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1999年1月30日,以当时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家刘福峘为主的北京及全省一批专家和地方领导等,在金华召开了“浙江省城市化战略研讨会”,纵论浙江城市化发展。《中国经济导报》等媒体报道了此次会议内容。刘对浙江省委、省政府不失时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战略决策大加赞赏,认为“浙江提出城市化问题,抓住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城市化有两条路,一是人口城市化,二是农民生活方式的城镇化”;住宅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这三个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要解决的。
第三次影响较大的会议是1999年4月18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和浙江经济日报社等联合在余杭召开了“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浙江省城市化进程理论研讨会”。来自省计经委、浙江大学、省社科院等政府部门和科研院所的40余位专家学者,共商浙江城市化大计。事后综合来看,这次会议大部分人的意见偏向于以建设大中城市和县域城镇建设两者并举为主的城市化方针。
1999年10月27日,浙江省城市化研讨会再一次在杭州之江饭店召开。
这次会议相当受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柴松岳、副省长卢文舸分别作了讲话,共同号召大家“探索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会上国内着名城市化专家、经济学家轮流作了发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全省各地市县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会议气氛相当热烈,一直开到晚上。
就在这次会议之后的1999年12月,全省有50多个市县召开了有关城市化的专门会议,省计经委提出2000年全省推进城市化的工作重点,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文件。
(二)“浙江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理论研讨会”之争:“大城市派”占上风
地点:杭州
时间:1999年1月21日
与会人员:来自全省理论和实际工作部门的32位专家学者
这次会议,专家们意见似乎较为一致,“大城市派”占优,认为浙江的城市化之路应该是以“大都市化”、“大城市道路”、“中等城市”等为主的发展战略。
首先,在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战略方面,与会专家认为,浙江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必须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由于城市化进程中会产生大量经济的外部性问题,政府应该发挥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成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之一,应当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解决城市化严重滞后工业化水平的问题。
专家们一致认为,要坚持走具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路子。一要从浙江区位特点出发,把构建长三角南翼的中心都市区作为基本的战略目标。二是要从浙江历史和现状出发,加强城镇体系建设,积极发展都市区、都市带为主要内容的,功能互补的大中小城市网络群。抓住都市区和都市带这个牛鼻子,浙江的城市化水平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三是要以适度超前为原则,加强建设以主干线、主通道、主枢纽为主体的,各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的,快速安全先进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有人认为城市化模式就是卫星城镇加高速公路。
浙江城市化发展应坚持大、中、小城市并举的发展方针。一是要优先发展大城市,认为杭甬温三大城市目前的功能与其地位不相称,应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二是要重点发展中等城市,增强实力;三是要稳定和完善小城镇建设,小城镇的发展要从数量增长转到质量提高上面来,需要进行培育、规划、整合和取舍,对一些有条件的经济强镇以及连成片的城镇,进行整合和重新规划,使其发展成为中小城市或区域经济中心。
其次,在城市化规划建设方面,大家认为,突出抓好规划布局是城市化的龙头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化规划,是合理利用省域空间资源、促进城镇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保证,也是加强对城镇发展引导和调控、促有序发展的保证。
城市化规划一是要重点做好环杭州湾地区、浙赣沿线、温台沿海地带的城镇体系发展规划;二是要做好城市点状的发展规划,以形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城市化规划要打破行政区划的分割,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使得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城镇的规划相互衔接为一体。
第三,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的对策建议方面,专家们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关于土地政策的改革。对全省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存量建设用地统一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引导控制市镇村之间合理的建设用地结构,促使土地集约经营;在稳定农村承包权属和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实行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流转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机制,优先保证城市化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用地造地时间适当放长等。
二是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应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松动的办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近期可以先对投资办厂、购买商品房的外来人员和高素质人员实行放开。
三是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扩大市镇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中心城市和中心镇的财政能力,以便集中财力为城市化进程服务。
四是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实行投资主体企业化、设施商品化,融通资金综合开发;鼓励各种资本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开辟城市建设多元化投资,改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格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考虑从单一的公益型向公益型和经营开发型并举转变。
五是适当调整行政区域。扩大城区范围,解决一城多府问题;合并建制镇,扩大中小城市和中心镇的管辖范围。
其他还有诸如强化环境保护,提高城市品位和质量;增强城市调控能力;用股份制方式改革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和乡镇企业集体资产折合成股份保障进城农民的权益等等。
应该说,这次会议基本奠定了当时浙江城市化道路选择取向基调。即在如何推进城市化和道路选择、在城市空间上如何布局和组织、如何在城市功能培育和促进产业集聚,以及在城市化动力机制、产业支撑和最终目标等方面都有一些较为深入的讨论。
(三)“浙江省推进城市化进程理论研讨会”之争:“小城镇派”占优
地点:余杭
时间:1999年4月18日
与会人员:浙江省内30多位专家学者
这次会议,总体来看“小城镇派”似乎占了上风。大家认为,浙江的城市化之路应该是综合考量,不能一味以发展大中城市为主,应“多元化、非均衡”
发展,或应“小城镇、大战略”,或应“据点式”与“网络式”并重,甚至应“重点发展小城镇”等等。
首先,关于城市化发展道路和模式方面。省社科院有人认为,浙江省应实行二元城镇化发展道路,一方面以大中城市为中心实行城市化,另一方面以广大县域范围内的小城市、中心镇为中心实行农村城镇化,城市化与农村城镇化并举,推动城市化。
有学者认为,城市化是生产要素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在城乡区域间重新配置的过程,是农业人口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过程。城市化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现代工业对规模经济、集聚经济、区位经济的追求,二是农村人口对现代城市文明的追求。
浙江大学区域经济方面的专家认为,城市化发展模式三种:一是依靠国家财政力量投资建设城市和县城镇;二是在集体经济力量较强的地区依靠县、镇政府推动,组织、投资建设小城镇;三是在非公有制发达的地方,依靠民间力量、市场机制和地方政府引导推动城镇化。另有人认为,浙江省目前农村城市化有三种形式,一是以经济高速发展来带动撤县并市,二是以一定的城镇居民数量、工业基础水平及国民生产总值指标为基础而撤县设市,三是富裕农民投资建设农民城。
省计经委有人认为,城市化过程要防止两个偏差:一是不能认为推进城市化只是城市的事,要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相联系,城乡互动发展;二是不要光着眼于杭、宁、温等大城市,也应着眼于城市大体系。
其次,关于城市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方式方面。浙江经济信息中心有专家认为,全面加快城市化进程,应突出中心城市功能,修订和完善全省城镇体系规划、重点城镇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这三个不同层面的城镇发展规划。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已成为浙江城市化一个重要问题,应积极解决由于行政区划、财政体制制约和利益摩擦等引起的问题和矛盾,尤其是中心城市和周边经济强县的矛盾,以加强城镇体系规划,加强空间调控为主推进城市化。
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有教授认为,浙江城市化进程应辩证看待,二者之间应是相辅相成的,对强化中心城市功能和发展县域经济两者不可偏重一方,应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和对策,在中心城市和县域城镇之间综合平衡,找到最佳点、选择规模效益最佳方案。
省社科院有人提出了一些较为大胆的建议,认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可以考虑构建城市型政区和行政组织管理的新体制:一是县带市模式,在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县可设立两个以上的城市;二是将城市分为五个等级,各等级城市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三是借鉴国外经验,对于跨界城市建立城市联合政府等。
第三,关于城市化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方面。省建设厅专家认为,应将城市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将城镇发展模式和特点与区域块状经济特色相结合,努力建立适应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整体凝聚力的城镇格局。
省社科院有关专家认为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尤其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丰富的人文资源。
浙江大学人口研究所学者认为,制度性约束破除是推进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比如城市发展指导方针、城乡人口划分标准以及其他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具体政策(户籍、农转非指标、住房、教育、就业等),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和城市化进程滞后,当务之急在于“从政策和制度上作出系统的规划,为城市化扫清障碍”。省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有关专家持相同意见,认为安排一种好的制度和利益机制非常重要。
浙江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专家认为,加快城市化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一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城市化与工业化相应推进的机制,最重要的是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二是科学地编制不同层次的城镇规划。
这次会议,尽管与前次会议提出的城市化发展战略、道路方面(大城市化)有不同观点看法,但正是这些看上去不太相同的观点意见,似乎又为此后浙江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了很好的铺垫。