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是,许多企业在遇到收获问题时陷入了困境,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收获是被动的,而不是自己规划的结果。技术变革的速度与消费市场的快速变化对于任何一种盈利模式都是巨大挑战,没有说能够保证自己的企业能持续存在。既然是这样,投资者就需要考虑收获时机的问题。就像种植业一样,产品如果过了季节就难以卖上好的价钱,甚至收获的是烂摊子。在战略窗口打开时去勾画收获问题,要比走投无路时的选择更有利可图。
创业者收获企业的一种普遍的方式就是把企业的控制权转交给内部的成员,包括家族里的成员、企业的管理者及其他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团队或个人。影响其选择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治理机制。
(1)家族企业的继承
家族企业的继承是家族企业重要的生死关口。如西方有关调查统计表明:平均只有30%左右的家族企业能进入第二代,10%左右的家族企业能进入第三代。而对于因为企业家非正常原因死亡还没来得及对企业继承进行准备计划的企业,相信其继承成功的比率会更小。这就提醒我们年轻的企业家们,为了自己事业的永续发展,为了自己家庭家族的利益与荣誉,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即使自己不打算退休,即使自己有着健康的体格和充沛的精力,也应做好阶段性的继承计划,以备不测。许多研究者认为,家族企业继承计划对家族企业的继承成功十分重要。但研究表明,许多家族企业明知继承计划的重要性,却没有及时对企业继承进行计划。
希望以继承方式退出企业的创业者可以通过几种途径来完成:他们可以逐渐与选定的继承人分享权利,或者组建一个新的公司,然后将股份转移到新的企业,他们也可以通过信托基金的方式逐步实现企业所有权的转移。创业者需要有一个清晰的继承计划,但究竟选择哪一种途径,依赖于创业者的目的、家族成员间的关系及对于税收问题的考虑等因素。创业者倾向于选择以最小税负的方式将企业转移给其他家族成员,所以,信托基金的方式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是对于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信托基金的方式受到比较大的限制。
关于信托基金
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如收益凭证、基金单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信托基金的特点是:1.集合投资,2.专家管理、专家操作,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4.资产经营与资产保管相分离,5.利益共享、风险共担,6.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7.流动性强。
据港交所的股东权益披露显示(2003年5月13日),长实(001)主席李嘉诚上周把价值23亿多港元的长实股票,从其私人名下转移到家庭信托基金之内,而这个家族基金的受益人除李嘉诚外,还包括他的两个儿子李泽钜及李泽楷。李嘉诚家族信托基金于本月6日,以每股作价约44港元,增持了5390多万股长实股份,总值为23.74亿港元,令由李嘉诚家族基金持有的长实股权由33.31%增至35.65%;同日,由李嘉诚私人持有的长实股份,则相应减少了5390多万股。李嘉诚突然重组家族信托基金的持股比重,有业内人士揣测李嘉诚会逐步淡出长实的日常事务,为退休铺路。过去数年,市场对李嘉诚是否退休十分在意,每隔一段时间便不时会传出李嘉诚退休的传闻,但年届74岁的李嘉诚多次否认有退休之意。今年三月下旬,他便强调自己“还是如以往一样很繁忙地工作,把不少时间放在公益事务上,出钱又出力,做自己喜欢的事,还未有想过退休的问题。”也有市场人士指出,李嘉诚调整家族信托基金的持股量,是香港富豪的一贯做法,把个人资产注入家族信托基金之内,方便日后管理。家族信托基金是国外许多富人们安排后代财富继承的有效方式,由于银行统筹管理资产,减轻甚至豁免遗产税(信托名下的资产不会被视为遗产)。比如,媒体巨头默多克(R.Mur‐doch)就是通过该种方式安排其遗产的。
(2)管理者收购
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最了解企业的情况,所以当创业者决定要离开时,管理者收购会成为重要的备选方案。
MBO操作中不仅涉及到国家或企业所有者、管理者、员工等各方面的利益,而且涉及到企业定价、重组、融资、上市等资本运作事项,其中涉及众多的财务、法律等问题,由于MBO操作的复杂性,所以MBO在国外都是在投资银行的总体策划下完成的。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内部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他们通常会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并以该新公司名义来收购目标公司。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MBO主要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因此,MBO的财务结构由先偿债务、后偿债务与股权三者构成,这样目标公司的管理者要有较强的组织运作资本的能力,融资方案必须满足贷款者的要求,也必须为权益持有人带来预期的价值,同时这种借贷具有一定的融资风险性;MBO的目标公司往往是具有巨大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的企业,通过投资者对目标公司股权、控制权、资产结构以及业务的重组,来达到节约代理成本、获得巨大的现金流入、并给投资者超过正常收益回报的目的。
(3)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ESOP)是一种很好的建立员工对企业认同感的方法,而且逐渐成为创业者收获的一种途径。创业者可以运用这种方法逐渐将企业所有权转移给它的员工。一般的操作需要创业者建立一个员工持股信托基金(ESOT,EmployeeStockOwnershipTrust),并将企业每年的现金或股票形式的薪金按一定比例提供给这个基金。如果这一款项是现金,基金将以市场价格购买企业股份,如果是股票形式,这些股票将由基金会为员工保存下来。这种方式有利于建立员工的长期行为,而且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责任。
ESOP的第二种类型叫做杠杆计划。员工持股基金会通过从金融机构借款购买企业股份。企业保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向ESOT提供足额的资金或股票以支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这种方法同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责任,在所有权转移的速度上更快。另外企业也可以向ESOT提供现金,以供ESOT从现有的股东手中购买企业的股份。
当企业者希望逐渐地而不是立即退出自己所创建的企业时,而且企业的员工对企业有比较强的认同感,对企业所有权有较大兴趣,ESOP是一种有效的选择。如果企业的员工对所有权没有太大兴趣,员工的流动性也比较大,这种途径的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
关于ESOT
职工持股信托的思想,最初由美国律师路易斯·凯尔索(LouisKelso)提出。凯尔索早在1956年就提出了职工持股信托的思想。凯尔索认为,为了让职工持股,应设立职工信托(employeetrustee)。通过职工信托,获得债务融资,以购买企业新发行的股票。职工信托用这些股本的收入来偿还债务。凯尔索的思想,在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颁布后,成为现实。在这部法律中,职工持股被批准可以采用借款购股的方式,即杠杆化的职工持股计划(leveragedESOT)正式获得了法律确认。《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从税收角度,对杠杆型的职工持股计划给予了众多的税收优惠。允许贷款机构将对ESOT贷款利息收入的50%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果ESOT将收到的股息用于ESOT贷款本金的偿还,则支付股息的企业可以将相应金额作为免税费用。如果企业原股东将股权出售给ESOT,则出售后获得资金的50%,可以从遗产价值中扣除。在诸多社会保障法律和税收法律的激励下,美国的职工持股在80年代以后迅猛发展,并形成职工持股浪潮。
在职工持股的浪潮中,ESOT业务得到长足发展。
由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一度使得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障碍重重。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使得信托方式成为员工持股的一剂良方。
(4)销售给外部人
尽管许多创业者将企业销售或转交给内部人,也有许多企业被卖给了外部人。选择这种途径的原因有很多,内部没有适当的继承者,管理层或员工对企业不感兴趣,创业者希望得到更多的现金,等等,都可能是促使创业者做出这种选择的因素。
浙江商人“富二代”中悄然出现“打包”卖企业现象
浙江民营企业约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家族式企业,浙商这一全球知名的成功商人群体如今已面临着“第一代”和“第二代”即将交接班的关键时刻。记者了解到,浙商“富二代”中已悄然出现“打包”卖企业现象。
一位浙江义乌青年商人,他说他要打广告卖厂,为此已准备了半年多时间。这位中年人姓李,其父是典型的义乌第一代商人,摇过拨浪鼓,摆过小地摊,后来,呕心沥血办起了一家彩泥厂。他父亲脚踏实地,硬是把一个小厂办成了年创产值近千万元人民币的大公司,产品绝大多数出口到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之前,李都是帮助父亲打理公司,负责销售方面的一些事情。但他并不安心,结交了不少海内外的朋友,当然,花钱也很多,有时一掷万金也不在乎。去年九月,他已六十八岁的父亲由于中风住进了医院,四个多月后,老父亲去世。家里便把整个公司交给了他。几个月下来,李忙得焦头烂额,可公司却接二连三地出事情。他实在撑不下去了,他认为自己不是办厂的料,而十分适合做贸易,于是想把公司处理掉,全身心投入做贸易。一次,李在与朋友聚会时表达了想转让公司的想法,不料上海方面很快有人愿意出高价购买,但说须拥有一些必备的产品、贸易等方面的资格证等。半年多来,李费劲周折去补办相关“证书”。谁知,到今年八月份办好时,对方已兴建起和他一样的公司,据说,也是抢购了义乌的一家企业。
浙江省着名的服装生产基地义乌市苏溪镇某服装厂被浙江衢州龙游县一家制衣厂的业主买走。说起卖厂的事,刚接过父亲班的现年二十九岁的徐某很不在乎:“卖了服装厂,自己要加盟几位朋友开的歌厅。”记者了解到,被龙游买走的服装厂总资产大约四百万元,尽管规模不大,但徐的父母已经营十二年。近几年虽然生意平平,但一年下来也有不少的收入,父母希望徐能够踏实一些,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规模,但他死活不愿意干:“这么辛苦,才赚那么一点,我要去赚大钱,一年赚百万没问题。”父母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想把厂办好却没气力了,可怎么也舍不得卖,儿子于是大闹不休甚至要和他们脱离关系。父母气得生病,最后还是被徐把工厂处理掉了。
为了使自己的企业对潜在卖方具有吸引力,创业者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在其发展的恰当阶段进行销售。一般地,在企业发展、快速成长的阶段,而不是在企业已经达到其顶峰的时候。
在经济处于强势阶段进行销售。
如果企业销售成功后创业者将退出企业而且创业者的个人智慧是企业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就应该想办法弥补这种损失,保证企业在估价过程中的主动地位。
识别和保护所有的知识产权。
采用适合于本产业的透明的、保守的会计政策。
解决会给企业价值评估带来困难的任何问题。
4.2 不同盈利模式创新道路上的创业家表现
曾涛(2006)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企业商业模式研究”中将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归纳为五种,分别是:重新定义顾客需求的模式创新、重新定义产品或服务的模式创新、重新定义顾客接触方式的模式创新、重新定义供应链组织方式的模式创新与以顾客价值为中心的网络协同模式创新,并对每种路径进行了理论及案例分析,在目前关于商业模式的研究中其概括很有代表性。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的核心要件,商业模式创新在本质上直接体现为盈利模式创新,因此,本节内容在曾涛博士的研究架构之上尝试去发现创业家在不同盈利模式创新道路上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