下了操作性定义,即与同学讲话,看别的东西、做小动作、脱离小组讨论、与别人打闹、脱离合作实验后,由4~6名观察者分工负责观察并记录之。
若采用事件取样观察法,则记录表应以事件为中心,设计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结果等有关栏目。本章前述道维的“儿童争执事件”观察记表,即是一例。
三、教育观察的实施
在明确了课题研究目的,确定了观察对象、观察地点、观察方法和记录观察结果的手段以后,实施观察主要有以下几步:
1.训练观察人员
有些研究项目的观察对象较多,观察时间较长,为了提高研究的效率,确保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可以由数名乃至几十名或更多的观察人员分工负责,共同完成观察任务。
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承担观察任务的,对观察人员的要求是:
(1)能准确理解课题研究的背景与目的意义。确切地把握将要进行的观察的目标。
(2)熟悉所采用的观察方法的特点、观察过程和技巧。
(3)掌握观察内容,熟悉其操作性定义,会快速准确地记录观察结果。
为此,应对观察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和实践培训。一般来说,只有当不同观察人员的观察达到80%以上的一致性时,培训任务才可告结束。
2.获准进入现场
教育观察大多是在行为或事件发生的现场进行的,在很多场合下属于现场观察的范畴。要获准进入现场实施观察,观察者要做到三件事:
(1)备有可信的证明文件,使观察对象相信观察者具有合法的身份和合理的研究目的。
观察者应属于某个正式单位(如研究单位、师范院校、中小学等),并由该单位确认其观察任务;同时,观察人员最好有合法的、能证明自己身份能力和观察研究目的的文件或证件。当然,教师若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对象进行观察,是不会存在什么问题的。
(2)了解观察对象的风俗、习惯等文化背景,使研究者消除对观察对象的“陌生感”。
(3)与观察对象建立友善关系,使观察对象乐意接纳观察者,乐意为观察者提供必要的条件,最好能在得到允许的基础上取得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
3.实施观察
实施观察是教育观察的核心阶段。应做到如下数点:
(1)严格按计划进行,观察时目的必须明确,不超出原定范围。但如果原定计划确有不当之处,或观察对象有所变更,则应随机应变,务求妥善地完成预定任务。
(2)选择最适当的观察位置。要保证所要观察的现象清晰地落在观察者视野之内,同时不要影响观察对象的常态。
(3)要辨别重要的和非重要的因素。资料的重要与否是与它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作用大小成正比的。
(4)要善于抓住引起各种现象的原因,在观察过程中保持思想和注意力的高度集中,每当一种新现象出现,都能找出引起它的原因。
(5)要把观察的焦点放在观察对象的活动及其引起的反应上。例如教师的活动及其引起的学生的反应;一些学生的活动引起另一些学生的反应等。
(6)应着重注意一贯性的东西,但也不忽略偶然的或例外的东西。后者虽然往往是无足轻重的,但有时对全面正确地了解观察对象,也是很重要的。
(7)在某些情况下,借助仪器例如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可以使观察更加精确。
(8)范围较广或较复杂的观察可以分小组进行,小组间应有明确的分工要求、统一的操作规范与标准。
(9)对同一事物,有时有必要在类似情景或不同情景下进行反复地细致地观察。
4.做好观察记录
做好观察记录实质上是实施观察的一部分,是确保观察到的材料准确、客观的重要一环。要讲究观察记录的方法,力求系统、准确。
(1)尽可能详尽记录客观事实,避免主观性记录。观察时要注意这样6个方面的记录:
①谁:行为者和行为对象;
②何地: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场景、地点;
③何时:日期、时间;
④何事:什么行为或事件;
⑤怎样:行为或事件的具体表现及过程;
⑥为什么:行为或事件的原因。
(2)选择合适有效的记录方法。记录观察材料,一般有三种方法,即评等法、频数记录法和连续记录法。
①评等法:对观察对象所表现的特征,按所属等级,在表格中画圈或其他记号。
②频数记录法:以符号记录对象某项行为出现的次数或数量。
③连续记录法:用笔记的方法在现场作连续记录,也可用录音机、摄像机等将整个过程加以记录,事后再转记到笔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